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付的利息,它是企業籌集長期資金的一種重要方式。企業發行債券的價格受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影響較大,一般情況下,企業可以按面值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債券。
應付債券就是企業在記賬時的一個會計科目,即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到期時應付錢給持有債券的人(包括本錢和利息),與公司發行債券沒有什麼不同。
❷ 短期投資跌價准備、長期債權投資、應付債券這三個科目在新會計制度里分別對應是什麼科目
在新准則下,所有股權、債權投資的分類口徑完全和以前不一樣了,首先都歸類為金融資產,其分類是按照持有目的:
金融資產的分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並且金融資產的分類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所以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都沒有了,但是應付債券這個負債科目還存在
❸ 集團內部債券投資與應付債券的抵銷
G公司:
1、收到51800出售50000元的債權:
借:銀行存款 51 800
貸:應付債券——本金 50 000
貸: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1 800
2、2006年10月1日:
借: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300
借: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1 700
貸:銀行存款 2 000
3、2006年12月31日:
借: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150
借: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850
貸:應付利息 1 000
H公司:
1、用51800元購入G公司發行的50000元債權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G公司——本金 50 000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G公司——利息調整 1 800
貸:銀行存款 51 800
2、2006年10月1日:
借:銀行存款 2 0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G公司——利息調整 300
貸:投資收益——利息收入 1 700
3、2006年12月31日:
借:應收利息 1 0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G公司——利息調整 150
貸:投資收益——利息收入 850
抵銷分錄:
1、抵銷應付債券與持有至到期投資本金及利息調整:
借:應付債券——本金 50 000
借: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1 35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G公司——本金 50 0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G公司——利息調整 1 350
2、抵銷投資收益與財務費用:
借:投資收益——利息收入 2 550
貸: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2 550
3、抵銷尚未支付的利息往來:
借:應付利息 1 000
貸:應收利息 1 000
❹ 持有至到期投資與應付債券帳務處理比較
持有至到期投資"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價值。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進行明細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取得該投資的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溢折價),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
購入的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溢折價)。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內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額,借記本科目( 應計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持有至到期投資按合同支付的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或本科目(應計利息)。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按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折價攤銷額,借記本科目(溢折價),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溢價攤銷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按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該項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公允價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 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應在重分類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
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對外發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借款性質的書面證明,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書面承諾。。它屬於長期負債。其特點是期限長、數額大、到期無條件支付本息。通過設置「應付債券」科目,以及「債券面值」、「債券溢價」、「債券折價」、「應付利息」四個明細科目對應付債券進行核算。
當發行債券收到價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付債券——(面值或溢價)」科目;按期支付利息時,借記成本費用科目以及「應付債券——溢價」,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當償還債券本金時,借記「應付債券」,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若為折價發行,則在發行時,借記「應付債券——折價」,計提的利息,貸記「應付債券——折價」等。期末余額反映企業發行債券數額。應付債券期末列於資產負債表的「長期負債」項目中。
❺ 應付債券與債權投資對比,其兩者的賬戶設置與會計處理有何異同
一般來講應付債券比較復雜,里邊還有一個用戶,債券的面值還有票面利息以實際利率的一個攤余成本的計算,而債權投資的話可能只是要記住什麼時候收利息就可以了。
❻ 「長期債權投資」涉及的溢價、折價問題與長期負債中「應付債券」涉及的溢價、折價有什麼聯系嗎
(1)購買債券的一方是作為投資核算的,而發行債券的一方是作為負債核算。因此。投資方應確認各期投資收益,發行方應確認各期利息費用。
(2)發行債券時,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比實際利率高,則債券會溢價發行,這時候購人一方在以後各期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並不是企業真正的投資收益,因為溢價購人是對投資方未來多收取利息預先付出的代價,只能將票面利息扣除溢價攤銷金額後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即:借:應收利息;貸:長期股權投資——債券投資(溢價),投資收益;反過來,發行一方在以後各期按票面利率計算支付的利息並不是企業真正的利息費用,因為溢價發行是對發行方未來多付利息預先得到的一種補償,只能將票面利息扣除溢價攤銷金額後的差額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即:借:財務費用,應付債券——債券溢價;貸:應付利息。
(3)折價同理。分別購人方和發行方對比理解記憶。
❼ 比較債券投資與應付債券的會計處理有何相似與相關之處
這樣說 做賬的主體不同
使用「債券投資」的 是資金的提供方 是債權人
使用「應付債券」的 是資金的接受方 是債務人
你可以將從發行債券 付利息 計提利息 最後還本 一個系列的事項 按照
債權人 和 債務人 對應的做一遍 所有都是對應關系
自己編一下 應用題 就理解了
❽ 應付債券的賬務處理…
一、應付債券的種類
按發行方式可分為記名應付債券、無記名應付債券和可轉換應付債券;按有無擔保可分為有抵押應付債券和信用應付債券;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定期償還的應付債券和分期償還的應付債券。
二、債券發行的賬務處理
借記「銀行存款」等,貸記「應付債券—面值」,按差額借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三、應付債券利息費用的賬務處理
利息調整應在債券存續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
資產負債表日,對於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
借: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利息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或在借方)
對於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
借: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或在借方)
四、應付債券償還的賬務處理
採用一次還本付息方式的,企業應於債券到期時,借「應付債券-面值,應計利息」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採用分期付息,一次還本方式的,借「應付債券-面值」, 「在建工程,財務費用,製造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❾ 長期股權投資與應付債券的區別
所幸你能認識到你想要做的事情只是跟風,你只是眼紅而已。這註定不是一個理性的決定
如果你沒有經驗,那麼入市後你會心裡沒底惴惴不安,最終你會對你的行為結果失去掌控
所以,建議你找身邊真正會做股票的人幫你做,你自己最好不要做
假如你錢多的是,是賠是賺無所謂,只想有大潮流的參與感,那麼你隨便吧
❿ 應付債券與長期股權投資的區別
應付債券的特徵可以通過與長期借款及股票的比較來體現:
1.應付債券與長期借款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籌資范圍、債權人對舉債企業的了解程度、流動性等方面;
① 籌資范圍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而應付債券的債權人可以是單位或個人,籌資范圍更為廣泛。
②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了解程度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他們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一般更為了解;而企業發行債券時,購買單位或個人一般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了解程度較低。
③ 流動性不同。債券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而長期借款只有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契約,一般不能自由流通。
2.應付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性質、資金提供者(主體)的法律地位、所獲報酬及所承擔的風險責任等方面。
① 性質不同。應付債券是企業的負債,其發行企業為債務人,其持有者為債權人;而股票為發行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其持有者為股東。
② 資金提供主體的法律地位不同。應付債券的持有者作為債權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權利,而一般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而股票的持有者即股東則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的權利。
③ 資金提供者所獲得的報酬不同。公司債券的持有者(債權人)不論企業經營的好壞,一般都可按照利率獲得固定的報酬(利息);而股東所能獲得的報酬則在很大程度上與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盈餘的多少及企業的股利政策相聯系。
④ 資金提供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應付債券表現為企業的負債,應付債券都有明確的償還期限,因而企業債券的持有者一般不承擔企業的經營風險,企業解散清算時,企業債券的持有者較股東享有優先的受償權;而股東則是企業的終極所有者,其投入資金一般可以被認為是沒有償還期限的,企業解散清算時,股東只能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因而承擔了更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