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有什麼區別
前者是為全國債券市場提供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和其他固定收益證券的登記、託管、交易結算等服務的國有獨資金融機構。後者承接了原來隸屬於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全部登記結算業務。
B. 如何發行債券融資
公司債券上市發行的程序
(1)作出決議或決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
C.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發行服務
公司通過債券發行系統,以遠程計算機聯網為平台,為各類債券發行提供無場化招標發行服務。該系統可以滿足大規模、高效率、多樣化的債券發行需求,為債券無紙化提供了堅實的基礎。目前,債券發行系統可以支持同一場次多隻券種的招標發行,並且具有當期追加發行、續發行等多項功能;系統可以實現數量、價格、利率和利差等多種招標方式;支持單一價位、多重價位及混合價位三種中標方式。發行系統還可以根據發行人要求,對價位點、投標量及投標連續性等多種招標控制要素進行靈活組合設置,滿足債券發行的多樣化需求。除招標發行外,公司還為簿記建檔發行、協議發行提供相關服務。
公司的發行、登記、託管實現了緊密銜接,其一體化的運作方式處於國際先進水平。
D. 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開戶條件
下列機構可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按實名制原則以自己名義開立債券託管賬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商業銀行及授權分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類基金、保險公司、外資金融機構、經金融監管當局批准可投資於債券資產的其他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法人。
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宜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類基金、保險公司、外資金融機構,以及經金融監管當局批准可投資於債券資產的其他金融機構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實行准入備案制。
二、金融機構向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申請辦理債券交易聯網手續,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相關金融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包括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等;
(三)商業銀行分行還應提供其總行的債券交易授權書;
(四)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金融機構向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申請開立債券託管賬戶,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相關金融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包括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等;
(三)《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的簽署文件;
(四)商業銀行分行還應提供其總行的債券交易授權書;
(五)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E.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業務范圍
(一)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和其它固定收益證券的登記、託管、結算、代理還本付息。
(二)為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系統和債券發行系統提供技術支持。
(三)擔任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資產的託管人並辦理基金單位的登記、託管、結算。
(四)債券市場與貨幣市場中介服務與信息服務;網際網路信息服務。
(五)債券市場及貨幣市場的研究、咨詢、培訓與宣傳。
(六)辦理外幣固定收益證券的託管、跨境結算並組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和國際業務。
(七)根據管理部門授權對債券次級託管進行監督。
(八)經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批準的其它業務。
F. 公司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的規定有哪些內容
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暫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債券的招標發行行為,保護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第121號令)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企業債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財金[2004]1134號)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獲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改委」)核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招標方式發行的企業債券,適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稱招標發行,是指企業債券發行人(以下簡稱「發行人」)根據市場情況,經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招標方式、中標方式等發行規則,按照參與各方簽訂的相關協議規定,通過企業債券招標發行系統(以下簡稱「招標系統」)向投標人公開發行債券,投標人按照各自中標額度承購債券的方式。
第三條企業債券招標發行參與人包括發行人、主承銷商、承銷團其他成員、直接投資人及其他投資投標人包括主承銷商、承銷團其他成員及直接投資人。
第四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過程中,參與人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接受發改委的監督管理。不得有不正當利益輸送、破壞市場秩序等行為。
