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例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題下稱「正保公司」)為上市公司,其相關交易或事項如下:
(1)經相關部門批准,正保公司於20×6年1月1日按面值發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的可轉換公司債券200000萬元,發行費用為3200萬元,實際募集資金已存入銀行專戶。
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為3年,自20×6年1月1日起至20×8年12月31日止;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年利率為:第一年1.5%,第二年2%,第三年2.5%;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息自發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之日即20×6年1月1日,付息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之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即每年的1月1日;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1年後可轉換為正保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轉股價格為每股10元(每股面值1元);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專項用於生產用廠房的建設。
(2)正保公司將募集資金陸續投入生產用廠房的建設,截至20×6年12月31日,全部募集資金已使用完畢。生產用廠房於20×6年12月31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3)20×7年1月1日,正保公司20×6支付年度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3000萬元。
(4)20×7年7月1日,由於正保公司股票價格漲幅較大,全體債券持有人將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轉換為正保公司普通股股票。
(5)其他資料如下:
①正保公司將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負債成份劃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
②正保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時無債券發行人贖回和債券持有人回售條款以及變更初始轉股價格的條款,發行時二級市場上與之類似的沒有附帶轉換權的債券市場利率為6%。
③在當期付息前轉股的,不考慮利息的影響,按債券面值及初始轉股價格計算轉股數量。
④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要求:
(1)計算正保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時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
(2)計算正保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應分攤的發行費用。
(3)編制正保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時的會計分錄。
(4)計算正保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的實際利率及20×6年12月31日的攤余成本,並編制正保公司確認及20×6支付年度利息費用的會計分錄。
(5)計算正保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20×7年6月30日的攤余成本,並編制正保公司確認20×7年上半年利息費用的會計分錄。
(6)編制正保公司20×7年7月1日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普通股股票時的會計分錄。
[例題答案]
(1)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200000×1.5%/(1+6%)+200000×2%/(1+6%)^2+200000×2.5%/(1+6%)^3+200000/(1+6%)^3=178512.13(萬元)
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發行價格-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
=200000-178512.13
=21487.87(萬元)
(2)負債成份應份攤的發行費用=3200×178512.13/200000=2856.19(萬元)
權益成份應分攤的發行費用=3200×21487.87/200000=343.81(萬元)
(3)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196800(發行價格200000-交易費用32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24344.06(倒擠)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20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1144.06(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21487.87-權益成份應分攤的發行費用343.81)
(4)負債成份的攤余成本=金融負債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假設負債成份的實際利率為r,那麼:
200000×1.5%/(1+r)+200000×2%/(1+r)^2+200000×2.5%/(1+r)^3+200000/(1+r)^3=200000-24344.06
利率為6%的現值=178512.13萬元
利率為r的現值=175655.94萬元 (200000-24344.06);
利率為7%的現值=173638.56萬元
(6%-r)/(6%-7%)=(178512.13-175655.94)/(178512.13-173638.56)
解上述方程r=6%-(178512.13-175655.94)/(178512.13-173638.56)*(6%-7%)=6.59%
20×6年12月31日的攤余成本=(200000-24344.06)×(1+6.59%)-200000×1.5%=184231.67(萬元),應確認的20×6年度資本化的利息費用=(200000-24344.06)×6.59%=11575.73(萬元)。
正保公司確認及20×6支付年度利息費用的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11575.73
