A. 私募股權基金的銀行託管和銀行監管有什麼區別,對於投資者兩種哪種更好一些
銀行託管,只是資金託管在銀行,保證了資金的安全。
銀行監管,是指銀行監督私募基金管理者的遵守基金協議等各種協議,限制其不正規的運作。這個更靠譜。
B. 私募基金可以自融嗎,私募基金可以自融嗎帖子問答
私募基金做備案發行產品,都是募集三方資金,自融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但是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C. 私募基金公司受證監會監管么
近年,私募股權基金(PE)迅速發展,已成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法律地位的模糊和監管空白嚴重阻礙了行業的規范發展。尤其是監管部門仍舊懸而未決,很多部門都在爭奪監管權,其中,發改委與證監會的「斗爭」最為激烈。
預監管部門主要有:發改委、證監會、商務部和銀監會。
一、發改委
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於2006年發布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對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方式、投資方向、備案條件、經營范圍、投資限制、企業監管等方面作了原則性規定。《暫行辦法》對創投企業的監管體現在發改委的備案上,通過發改部門備案的創投企業應當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管。為進一步加強對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國家發改委2009年又發布了《關於加強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嚴格規范創業投資企業募資行為的通知》,對備案創投企業的經營范圍、最低實收資本和承諾資本、投資者人數、單個投資者最低出資、高管資質作了要求;規范了創投企業的「代理」投資業務,並在創投企業的信息披露、不定期抽查方面做了強化。
2011年1月,發改委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試點地區設立的、募集規模達到5億元人民幣的股權投資企業接受強制備案管理、運作規范管理並按要求進行信息披露。緊接著3月份,發改委又在其網站上公布了《股權投資企業備案文件指引/標准文本/表格下載》,進一步細化了股權投資企業(即「基金」)及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即「管理機構」)的備案工作。2011年11月,發改委辦公廳又下發了《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PE強制備案制度由試點地區推廣至全國。這份《通知》也成為國內第一個全國性的股權投資企業規范條例。
不過,全國范圍內無法滿足備案條件的存量PE可能還為數不少,他們下一步該如何調整,還待進一步觀察。
二、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我國應該借鑒成熟市場的監管實踐,效仿美英做法,由證監會為主要負責機關進行日常監管,其他部門就相關領域提出建議,如美國明確規定,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一定規模以上的私募股權基金進行監管,美國財政部和聯邦儲備銀行對私募基金進行國內金融風險評估和質詢;英國從2001年開始就由金融服務局統一負責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工作。
2011年6月,「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引發了行業關於VIE合法性的大討論。到了9月份,有幾名法律界人士透露,中國證監會正在提交報告,建議國務院取締VIE結構,這份報告也流傳至坊間,在行業 內引發了熱議甚至恐慌情緒。但截至目前,關於VIE監管仍無進一步的政策出來。
而正在修訂中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下稱《基金法》)也擬將PE納入法律監管之下。據悉,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將於2012年推出。但是否應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納入監管范圍,這是《基金法》修訂過程中的一大障礙。
三、商務部
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等五部門於2003年發布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對外資創投的設立審批、對外投資審批、投資限制、投資備案、資金使用情況、投資管理人監督等方面作了規定。與純內資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相比,監管者對外資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施行審批制,實行最嚴格的監管。
2011年6月,「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引發了行業關於VIE合法性的大討論。之後,商務部外資司曾到上海組織調研會,VIE是被提及話題之一。
四、銀監會
在信託制私募股權基金監管方面,銀監會制定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對信託型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運作的監管是通過規范信託公司的投資決策、風險控制來實現的,如要求信託公司親自處理信託事務,獨立自主進行投資決策和風險控制,即使信託公司聘請第三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投資顧問也不得代為實施投資決策。由於銀監會是信託公司的監管機關,《指引》的監管措施有明確的指向對象,內容也較全面。
總之,我國對私募股權基金並無統一的監管者和監管標准,而由相關部門分頭監管。
D. 私募基金資金監管的規定有哪些
銀行託管,只是資金託管在銀行,保證了資金的安全。銀行監管,是指銀行監督私募基金管理者的遵守基金協議等各種協議,限制其不正規的運作。這個更靠譜。
E. 關於私募基金中監管帳戶如何接收監管,投資人的資金如何保障
規定私募基金不能承諾預期收益,但是並不代表私募基金做不到這個收益。
首先,從收益角度說,私募基金現在多數沒有管理費、認購費等費用,而基金管理人獲取的是超出客戶收益的超額收益,也就是說客戶收益達不到的話,基金管理人是沒錢賺的
