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有沒有可以代銷私募基金的機構可以合作的啊
這個的話很多,你可以直接找基金公司幫助代銷,不過代銷的話會有很高要求。
Ⅱ 成都有哪些知名的私募基金公司
陽光私募,聚贏私募
Ⅲ 四川成都私募基金備案辦理 條件和手續
四川成都私募基金備案辦理
現在投資公司如何辦理私募基金備案?= 需要法律意見書,公司的利潤表財務報表,基本就是這些材料 然後是備案在證監會那邊提交材料就可以了上周辦理一家
Ⅳ 國內目前最大五家理財公司
恆天 諾亞 宜信。前面這三家應該沒有什麼疑問。
後面兩家,大唐 海銀 新湖?
目前做到上市的諾亞、宜信還有家叫鉅派。但鉅派業務量差了一個數量級,乾地產的搞金融出了很多問題。
Ⅳ 最近行情這么好,關於成都本地的私募基金,大家有沒有什麼推薦的
中興匯金1號
Ⅵ 成都有哪些比較出名的私募投資公司
成都知名私募股權公司主要包括火星資產、如坤投資、社會資源投資、德高資產、海川匯富資產和金悅恆瑞資產。其中,成都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佔55.832%,第二大股東佔36.787%,省級國有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佔36.787%,郫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佔2.381%,成都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佔5%,私人投資公司是一個以資產管理者的身份,依靠自身的投資能力,幫助投資者/合夥人在投資過程中獲得資本回報和價值的行業。
作為消費型城市,主要經濟支柱是第三產業、製造業和軟體業,比一線城市差幾個數量級。在成都工作的人中,超過80%的人的收入不超過8000英鎊。成都仍然是一個消費網路城市。成都是中國西南地區的經濟和文化中心。成都一直是四川的省會城市。成都經濟快速發展,穩步崛起。吸引了大量的外資,城市建設速度加快,GDP增長非常強勁。成都一直是中國最具實力的信息產業城市之一。原電子工業部直屬的5所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院所分布在成都,在該領域排名全國第一。
Ⅶ 鋒創成都政信一號私募投資基金遲遲不支付利息已構成違約
這個肯定是這樣的,你可以在這個官網就可以直接查看大
Ⅷ 成都私募基金-哪家是正規的陽光私募基金
在信用網上查到的工商注冊信息,這只能說明他們是一家已經注冊並在運營的公司,不足以說明該企業就是一家正規合法並由良好過往業績的公司。如果是做私募的投資公司,建議去查詢一下其真實的成立時間及過往業績,還有整體備案信息。其與投資者簽署的協議文本,及參與程序。多了解、多推敲,是否有整體資產抵押或者銀行託管等等。正規的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應該是對投資者有起步金額的要求,運作模式上合存續期年限上,整體監管上都是有的查的。
Ⅸ 成都有哪些收益好的私募基金啊求推薦
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失去聯系、跑路、延期兌付後,私募基金投資者如何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是刑事報案,還是民事訴訟?本文分析一下各種維權途徑、理由及可行性。
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夥人設立,如果是1位普通合夥人(GP),和48位有限合夥人(LP),每人投入100萬元,可以成立至少4900萬元以上的私募基金。
假設成立了一隻5千萬元的私募基金。這5千萬元,就是該私募基金的財產。
和私募基金財產對應的,是私募基金債務。私募基金財產少於債務的,GP、LP應當按規定分擔虧損。財產等於或高於債務的,各位基本可以相安無事。意思就是,基金管理公司,拿著5千萬去投資,最後虧光,只要不倒欠別人錢就行。問題來了,如果把5千萬本金虧光了,難道GP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嗎,不應該由GP賠給其他投資者嗎?這是以下文章展開分析的基礎。
怎麼才能做到讓GP承擔賠償私募基金投資損失的法律責任呢,考慮到GP一般不會以對外借款、擔保等很明顯的方式虧損,那麼,如何保障投資者權益,或者投資者可以依據哪些理由、證據材料、維權通道,追究GP的法律責任,追討投資本金?依據法律規定推演,本人整理了如下可供選擇的維權理由、維權通道,包括以下方式:
一:追究刑事責任。
可行性:需要GP明目張膽的違法為前提,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一旦刑事立案,對理清各種關系會有很大幫助,也可能為進一步訴訟打下很好的基礎。反過來,先不說刑事立案難度,即使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就一定能挽回經濟損失嗎?警察真的會代投資者竭力要求GP們一定賠償嗎?
二:民事訴訟之:根據約定,追究GP賠償本金的法律責任。
可行性:這條訴訟、取證最容易。但是,由於基金協議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提供,基金管理公司再傻也不會主動在協議中如此約定。這條理論上的維權理由,現實中基本行不通。
三:民事訴訟之:當GP作為被聘任的基金經營管理人員(如基金經理),超越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可行性:這條是比較可行的維權理由,困難也不少,比如,怎麼證明是被聘任關系,實際控制人都是躲在背後的,沖在前面的炮灰沒價值。怎麼證明是故意、重大過失?而不是合理信賴專業意見的基礎上所做出的行為。
四、民事訴訟之:GP或者基金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私募基金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私募基金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私募基金;給私募基金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可行性:從訴訟角度,這個對追訴少數毫無技術含量的私募管理公司,是比較可行的維權理由,但結果往往是:已被揮霍一空,無可供執行財產。另一方面,對大部分私募來說困難也很多,比如,怎麼認定是赤裸裸的侵佔財產關系、而不是正當的投資經營風險性虧損?或者更隱秘的利益輸送、交換。怎麼認定是從業人員等?
五:民事訴訟之:GP對必須經全體投資者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私募基金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比如:
1、處分私募基金的不動產;
2、轉讓或者處分私募基金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3、以私募基金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聘任外人擔任私募基金的經營管理人員。
可行性:上面幾條即使是對有限合夥比較有實際意義的,但對私募基金來說,很難具備觸犯上述條款的條件,有的就不涉及上面說的這些業務內容。
六:民事訴訟之:GP違反約定,從事與本私募基金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私募基金交易的,該收益歸私募基金所有;給私募基金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可行性:這個發生的概率也不高,即使想通過與本私募基金交易方式進行利益輸送,對象一般也是其他主體。
可見,對稍微有點業務操作技術含量的GP們,想追究讓其承擔賠償法律責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退一步講,即使全部是GP的法律責任,就是GP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要把這5千萬賠出來,你發現GP原來是個注冊100萬元人民幣的有限責任公司,GP最多也就承擔100萬元法律責任!想要追回5千萬投資款,需要更深入、周到的訴訟方案設計了。
Ⅹ 現在股市這么牛,成都有沒有特別牛的私募基金
絕對的黑馬!!年化總收益全國第一!格上理財、好買基金網、私募拍拍網都可以查到:中興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