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家感覺這些論文那些更好寫謝謝啦。
好傢伙。!
教授真厲害!
出這么深的題給小孩子作業。!
老師兄我的推薦:
1、先讓了有主要矛盾,不得要領的;
2、再讓了自己學習不好的;
3、不要了興趣沒有的;
4、圈走沒法玩的;
5、趕了不明白的;
6、殺了過不了不一定的。
最後,省幾個,自己最得手的,學習+素材+現實生活狀態還可忍受的基本狀態良好項目:下筆。
然後,請教授最好吃的。請教授幫助殺清。
只省一分提綱落筆。
氣定神寧,一揮而就。
發四年大學生涯之華彩於一幅。
祝
學習更上層樓!
大師兄
於清華南路家中敬頌
『貳』 本科金融畢業生,畢業論文選題,寫什麼內容好比較容易寫的。
這些好寫。都是國際金融類的,或者就國內的范圍比較小的,這個都要看你想要那個方面。
你自己去參考下,可自擬也可選一個。但必須要和你本專業一致。
國際金融問題
1、國際資本流動與金融危機
2、金融危機傳染與發展中國家的防禦
3、新興市場經濟國家金融危機的成因與風險防範
4、我國金融危機的可能性及危機管理
5、貨幣危機預警機制
6、亞洲(歐洲)區域金融合作
7、國際金融市場的利率傳導機制
8、國際金融並購及影響
9、金融全球化對中國金融發展的影響
10、國際金融的協調與合作
金融本科論文選題(一)
1. 現代信用風險度量模型的發展及其在中國的運用
2.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探析
3. 資產證券化在處理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時的可行性分析
4. 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監管模式的選擇與構建
5. 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6. 美國評級業改革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7. 後金融危機時代信用評級機構的改革出路
8. 第三方支付服務市場存在的風險與監管
9. 我國新型金融機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10. 可轉換債券定價實證分析
11. 證券投資基金業績評價實證研究
12. 股指期貨套利分析
13. 分級基金產品案例分析
14. ETF套利分析
15. 美元匯率與商品期貨價格的相關性研究
16. A股和H股的估值差異分析
17. 創業板市場資金超募問題研究
18.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融資問題研究
19. 我國民間借貸市場發展路徑研究
金融本科論文選題(二)
1. 後金融危機時代商業銀行的理財策略
2. 中小企業融資與商業銀行信貸政策的調整
3. 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4. 認股權證定價的實證分析
5. 封閉式基金折價實證研究
6. 期權激勵與中國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
7. 量化投資策略研究
8. 股指期貨推出對現貨市場的影響分析
9. 非公有制經濟轉型與升級中的金融支持
10. 分級基金產品案例分析
11. 我國民間金融監管問題研究
12. 發展農村社區銀行的路徑研究
13. 融資租賃在農村發展存在的障礙及對策研究
14. 我國個人信託業務發展研究
15. 利用融資租賃破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路徑研究
16. 私募基金監管研究
17. 河北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研究
18. 知識產權抵押貸款研究
19. 小股東利益保護研究
20. 低收入人群的金融需求與制度安排
21. 從次貸危機談銀行的資產證券化發展
22. 認股權證定價的實證研究
23. 金融資產價格影響因素分析
24. 淺談人民幣升值對我國經濟的影響及政策建議
25.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研究
26. 金融全球化與中國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的發展
27. 股指期貨交易策略研究
28. 私募基金的現狀及發展趨勢研究
金融本科論文選題(三)
1. 論銀行資產業務的優化組合
2. 中西方國債發行定價制度比較
3. 央行利率政策調整對銀行業的影響與對策
4.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與貨幣政策的協調
5. 人民幣匯率變動對國內價格水平的影響
6. 我國金融危機的可能性及危機管理
7. 外資金融機構在華經營策略和戰略的變化
8. 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研究
9. 保險公司的品牌戰略研究
10. 保險投資的風險控制研究
11. 保險業電子商務研究
12. 保險業務創新問題研究
13. 我國保險產品創新研究
14. 保險欺詐問題分析
15. 河北省居民家庭保險需求行為研究
16. 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制度研究
17. 河北農村民間金融問題研究
18. 河北省農業保險補貼問題研究
『叄』 債券通將為我國債券帶來哪些發展機遇
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發布聯合公告,為促進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共同發展,決定批准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債券通」)上線。其中,「北向通」將於2017年7月3日上線試運行。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高級研究員管濤表示,首先債券通的開通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外國投資者參與,提供一個更加便利渠道,可在香港本土完成。拓寬了交易者渠道,推動了我國債券市場的國際化,增加海內外機構對債券資產的持有。
國開行資金局局長王中表示,「債券通」機制的開通,對國開行具備特殊意義。國開行是全球最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中國最大的對外投融資合作銀行、中長期信貸銀行和債券銀行。債券通」的啟動,有利於拓展國開行籌資的市場基礎,更好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
『肆』 B系列可轉換債券
在當今金融市場中,常見的金融產品有五大類型:利率金融產品、股權金融產品、實物金融產品、衍生金融產品和混合金融產品。其中混合金融產品中最典型和最重要的代表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它同時具有了債券、股票和期權的某些特性。
