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債券的償還方式有幾種
債券償還的方式:
一、到期償還、期中償還和展期償還
1、到期償還也叫滿期償還,是指按發行債券時規定的還本時間,在債券到期時一次全部償還本金的償債方式。
2、期中償還也叫中途償還,是指在債券最終到期日之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償債方式。
3、展期償還是指在債券期滿後又延長原規定的還本付息日期的償債方式。
二、部分償還和全額償還
1、部分償還是指從債券發行日起,經過一定寬限期後,按發行額的一定比例,陸續償還,到債券期滿時全部還清。
2、全額償還是指在債券到期之前,償還全部本金。
三、定時償還和隨時償還
1、定時償還亦稱定期償還,它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分次在規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償還率償還本金。
2、隨時償還也稱任意償還,是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發行人可以自由決定償還時間,任意償還債券的一部分或全部。
四、抽簽償還和買入注銷
1、抽簽償還是指在期滿前償還一部分債券時,通過抽簽方式決定應償還債券的號碼。
2、買入注銷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債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場價格從二級市場中購回自己發行的債券而注銷債務。
② 我國國債的償還方式
國債的償還有分期逐步償還、抽簽輪次償還、到期一次償還、市場購銷償還、以新替舊償還這五種方式。
一、定義:
國債償還是指政府按照約定,對到期國債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行為,它是國債運行的終點。
二、國債償還方式:
國債償還時,雖然償還的本金和利息都是固定的,何時償還,採用何種方式為好,是有選擇餘地的,何種方式將會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或是適應財政狀況起到何種促進作用,是確定償還方式時的主要立足點。
(一)市場購銷法
市場購銷法是指政府根據國債市場行情,適時購進國債券,以此在該債券到期之前逐步清償的一種償付方式。它是西方國家一種主要的國債償還辦法,具體做法是政府通過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在證券市場上陸續收購國債券。當某種國債期滿時,絕大部分已被政府所持有,債券的償還只不過是政府內部的賬目處理問題。需要說明的是,該方法只適用於各種期限的上市國債,並以短期國債為主。
(二)抽簽償還法
抽簽償還法是指在國債償還期內,分年度確定一定的償還比例,由政府按國債券號碼抽簽對號,如約償付本息,直到償還期結束,全部國債中簽償清為止的一種方式。抽簽又可分為一次性抽簽和分次抽簽兩種。前者是指對政府發行的某期國債,在它到期前的某個時間舉行抽簽儀式,集中把各年度每次還本債券的號碼全部抽出,予以公告。
(三)按次償還法
按次償還法是指政府對發行的國債,按號碼的先後順序固定償還期限,並按號碼到期日進行償還的一種方式。所以它又稱為號碼順序法。這種償還方法不利於國債的流通。因為國債的償還期限長短不同,收益率也就不同,相應地在市場上的買賣價格也就不同,所以該方法不利於債券市場的穩定。按次償還法多用於地方公債。
(四)一次償還法
一次償還法是指政府對發行的國債實行到期後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兌付本息的方法。
(五)提前償還法
提前償還法是指當政府發行的國債尚未到期,但所積累的資金已充分滿足所需資金時,即可由政府提前償還債務的一種方式。但有時非屬上述情況,而是為了解決某些特殊問題,一國也會發生債務的提前償還。
三、國債償還資金來源:
國債無論採用哪種償還方式,都必須有一定的資金來源,這些資金來源一般包括如下幾種:
(一)經常性預算收入
在經常性預算中用經常性預算收入安排當年應償債務支出。
1、由於稅收是經常性預算收人的主要來源,以前發行的到期國債,要用現在的稅收來償還,現在發行的國債,需用以後徵收的稅收來償還;
2、因此,國債資金的實質是變相的稅收,即延期的稅收。
3、償債資金以經常性預算收入為來源,雖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國債按期償還,但因各年應償債務量不同,甚至會出現驟增驟減的情況,很有可能影響經常性支出的穩定性,從而打破經常性預算的收支平衡。
(二)預算盈餘
用上年預算收支的結余部分來償還國債的本息。
1、結余多,則償債也多;結余少,則償債也少。如果預算執行無結余只好不償還。可見,這種償債資金來源很難保證國債償還計劃的順利完成。
2、上年預算有否有盈餘事先是不能確定的,且盈餘數與國債償還數也不一定一致。因此,用預算盈餘償還國債一般只適用於通過購銷法償還永久國債。
