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子式儲蓄國債提前支取利息如何計算
電子式儲蓄國債提前兌取:
1、持有不滿半年不允許提前兌取;
2、持有滿半年不滿2年扣除6個月利息;
3、持有滿2年不滿3年扣除3個月利息。
注:付息日及到期日之前的三個星期不能兌付。
『貳』 儲蓄國債的利率是多少
財政部決定發行2015年憑證式(一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將發行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國債最大發行總額300億元,其中,3年期180億元,票面年利率4.92%;5年期120億元,票面年利率5.32%。
二、本期國債發行期為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9日。
三、投資者提前兌取本期國債按實際持有時間和相對應的分檔利率計付利息,具體為:從購買之日起,本期國債利率按持有時間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滿半年不滿1年按年利率1.66%計息,滿1年不滿2年按3.39%計息,滿2年不滿3年按4.41%計息;5年期本期國債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4.91%計息,滿4年不滿5年按5.05%計息。
『叄』 儲蓄國債利息怎麼計算
解:P——本金,又稱期初金額或現值;
i——利率,指利息與本金之比;
I——利息;
F—— 本金與利息之和,又稱本利和或終值;
n——計算利息的期數。
利息 = 本金 * 利率 * 計息期數
I = P * i * n
如存入銀行10000元,存期2年,年利率為1%,求利息
∴利息 = 10000 * 1% * 2 = 200元(利息 = 本金 * 利率 * 計息期數)
『肆』 國債提前支取利息怎麼算
國債利息有以下幾種方式計算:
(一)一般利息
一般利息是一種固定利息,指在發行國債時就明確規定了的利息。計算方法包括單利和復利。假如P表示本金額,i表示國債的利率,I表示利息,s表示本利和或償還額,n表示償還期間,則:
按單利法計算的利息額I=P·i·n;
償債額S=P(1十i·n);
按復利計算的償債額S=P(1 + i)n ;
利息額I=S—P=P·[(1 + i)]n -1]
由於復利法實行「利滾利」,即對本金所產生的利息也要計息,因此,在同等利率條件下,其計算出來的利息要比單利法計算出來的利息大。
(二)保值利息
保值利息一般是一種浮動利息,指在通貨膨脹情況下,為提高投資者認購國債的興趣,實行債券利息隨通貨膨脹指標上下浮動並保值的一種付息方式。
通貨膨脹已成為世界各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經常出現並難以醫治的「病症」。持續的通貨膨脹必然會不斷降低資本的投資價值。
投資者在通脹條件下,必然會要求國債投資能夠補償其通脹風險損失。在此情況下,政府發行的國債利息就由兩部分組成:
國債利息=票面純利息十通貨膨脹補償
即:國債利息=計息年數X(票面利率十平均通貨膨脹率)
(三)貼息或貼水
貼息或貼水指國債以低於面值金額的價格發行,到期按票面金額償還,而票面金額與發行價格之間的差額即為利息。
(四)剪息或附息
剪息或附息的付息方式指政府在國債未到期前每年(或每半年)支付利息的一種方式。剪息方式有利於使國債付息均勻化,減輕還本付息高峰期的財政壓力。
(4)儲蓄國債提對利息擴展閱讀:
種類
(1)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以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國家借款是最原始的舉債形式。現代國家在向外國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等舉借外債和本國中央銀行借債時主要採取這種形式。但借款通常只能在債務人數量較少的條件下進行。在應債主體很多的情況下,則應採用發行債券的形式。
(2)以國債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以分為內債和外債。內債是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外債則是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和在國外發行的債券。
(3)以債券的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以分為可轉讓國債和不可轉讓國債。國家的借款通常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才有上市轉讓的可能。債券能否上市轉讓,即是否具有流動性是決定債券吸引力大小的重要因素。
(4)以國債的償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以分為長、中、短期國債。一般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國債,稱為短期國債,十年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介於二者之間的稱為中期國債。
(5)以國債的付息方式為標准,國債可以分為付息國債和零息國債。付息國債採用分期付息的方式,一般長期國債大多屬於付息國債。
零息公債也叫無息票國債,在付息方式上,採用貼現方式或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中、短期國債大多屬於這一類。
(6)以國債是否記名為標准,國債可以分為記名國債和無記名國債。記名國債在債券上寫明債券所有人的姓名,在債權轉讓時需要作轉移登記,一般不可轉讓國債採用這種形式。
無記名國債在債券上不寫明姓名,以債券的持有人為所有人,轉讓較為容易,一般可轉讓國債都採取這種形式。
(7)其它分類。以國債是否具有相關憑證為標准,可以分為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以國債的認購對象為標准,可以分為居民認購的國債、機構認購的國債等。
以國債認購過程是否存在強制為標准,可以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國債資金的最終用途為標准,可以分為建設性國債和赤字國債。
『伍』 電子式儲蓄國債提前支取利息如何計算
投資者提前兌取可獲得資金=提前兌取的儲蓄國債面值+提前兌取應計利息-提前兌取應扣利息-提前兌取手續費
提前兌取應計利息=提前兌取面值金額×執行利率(%)×自上一付息日起至提前兌取日的實際持有天數/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
其中,執行利率根據實際持有時間,可取0 或者票面年利率,以當期國債發行條件為准。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為自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第N+1個整年的實際天數(N 為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持有整年數,如持有不滿一年,N=0)。從上一付息日起實際持有天數為從上一付息日(含)至資金清算日(不含)的實際天數。如提前兌取資金清算前該期國債從未付過息,上述計算時,上一付息日為起息日。
提前兌取應扣利息=提前兌取面值金額×票面年利率(%)×應扣除的天數/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
其中,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為自起息日起對月對日計算的第N+ 1個整年的實際天數(N 為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持有整年數,如持有不滿一,N=0)。
『陸』 儲蓄國債 利息 單取
電子式儲蓄國債是每年支付利息,這個利息你可以取出使用!如果提前贖回的話,按持有時間扣除部分利息,例如:不滿6個月提前兌取不計付利息,持有6個月不滿12個月提前兌取按照票面利率計付利息並扣除180天利息,3年期的持有滿12個月不滿24個月扣除180天利息,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扣除90天利息。提前兌取國債需按照兌取本金的1‰繳納手續費。
『柒』 儲蓄式國債提前兌付的利息扣除情況
去銀行問一下
『捌』 光大銀行銷售的電子式儲蓄國債提前兌付利息如何計算
定期付息的儲蓄國債在計算提前兌取應計利息時,實際持有天數從上一付息日開始計算,算頭不算尾。
利隨本清的儲蓄國債在計算提前兌付應計利息時,實際持有天數從起息日開始計算,對月對日算一年,整年後按實際持有天數算頭不算尾(例:1999年5月1日起息,2004年6月8日提前兌取,實際持有天數為5年*365天+38天)。
一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息。
利率計算過程保留14位,計算結果保留2位(例:3.14%),保留位數以下4舍5入。
對日對月原則:如當月無該日,則提前一個自然日。
計算公式:提前兌取部分=本金+應計利息-扣除利息-應交手續費。其中:
1、提前兌取應計利息(元)=持有總面值金額(元)×票面年利率(%)/365×從上一付息日起實際持有天數
2、提前兌付應扣利息(元)=持有總面值金額(元)×票面年利率(%)/12×應扣除的月份數
3、提前兌付應交手續費(元)=持有總面值金額×手續費比例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