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轉券」)在發達金融市場上主要是在70年代和80年代才流行起來,而我國是在1992年才首次進行試點(寶安轉券)。1997年公布了40億元可轉換公司轉券的額度,表示可轉換公司債券這一新產品將在中國的金融市場上進行試點推廣。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一般概念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在一定時期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轉券一般由普通的公司債券與股票的買入期權復合而成,同時具有公司或企業債券、股票和期權的有關特性,特別是轉券有時還會設計一些約束性的附加條款,使得轉券的特性結構更加復雜。轉券位於融資系列的中間位置,我們可以使其帶有更多的債券特點,亦可以使其具有更多的股權特點;我們可以通過加上賣出期權、變更票面利率或贖回價格等手段設計不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1.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一般特徵 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普通公司債券的一般特徵,它需要定期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有票面面值、票面利率、價格、償還期限等。此外,轉券還有自己的一些典型特徵。
(1)轉券具有債務和股權兩種性質,兩者密不可分。一般來說,轉券都是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因而轉券具有轉換前屬債券、轉換後屬股票的二階段特徵。對投資者來說,轉換前為債權人,享受利息;轉換後為股東,獲得紅利或資本收益。對發行人來說。轉換前屬債務,轉換後屬股權資本。
(2)較普通公司債券低的固定利息。轉券的票面利率通常低於一般公司債券的利率,有時甚至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因為債券的投資收益中,除了債券的利息收益外,還附加了股票買入期權的收益部分。一個設計合理的轉券在大多數情況下,其股票買入期權的收益足以彌補債券利息收益的差額。
(3)投資者買入期權。轉券是在一定條件下可轉換為發行公司股票的特殊債券,本質上屬於一種股票期權,而期權是一種既可用於保值又可用於投資的金融工具。轉券持有者既可獲得轉券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承諾,又可在發行公司股價攀升時將債券轉化為股票,獲得股票價差收益的好處。
(4)投資者賣出期權。賣出期權也稱為投資人之期前回售權,指投資者在某一指定日期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債券出售給發行人。賣出期權的行使使投資人得到一份額外保護,使轉券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5)發行人贖回期權。由於發行人支付低於普通公司債券的利息,因此發行人在股價大幅高於換股價的情況下行使回贖權以迫使投資者將債券轉換為股票。
(6)較低的信用等級和有限避稅權利。轉券是一種僅憑發行人的信用而發行的債券,所評定等級一般比公司發行的不可轉換公司債券要低。當公司破產時,轉券對資產的索賠權一般都後於其他債券,僅優於公司優先股。轉券在轉換成公司普通股以前的若干年裡,公司所支付的債息可作為固定開支,打入企業成本,避免交納公司所得稅。
2.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基本要素 一般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通常由以下要素構成: (1)基準股票。基準股票是債券持有人將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股權的股票,如該公司的普通股票,A股、B股、H股、ADR等。確定了基準股票以後,就可以進一步推算轉換價格。 (2)票面利率。大多數情況下,轉券的票面利率低於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大多為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一半左右。例如,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暫行規定》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轉券票面利率的高低受制於兩個方面:一是公司現有債權人對公司收入利息倍數等債務指標的約束,據此付計利率水平上限;二是轉換價值收益增長及未來水平,據此付計利率水平下限。轉換價值預期越高,票面利率相應設置較低;反之,轉換價值預期越低,票面利率相應設置較高。發行人通常會根據證券市場情況,確定合適的票面利率,使公司的收益與風險組合達到優化,確保轉券的轉換成功進行。
(3)轉換比率和轉換價格。轉換比率是指一個單位的債券能換成的股票數量。轉換價格是指債券發行時確定的將債券轉換成基準股票應付的每股價格。轉換比率和轉換價格計算公式分別為:
轉換比率=單位轉券面值÷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基準股票價格X(1十轉換溢價比率)
轉換溢價比率是轉券所包含的期權的象徵,以百分比表示,並以轉券發行時基準股票的價格為基礎,一般在5%~2O%之間。 轉換比率和轉換價格是轉換能否成功的核心要素,它們的確定直接涉及到投資者和公司現有股東之間的利益關系。轉換價格定得過高會降低轉券的投資價值,從而失去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增大發行風險。轉換價格定得過低,盡管具有較高的投資價值吸引投資者,但加大了公司股權及盈利的稀釋程度,損害公司原有股東的利益。
通常當發行公司發生股份拆細、公司合並、配股或發行新股、增發可轉換公司債券、送紅股和現金紅利、出售資產等情況時,轉換價格應作適當調整。
(4)轉換期。轉換期是指轉券轉換為股份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通常根據不同的情況可有四種期限:①發行後某日至到期前某日;②發行後某日至到期日;③發行日至到期前某日;④發行日至到期日。前兩種情況下,轉券有一段時間的鎖定日期,在這段時間內債券持有人不可以將轉券轉換成公司股票。發行公司在發行後某日才受理債券轉股權的事宜,是不希望過早地將負債變成股權,從而過早地稀釋原有股東的權益。由於發行時轉換價格通常高於公司基準股票當時的價格,因此投資者一般不會在轉券發行後立即行使轉換權。
(5)贖回條款(加速條款)。發行公司為避免利率下調所造成的損失和加速轉換過程,以及為了不讓轉券的投資者過多地享受公司效益大幅增長所帶來的回報,通常設計贖回條款,這是保護發行公司及其原有股東的利益的一種條款。在同樣的條件下,附加此種條款,發行公司通常要在提高票面利率或降低轉換價格等方面向投資者適當讓利,它也是發行公司向投資轉移風險的一種方式。贖回條款一般包括以下幾個要素:
①不贖回時期。指發行後到第一次贖回的時間長短,一般定為3年。時間越長,股票增長的可能性越大,賦予投資者轉換的機會也就越多,越有利於投資者。
②贖回時期。轉券結束不贖回時間後,即進入贖回時期,具體的贖回方式分為兩種,不限定時間和有限定時間的贖回。
③贖回價格。贖回價格一般為轉券面值的103%~106%,發行時間越長,贖回價格越低。
④贖回條件。這是贖回條款中最重要的內容。通常的做法是當基準股票的價格達到或超過轉換價格的一定幅度並持續一段時間後,發行人的贖回權可以行使。國外通常把股票價格達到或超過轉換價格的100%~150%作為漲幅界限,同時在該價格水平上維持 30個交易日作為贖回條件。
(6)回售條款。發行公司為了降低票面利率和提高轉換價格,吸引投資者認購轉券,往往會設計回售條款,即當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低於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以高於面值的一定比例的回售價格,要求發行公司收回轉券的權利。回售條款是投資者向發行人轉移風險的一種方式。回售條款主要有以下幾個要素:
