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流通國債是什麼 什麼是可流通國債
可流通國債是什麼 什麼是可流通國債
非流通國債(儲蓄國債)是指不允許在流通市場上交易的國債。這種國債不能自由轉讓,它可以記名,也可以不記名,通常不記名。轉讓價格取決於對該國債的供給與需求。
非流通國債吸收資金,有的以個人為目標,有的以一些特殊的機構為對象。以個人為目標的非流通國債,一般是吸收個人小額儲蓄資金,故有時稱之為儲蓄債券。
可流通國債是什麼 什麼是可流通國債
流通國債是指可以在流通市場上交易的國債。其特徵是自由認購,自由轉讓,通常不記名,轉讓價格取決於對該國債的供給與需求。一般在證券市場上進行,如通過證券交易所或櫃台市場交易。
可流通國債: 優勢——可以流通、通過交易變現,不必持有到;劣勢——利率較低,低於同期銀行定期儲蓄利率和不可流通國債。
可流通國債是什麼?什麼是可流通國債?債券本身價值是不會改變,它到期後還是按發行時的票面價值兌換,即100元的國債到期後還是按100元收回,它的價值是不會變的。但是,如果你拿這些債券去市場上變現,市場的價格的定價是由買的人定的,如果市場上的資金偏少,買的人少,或者有更好的投資的收益比國債高,按面值去賣,肯定是會沒人要的,如果此時你急需現金,就只能讓出利潤(因為現金為王),低於100元賣,例如99元,買的人除了得到國債的利息,還有一部分是賣的人讓出的折價1元,所以買的人也就覺得有賺,就會買入,那麼市場上就會成交這筆買賣,這就是市場價格和債券內在價值的區別。賣家犧牲利益換來現金,而買家放棄資金的時間效益,但這部分效益可以用債券的價格來補償。所以,資本市場上的價格成交,可以歸為原點,甲方賺,乙方就會虧。
Ⅱ 不可流通國債又叫什麼
無紙化國債,記賬式國債都不可流通,在現代金融條件下多以電子賬戶為依託,因不必經過印刷、運輸、保管券面等環節,所以發行成本較低,效率較高。
Ⅲ 可流通轉讓國債與股票流動性有什麼不同
國債市場大幅震盪原因
造成近期國債市場大幅震盪的原因,從根本上說是市場自身的預期逆轉。自6月25日至7月30日,央行共進行了6次正回購的公開市場操作。從回購期限、回購數量和招標利率的方面,我們可以發現操作的力度不斷加強。央行的公開市場操作的總量僅1000億元,對市場的資金面的影響比較有限,但對於市場的短期利率預期卻產生了極強的引導作用,市場參與者的短期利率預期發生了逆轉,甚至出現了恐慌心理,因此在調整倉位的期限結構的目的下,紛紛拋售長期券種,造成了下跌走勢。
造成市場大幅震盪的另一個原因是債市參與者的羊群行為。交易所國債市場和銀行間國債市場的主要成員都是機構投資者,其中交易所市場主要是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而銀行間市場主要是商業銀行。當市場趨勢開始形成的時候,機構投資者們往往會形成相同的預期和交易行為,因而容易導致市場單方向趨勢的加強。這在近期的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上都表現得十分明顯。特別是在下跌行情中,由於參與者一致預期行情繼續看跌,因此都不入場接盤,導致出現「無量空跌」的狀況。這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表現得更為突出一些。國債現貨市場的成交出現了較大幅度的下降,國債市場的流動性問題因此顯現出來。
國債市場流動性風險顯現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的定義,市場的流動性是指市場的參與者能夠迅速進行大量的金融交易,並且不會導致資金資產價格發生顯著波動。市場流動性的一個基本特徵是維持與促進國債市場的「自我實現」機制。如果市場參與者預期市場的流動性在可以預見的將來繼續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他們就更願意持有債券,更積極從事交易。因此,如果存在這樣一個市場,其充分的流動性有助於提高整個金融市場的效率,這樣的市場就是所謂的核心金融市場。在很多國家,國債市場正是最能符合這種要求的市場。因為國債的信用風險幾乎為零,而且發行主體相同,不同國債的付息時間、期限都比較穩定,因而不同國債之間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或同質性。