貸:應付利息3000(200000×1.5%)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8575.73
借:應付利息3000
貸:銀行存款3000
(5)負債成份20×7年初的攤余成本=200000-24344.06+8575.73=184231.67(萬元),應確認的利息費用=184231.67×6.59%÷2=6070.43(萬元)。
正保公司確認20×7年上半年利息費用的會計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6070.43
貸:應付利息2000(200000×2%/2)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4070.43
(6)轉股數=200000÷10=20000(萬股)
正保公司20×7年7月1日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普通股股票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20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1144.06
應付利息2000
貸:股本20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11697.9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91446.16
[例題總結與延伸]
債券的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的計算實際上就是將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進行折現,未來現金流量包括利息和本金;折現的折現率實際上用的是市場上投資者投資債券的必要報酬率,因為只有按照這個必要報酬率折現後的債券價值才是債券可以定的公允價值。對於一個成熟的債券市場來說,債券的交易價格會在債券的公允價值上下浮動,一般在會計題目中我們承認市場是完善的有效的,那麼債券的公允價值就是按照實際利率折現的值。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債券的實際利率並不一定是發行債券方採用的實際利率攤銷中的實際利率,但凡是債券發行時發生了相關稅費,發行方就承擔了額外的費用,對於發行債券方來說就承擔了實際上比投資者要求的報酬率更高的利息率,這一點需要明確。一般情況下題目中都會給出實際利率,如果是給出的市場的實際利率,一般不會涉及到發行費用的問題;如果給出的是發行債券方承擔的實際利率,那麼一般是會涉及到相關費用的處理問題。
關於實際利率的計算,掌握一個方法就是插值法:比如債券的面值為1000萬元,5年期按年支付利息,本金最後一次支付,票面利率10%,購買價格為900萬元,交易費用為50萬元,實際利率為r,則期初攤余成本=950=1000×10%×(P/A,r,5)+1000×(P/F,r,5),即:
100/(1+r)+100/(1+r)^2+100/(1+r)^3+100/(1+r)^4+100/(1+r)^5+1000/(1+r)^5=950
採用插值法,設r=11%,代入上式,則期初攤余成本=963.04;
設r=12%,代入上式,則期初攤余成本=927.9,則:
(11%-r)/(11%-12%)=(963.04-950)/(963.04-927.9)
可以計算出企業的實際利率r=11%-(963.04-950)/(963.04-927.9)*(11%-12%)=11.371%
Ⅱ 請問可有可轉換債券應用到公司股權並購中的案例
我也在找這個。。。omg,不會是同學吧
Ⅲ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有哪些優勢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的幾大優勢分析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按照約定的條款,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作為兼具債券、股票和期權多重投資特性的派生金融產品,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經成為西方企業十分重要的直接融資工具,目前全球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的發行規模已突破了1500億美元,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在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我國資本市場上的新興金融品種,從90年代初的試點,到1997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乃至2001年《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的正式頒布,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新興的融資、投資方式日益受到監管局、上市公司以及廣大投資者的關注。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即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新熱點,2001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可轉債的發行方案。可轉換公司債券同時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特徵。
1、推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背景及過程
進入90年代,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及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經濟出現以下特點:利率水平逐步下降,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增加;企業改制、資產重組成為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利率浮動化趨勢和股票融資成本增加;我國企業股權融資比例過高,不利於資本市場完整和多元化。
在這種經濟形勢下,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其性質的多重性及操作的靈活性,避免了其他融資工具所遇到的諸如利率設定、價格定位、融資成本等麻煩,可轉換公司債券適合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需求,能有效調節企業資產結構,這就是我國大力推行可轉債券試點的必要性。
90年代初,我國企業開始嘗試運用可轉換公司債券來尋求成本更合理,能為今後企業上市服務的融資渠道,深寶安、中紡機和深南坡三家上市公司先後在國內外市場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於探索和發展中國的可轉債市場積累了寶貴的經驗。2000年,我國可轉換債券獲得重大突破,上市公司虹橋機場和鞍鋼新軋先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獲得成功,使得可轉換公司債券成為上市公司融資的重要選擇。