①回售期限。回售期限是事先約定的,一般定在轉券整個期限最後30%的時間為回售時期,對於10年期以上的轉券,大都規定後5年為回售期限。
②回售價格。一般比市場利率稍低,但遠高於轉券的票面利率。
③回售條件。通常的做法是當基準股票價格在較長時間內沒有良好表現,轉換無法實現,投資人有權按照指定的收益率回售轉券給發行公司,發行人無條件接受投資者回售的債券。回售條件對轉券的投資價值至關重要,回售條件一旦發生,投資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護,其收益率遠高於票面利率。
(7)轉換調整條件,也叫向下修正條款。指當基準股票價格表現不佳,允許在預定的期限里,將轉換價格向下修正,直至修正到原來轉換價格的80%。轉換調整條件是轉券設計中比較重要的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條款。
3.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種類轉券的結構可以多種多樣,以適應發行者與投資的不同需要。根據發行地和定值貨幣的不同,轉券可分為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券、境外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根據轉換條件和附加條件的不同,轉券可分為上市債券、無息可轉換公司債券、歐洲可轉換優先股、零息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傳統總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等。
4.積極穩妥地發展中國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 近年來,隨著國際證券市場的發展,尤其是最近的1O年中,可轉換公司債券得到許多國家的高度重視,成為他們直接融資工自中的重要選擇,並在國際資本市場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然而,對於可轉換公司債券這種已在國際資本市場上風行數十年的金融產品,在中國的資本市場,卻仍是比較新穎和相對陌生的金融工民進入9O年代以後,中國的企業逐漸開始嘗試運用可轉換公司債來拓展資金來源渠道,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從1991年8月起,先後有瓊能源、成都工益、深寶安、中紡機、深南玻等企業在境內、境外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券,其中瓊能源、成都工益兩家公司是用其發行新股,深寶安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中紡機、深南玻發行B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這幾家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交易、轉股等工作的開展,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中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試點與推廣,提供了極為有價值的教訓與經驗。
1997年3月8日,國務院證券委發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這項金融創新工作進入了實質性啟動階段。可轉換債券在開拓企業融資渠道、擴大投資工具、繁榮證券市場等方面都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l)可轉換公司債券為企業籌資提供了一條新渠道。我國的股票發行實行額度審批制度,不少達到新股發行條件又急需融資的重點國有企業,因得不到額度而不能發行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能幫助這些企業降低融資成本,盡快從資本市場上獲得所需資金。可轉換公司債券一定程度上還可以解決企業信用的市場評估問題和短期資金的長期佔用問題。
(2)可轉換公司債券有利於繁榮和發展證券市場。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成熟的國際金融品種,它在我國的引入和發展,極大地豐富證券市場的品種結構,可望變成市場新的熱點,並給證券市場帶來新的活力。
(3)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以進一步鍛煉投資者的投資理念。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混合金融產品,包含了期權特徵,其市場化程序、風險都是比較高的。投資者通過對轉券的操作運用,可以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投資技術水平,增強承受和化解風險的能力。
(4)為國有企業債務重組提供新的途徑。近幾年來,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呈現不斷上升的勢頭,許多企業資本金嚴重不足,成為目前困擾大中型企業的主要困難和風險所在。採用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方法將使企業進一步轉換經營體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一批效益好、有發展潛力而又受高負債拖累的企業上市。將原有企業中的一部分債務設計成可轉換公司債券,由其他法人或內部職工認購,可以避免企業先債務重組後改制的種種弊端,使企業在改制的同時卸掉了一部分債務負擔。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國際資本市場上較為活躍和成熟的金融品種,具有設計上的高難度和操作上的高風險,並非任何公司都可以輕易嘗試。我國的深寶安在國內發行過可轉換公司債券,它的發行是成功的,轉換卻是失敗的。國家有關部門在總結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於1997年3月8日出台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操作程序。 現階段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企業選擇范圍為國家確定的SOO家重點國企中未上市的公司,發行規模為40億元。
1.發行人的資格和條件 根據《公司法》、《暫行辦法》等有關法規的要求,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O%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O%; (4)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5)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水平;(6)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7)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的財務報告已經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有明確、可行的企業改制和上市計劃;
(3)有可靠的償債能力;
(4)有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保證人的擔保;
