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應付債券有什麼特點
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發行的債券
應付債券的特徵可以通過與長期借款及股票的比較來體現:
1.應付債券與長期借款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籌資范圍、債權人對舉債企業的了解程度、流動性等方面;
① 籌資范圍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而應付債券的債權人可以是單位或個人,籌資范圍更為廣泛。
②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了解程度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他們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一般更為了解;而企業發行債券時,購買單位或個人一般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了解程度較低。
③ 流動性不同。債券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而長期借款只有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契約,一般不能自由流通。
2.應付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性質、資金提供者(主體)的法律地位、所獲報酬及所承擔的風險責任等方面。
① 性質不同。應付債券是企業的負債,其發行企業為債務人,其持有者為債權人;而股票為發行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其持有者為股東。
② 資金提供主體的法律地位不同。應付債券的持有者作為債權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權利,而一般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而股票的持有者即股東則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的權利。
③ 資金提供者所獲得的報酬不同。公司債券的持有者(債權人)不論企業經營的好壞,一般都可按照利率獲得固定的報酬(利息);而股東所能獲得的報酬則在很大程度上與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盈餘的多少及企業的股利政策相聯系。
④ 資金提供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應付債券表現為企業的負債,應付債券都有明確的償還期限,因而企業債券的持有者一般不承擔企業的經營風險,企業解散清算時,企業債券的持有者較股東享有優先的受償權;而股東則是企業的終極所有者,其投入資金一般可以被認為是沒有償還期限的,企業解散清算時,股東只能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因而承擔了更大的風險。
2.具有負債的一般特徵:
(1)是過去或現在已經完成的經濟活動所形成的現時債務責任。
(2)必須是能夠用貨幣確切地計量或合理地估計的債務責任。
(3)是必須在未來用資產或勞務來償付的確實存在的債務。
(4)一般應有確切的債權人和償付日期,或者債權人和償付日期可以合理地估計確定。
3.具有應付債券的主要特徵。
參考內容: .com//http://www.dongao.com/zjzcgl/zjkjsw/201311/129671.shtml
B. 應付債券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債券的區別
屬性都不一樣 一個是發行方的 應付 一個是持有方的資產 -金融資產
C. 什麼是應付債券,與公司發行債券有什麼不同
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付的利息,它是企業籌集長期資金的一種重要方式。企業發行債券的價格受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影響較大,一般情況下,企業可以按面值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債券。
應付債券就是企業在記賬時的一個會計科目,即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到期時應付錢給持有債券的人(包括本錢和利息),與公司發行債券沒有什麼不同。
D. 應付債券與債權投資對比,其兩者的賬戶設置與會計處理有何異同
一般來講應付債券比較復雜,里邊還有一個用戶,債券的面值還有票面利息以實際利率的一個攤余成本的計算,而債權投資的話可能只是要記住什麼時候收利息就可以了。
E. 應付債券和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負債有什麼區別
應付債券以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而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通過會計科目「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
F. 什麼是交易性金融負債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什麼區別請通俗解析一下
一、定義不同:
1、交易性金融負債:
指企業採用短期獲利模式進行融資所形成的負債,比如應付短期債券。
2、交易性金融資產:
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
二、特點不同:
1、交易性金融負債:
交易性金融負債是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2、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該資產具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6)應付債券和交易性金融債券的區別擴展閱讀
處置交易性金融負債,應按該金融負債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同時,按該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G. 應付賬款和應付債券的區別
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付的利息,它是企業籌集長期資金的一種重要方式。
應付賬款是企業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續費和傭金。應付賬款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H. 應付債券是什麼意思呢
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對外發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借款性質的書面證明,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書面承諾。。它屬於長期負債。其特點是期限長、數額大、到期無條件支付本息。通過設置「應付債券」科目,以及「債券面值」、「債券溢價」、「債券折價」、「應付利息」四個明細科目對應付債券進行核算。
當發行債券收到價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付債券——(面值或溢價)」科目;按期支付利息時,借記成本費用科目以及「應付債券——溢價」,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當償還債券本金時,借記「應付債券」,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若為折價發行,則在發行時,借記「應付債券——折價」,計提的利息,貸記「應付債券——折價」等。期末余額反映企業發行債券數額。應付債券期末列於資產負債表的「長期負債」項目中。
2006年新的會計准則中,將應付債券替換為長期債券。
[編輯]應付債券的特徵與長期借款和股票的區別
應付債券的特徵可以通過與長期借款及股票的比較來體現:
1.應付債券與長期借款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籌資范圍、債權人對舉債企業的了解程度、流動性等方面;
①
籌資范圍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而應付債券的債權人可以是單位或個人,籌資范圍更為廣泛。
②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了解程度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他們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一般更為了解;而企業發行債券時,購買單位或個人一般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了解程度較低。
③
流動性不同。債券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而長期借款只有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契約,一般不能自由流通。
2.應付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性質、資金提供者(主體)的法律地位、所獲報酬及所承擔的風險責任等方面。
①
性質不同。應付債券是企業的負債,其發行企業為債務人,其持有者為債權人;而股票為發行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其持有者為股東。
②
資金提供主體的法律地位不同。應付債券的持有者作為債權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權利,而一般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而股票的持有者即股東則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的權利。
③
資金提供者所獲得的報酬不同。公司債券的持有者(債權人)不論企業經營的好壞,一般都可按照利率獲得固定的報酬(利息);而股東所能獲得的報酬則在很大程度上與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盈餘的多少及企業的股利政策相聯系。
④
資金提供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應付債券表現為企業的負債,應付債券都有明確的償還期限,因而企業債券的持有者一般不承擔企業的經營風險,企業解散清算時,企業債券的持有者較股東享有優先的受償權;而股東則是企業的終極所有者,其投入資金一般可以被認為是沒有償還期限的,企業解散清算時,股東只能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因而承擔了更大的風險。
2.具有負債的一般特徵:
(1)是過去或現在已經完成的經濟活動所形成的現時債務責任。
(2)必須是能夠用貨幣確切地計量或合理地估計的債務責任。
(3)是必須在未來用資產或勞務來償付的確實存在的債務。
(4)一般應有確切的債權人和償付日期,或者債權人和償付日期可以合理地估計確定。
3.具有應付債券的主要特徵。
I. 應付票據和應付債券的區別
應付債券是企業以發行債券的形式,向社會籌資所形成的一種長期負債,其實質是一種長期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是由出票人出票,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應付票據也是委託付款人允諾在一定時期內支付一定款額的書面證明。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發行的條件或前提不同: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了籌集長期資金為前提而發行的;應付票據-是企業基於商品購銷活動等進行結算為前提而簽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