其次,私募的基金管理人是碰不到客戶的資金的,本金安全由銀行監管,而投向是由證監會監管
我是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再有問題可多交流
F. 私募基金由誰監管
陽光私募基金是由信託公司發起設立並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的。信託公司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私募基金公司則由信託公司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希望可以幫到你。
G. 私募基金公募化後監管何為
自中晉資產涉嫌非法吸存被查,短短幾天內,先後傳出易乾財富、融宜寶、玄祥時韻等立案調查或跑路。近年來,這些線下理財無論是數量和規模均處於急劇膨脹中,甚至有些處於失控的狀態。
自中晉資產涉嫌非法吸存被查,短短幾天內,先後傳出易乾財富、融宜寶、玄祥時韻等立案調查或跑路。近年來,這些線下理財無論是數量和規模均處於急劇膨脹中,甚至有些處於失控的狀態。
不過,《華夏時報》記者調查發現,這幾起立案調查的案件,隱現私募基金的影子,通過工商注冊私募基金牌照來給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而這種線下交易模式存在極大的不透明,投資者的資金不知去向,同時公司持牌與監管缺失也造成投資者的錯覺。
私募基金幌子
從這幾起案件來看,這些線下理財有一個重要的攬客工具「私募基金」,或持有私募牌照,或代銷私募基金產品。
據公開報道,融宜寶先後於2013年10-12月、2014年5-6月代銷中成鑫融的兩款有限合夥私募基金,其中一款僅上海分公司就有共計2000萬元延期,至今絕大多數本息未兌付;另一款也有2000萬元延期,至今本息未兌付。
知情人士介紹:「這類線下理財公司為了業績,私自給投資人承諾兌付,導致風險疊加。連續幾個基金項目虧損後,理財公司就無法平賬了,只能連續吸儲補漏洞。」
中晉也是以私募合夥人募集投資者資金,上海公安部門通報的中晉系直指兩家私募 「中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晉一期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其中像中晉一期基金共募集資金52.6億元人民幣,超計劃籌資2.6億元。
這些產品最終又投向了國太控股及注冊控制的企業,國太控股則於2015年底至2016年初連續介入了3家港股上市公司華耐控股、中國創新投資和中國趨勢。
「中晉資產披著有限合夥股權投資外衣的自我融資行為,它的產品隸屬於國太集團,而國太集團又是中晉資產的控股公司,中晉發行的產品全部投向國太旗下的相關產業做融資。這是非常明顯的自融。」 上海一家私募機構合夥人告訴記者。
而多數投資者並不知道這些資金的投向,像中晉的合同上並沒有寫明這些投資去向。一名線下理財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一般線下理財投資者的資金最終多是投向股市和樓市,因為這兩個行業的資金需求量比較大,也有的是公路類項目。
生菜金融副總經理鄭海陽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如果是正式的私募在投資之前就會想好退出方案,比如上市公司並購,但現在受經濟大環境的影響,很多行業不景氣。一般私募有3年的鎖定期,3年過後到了一個集中兌付期,而今年理財市場的大勢不好,導致了中晉的龐氏騙局無以為繼;即使是有明確投向的私募,也有可能因為項目或企業經營情況不佳而發生無法兌付的情況。」
監管的缺位
中晉被立案偵查後,大量投資者提出疑問:一家能長期冠名知名節目並請名人代言的公司,居然在一夕之間被曝出非法集資?
按《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私募基金不得在公開場合向不特定人群宣傳推介。北京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後郭峰表示:「通過明星代言、電視節目冠名等形式,中晉系已經完完全全實現了公開宣傳和公開募集。」他進一步提出質疑,私募基金公募化為何無人監管?
事實上,近兩年來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猛,問題和風險也不斷凸顯。2015年5月,中國基金業協會建立投訴登記制度以來,針對私募基金投訴事件有近500件,佔比高達約85%。
《華夏時報》記者致電中國證監會12386,對方表示,私募基金登記備案證明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能力的認可。
像中晉這類的登記備案顯然存在監管的真空。最近有報道稱,《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有望本月出台,未登記備案仍視為非法集資。
玄甲金融投研總監衷亞成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新的私募股權管理辦法的出台對於整個私募行業的規范運作將大有裨益,尤其是新辦法對私募基金募集行為做了更進一步的規定。「現在主要還是看監管部門落實政策以及執行的力度。就目前監管部門對各類理財平台風險事件的查處頻率來看,未來將有望繼續保持這樣的高壓態勢,這對肅清行業長期以來的一系列不規范的操作具有重要意義」。
H. 私募基金屬於銀監會監管嗎
不屬於。
國家對私募基金(非公開募集基金)主要靠《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來約束:
①、合格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八條:非公開募集基金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其中合格投資者是: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②宣傳推介方式:第九十二條非公開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台、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I. 私募基金會涉及自融嗎
在私募基金備案之前,房地產私募基金都沒法託管,不像證券投資基金可以借信託的通道來做,私募基金則是建立在有限合夥企業的基礎上,作為企業就需要有法人、有公章、有財務章,這些只有一定許可權的人才可以動用,有限合夥在此之前很大一部分是靠自律,但是要自律是很難的,因此就可能出現資金被挪用的情況。
自融最大的危害不在於收益無法保證,而是本金無法保證。如果是投給項目了,項目正常進行,收益和本金是有保證的。但自融最致命的是投資者並不知道這個錢是用來補窟窿了還是基金管理人花掉了,這就涉及信息披露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