(5)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O%;
(6)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7)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水平;
(8)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9)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公司選擇上,為確保成功,在試點初期應側重發行人的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特別是主業明確、行業前景看好的績優企業。這些企業一般應有較大的經濟實力和資產規模,具備穩健安全的財務結構和較高企業資信,具有較高的產品市場佔有率以及良好的發展前景。
2.轉換價格的確定和調整 影響轉換價格的主要因素有:基準股票價格、轉換溢價比率、債券期限、利息率、發行地點和上市地點。轉換價格的確定有:直接定價法、時價法和分階段法。 考慮到現階段我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暫行辦法》對轉換價格的確定和調整作出了具體規定。 上市公司發行轉券的,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前一個月基準股票的平均價格為基準,上浮一定幅度作為轉股價格,即 轉換價格=基準股票價格平均價格×(1十上浮幅度)
上浮幅度一般在5%~20%之間。
重點國有企業發行轉券的,以擬發行股票的價格為基準,折扣一定比例作為轉股價格,即
轉換價格=擬發行股票價格×(1一折扣比例)
折扣比例一般在5%~20%之間。
在發行公司發生股份拆細、公司合並、配股或發行新股、增發可轉換公司債券、送紅股和現金紅利等情況時,轉換價格應作適當調整,調整公式如下: (1)派送紅股。記p為調整後的轉換價格,v為調整前的轉換價格,n為公司股份總額,m為送紅股數,則 p=(vn十m)÷(n+m)
(2)發行新股或配股。記p為調整後的轉換價格,v為調整前的轉換價格,n為公司股份總額,l為配股數,a為配股價,則
p=(vn+al)÷(n+l)
(3)送股、配股同時進行。記p為調整後的轉換價格,v為調整前的轉換價格,n為公司股份總額,m為送紅股數,l為配股數,a為配股價,則
P=(vn+m十al)÷(n+m+l)
(4)派息。記p為調整後的轉換價格,v為調整前的轉換價格,n為公司股份總額,d為股息總額,則
P=(vn-d)÷n
3.發行程序 發行轉券一般要向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依照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對發行進行審核。目前,我國發行轉券主要是採取核准制。上市公司發行轉券,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重點國有企業發行轉券,應當由發行人提出申請,經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報中國證監會審批,並報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國資局。採用核准制發行轉券,發行程序為:
(l)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或國有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發行轉券。
上市公司發行轉券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而且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半數以上表決通過;重點國有企業發行轉券,須經國有企業主管部門同意並出具有關文件。決議或文件中應就轉券的發行總額、票面金額、票面利率、轉股價格確定方式、轉換期、募集資金用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贖回條款及回售條款、發行方式等作出決定。如果發行轉券與公司章程出現沖突,應通過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2)發行公司成立發行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程流程圖。
(3)確定主承銷商,簽訂承銷協議,與主承銷商一道編制申報和發行文件。發行公司應該就發行的可行性、發行方案、發行方式進行調查、咨詢,與承銷債券的投資銀行、證券公司、財務顧問進行接觸,選擇信譽卓著、業績良好、策劃水準高、公關能力強、配售技術一流、行業經驗豐富的投資銀行作為主承銷商。
發行轉券需要編制許多文件。發行公司與主承銷商一道編制的文件主要有:發行人申請報告;股東大會作出的發行轉券的決議或國有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發行轉券的文件;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企業主管部門的推薦文件;公司章程或老企業組織章程;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募集資金運用計劃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償債措施、擔保合同;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3年的財務報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與承銷商簽訂的承銷協議等。
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是所有申報和發行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它不僅牽涉到發行溢價或折價、股東權益的保護和稀釋,而且還牽涉到利潤、股息的分配、轉換條件的制定、債券的贖回與回售等眾多事項。
(4)簽訂其他有關協議。
(5)向中國證監會報送(3)中製作的有關申報文件。
(6)製作認購書,公布募集通函和募集辦法,刊登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7)正式向投資者出售。
(8)繳款並劃給發行人。
(9)向有關部門呈報發行情況。
(10)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最短期限為3年,最長期限為5年,採取記名式無紙化發行方式。如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電腦系統上網定價發行,以認購申請表的預約申購發行等。
4.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風險 一般而言,發行人經營業績越好,換股比例則越高,發行人還本付息的壓力也就越小。因此,試點企業應當努力做好企業的改組、改制、改造工作,切實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經濟效益,以良好的業績贏得投資者的信賴。發行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經營風險。這是最大的風險。投資者購買轉券是希望發行人的股票會隨著其經營業績的不斷提高而不斷上升,使股票價格超過轉換價格而帶來較高的投資收益。當發行人經營業績不佳而導致股價下跌,轉股不能實現時,投資者就會蒙受損失。如果轉換債券發行、轉換設計不合理,可能會造成持券人集中兌換,從而使股權過度稀釋,每股收益大幅下降,失去吸引力。