第五條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應使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的招標系統進行。投標人應辦理系統聯網和開通投標相關許可權,相關工作人員應獲得中央結算公司的發行業務資格。
第六條中央結算公司應做好企業債券發行支持、總登記託管、結算、代理本息兌付及信息披露等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章承銷團其他成員有關要求
第七條承銷團其他成員應盡職配合主承銷商的詢價工作,及時將其他投資人的需求真實、准確地反饋給主承銷商。
第八條承銷團成員應將企業債券發行業務與投資交易業務、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分離,在業務流程和人員設置兩個方面實現有效隔離,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九條承銷團其他成員應健全內控制度,制定並完善相關業務操作規程,防控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的潛在風險。
第十條承銷團其他成員應按照其他投資人委託進行投標,並做好分銷及繳款工作。
第三章直接投資人有關要求
第十一條直接投資人是指承銷團成員以外,可直接通過招標系統參與企業債券投標的投資人。直接投資人可根據自身投資需求,參與所有企業債券的招標發行。直接投資人不能進行分銷。
第十二條直接投資人應積極配合主承銷商的詢價工作,及時准確地反饋自身的投資需求。第十三條上一年度末AA+級(含)以上和AA級(含)以下兩類企業債券持有量排名各前30名的投資人,自願申請成為直接投資人。
第十四條直接投資人應健全內控制度,制定並完善相關業務操作規程,防控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的潛在風險。
第四章其他投資人有關要求
第十五條其他投資人應積極配合企業債券發行的詢價工作,及時、准確地將自身的投資需求反饋給承銷團成員。
第十六條其他投資人如對當期企業債券有投資意願,應與承銷團成員簽訂代理投標協議並委託其代理投標。
第十七條其他投資人通過代理投標方式獲得債券後,應與承銷團成員簽訂分銷協議,完成分銷過戶,並履行繳款義務。
第五章招標現場管理
第十八條招標發行應使用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的專用場所。
第十九條招標現場應獨立於一般辦公場所,符合安全、保密要求。招標現場應提供招標系統終端和其他專用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錄音電話、傳真機、列印機等。
第二十條發改委或委託機構派出觀察員,對招標發行進行現場監督。觀察員的主要職責是監督發行人和其他招標現場有關人員按照本指引規定,開展招標發行工作。
第二十一條「企業債券招標現場工作人員名單」中的發行人工作人員和觀察員應於招標發行開始前,在專門區域統一存放所有通訊設備,並登記進入招標現場。
第二十二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電子設備進入招標現場,場內人員與外界溝通應全部使用招標現場內所提供的專用通訊設備。
第二十三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期間,場內人員不得離開招標現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泄露或暗示與招標發行有關的信息。
第二十四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期間,中央結算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招標現場,如確需進入現場提供技術支持的,應徵得觀察員同意並履行登記手續,直至招標結束後方可離開招標現場。
第二十五條觀察員應切實履行招標現場監督職責,保證招標發行有序進行。
第六章招標規則
第二十六條發行人應根據發行文件和相關協議要求,通過招標系統發送招標書。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招標時間內通過招標系統招標。
第二十七條招標發行方式包括定價招標和數量招標。定價招標標的包括利率、利差和價格。數量招標標的為投標人的承銷量。
第二十八條定價招標的中標方式包括統一價位中標、多重價位中標。招標標的為利差時,中標方式只能採用統一價位中標。
第二十九條中標分配原則。定價招標時,招標系統按照利率、利差由低至高或價格由高至低原則,對有效投標逐筆累計,直到募滿計劃招標額為止。如果沒有募滿,剩餘發行量按照事先簽訂的相關協議處理。
第三十條中標方式為統一價位時,所有中標機構統一按照最高中標利率(利差)或最低中標價格進行認購,最高中標利率(利差)或最低中標價格為票面利率(利差)或票面價格。
中標方式為多重價位時,若標的為利率,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票面利率,中標機構按照各自實際中標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認購;若標的為價格,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為票面價格,中標機構按照各自中標價格認購並計算相應的繳款金額。
第三十一條如投標總量未達到計劃發行額且當期債券有餘額包銷的約定,則負有包銷義務的承銷機構,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價格,將剩餘的本期債券全部自行購入。
第七章異常情況和應急處理
第三十二條招標發行前如出現政策調整或市場大幅波動等異常情況,發行人經與主承銷商協商決定取消、推遲發行或調整招標發行利率(價格)區間的,應報經發改委同意,並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向市場公告。
第三十三條中央結算公司應密切監控招標系統與通訊線路等各方面的運行情況。
第三十四條投標人應熟練掌握招標系統投標,應急投標等相關業務操作,加強投標客戶端的日常維護,保證網路連接通暢和設備正常。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投標人可通過應急方式進行投標:
(一)尚未與招標系統聯網;
(二)已與招標系統聯網,但出現系統通訊中斷或設備故障。
第三十五條採用應急方式投標的投標人應在發行人公告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將帶有密押的應急投標書傳至招標現場。
第三十六條投標人一旦採用應急方式投標,在該場次企業債券投標中即不能再通過招標系統客戶端修改或撤銷投標書。如確有必要修改或撤銷的,仍應通過應急方式進行。
第三十七條發行人應審核確認應急投標書中各要素准確、有效、完整,中央結算公司工作人員應該對密押無誤。應急投標書經發行人和觀察員簽字確認後,發行人可輸入應急投標數據。
第三十八條通過應急方式投標的投標人,須在招標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中央結算公司提供加蓋單位法人公章的應急投標原因說明書。原因說明書應具體列明尚未聯網、系統通訊中斷或設備保障等情況。
第八章企業債券分銷和繳款
第三十九條中標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發行公告及相關文件設定的分銷期,在中標額度內進行分銷。承銷團成員應確保企業債券的分銷對象符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
第四十條中標的承銷團成員對獲得的企業債券額度負有包銷義務。