3、從實際情況來看,由於政府職能的不斷擴大,預算支出不斷增加,預算有盈餘者不多,即使有些盈餘,也難以償還規模不斷擴大的國債數量。
4、從根本上說,預算盈餘充其量只能作為償還國債的一部分資金來源,而不能成為主要來源。
(三)舉借新債
通過發行新國債來替換舊國債。
1、以新債收入作為償還舊債的資金來源,往往是政府在財政拮據時使用。
2、採用這種方法能夠推遲政府的實際償還時間,還有可能增加債務余額,延緩償債負擔,暫時度過償債高峰。
3、但是,它很難減輕債務,同時需要有良好的債信和比較發達的金融市場等社會經濟環境。
4、債信不高,則要以較高的利息支付作為以新換舊的代價,從而加重未來的財政負擔。
(四)償債基金
預算設置一種專項基金,專門用以償還國債。
1、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撥出一筆專款設立基金,交由特定機關管理,專作償債之用,而且在國債未還清之前,每年的預算撥款不能減少,以期逐年減少債務。
2、設置償債基金償還國債,雖然操作程序復雜些,但卻為償還債務提供了一個穩定的資金來源,可以平衡各年度還債負擔,使還債帶有計劃性和節奏性。從表面上看,設置償債基金可能減少一定時期國家預算可以直接支配的收人,但是如果把國債發行當作一個較長時期的財政政策,從長遠的角度看,償還國債每年都會發生,償債基金可以起到均衡償還的作用。
3、若償債基金有結余,國家可以在短期內暫時有償使用它們而不會使之閑置,從而建立起一種以債養債的機制。
(五)除借新還舊外,目前可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有:
(1)預算內列支,即將國債的利息列入財政的經常性預算,這是控制國債規模的重要途徑。
(2)償債基金,政府每年撥出一定的財政資金轉入償債基金,以此來償還一部分到期國債的本金。
(3)國有資產轉讓收入,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入以及國有資產的戰略性重組,國有企業將會從競爭性領域逐步退出,這種資金來源可能更具有實際意義。
③ 國債的償還方式
這不是相當於還貸款么?
只不過由銀行變成了國家
因為這個項目是國家支持的
其實開發銀行啊什麼的,也都支持借款的
恩,一次性還還是分期,應該是你自己項目投資的自己的設想跟計劃。應該不要問我們吧?
分兩種
1.等額還本付息 —— 均勻
2.等額還本,按期付息 —— 前多後少
還本額應不大於折舊、攤銷加凈利潤
投資初期,生產不穩定,未達設計要求,利潤較少,故一般等額還本付息較受歡迎
國債的利率不知道也。肯定比銀行低吧~
這是我自己的看法啦,僅供參考。
④ 我國國債的償還方式。
我國國債 可選擇使用的國債償還方式主要有以下5種:
(1)分期逐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債券規定幾個還本期,每期償還一定比例,直至債券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這種償還方式,還本越遲,利率越高,以鼓勵債券持有人推遲還本期,但國債償還的工作量和復雜程度將會因此而加大。
(2)抽簽輪次償還法。即在國債償還期內,通過定期按債券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債券,直至償還期結束;全部債券皆中簽償清為止。這種償還方式的利弊與分期逐步償還法大致類似。
(3)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債券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其優點是國債還本管理工作簡單、易行,且不必為國債的還本而頻繁地籌措資金。缺點則是集中一次償還國債本金,有可能造成政府支出的急劇上升,給國庫帶來較大壓力。
(4)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在債券期限內;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從證券市場上贖回(或稱買回)一定比例債券,贖回後不再賣出,使這種債券期滿時,已全部或絕大部分被政府所持有。這種方式的長處是給投資者提供了中途兌現的可能性,並會對政府債券的價格起支持作用『其短處是政府需為市場購銷進行大量繁雜的工作,對從事此項業務的工作人員也有較高的素質要求,因而不宜全面推行。
(5)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債券來兌換到期的舊債券,以達到償還國債之目的。
⑤ 政府如何償還國債
政府使用財政收入來償還國債的。
如果是後者;一般是以企業名義發行的企業債。
⑥ 求助!!一個國家一般通過什麼方式償還國債!
國債,與其說是債務,不如說更像是股票。你買你賣都不是強制的。所以不是說誰欠誰的問題。
關鍵是我們ZF不想拋。為什麼?
ZF從百姓手裡得到了大量的錢,又不想用之於民,怎麼辦,只有投資、錢生錢。而那麼大量的錢,在國內做任何投資都難保安全。所以買美國國債,因為美國ZF是世界最安全、最穩定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