(2)支付風險。轉券每年需要支付固定利息。當企業經營環境不好或企業有虧損時,利息的支出可能使企業的負擔更加嚴重。發行人在設計轉券時必須慎重考慮發行轉券後可能帶來的過度負債問題。
(3)機制風險。發行轉券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試點企業普遍缺乏資本市場運作經驗,尤其是轉券方面普遍經驗不足,容易留下缺陷。目前轉券發行條件較為優厚,容易引起轉券發行搶購和上市後的投機性炒作,可能帶來不良後果。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上市與交易 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後,如果發行人提出上市申請並經交易所審核同意,則轉券即可上市交易。
1.上市程序 上市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過程: (1)向交易所提出上市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文件接受審核。這些文件有:上市申請書;上市公告書,說明主要業務狀況、財務狀況、轉券發行情況、上市起止日期等;企業登記注冊的證明文件;批准發行轉券的文件;轉券募集說明書;轉券實際發行數額的證明;轉券過戶事項的說明等。 (2)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管理部門審核。交易所收到上述申請及有關文件後,依照規定的上市標准和業務規則進行審核。具備上市條件的轉券,經審查合格後,由交易所在有關文件上簽署審核意見,並報中國證監會核准。(3)如證監會審核合格,則通知證券交易所允許上市。交易所出具上市通知書,通知申請企業,並予以公告。(4)交易所與發行人訂立上市協議。這是一種有法律效力的協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5)確定上市日期、登載上市公告書、掛牌交易。
2.交易的操作程序 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後,便進入流通市場。轉券的交易與股票交易程序極其相似,以上交所為例,交易程序主要有:辦理開戶手續;開立存款賬戶;辦理委託買賣手續;傳達委託指令;配對成交;通知委託人;清算與交割。
3.債券償還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人給投資人三個承諾:第一個承諾是在規定的日期支付一定的利息;第二個承諾是到期償還本金;第三個承諾是按照事先約定的轉換價格,在一定期限內轉換成固定數量的基準股票。相對於轉券的承諾方式,投資人有4種選擇方式:持有轉券直至到期日償還本金和利息;將購買的轉券在市場上出售;將轉券轉換成基準股票;將轉換後的股票在市場上出售。 發行人對於轉券的承兌通常有4種方式:到期償還;提前償還;贖回條件下償還;回售條件下償還。
(1)到期償還。轉券到期償還,意味著轉換失敗。期滿時,發行人將應付償還的金額(本金和利息)一次全部償還。
(2)提前償還。提前償還是在轉券到期之前便開始分次償還發行額,到轉券期滿時已全部償還完畢。轉券的提前償還,也意味著轉換的失敗。
(3)贖回條件下償還。發行人通常在兩種情況下行使贖回權。一是在轉券發行一定時期後,當基準股票的價格達到或超過轉換價格的一定幅度並持續一段時間後,發行人可以行使贖回權。國外通常把股票價格達到或超過轉換價格的1OO%~15O%作為漲幅界限,同時在該價格水平上維持30個交易日作為贖回條件。發行人行使贖回權,迫使債權人提前將轉券轉換為基準股票,從而以增加公司股本形式來降低負債,達到調整財務結構的目的。二是在轉券發行一定時期後,市場利率下降至轉券票面利率之下一定程度後,發行人為降低利率風險和財務費用,也可行使贖回權。在贖回條款生效時,發行公司可以有兩種方式支付債券的本金和利息:一種是支付現金贖回轉券,除了支付給投資者贖回價格外,還要支付投資者本次計息日至贖回日的應計利息,這種利息的計算方法與普通債券的計息方法基本一樣;另一種是發行公司重新發行新的認股權證、轉券或其他工具,贖回原先的公司轉券。
(4)回售條件下償還。回售條款賦予投資人有機會將轉券在到期前的某一指定時期內退售給發行人,發行人必須以一定的溢價還本付息給投資人。當公司股票持續走軟或股市持續低迷,如投資人行使回售權,會對發行人構成較大的財務威脅和經營壓力。回售條件下的計息與贖回條件下的計息基本相同。
4.可轉換公司債券價格與基準股票價格的關系 可轉換公司債券價格的市場表現十分復雜,它與基準股票價格存在著密切的相關關系。對大量數據的實證分析表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市場波動小於其對應的基準股票的市場波動,因而在股市處於跌勢或盤整時期投資轉券是有利的,在上漲行情下是不利的,大熊市是對轉券進行投資的機會。
經驗分析表明,在上漲行情里,股票價格同轉券價格存在一定的規律,即起初時,股票價格迅速增長,其增長率大於轉券,但到達一定位置時,轉券的價格將會變得活躍起來,並會逐步與基準股價同步增長,基準股票每1%的增長變化都帶來轉券1%的增長變動。在下跌行情里,轉券價格隨股票價格下跌而下跌,但下跌到一定位置時,下跌的幅度小於股票的下跌幅度;股票價格下跌時,轉券的溢價比率呈增長趨勢;轉券的損失率低於股票,收益率高於股票。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分析 對投資者來說,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最具靈活性的金融品種。它的持有者既可以獲得可轉換公司債券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承諾,又可以在發債公司基準股票股價攀升時將債券轉換為股票,獲得股票價差收益的好處,因而轉券兼具投資和投機雙重特性。
1.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價值構成 通常可以從兩個不同角度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價值進行評估。一是將轉券看成普通的債券來估計其現金流量的現值之和,這是轉券的債券價值或直接價值;二是以當前基準股票的市場價格轉換時所能得到的價值,這是轉券的轉換價值。
投資者總是以直接價值和轉換價值兩者較高的一個作為轉券投資價值的評估值,並以此作為交易標准,進行投資和交易,我們把這個原理稱為最小價值原理。如果市場上的轉換價格高於直接價值,那麼投資人一定會以轉換價值進行交易,不會放棄較高的利益回報而以直接價值反映的債券價格進行交易;如果轉換價值低於直接價值,投資人會以直接價值進行交易;如果轉換價值高於直接價值,而有人仍以直接價值出讓轉券,一定有人十分樂意購買。轉換並出讓套利,基準股票供應增加,自然會降低基準股票市價,從而降低轉換價值並使轉換價值與直接價值趨於一致。直接價值為投資提供了保底價值,它為投資者提供價格下挫保護;轉換價值為投資者提供了附加的投資,投機價值為投資者提供主要的價格上升潛力。轉券的市場價格是由轉券的直接價值與轉券的買入期權的價值這兩部分相加而成。轉券兼具債券和股票之長,在漲勢中與股價聯動,在跌勢中收息保本,稱得上是一種進可攻、
『伍』 急求:畢業論文開題報告
寫開題報告是寫論文的一個關鍵環節.你首先要確定你的論文方向,如文學,翻譯,英語教學法,語言與文化等,然後要確立一個合適的題目,題目不能太大,也不要太小,太大了就必然會空,到時候什麼也說不清楚,太小了則不知所雲,容易造成重復羅嗦.和題目一樣,提綱也要適中,提綱盡可能用完整的句子來寫,這樣比較清晰,可避免日後遺忘了自己所要表達的內容;另外,提綱其實是一篇論文的縮影,所以要相文章一樣條理清楚,邏輯清晰合理,結構完整.寫提綱不是那麼簡單的,你在寫之前就要查閱大量的資料以確定你要寫的內容,我建議還是要做好准備方寫出好的提綱和論文.當然寫的過程中也要查閱資料,任何一個地方都不要馬虎,因為答辯的時候考官們會抓你的不是.最後祝你寫出你滿意的論文!!!
