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轉換債券的贖回條款有什麼作用
贖回條款是為了保護發行人而設計的,旨在迫使轉債持有人提前將轉債轉換成公司股票,從而達到增加股本、降低負債的目的,也避免了利率下調造成的利率損失。
㈡ 可轉換公司債券研究意義是什麼
可轉換公司債券(Convertible Bond,CB)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5%85%AC%E5%8F%B8%E5%80%BA%E5%88%B8 target=_blank公司債券/a,也稱可轉換債券。發行公司事先規定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5%80%BA%E6%9D%83%E4%BA%BA target=_blank債權人/a可以選擇有利時機,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把其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5%80%BA%E5%88%B8 target=_blank債券/a轉換成發行公司的等值股票(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6%99%AE%E9%80%9A%E8%82%A1%E7%A5%A8 target=_blank普通股票/a)。可轉換公司債是一種混合型的債券形式。當投資者不太清楚發行公司的發展潛力及前景時,可失投資於這種債券。待發行公司經營實績顯著,經營前景樂觀,其股票行市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7%9C%8B%E6%B6%A8 target=_blank看漲/a時,則可將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5%80%BA%E5%88%B8 target=_blank債券/a轉換為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8%82%A1%E7%A5%A8 target=_blank股票/a,以受益於公司的發展。可轉換債券對於投資者來說,是多了一種投資選擇機會。因此,即使可轉換債券的收益比一般債券收益低些,但在投資機會選擇的權衡中,這種債券仍然受到投資者的歡迎。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外債券市場上頗為盛行。這種公司債券最早出現在英國,目前美國公司也多發行這種公司債。日本於1938年「商法」改正後-些公司開始發行這種債券。
㈢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有什麼區別,各自賦予哪一方權利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區別如下:
1、意思不同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2、權利不同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所以發行價格會高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債券發行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對投資者不利,所以發行價格會低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
3、期限不同
可轉換債券規定當債券市場價格高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權提前贖回,而當市場價格低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義務提前贖回。可轉換債券給予投資者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的權利。相當於給了投資人一個看漲期權。所以利率通常較低。
㈣ 債券贖回是什麼意思
債券贖回就是賣出的意思;贖回和賣出的區別僅在於:如果你是在證交所賣給其他投資者叫賣出;如果你賣給的是這個債券的發行人就叫贖回。和它們對應的是買入和申購 搜索」自選基「很不錯的,別回來感謝我啊
㈤ 贖回是什麼含義
贖回(Redemption)又稱買回,它是針對開放式基金,投資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或透過代理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份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資,並將買回款匯至該投資者的賬戶內。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㈥ 不可贖回債券和可贖回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就是贖回和不可贖回。可贖回急用錢時可以兌現,不可贖回只能等到期。
㈦ 可轉換債券的贖回條款有什麼作用
您好,贖回條款是為了保護發行人而設計的,旨在迫使轉債持有人提前將轉債轉換成公司股票,從而達到增加股本、降低負債的目的,也避免了利率下調造成的利率損失。
㈧ 可贖回優先股票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公司為什麼可能會收回這類股票
公司發行股票就是為了到資本市場融資。這是一筆長期資金,一般無到期期限。但如果是優先股,已然事先約定,發行公司就可以提前還款,贖回優先股。股民買了股票,享有分配盈餘的法定權利,公司就以配發股息股利的方式支付融資利息。但公司與股民的關系是財產所有權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
如果公司以承擔債務方式向銀行舉債,不論長短期借款都必須支付利息。如果公司財務結構不佳,償債能力受質疑,銀行就以價制量,抬高利率。此時公司必須在資本市場另謀他途,發行垃圾債券、高收益票券、優先股都是可行的。
發行股票必須在盈餘分配時支付股民股息股利。
優先股通常是財務狀況稍差的上市公司才會發行。否則無須承諾優先配發固定的、稍高於銀行放款利率的股息給股民。
可贖回且執行贖回權的前提,一定是公司已經找到更低成本的資金來源,無須再承擔固定高息率的優先股債務。通常意謂著公司營運好轉,財務結構已然改善。這就是答案。
您的問題跟為什麼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可以設計附加買回權(call provisions )?答案是一樣的。
㈨ 可贖回債券的可贖回債券的動機
可贖回債券的動機
1、發行人提前贖回債券通常是由於利率下調,新的低利率環境使得公司需要支付更多成本,所以發行人傾向於贖回老的債券,再以新利率為基準發行新的債券以減少利息支出。
2、通常可贖回債券是在預期未來利率有可能下調的情況下發行,一般其利息率會高於不可贖回債券以補償持有人承擔的提前贖回風險,但不管怎樣,多數投資者都不大接受可贖回債券,除非有誘人的補償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