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取得兩年期國債利息收入2900元,應交個人所得稅多少錢
解: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
(一)免稅項目
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其中,國債利息,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是指個人持有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應交個人所得稅0元
答:應交個人所得稅0元
2. 急!!企業所得稅計算題
2009年應納稅所得額=1200+200+20+5+3-820-150-11-2.1-3=441.9萬應納稅額=(441.9-51.9)*0.25=97.5萬分析: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項目。權益性紅利收益也是免稅項目。繳納的增值稅、支付工商部門罰款不可以作為稅前扣除項目。
3. 關於「國債利息收入」在計算所得稅(個人和企業)時是否扣除的問題
1、國債利息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第二款規定,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現行稅收政策的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收入。
因此,
根據您的表述,200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里的一個多選題(第39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屬於不征稅收入的有,其中一個選項就是「國債利息收入」,正確答案沒有「國債利息收入」,是對的。應為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 規定: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因此,國債利息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不屬於不征稅收入。雖然形式上都不征稅,但在稅法解析上是有區別的。所以,200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里的一個多選題(第39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屬於不征稅收入應當不包括「國債利息收入」,因為,它屬於免稅收入,而不屬於不征稅收入。
4. 比如我這個月銷售收入為80000元,純利潤為40000元,企業所得稅要交多少
3萬以內收入*18%,3-10萬*27% ,10萬以上*33%。
40000*27%=10800
5. 利潤8元國債1元所得稅是多少
正常來講的話,他在所得稅只有17%,一塊錢的話也就是一毛七。
6. 利潤總額200萬,國債利息收入50萬,滯納金10萬,企業所得稅
利潤總額是200萬,那麼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就按照會計與稅法的規定差異對200萬進行調整。其中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免徵,因此調減50萬,應納稅所得額變為150萬元,滯納金區分是什麼滯納金,如果是稅款滯納金則不能扣除,調增1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變為160萬元。非稅款滯納金可以扣,不需調整。
7. ,企業利潤總額為800萬元,當年已繳納所得稅額200萬
應稅所得額為:利潤總額800萬+行政罰款5萬+向幼兒園捐款10萬+股東分紅80萬+贊助費5萬元-國債利息10萬+納稅滯納金3萬元=893萬元
應交所得稅額=893*25%=223.25萬元
應補交所得稅223.25-200=23.25萬元
8. 年末,公司實現利潤總額1100000元,其中國債利息收入130000元,含稅法不允許扣減
其中國債利息收入130000元為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
9. 所得稅計算問題
利潤總額=300-120-10-5-3+2.5-10-6=148.5萬元
業務招待費2萬元可稅前扣除額=2*0.6=1.2萬元(因為300*0.05=1.5大於1.2),調增2-1.2=0.8萬元
國債利息收入2.5萬元屬於不用納稅項目,所以調減2.5萬元
捐贈希望工程10萬元沒有超出利潤的百分之18,可以稅前扣除.
贊助明星演唱會支出6萬元不能稅前扣除,所以調增6萬元.
購買固定資產支出15萬元與所得稅無關.
應納稅所得額=148.5+0.8-2.5+6=152.8萬元
該公司2008年應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152.8*0.25=38.2萬元
10. 凈利潤,企業所得稅率、怎麼計算企業所得稅
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25%或20%、15%)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例題
某企業為居民納稅人,所得稅稅率為25%,2014年度該企業有關經營情況如下:
(1)全年實現產品銷售收入6800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120萬元
(2)全年產品銷售成本3680萬元
(3)全年營業稅金及附加129.9萬元,其中,上繳消費稅81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34.23萬元,消費稅附加14.67萬元
(4)全年產品銷售費用1300萬元(其中廣告宣傳費用1150萬元)
要求:
(1)計算該企業2014年利潤總額
(2)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進行納稅調整計算當年企業所得稅稅額(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解答:
(1)利潤總額=6800+120-3680-129.9-1300-1280-90-36=404.1萬元
(2)需要調整的項目如下:
1、國債利息收入不交納企業所得稅,所以調減120萬元;
2、廣告宣傳費的扣除限額=6800*15%=1020萬元,小於本期發生額1150,所以調增130萬元,這130萬元可以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3、業務招待費:84*60%=50.4萬元,6800*0.5%=34萬元,因為34<50.4,所以本期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為34萬元,應調增84-34=50萬元;
新產品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50%:150*50%=75萬元,應調減75萬元;
綜上,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04.1-120+130+50-75+5+10.8+8=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