『陸』 中國債券市場發展現狀分析及其未來發展趨勢
綠色債券再迎政策支持,市場規模快速增長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發展迅速,綠色債券市場已經躋身世界前列。2018年以來,多個部門相繼推出綠色債券市場建設與發展監管條例,監管體系更加規范;多個地方政府著力研究部署綠色債券獎勵政策,激勵措施更加完善。
2019年5月,人民銀行印發的《關於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通知》,盡管區域范圍目前僅有5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債券種類只是綠色債務融資工具,但在支持試驗區綠色發展的同時,其相關經驗和做法也將會得到復制和推廣,這對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無疑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和促進作用,也是進一步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
——更多數據及分析請參考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綠色金融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柒』 我國的可轉換債的發展過程。
(一)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總體設想
1、構建政府和市場(企業)投融資體系相結合的總體框架。投融資體制改革就是劃清企業、銀行、政府和中介組織四個方面的職能,理清相互關系,形成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政府宏觀調控、健全服務體系,發展資本市場,強化監督反饋有機協調起來的基本框架。目前的緊要任務是,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在不同發育時期的不同程度出發,研究並構架一個政府與企業、銀行、中介組織協調運作的模式,政府最大程度地發揮調控能力,完善引導和服務功能。在現階段,我省的政府行為主要應包括各類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保證,現在政策的完善和新政策的爭取,投資軟硬環境的改善等。政府對各領域進行分類指導,為全社會提供純公共物品;在准公共物品領域(如基礎設施、教育衛生、科技等)盡可能引入市場機制,按市場規律建設、運營和管理,在體現公平的同時,注重體現效率;政府通過宏觀政策調控引導競爭性行業的發展,實現最大服務,最小干預。
2、構建新型投融資體系,需要進行改革的三個方面。
——培育投融資主體。政府應依據其在投融資體系中的定位,加強投融資軟硬體環境建設,將投資機會和風險逐漸讓渡給市場主體,並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以市場為依託,明晰產權,實現企業自主決策,形成綜合考慮投融資成本和風險的決策機制,規范投融資行為,按照市場發展的要求,培育企業真正成為投融資活動的主體,實現投融資活動的市場化。
——完善投融資機制。以市場機制為核心,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融資主體和其他投融資主體相協調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
資本的本質在於其在流動中增值,投資的目的在於利潤的獲取。因此,投融資機制應建立在市場化運作的基礎上。政府對投融資活動進行有效地調控,其根本就是要建立較完善的投融資激勵和風險約束機制,利益驅動、競爭機制以及補償機制與投資退出機制,通過制度約束進行宏觀調控。建議省政府系統研究制定出台適合我省基本省情的有關投融資的激勵、風險約束、公平競爭以及退出與補償機制方面的政策,進一步調動省內外各方面的積極性。規范投融資活動的市場行為,進一步增加投融資政策的透明度,為投資者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促進我省金融市場的進一步活躍,從而實現充分利用市場手段促進資本流動,公平高效地配置資本和資源。
——逐步建立新型投融資體制。按照資金安全、收益要求和其追逐利潤的固有特性,在積極爭取國家投資主渠道充分發揮作用的同時,逐步改善現有融資渠道,引入新型融資工具,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使投融資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發展。通過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政府調控和發揮市場對資金的基礎性配置作用相結合的投融資體制。
值得關注的是,在現階段我省多元化投融資體制的建立,應根據我省投融資活動的實際,堅持圍繞國家投資與政策性融資為主,以國家投資(政策性融資)帶動市場融資。同時,大力創造條件,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入經濟建設,逐步過渡到投融資活動市場化的基本思路。尤其在「十五」期間,應特別注重我省投融資體制與政策的實用性和發展性相結合,注重通過國家投資引導社會投資,實現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促使我省投融資活動的市場化。
3、構築新型投融資體系應當重視的問題。政府要積極推進投融資市場體系建設,完善市場機制,促進各類要素市場的全面發展。要更加重視價格與市場的作用,政府的直接干預只限於公共經濟部門,對私營經濟部門則是通過指導性計劃、預測、協商對話和各種宏觀經濟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間接施加影響,這是政府投融資體系創新及改革的方向。我省作為一個經濟基礎和技術水平比較落後的省份,政府除了在市場失效的領域投資外,還需要對「瓶頸」制約嚴重的基礎產業投資,根據我省目前經濟現狀和未來經濟發展,投融資體制運行的特點應該是,加強政府對投融資活動的政策性引導,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價格和市場機制,帶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投融資活動的繁榮,形成一個長期、市場化、良性發展的投融資環境。
通過一定時期的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新型投融資體系應具備以下功能目標:為投融資活動提供良好的環境;對投融資活動的宏觀調控具有可操作性且調控成本較低,並能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不斷調整完善;促進投融資主體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低成本廣納社會資金;合理引導社會資金流向,促進資本在全社會范圍內的合理配置;有效地動員全社會資源投入到經濟建設之中,在經濟系統中高效使用所配置的資源,促使投融資規模不斷擴大,滿足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需求(如體系圖一、圖二)。
(二)新型融資工具的引入與創新
