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年報審計不能和發債審計是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嗎為什麼集團請了不同的事務所分別做年報和發債審計
發債審計和一般年度審計的區別主要在於發債審計可以理解為非標的詳式審計,報告使用對象、報告格式、審計程序、審計人員的要求、審計底稿及其復核等方面都不一樣。
發債審計是指針對發債可行性的審計。
1、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債券分為企業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短期融資券等。由於經濟體制演變的原因,企業債是我國的特點,在發達成熟的資本市場上,一般來說企業債就是公司債。但我們國家嚴格區分了企業債和公司債,所以我認為發債審計可以分為發行企業債審計和發行公司債審計。審計程序、審計報告等可以基本相同。
2、從目前來看,企業債和公司債都要經過發改委。這是發行核准階段。上市階段一般要經過交易所或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機構的核准。
3、無論是企業債還是公司債發行,都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審計,目前發改委或證監會等部門沒有專門針對企業債和公司債發行的披露要求。從監管角度看,可參照IPO三年一期的格式披露近三年財務報表信息。
4、發債審計工作的重點,主要包括:
(1)發行人的凈資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准確性等;
(2)近三年盈利數據(尤其是可供分配利潤等數據)的詳細核查;
(3)發行人的負債規模核查,有無隱匿債務;資產規模近三年有無虛增等;
(4)內控有效性調查。(註:內控有效性調查環節,從監管角度看,沒有法定義務要提供相關調查報告,但從風險角度看,審計時還是需要認真對待的)。
(5)審計數據及時與發行人及中介各方溝通。
(6)如果是公司債,一般情況下,審計之前,還需要開展財務盡調工作,應當重視此工作,盡調可以給後面的審計工作提供鋪墊和很多審計「引子」等。
B. 【審計】債券發行的審計
1、該公司發行債券違反章程規定,以折價方式發行變相為職工謀福利,增加公司利息費用,減少所得稅支出,非法折價發行的債券應限期收回2、收回時分錄:
借:銀行存款50000
貸:應付債券——債券折價50000
C. 發行公司債券需怎樣資質的審計機構
在這里你需要找的不是審計機構,而是能為你提供發債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會幫你找審計機構的。如有疑問可再問我。
D. 案例題 審計報告的類型的選擇(無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跪求答案
單獨分析:
事項一:當年應計提而未計提利息=6000萬乘以4%除以12乘以10=200萬 大於重要性水平30萬並且使得利潤由正轉負數 存在廣泛性 所以出具否定意見
事項二:被盜物資金額三萬元低於重要性水平並且只是涉及兩個科目並且性質原因已查實故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事項三:應計提未計提折舊38萬大於重要性水平但該事項不存在廣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單獨分析以後就可以依據審計報告的出具規則來分門別類出具報告的類型
題目考查的是對重要性的判斷和出具審計報告的依據 基礎是對會計知識的准確核算
E. 審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企業可以發行企業債嗎
樓主問的是企業債券還是公司債券啊,企業債券似乎沒有這方面硬性規定。公司債券的話,上市公司肯定不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八條對財務狀況有要求:「(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
F. 政府債券的發行為什麼不適用《證券法》
因為政府債券是指由國家政府以法人身份在國外的證券市場上發行的,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九條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注冊。未經依法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證券發行注冊制的具體范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但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不計算在內;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6)債券發行不合規審計建議擴展閱讀
第十二條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G. 有誰有四種類型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四種)的實例,可以不是同一家公