第四十一條企業債券分銷必須簽訂書面協議,價格由雙方自行商定。企業債券通過證券交易所網上銷售,應按照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中標的投標人應按照有關協議約定在繳款日按時向發行人繳款。若出現未能及時繳款的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發行人應妥善保存招標發行各環節的相關文件和資料。中央結算公司應保存電話錄音、出入登記相關文件,保存期至當期企業債券付息兌付結束後五年止。
第四十四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過程中,發行人、主承銷商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發改委報告。第四十五條發改委對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業務實施監督管理。接收簿記建檔參與人的舉報。發改委視情節輕重予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警告處分並責令改正。
第四十六條本指引未盡事宜應按照發改委的相關規定處理。第四十七條本指引由發改委財金司負責解釋。第四十八條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債券按不同標准可以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幾種:
(1)按照期限劃分,企業債券有短期企業債券、中期企業債券和長期企業債券。根據中國企業債券的期限劃分,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內,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內,長期企業債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記名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記名企業債券和不記名企業債券。如果企業債券上登記有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資者領取利息時要憑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轉讓時要在債券上簽名,同時還要到發行公司登記,那麼,它就稱為記名企業債券,反之稱為不記名企業債券。
(3)按債券有無擔保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指僅憑籌資人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擔保的債券,信用債券只適用於信用等級高的債券發行人。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質押債券是指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
(4)按債券可否提前贖回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如果企業在債券到期前有權定期或隨時購回全部或部分債券,這種債券就稱為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反之則是不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
(5)按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企業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指在償還期內利率固定不變的債券;浮動利率債券指票面利率隨市場利率定期變動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進的債券。
(6)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指債券發行人給予債券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讓公司債券、有認股權證的企業債券、可退還企業債券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有者,能夠在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企業發行的股票;有認股權證的債券持有者,可憑認股權證購買所約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還的企業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退還。反之,債券持有人沒有上述選擇權的債券,即是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
(7)按發行方式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部門批准公開向社會投資者發行的債券;私募債券指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為對象發行的債券,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公開上市交易。
無論是哪種招標方式都是有相關規定的,而且公司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的規定,一共有九章四十六條,其中明確指出為規范企業債券的招標發行行為,保護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作出此規定,而且還說明了招標及中標的規定。
G. 中登、中證、中債登有啥區別
1、稱呼不同:
(1)「中債登」是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2)「中登」是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3)「中證」是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2、具體職責不同:
(1)中債登是指定的中央債券存管機構,負責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流通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一般金融債、次級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券種進行登記與託管。
(2)中債登實際上是國債的總託管人,
(3)中證登承擔了國債的分託管人的角色。
(7)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債券簿記建檔發行業務操作規程擴展閱讀:
1、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6年,總部位於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0號,是財政部唯一授權主持建立、運營全國國債託管系統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和商業銀行櫃台記賬式國債交易一級託管人。