2、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優勢
對於規模較大、負債率不太高、流通股比例不大、經營比較穩定,具有一定的成長性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轉債融資比配股、增發能以更低的成本籌集更多的資金。具體而言,其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適合大資金量的融資需求,並且緩解對現有股權的稀釋。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顯高於配股價和增發股價。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在涉及股權融資的項目里,只有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確規定應高於原流通a股的股價,按國際慣例溢價率在5-20%之間;上市公司採用配股融資時,配股價格只能是原價的60-80%,增發新股時,新增發股的股價雖與原a股股價有所接近,但大部分仍為原a股股價的90%左右。而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溢價發行,與增發新股、配股籌得資金相同減少了對股權的稀釋。因此,發行數量相等的情況下,轉換公司債券籌資的資金量要多。
降低籌資成本。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比銀行存款、普通企業債券低。以發行10億可轉債為例,每年在利息支付上,比發行企業債券減少2500多萬元,比銀行借款減少近4700萬元,差距十分明顯。
獲得長期穩定的股票價格。在股權融資時機不佳時,發行可轉債可以避免進一步降低公司股票市價,同時,可轉債轉換期較長,對公司股價的不利影響不會像增發新股、配股那樣明顯或劇烈。
獲取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份後,該筆債務因轉為股權而消失或減少,股權資本增加,固定償還的債務本金轉為永久性資本投入,降低了公司債務比例,明顯減少了公司稅後現金流量,因而,可轉債能為發行公司提供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
改善股權結構和債務結構,延長債務的有效期限。可轉換公司債券由於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特徵,在轉股前,它構成公司負債,而轉股後成了公司的資本金,因此,它成為公司股權比重和債務比重的調節器。如果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比重過高,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回購股權以提高每股收益。如果公司的債務比重過大,短期債務過多,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來替換短期債務,推遲公司的償債期限。
Ⅳ 求一個金融改革下企業融資成功的案例
一個成功的融資案例
發布日期: 2005-1-25 點擊數:134
通過一項長達四年的融資計劃,匯豐投資銀行為新世界集團融資逾十四億美元
前不久,香港匯豐投資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企業財務董事兼中國事務主管許亮華先生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就剛剛完成的香港新世界中國地產有限公司(簡稱新世界中地)一項長達4年、累計逾14億美元的融資項目作了詳細介紹。
90年代以來,香港著名華商鄭裕彤財團通過旗艦企業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開始大舉進軍內地的中低檔房地產市場,並成為北京、武漢、天津和沈陽等城市的房地產戰略發展商,為此,需要籌集龐大的資金進行投資。
1993年的高峰期後,許多城市的樓房尤其是高檔樓房大量空置,使得國際資本市場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看法相當消極。在這種情況下,要說服他們為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拓展內地房地產市場進行投資,難度可想而知。
1995年11月,匯豐為新世界中國房主發展有限公司首次通過私募方式發行了5億美元的股本。本次發行是香港歷史上最大的私募發行,私人股本投資者佔有了新世界房主43
%的股份,新世界發展則持有57%的股權。
第二次是為新世界中國金融有限公司發行的3.5億美元強制可換股擔保債券。在私募成功發行一年後,新世界中國希望籌集更多的資金用於其在中國的房地產的投資活動。作為新世界發展的全資子公司,新世界中國公司的規模還太小,採用普通債券方式發行成本較高,如果上市又不具備三年業績的條件。於是,匯豐主要針對上一次私募所未觸及的可換股債券為債務投資者設計了可換股債券的發行方式。
但是,這種方式也有很大的結構性缺點:公司上市後,債券尚未到期就可以轉為股票,在換股期間,可能會有大量股票突然湧入市場,這會給當時的股價造成壓力,甚至影響初次公開發行的價格,因為投資者預計初次發行後股價不會立即上行。為此,匯豐設計的結構是,所有債券強制轉換成股票,並在初次公開發行時作為發行規模的一部分,上市前必須決定是否換股,上市後就沒有可換股債券了,這就給了投資者關於市場流通股數的確切信息;當然這也給發行增加了難度。這次發行是除日本外亞洲地區最大的可換債發行之一,匯豐承擔了2.1億美元的分銷份額,卻創造了8.6億美元的總需求,發行後債券交易價格一直高於發行價格。
在公開流通債發行兩年半以後,新世界中地准備在1999年到股票交易所上市,發行規模為5.68億美元。這次發行面臨的最大障礙在於,國際投資者對於中國房地產業有很多誤解,對實際發生和醞釀中的變化知之甚少。如何改變投資者的不良印象就成了決定發行成敗的關鍵。為了讓股本投資者能夠更好了解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匯豐集團屬下的匯豐證券於1999年5月6-7日在中國香港和新加坡舉辦了中國住房改革研討會;為配合全球發行,匯豐組織了兩次獨立的訪問活動,活動事先都有詳盡的研究報告作鋪墊,活動橫貫了亞、歐、北美三大洲;6-7月,匯豐又組織了大規模的全球路演,訪問了三大洲的11個城市。為一次發行舉行三次全球規模的推介活動,這是非常罕見的做法,經過這三次聲勢浩大的活動,終於完成了對投資者的"教育"工作。
在此次發行過程中,可換股債券的換股程序是個關鍵環節。債券持有者的換股方式有三種:在初次公開發行中認購最大數量的股票,或是將債券折算成股票出售獲得現金收入,或是只認購最大債券股的一部分,其餘債券則兌現。經過路演,結果相當令人振奮:來自股本投資者的需求為7.83億美元,來自債券持有者的需求為1.43億美元,總需求達9.26
億美元。至此,由匯豐一手策劃的為新世界中地總額超過14億美元的這個融資故事也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不知道是否是你想要的那種,答題辛苦,幫忙點下【採納回答】,謝謝!!