我省西部開發和經濟發展所需要的資金除了爭取中央政府投入外,還有很大缺口需要西部各地區自己解決。因此,在積極探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投融資活動新體系的同時,必須拓展和創新融資思路,特別是對於我省這樣一個發展相對滯後的省份來說,是要大膽地沖破傳統觀念,建立一種新的投融資理念,在使傳統融資途徑繼續發揮其作用的同時,要超常規地大膽設想和嘗試新的融資方式,實現籌融資活動的跳躍式發展。
除前面所述融資手段外,國外和外省還有使用其他融資工具的成功經驗。我省也應進行研究,做好實施准備,引入新型融資工具以提高融資水平。
1、可轉換債。可轉換債對企業與投資者來講是一個較好的投融資品種,它具有低利率的特點,融資成本低廉。對於中國的證券二級市場來講,只要設計合理,不論是在股權方面,還是在融資方面,是投融資風險較小的品種,尤其適合於大型企業。
對於我省來講,重視證券市場現有資源的利用,針對上市公司經濟效益好的項目,積極利用可轉換債券進行籌資是一個很好的途徑。已上市或准備上市的大型企業,選擇可轉換債這一融資工具,可以迅速取得大量資金。建議西寧特鋼積極推進其優勢資源和產業的資產重組,適時嘗試發行可轉換債券。
2、產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是一個與證券投資基金相對的概念,指直接投資於產業,即主要對未上市企業提供資本支持的投資集合。發展產業投資基金可為企業直接提供資本支持和上市前的培育、輔導,促進產業升級和產業結構的合理化,並以市場機制有效地解決「選項問題」和「激勵問題」,增加企業財務的透明度,規范企業的行為,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目前企業普遍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與約束的問題。而且能克服資本體制外循環的無序性和低效率,為社會儲蓄向投資轉化和實現產融結合提供一條有效的途徑。
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既能為國內外資本提供一個投資青海的平台,又可以為我省開辟一條新的融資渠道。產業投資基金可以加快我省資源開發和產業結構升級換代,進而促進青海經濟的發展。我省目前正在積極進行青海資源開發基金的前期准備工作,探索利用產業基金服務於青海經濟建設。
通過對產業基金籌備進展情況分析來看,發行境內產業基金存在相對的比較優勢,應將基金籌備的重點向境內產業基金轉移,調整組建方案,加快市場化運作進程。向國家積極爭取優惠政策與支持,在國家政策正式出台後,力爭將青海資源開發基金列入國內產業投資基金試點之一。
3、創業投資。我省應抓住機會,充分利用創業投資。這不僅會對我省的科技進步和生產力水平提高大有好處,而且可以有效地將民間資本吸引到開發和生產領域,實現民間資本與政府資本的有效結合。
我省的高科技領域的項目可嘗試創業投資方式。在初期階段,宜在西寧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內設立高科技園,採用政府出資為開發區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實現滾動發展。
我們建議成立省級創業投資公司,公司的初始資金來源主要通過政府投資,然後逐漸吸引國內其他地區和國際資金介入。在投資技術時應充分注意市場導向,並與省內基礎條件、資源優勢、產品發展方向結合起來,注重實用性,選擇對能夠帶動全局、產業關聯度大、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關鍵領域、關鍵環節的技術進行創業投資,爭取實現跨越式發展。
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是高新技術產業及創業企業發展的關鍵。如果沒有政府的宏觀指導和影響,難以創造技術的比較優勢。政府應在基本建設、創業投資、進出口渠道、人才制度等方面給予扶持、引導、協調和監督,建立、健全完善的服務支撐體系和保障體系,並建立一套有利於高新企業成長的靈活高效的管理機制和辦事程序,使金融、稅收、人才、分配政策協調一致,政出一門,提高辦事效率。從而為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創業企業的迅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4、項目融資。青海基礎設施的嚴重不足,不僅限制了發展,而且難以對資金形成吸引力、項目融資方式的運用既能加快基礎設施的建設,又有吸引資金。目前國際通行的項目融資有以下幾種形式;
(1)BOT項目融資方式。BOT既建設--運營--移交,也稱「特許權融資」。是由政府為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提供特許權作為融資基礎,由中標單位成立項目公司,來安排融資,承擔風險,開發建設項目,並在有限的時間內經營項目,獲取商業利潤,最後根據協議將項目轉讓給相應的政府機構。
BOT的優點是,解決了政府在基礎設施中資金不足的問題,而且項目公司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安排融資並不增加東道國的外債總額和財政負擔;由公司承擔項目建設與運營,避免了公共部門投資運營效率低下的問題;項目公司追逐利潤和規避風險,會不斷地進行技術和管理上的創新,從而實現為當地在引進資金同時引進技術和管理。
我省具有長期和相對穩定經濟回報的電力、橋梁等基礎設施項目可嘗試採用這種方式。
(2)TOT項目融資方式。TOT即移交——運營——移交,是BOT方式的擴展形式。即將存量資產一定期限內的特許經營權出售,期滿後無償收回。
採用TOT融資方式,所有者通過出售經營權獲得了資金;經營者風險小,操作簡便,變現容易。多用於已建成的項目,經營收益穩定且預計回報很高,很受外商投資者歡迎。
我省可以用此方式進行公路、橋梁、隧道、給排水、垃圾處理、城市天然氣供應等項目的融資。
——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在海外是一種非常盛行的投資方式。在許多發達國家,租賃投資已經佔到了全部設備投資的15%以上。融資租賃實質上仍是一種信貸關系,是通過融物的形式達到融資的目的,承租者等於直接引進了物化形態的投資(設備),無需先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再去購買所需設備,只需要分期支付租金,具有明顯的「借雞生蛋,賣蛋還錢」的特點。這種融資方式是針對投資者擬興辦企業或擴大企業規模但卻無錢購買設備的情況而設計出來的,特別適合我國西部地區的投資需求實際。
根據這一特點和我省實際,應加快組建金融租賃公司,以促進我省在西部大開發的過程中的融資、銷售和資產管理業務,促進經濟發展。目前,我省有關單位已在這方面做了大量的市場調研,並編制完成了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組建的框架草案,下一步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報批進程。
我們認為,應大力倡導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引進設備,興辦企業。這不但會大大提高我省的融資能力,還有利於其加快設備更新速度,跟蹤科技進步步伐;不但可以不受進出口管制的限制,還可免受專利權等壟斷形式的影響。在設立本省金融租賃公司的同時,還應積極在省外和國外租賃市場,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和要求積極開展業務活動。我省可以採用直接租賃方式從專業租賃公司或信託公司租入設備。
