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擬出質券的入庫(存放)和出庫(提取)
三方回購的正回購方應當在交易申報前,通過深交所向中國結算申報擬出質券存放指令,擬出質券應符合深交所發布的質押券籃子要求。
三方回購的正回購方可通過深交所向中國結算申報擬出質券提取指令,提取成功後,可將相應債券申報賣出或用於其他業務。
『貳』 不再作為回購質押券納入質押庫,並停止債券質押式回購入庫申報 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說該債券不能做正回購交易的質押券,折算率歸零。
所謂的正回購交易就是債券投資者利用手上持有的債券作為質押物向市場融資獲得資金,用這些資金再進行投資或資金周轉。一般進行正回購交易的質押券都必須申報質押入庫(就是指投資者指定自己手上持有的某些債券進行質押)到交易所的清算所那裡進行管理的,以防止被挪用。一般不同的債券品種都有不同的折算率,這個折算率實際上是把不同債券的債券面值換算成一定數量標准券形式,以方便交易統計。折算率歸零就是說該債券不能進行回購交易的意思。
『叄』 國債正回購如何操作
一、債券回購的含義:
債券質押式回購簡單地說就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質押品的一種短期資金借貸行為。其中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質押而獲得資金使用權,到約定的時間還本並支付一定的利息,從而「贖回」債券。而資金持有人(逆回購方)就是正回購方的交易對手。在實際交易中債券是質押給了第三方即中國結算公司,這樣交易雙方否更加安全、便捷。
二、國債回購的流程:
1.債券質押入庫。在交易界面,選擇「賣出(即提交質押券)」,輸入質押代碼,價格是自動顯示的,一般是1。注意:這里是質押代碼而不是交易代碼。質押代碼以090(國債)104(公司債)105(分離債純債、企業債)106(地方債)開頭。此操作叫債券質押入庫。債券質押的數量沒有限制,最低1手即10張就可以了。
特別提示:很多券商要求投資者必須到櫃台辦理債券質押入庫、出庫,而不能在網上操作(就像深市轉債轉股一樣)。以上是滬市的入庫方法,因深市沒有質押代碼也沒有其他操作界面,故只能到櫃台辦理。
2.標准券的使用。債券質押入庫後,系統就根據最新的折算率自動換成了標准券(賬戶上出現標准券一覽,代碼為888880)。可以用來質押的債券必須是1000張標准券的整數倍,故你有1050張和1800張都只能按1000張標准券融資10萬元。多餘的債券可以直接出庫。
3.可回購日期。滬市,當日買入的債券當日可質押,當日可回購交易;深交所規定當日買入的債券當日可質押,但下一交易才可用於回購。
4.回購交易。在交易界面中,選擇「買入」,輸入代碼比如滬市1日回購為204001;融資價格填你願意融入資金的利率;可用資金一覽不管顯示什麼都不影響操作;最大可融也不用管(是系統計算股票時用的,一般顯示為0),融資數量必須填1000的整數倍,比如你有2500張標准券,那麼你可以輸入1000或2000,表示你願意借入10萬或20萬元資金。交易完成後你的賬戶上就出現借入的現金,同時減少你的標准券數量。借入的資金就可買入其他證券也可以轉出資金(有的券商不允許轉出融入的資金)。
5.回購交易後的結算。做完回購後就要注意到期在你賬戶上准備足夠的資金以備扣款(仍是自動扣款,而不用做任何操作)。比如1日回購,當天晚上10點以後標准券就回到賬戶上,同時可用資金減少借入的金額(如果原來資金已用完,那麼就顯示負數)。T+1日16:00前你的賬戶上要准備足夠的扣款本金及利息以還掉借款。
6.質押債券出庫(又稱解除債券質押)。債券質押到期後(標志就是標准券回到了賬戶上)就可申請出庫。方法與入庫時相反,即在交易界面選擇「買入(即轉回質押券)」,輸入質押代碼和出庫數量即可。注意:出庫的目的一般是為了賣出,否則沒有必要出庫,這樣下次回購時就非常方便。當日出庫的質押券可再次申報入庫。
7.債券可賣出日期。滬市當日出庫的債券當日賣出;深交所規定當日出庫的債券,下一交易才能賣出。
8.標准券與融入資金的關系。這兩個是相互對應的就像買賣股票和手頭現金的關系一樣,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當標准券數量大於1000時,就可融入資金。融入後,標准券消失(實際上是質押給了登記結算公司)賬戶上可用資金減少。當質押到期標准券回來時,賬戶上可用現金減少相應數額。
『肆』 上證債券出入庫是什麼意思
把你的債券換成標准券,再和其他人去交易。
『伍』 如何提交質押券
(1) 客戶提交質押券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將其證券賬戶中的債券現券申報提交入結算公司的質押庫。
(2) 證券公司申報提交質押券——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向結算公司申報提交質押券。申報代碼為「09****」,交易方向為「賣出」。其中「****」為相應債券的後四位代碼。
(3)交易系統檢查——交易系統根據現券可用余額核查質押券的提交指令,如果申報數量大於現券可用余額,則申報指令無效。否則,申報有效,交易系統在現券可用余
額中根據申報數量進行實時扣減,同時計增可融資額度。當日買入的現券當日可申報入庫。現券可用余額=昨日余額+當日凈買入。
(4) 質押券的入庫——T日日末,交易所將質押券申報數據發結算公司。結算公司在申報當日日末將相關債券轉入結算公司的質押庫,同時,該債券余額從客戶的證券賬戶中記減。
(5) 質押庫的明細管理——質押庫以結算參與認為單位設立,並按證券賬戶來源分明細記錄質押券。
『陸』 重工轉債」+暫停債券質押式回購新增入庫什麼意思
暫停債券質押式回購新增入庫意思就說如果持有重工轉債打算用重工轉債進行正回購操作(所謂正回購操作實際上就是債券投資者以債券作為質押物向市場融資,把融資得來的資金用於其他方面)的要注意交易所將不會接受其質押入庫(這些質押物都需要債券投資者通過交易把自己選定為質押物的債券提交到交易所另行保管)的申請,簡單來說就是不允許這債券作為新做正回購融資的質押物。
最主要原因是這債券要被實施提前贖回,提前贖回一般是轉債的標的股票的股價超過轉股價格一定比例才會被觸發的,由於債券提前贖回,贖回後意味著債券會被終止交易,會被終止交易的債券(包括債券到期)是不允許進行正回購入庫的。
『柒』 "工行轉債"暫停債券質押式回購新增入庫是什麼意思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自2015年2月6日起,「工行轉債」暫停債券質押式回購新增入庫。
贖回登記日:2015年2月12日