Ⅳ 萬科發行可轉換債券屬於債務融資嗎債務與債券融資的區別萬科債務融資的案例有哪些
屬於債務融資,只是可轉換債券具有期權的屬性,使得債務可在特定時間用約的的價格轉換成股權。主要區別在於債券融資實際上是債務融資的一種形式。
【債券發行與上市】
┌──────┬────────────────────────────┐
|債券發行年度|債券發行方案 |
├──────┼────────────────────────────┤
| 2008-09-05 |進展說明: 實施 |
| |債券代碼:112006 |
| |債券簡稱:08萬科G2 |
| |發行方式:採取網上優先配售、網上公開發行和網下詢價配售相 |
| |結合的方式。 |
| |預計發行規模(萬元): 150000.00 |
| |實際發行規模(萬元): 290000.00 |
| |預案公布日: 2008-09-02 |
| |開始發行期: 2008-09-05 |
| |結束發行期: 2008-09-09 |
| |債券到期日: 2013-09-05 |
| |上市日期 : 2008-09-18 |
├──────┼────────────────────────────┤
| 2008-09-05 |進展說明: 實施 |
| |債券代碼:112005 |
| |債券簡稱:08萬科G1 |
| |發行方式:採取網上優先配售、網上公開發行和網下詢價配售相 |
| |結合的方式。具體發行安排將根據深交所的相關規定進行。 |
| |預計發行規模(萬元): 300000.00 |
| |實際發行規模(萬元): 300000.00 |
| |預案公布日: 2008-09-02 |
| |開始發行期: 2008-09-05 |
| |結束發行期: 2008-09-09 |
| |債券到期日: 2013-09-05 |
| |上市日期 : 2008-09-18 |
├──────┼────────────────────────────┤
| 2004-09-24 |進展說明: 實施 |
| |債券代碼:126002 |
| |債券簡稱:萬科轉2 |
| |發行方式:採用向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原A股股東放棄部分再采 |
| |用網下對機構投資者發售和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相結合|
| |的方式進行。 |
| |預計發行規模(萬元): 199000.00 |
| |實際發行規模(萬元): 199000.00 |
| |募資凈額(萬元): 196105.47 |
| |預案公布日: 2003-09-09 |
| |開始發行期: 2004-09-24 |
| |結束發行期: 2004-09-24 |
| |債券到期日: 2009-09-24 |
| |停止交易日: 2006-04-07 |
| |轉股開始日: 2005-03-24 |
| |轉股結束日: 2009-09-24 |
| |上市日期 : 2004-10-18 |
├──────┼────────────────────────────┤
| 2002-06-13 |進展說明: 實施 |
| |債券代碼:125002 |
| |債券簡稱:萬科轉債 |
| |發行方式:本次萬科轉債發行採用向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原A股 |
| |股東放棄部分再採用定價抽簽方式發行,發行採用網下對法人投|
| |資者發售和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
| |實際發行規模(萬元): 150000.00 |
| |募資凈額(萬元): 147513.84 |
| |預案公布日: 2001-07-12 |
| |開始發行期: 2002-06-13 |
| |結束發行期: 2002-06-13 |
| |債券到期日: 2007-06-13 |
| |停止交易日: 2004-04-20 |
| |轉股開始日: 2002-12-13 |
| |轉股結束日: 2007-06-12 |
| |上市日期 : 2002-06-28 |