2、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為全國債券市場提供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和其他固定收益證券的登記、託管、交易結算等服務的國有獨資金融機構。
3、經過多年來的努力,中國債券信息網已逐步成為中國債券市場的專業化信息集散平台。該網站是發行人發布和披露相關信息的指定渠道以及市場參與者及時獲取業務信息的重要途徑。同時,公司還努力整合數據資源,使之轉化為投資人所需的專業化投資分析產品,一個能夠滿足各類使用者需求的信息系統正在形成。
H. 財務案例討論(根據下列案例資料,對下列債券發行方案進行分析)
一、綜合案例分析
1、對教材59頁(三)案例,根據以下要求分析:
(一)確定分析主體
(二)分析的理論依據及具體論證
(三)結論
答:(一)確定分析主體
分析主體:廣東核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分析的理論依據及具體論證
一、債券發行的合法性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2、國務院頒布《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規定
比如: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企業債券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債券得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40%;
(5)不存在下列情況:
1)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於繼續狀態的。
二、債券發行內容分析:
1、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中廣核電集團的凈資產為118.9億元,2000年度實現業主收入67.9億元,利潤總額26.7億元,凈利潤18.9億元,而且從近年經營的業績來看,其主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均呈穩定增長之勢。
2、分析債券籌資的發行規模:從前面分析看出,發行主體收入、利潤均呈穩定增長之勢。而且嶺澳核電站將於2002年7月和2003年3月投入商業運行。總之,核電集團有限公司未來將有巨大而穩定的現金流入,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為25億元,相對而言只是個較小的數目,因此到期本息的償有足夠的保障。
3、分析債券籌資的期限策略:從投資項目的性質來看:嶺澳核電站為生產性投資建設項目,而通常一個企業為某項生產性投資建設項目籌集資金發行債券時,期限要長一些,因為只有在該項目投產獲利後才有成償債能力,該公司發行債券的年限7年,該期限有利於企業的償債。
4、分析債券的利率的制訂:該債券的利率為固定的年利率4.12%,對於長期債券而言,由於市場利率經常波動,固定利率很容易導致投資者的盈利有所下降或增加了不確定性,對個人投資者而言在扣除20%的利息稅後,所得利息為3.296%。同期銀行利率為2.25%。2001年五年期國債利率3.14%,公司七年期債券確定利率4.12%,扣除年限差異,其利差也為80個基本點左右,不算太高,但超過了同期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而與實際對比,2002年至2008年,我國金融機構五年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分別為2.79%,3.6%,4.14%,4.41%,4.95%,5.22%,5.49%,處於利率上升通道,確定固定利率,恰好對公司有益。該債券信用級別高,屬國家開發銀行無條件不可撤消連帶責任擔保債券,風險低。因此,投資者者能夠獲得較高得利息收入。
5、分析還本付息方法:該債券選擇的還本付息方式是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盡管在本金償付上一定程度有損財務穩健,但相對於其他方式,該方式現值最低的。
6、從債券其他籌資條件看:經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評定,核電集團有限公司發行得債券得信用等級為AAA,是企業債券中的「金邊債券」。從擔保的情況來看,本期債券由國家開發銀行提供無條件不可撤消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具有準國債的性質,信用風險很小,可以看出,嶺澳核電站的工程債券每年將給總公司帶來巨大而穩定的現金流入,而且從2002年7月開始,嶺澳核電站開始投入商業運行,隨著發電量的逐年增加,其每年的現金流入增長很快。因此本期債券的償付有很好的保障。
(三)結論
根據案例資料,嶺澳核電站竣工後將為核電集團有限公司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從投資者角度講,該債券風險較低,具有準國債的性質,利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投資價值也較高。
I. 中債登是什麼
中債登是: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6年,總部位於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0號,是財政部唯一授權主持建立、運營全國國債託管系統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和商業銀行櫃台記賬式國債交易一級託管人。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為全國債券市場提供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和其他固定收益證券的登記、託管、交易結算等服務的國有獨資金融機構。
(9)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債券簿記建檔發行業務操作規程擴展閱讀: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成立背景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我國債券市場以國債市場為先導進入了早期發展階段。但由於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滯後,缺乏債券集中託管和統一結算機制,出現了國家信用被冒用、投資者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市場運行成本居高不下、金融風險加大等問題,阻礙了國債市場的健康發展。
為整頓國債市場秩序,保證市場安全、高效、低成本運行,促進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共同議定並報經國務院同意後,在原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改組設立了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承擔國債和國內其他債券的統一登記、託管和結算職能。
中央結算公司屬全國性非銀行金融機構,1996年12月在國家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注冊資本50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