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公司買股票有限制嗎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出《關於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嚴格限制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中的網下配售部分等流通受限證券。
通知明確指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限於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登記和存管的,並可在證券交易所或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於發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
通知規定,基金不得投資有鎖定期但鎖定期不明確的證券;貨幣市場基金、中短債基金不得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封閉式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鎖定期不得超過封閉式基金的剩餘存續期。
通知要求,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公司應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以防範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同時應重視發揮風險管理和監察稽核部門的作用,要求基金公司的上述部門應恪盡職守,發揮專業判斷能力,並保持相對獨立性。風險管理部門要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進行風險評估,並留存書面報告備查。還應按照《託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的規定,與基金託管銀行簽訂風險控制補充協議。協議應包括基金託管銀行對於基金管理公司是否遵守相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及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的情況進行監督等內容。如果基金託管銀行沒有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基金託管銀行應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基金管理公司應在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後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披露所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賬面價值,以及總成本和賬面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㈡ 請問在證券私募基金公司工作,自己買賣股票算違規嗎
關於證券公司的
工作人員,買賣股票
的規定,你可以直接
上網去了解一下
㈢ 私募基金(不需證監會批準的)可以從事股票投資嗎
目前而言,私募基金可以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上的股票、債券、封閉式基金、央行票據、短期融資權、資產支持證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國證券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品種。可以多學習一些基金知識。
目前絕大部分的私募基金是不可以投資海外市場的。 但是好買基金網上有了海外基金頻道,是可以買的,可以關注下。
㈣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自己買股票嗎
可以的,而且作為從業人員可以無視100萬門檻跟投。
參考網頁:網路網頁鏈接
㈤ 基金信託買入股票交易有什麼規定
一、基金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公募基金:偏股型基金持有股票最低60%,最高95%;
個股持倉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不得超過股票總股本的10%。
二、信託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信託分結構化與陽光私募;
信託結構化的:買入股票標的受限制,每個交易日不一樣;
陽光私募:
1、未經受託人同意,不得進行股票的融資融券交易;
2、不得投資於ST股票;
3、未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4、除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且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股票的投資額不得超過信託計劃資產總值的30%(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
㈥ 基金公司購買股票規定
絕大多數的公募基金公司 ST的不能買,但也有劍走偏鋒的。建倉規定多的是了
㈦ 私募基金可以投資股票嗎
你好,私募基金也是有分類的,比如這個私募在建立的時候,他是要向證監會備案的,比如他是做股票投資還是做期貨投資?如果備案是做股票投資,那麼她是可以做股票的
㈧ 關於私募基金投資者主要有哪些法規規定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5日在《私募基金問答》中重申了關於私募基金投資者的主要法規規定。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資產規模或者收入水平,並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1)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2)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㈨ 個人投資私募投資基金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合格投資者的條件如下:
(一)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本規定。
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二)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三個條件:
1.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單位投資者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其中,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三)下列四類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2.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3.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四)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