新華會計師事務所的王平和張兵注冊會計師對中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確定的財務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為30萬元。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是2011年3月26日,並於2011年3月28日遞交審計報告。中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審計前財務報表反映的資產總額為8 000萬元,凈資產為2 400萬元,利潤總額為200萬元。 王平和張兵注冊會計師經審計發現該公司以下三個事項存在問題: (1)2010年3月1日,公司為增加營運資金按面值發行了2年期、面值為6000萬元、票面利率為年利率4%的企業債券,當日籌足資金並按規定作了相應的會計處理(債券發行費用忽略不計),但當年未計提債券利息。 (2)2010年10月31日,公司盤點產成品倉庫,發現甲產品短缺3萬元,作了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3萬元,貸記「庫存商品」科目3萬元的會計處理。2011年1月份查清短缺原因系內部職工偷盜。由於結賬時間在前,公司未在2010年度財務報表中包含對這一經濟業務相應的會計處理。 (3)2010年4月,公司購買價格為600萬元的機器設備一台並人賬,當月啟用。但當年未計提折舊。公司採用平均年限法核算固定資產折舊,該類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率為5%。 要求: (1)假如中華股份有限公司對以上三個事項存在的問題都拒絕進行調整,注冊會計師應編制哪一種類型的審計報告?請說明理由。 (2)假如中華股份有限公司只對以上(1)事項未計提債券利息進行調整,對後兩個事項拒絕調整,注冊會計師應編制哪一種類型的審計報告?請說明理由。 (3)假如中華股份有限公司只對以上(1)事項未計提債券利息和(2)事項待處理財產損溢進行調整,對(3)事項未計提折舊拒絕調整,注冊會計師應編制哪一種類型的審計報告?請說明理由。 (4)假如中華股份有限公司只對以上(1)事項未計提債券利息和(3)事項未計提折舊進行調整,對(2)事項拒絕調整,注冊會計師應編制哪一種類型的審計報告?請說明理由。 (5)假如中華股份有限公司只對以上(2)事項待處理財產損溢和(3)事項未計提折舊進行調整,對(1)事項未計提債券利息拒絕調整,注冊會計師應編制哪一種類型的審計報告?
H. 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時是否需要擁有證券資格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
需要的
I. 應付債券的審計
問題在於這個債券是溢價發行的,要重新算實際利率,而不能按票面利率計算財務費用。
方法嘛,實務中就是檢查債券相關合同、銀行進帳單等
J. 什麼是發債審計
發債是指新發可轉換債券。而轉債是投資人購買的一家公司發行的債券,在指定期限中,投資人可以將其按照一定比例轉換成該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權的權力,放棄債券的權力;但是如果該公司的股票價格或者其他條件對投資人持有股票不利,投資人可以放棄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權力,繼續持有債券,直至到期。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發債審計是指針對發債可行性的審計。
1、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債券分為企業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短期融資券等。由於經濟體制演變的原因,企業債是我國的特點,在發達成熟的資本市場上,一般來說企業債就是公司債。但我們國家嚴格區分了企業債和公司債,所以我認為發債審計可以分為發行企業債審計和發行公司債審計。審計程序、審計報告等可以基本相同。
2、從目前來看,企業債和公司債都要經過發改委。這是發行核准階段。上市階段一般要經過交易所或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機構的核准。
3、無論是企業債還是公司債發行,都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審計,目前發改委或證監會等部門沒有專門針對企業債和公司債發行的披露要求。從監管角度看,可參照IPO三年一期的格式披露近三年財務報表信息。
4、發債審計工作的重點,主要包括:
(1)發行人的凈資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准確性等;
(2)近三年盈利數據(尤其是可供分配利潤等數據)的詳細核查;
(3)發行人的負債規模核查,有無隱匿債務;資產規模近三年有無虛增等;
(4)內控有效性調查。(註:內控有效性調查環節,從監管角度看,沒有法定義務要提供相關調查報告,但從風險角度看,審計時還是需要認真對待的)。
(5)審計數據及時與發行人及中介各方溝通。
(6)如果是公司債,一般情況下,審計之前,還需要開展財務盡調工作,應當重視此工作,盡調可以給後面的審計工作提供鋪墊和很多審計「引子」等。
5、發債審計和一般年度審計的區別主要在於發債審計可以理解為非標的詳式審計,報告使用對象、報告格式、審計程序、審計人員的要求、審計底稿及其復核等方面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