└──────┴────────────────────────────┘
Ⅵ 請大家幫找二個成功融資的案例
一個成功的融資案例
發布日期: 2005-1-25 點擊數:134
通過一項長達四年的融資計劃,匯豐投資銀行為新世界集團融資逾十四億美元
前不久,香港匯豐投資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企業財務董事兼中國事務主管許亮華先生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就剛剛完成的香港新世界中國地產有限公司(簡稱新世界中地)一項長達4年、累計逾14億美元的融資項目作了詳細介紹。
90年代以來,香港著名華商鄭裕彤財團通過旗艦企業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開始大舉進軍內地的中低檔房地產市場,並成為北京、武漢、天津和沈陽等城市的房地產戰略發展商,為此,需要籌集龐大的資金進行投資。
1993年的高峰期後,許多城市的樓房尤其是高檔樓房大量空置,使得國際資本市場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看法相當消極。在這種情況下,要說服他們為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拓展內地房地產市場進行投資,難度可想而知。
1995年11月,匯豐為新世界中國房主發展有限公司首次通過私募方式發行了5億美元的股本。本次發行是香港歷史上最大的私募發行,私人股本投資者佔有了新世界房主43
%的股份,新世界發展則持有57%的股權。
第二次是為新世界中國金融有限公司發行的3.5億美元強制可換股擔保債券。在私募成功發行一年後,新世界中國希望籌集更多的資金用於其在中國的房地產的投資活動。作為新世界發展的全資子公司,新世界中國公司的規模還太小,採用普通債券方式發行成本較高,如果上市又不具備三年業績的條件。於是,匯豐主要針對上一次私募所未觸及的可換股債券為債務投資者設計了可換股債券的發行方式。
但是,這種方式也有很大的結構性缺點:公司上市後,債券尚未到期就可以轉為股票,在換股期間,可能會有大量股票突然湧入市場,這會給當時的股價造成壓力,甚至影響初次公開發行的價格,因為投資者預計初次發行後股價不會立即上行。為此,匯豐設計的結構是,所有債券強制轉換成股票,並在初次公開發行時作為發行規模的一部分,上市前必須決定是否換股,上市後就沒有可換股債券了,這就給了投資者關於市場流通股數的確切信息;當然這也給發行增加了難度。這次發行是除日本外亞洲地區最大的可換債發行之一,匯豐承擔了2.1億美元的分銷份額,卻創造了8.6億美元的總需求,發行後債券交易價格一直高於發行價格。
在公開流通債發行兩年半以後,新世界中地准備在1999年到股票交易所上市,發行規模為5.68億美元。這次發行面臨的最大障礙在於,國際投資者對於中國房地產業有很多誤解,對實際發生和醞釀中的變化知之甚少。如何改變投資者的不良印象就成了決定發行成敗的關鍵。為了讓股本投資者能夠更好了解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匯豐集團屬下的匯豐證券於1999年5月6-7日在中國香港和新加坡舉辦了中國住房改革研討會;為配合全球發行,匯豐組織了兩次獨立的訪問活動,活動事先都有詳盡的研究報告作鋪墊,活動橫貫了亞、歐、北美三大洲;6-7月,匯豐又組織了大規模的全球路演,訪問了三大洲的11個城市。為一次發行舉行三次全球規模的推介活動,這是非常罕見的做法,經過這三次聲勢浩大的活動,終於完成了對投資者的"教育"工作。
在此次發行過程中,可換股債券的換股程序是個關鍵環節。債券持有者的換股方式有三種:在初次公開發行中認購最大數量的股票,或是將債券折算成股票出售獲得現金收入,或是只認購最大債券股的一部分,其餘債券則兌現。經過路演,結果相當令人振奮:來自股本投資者的需求為7.83億美元,來自債券持有者的需求為1.43億美元,總需求達9.26
億美元。至此,由匯豐一手策劃的為新世界中地總額超過14億美元的這個融資故事也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