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出納職責
很多中小企業在招聘專職的出納人員時,對出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往往不清楚,以至於在招聘相應人才過程中對學歷要求、經驗要求、知識面要求等把握不準。也有很多出納工作人員由於工作經驗、學歷知識范圍等相關的限制,出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也存在模糊不清之處。本文匯總了相關資料,供參考: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於出納。它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
一、出納工作職責概述
一般而言,出納的工作職責范圍包括如下5個基本的方面:
1、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2、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3、做銀行帳和現金帳,並負責保管財務章;
4、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5、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放。
二、出納工作細則
出納員有三項重要工作:發票審核、現金收付、銀行賬務處理。相關工作細則如下:
1、發票審核
1.1 審發票的票面。看有無塗改的痕跡,如果有要認真盤查,防止把別的發票拿來報銷,或者小數改大數。
1.2 審出具發票的單位名稱。
一是看與本單位有無經濟業務關系;
二是看發票名稱與經濟內容是否相符,如銷貨發票不能改開收據;
三是看發票內容與售貨單位的經營范圍是否吻合。
1.3 審發票的抬頭。看所填單位名稱是否本單位,防止把私人或者其他單位的購貨發票拿來報銷。
1.4 審發票的數字。看數字乘以單價是否等於總金額;看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看小寫金額前面是否有「¥」字樣,大寫金額前面是否頂格。如有差錯,一定要查清緣由。
1.5 審發票所開物品價格。看與以往所購同種物品是否相同,如相差過大,應及時查明原因。
1.5 審發票的編號。看有無連號現象,防止把別人的發票拿來報銷。
1.7 審發票開出的時間。一看是否有同一經濟內容、同一金額的發票在相近時間內出現,防止重復報賬;二看發票之間在時間和內容上的內在聯系,如購買大件商品與其運費發生的時間是否前後相距太遠,等等。
1.8審發票的印章。一看有無稅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