贖回價格:人民幣100.629元/張(含當期利息),境內自然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代扣稅後贖回價格為人民幣100.503元/張;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代扣稅後贖回價格為人民幣100.566元/張;對於除上述兩種情況以外的持有「工行轉債」的投資者,本行不代扣所得稅,實際贖回價格為人民幣100.629元/張。
贖回款發放日:2015年2月26日
贖回登記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2月13日)起,「工行轉債」將停止交易和轉股;本次提前贖回完成後,「工行轉債」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摘牌。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1155號文核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行)於2010年8月31日公開發行了25,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2,500,000萬元,債券簡稱「工行轉債」,債券代碼113002。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工行轉債」自2012年5月21日起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
根據本行《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已觸發可轉債的贖回條款。本行董事會已批准行使本行可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工行轉債」全部贖回。
『捌』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交易流程和規則
1,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回購到期日,交易系統根據結算公司提供的當日回購到期的數據,為相關帳戶增加相應可融資額度。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或者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賬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償還到期購回款。
2債券交易規則:
1、 現有的上海證券帳戶可以交易新質押式回購。但原來已經做過回購登記的證券帳戶,在撤銷回購登記前,不能參加新質押式回購的交易。即非回購登記的證券賬戶可參加新質押式回購交易。深圳為現有的深圳證券帳戶。
2、 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統不再接受對證券賬戶進行回購登記的申報,但接受回購注銷申報。
3、 上交所所有上市國債(包含新上市國債,不包含企業債)都可經入庫申報後作為質押券,質押券將被換算成標准券用於新質押式回購交易。
深圳除了質押式國債回購外,還支持企業債回購交易。
4、 上海結算公司以證券賬戶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不可串用。質押債券與每筆融資回購交易不存在一一對應關系。
深圳結算公司以證券公司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庫申報不支持在集合競價時間進行。
6、 上海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並可用於t日回購融資。
深圳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但不能用於t日回購融資。
7、 上海質押庫內的質押券可以實現當日實時替換;多餘的質押券可以實時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並進行現券交易。
深圳質押券可以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但轉回的債券當日不能交易。
8、 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上海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帳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還到期購回款。
9、上交所回購交易的申報單位為手,1手=1000元標准券。
申報數量必須為100手(10萬資金)的整數倍,單筆數量不超過1萬手(1000萬資金);
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元。
深交所回購交易的申報單位為張,1張=100元標准券。
申報數量必須為10張的整數倍(1000元),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不超過100萬張(1億元);
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
10、 已經提交質押債券的上海投資者不得進行指定交易變更。
11、 結算系統將在t日日終處理投資者通過交易系統申報的出入庫指令。也就是說,交易系統日間回報成功的出入庫申請是否能成功轉出或轉入質押庫將在結算系統日終處理後才能確定。日間出入庫成功的,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不一定成功。
12、 出庫時的轉出數量以元為單位,但必須是1000的整數倍。多出部分將被舍尾。如根據標准券余額計算可以轉出1900元,由於舍尾只能轉出1000元。出庫申報的結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敗。
13、國債質押期間的兌息直接發放給投資者的。質押期間的兌付,處理當日,系統首先檢查兌付國債所涉出質證券賬戶有無欠庫。若無欠庫,則根據標准券余額、兌付國債的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出可兌付國債數量,並予以兌付劃付,且可兌付國債的劃付出庫優先於非兌付國債的出庫。若有欠庫,則全部暫不兌付。系統將該證券賬戶的國債兌付款以兌付權的形式保留在質押庫內,並按最後一次該國債適用的折算率計算標准券,直至該國債兌付權兌付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