——彩票。彩票是政府的一條籌融資渠道,具有強大的社會集資功能。彩票業已成為世界第六大產業,我國彩票的品種和行業規模與此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現時彩票在我國各大城市銷售火爆,各地不斷推出新的銷售形式,發展潛力巨大。但中央政府對其發行資格、規模和具體運作等均進行嚴格管理,因此,我省應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發展彩票業並使之成為我省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
對於我省來講,加強彩票銷售網路的建設,推動新形式的電腦彩票已成為當務之急。首先,應該在民眾中形成一種購買彩票的氛圍,可以聘請或委託有經驗和實力的機構進行營銷,在目前情況下積極爭取擴大體育和福利彩票的發行,採用新的銷售形式,設立新的規則是成功的關鍵因素。
目前,我省正在積極爭取「三江源」彩票的批准設立,為西部開發和生態環境建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遠期可爭取設立彩票新品種,爭取國家支持,實現彩票運作
『捌』 我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摘要】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公司融資的金融工具起源於美國,在我國的起步較晚,而且在具體實踐中,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創新不足,出現了諸多問題,嚴重阻礙了公司融資以及可轉換債券市場的發展。為此,對可轉換債券的研究,需要不斷地探索和完善,使之真正成為我國資本市場上配置資源的重要金融工具。
一、引言
自1843年美國紐約erie railway公司發行世界上第一隻可轉換債券開始,可轉換債券融資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在資本市場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中國可轉債融資歷史較短,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隨著股票市場的建立才開始出現。1992年11月深保安集團發行了我國首例可轉換債券,這揭開了我國可轉債市場發展的序幕,但由於深保安可轉換債券轉股的失敗,中國可轉換債券的發展幾乎處於停滯狀態。直到1997年3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出台,三家非上市公司(南寧化工、吳江絲綢和茂名石化)先後發行可轉換債券,中國的可轉換債券市場重現生機。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和3個配套的相關文件,正式將可轉換債券定位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又一種常規模式。這一《辦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我國可轉債市場開始快速發展。2006年5月8日,中國證監會又發布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其中對可轉換債券的規定比《實施辦法》更合理、更完善。
從上述論述可以看出,自2001年起,發行可轉換債券逐漸成了我國上市公司直接融資的重要方式,但在具體實踐中,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創新不足,大部分上市公司沒有很好地將可轉換債券融資動機與公司的財務特徵相結合,從而出現了只要符合條件就發行可轉換債券的現象,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公司融資以及可轉換債券市場的發展。在我國新興的市場經濟體系裡,可轉換債券雖然存在諸多問題,但也存在著巨大的發展機遇,需要我們不斷地探索和完善。
二、我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融資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條款設計存在誤區
我國可轉換債券條款設計中參照了國際的一些經驗,但依然是一種較為原始的產品。雖然2003年以來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在很多條款上都有了突破,如:遞增利率、初始轉股價的溢價比例下調等,但仍存在設計誤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條款設計雷同。從我國已經發行的50餘家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來看,期限基本是5年,利率一般也在0.8%-2.5%的幅度內,都設計了初始轉股價、贖回條款、回售條款等,感覺就是一個模子,沒有體現各個公司的財務特點和企業特性。
『玖』 可轉換公司債券研究意義是什麼
可轉換公司債券(Convertible Bond,CB)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5%85%AC%E5%8F%B8%E5%80%BA%E5%88%B8 target=_blank公司債券/a,也稱可轉換債券。發行公司事先規定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5%80%BA%E6%9D%83%E4%BA%BA target=_blank債權人/a可以選擇有利時機,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把其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5%80%BA%E5%88%B8 target=_blank債券/a轉換成發行公司的等值股票(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6%99%AE%E9%80%9A%E8%82%A1%E7%A5%A8 target=_blank普通股票/a)。可轉換公司債是一種混合型的債券形式。當投資者不太清楚發行公司的發展潛力及前景時,可失投資於這種債券。待發行公司經營實績顯著,經營前景樂觀,其股票行市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7%9C%8B%E6%B6%A8 target=_blank看漲/a時,則可將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5%80%BA%E5%88%B8 target=_blank債券/a轉換為a rel=nofollow href=wiki.mbalib/wiki/%E8%82%A1%E7%A5%A8 target=_blank股票/a,以受益於公司的發展。可轉換債券對於投資者來說,是多了一種投資選擇機會。因此,即使可轉換債券的收益比一般債券收益低些,但在投資機會選擇的權衡中,這種債券仍然受到投資者的歡迎。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外債券市場上頗為盛行。這種公司債券最早出現在英國,目前美國公司也多發行這種公司債。日本於1938年「商法」改正後-些公司開始發行這種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