在國債市場行情看漲時期,向上的行情吸引了大量的投機者的參與,因而市場的交易是活躍的,市場也就沒有什麼流動性問題,而在下跌時期,投機者紛紛退出,投資者也在等待市場的底部。因此市場參與者的入場意願很低,導致交投淡靜。市場的流動性問題因而凸顯。
國債市場的流動性問題在近期表現如此明顯,說明我國的國債市場的建設還有待進一步深化。
首先,市場的活躍(即流動性的提高),有賴於投機者的參與。而我國的國債市場的交易機制是不能夠進行融券做空的。因此,在市場下跌的過程中,投機分子的退出,就必然會降低市場的流動性。所以,我國國債市場的交易機制的完善,還有待於允許融券做空機制的建立。從技術角度看,在我國國債市場上建立融券機制並不存在什麼障礙。
其次,應當完善銀行間市場的「雙邊報價商」制度。在近期的銀行間市場的下跌行情中,報價商制度沒有很好地發揮提高市場流動性的作用。這其中有報價商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問題存在。一方面,報價商要履行「做市」的義務,而另一方面,承銷新債方面的優惠和從央行融資融券的便利卻難以做到。這就影響到了報價商切實履行做市義務。他們在行情下跌過程中,往往只能報出「虛盤」,影響到市場的成交。因此,應檢討此次市場下跌過程中,報價商制度的缺陷,採取措施(比如對做市商的權利和義務的明確和落實),努力完善報價商制度。
第三,應當發展櫃台交易市場。6月出台的櫃台交易,可謂生不逢時,從短期來看未能夠發揮其提高市場流動性的作用。我們認為,在試點的基礎上,應當將櫃台交易逐步推廣開來。增加參與櫃台交易的成員,除商業銀行外可以增加證券商成員。另外應增加櫃台市場的可交易品種。活躍櫃台交易,可以對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的流動性起到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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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國債有能夠流通的類型嗎
有的,可以根據償還期限而定流通性的好差:短期國債 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內,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中期國債 償還期限為1年至10年(包含一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長期國債 期限在10年以上(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永久國債 沒有規定還本期限,但規定了按時支付利息的國債,在政府財力許可時可以隨時從市場買入而予以注銷。根據流通與否 可流通國債 發行期過後,可以在公開債券市場上自由流通交易的國債為可流通國債,其交易價格將隨市場供求關系以及利率、物價等經濟與非經濟因素的影響而起伏波動,是金融市場上的重要交易對象。不可流通國債 發行時規定不能進入市場流通,只能按規定時間兌付的國債為不可流通國債,這主要是基於滿足特定購買者群體的投資需求及相關目的而發行的。 記賬式國債,又稱為無紙化國債,購買國債時銀行不再提供任何實物、紙張單據給購買者,而是在其賬戶上記上一筆。這種記錄債權人姓名、金額等事項,以賬簿方式發行的國債就是記賬式國債,在現代金融條件下多以電子賬戶為依託,因不必經過印刷、運輸、保管券面等環節,所以發行成本較低,效率較高。
Ⅳ 流通國債可以記名也可以不記名,而非流通國債必須是記名的,這句話對嗎
對,反正我們國家就是這樣的。
Ⅵ 按照發行本位分類,國債可以分為 ( ) ,請解釋一下為什麼選擇這個答案
依照不同的發行本位,國債可以分為實物國債和貨幣國債。
實物債券是指以某種商品實物為本位而發行的國債,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貨幣國債是指以某種貨幣為本位而發行的國債。在現代社會,絕大多數國債屬於貨幣國債,實物國債已非常少見。
(6)可流通國債指擴展閱讀:
國債的種類:
1、按照國債發行地域不同,可將國債分為內債和外債。舉借國內債務不會因借債而增加國內資金總量,舉借外債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增加本國可支配的資金總量。
2、按借入債務到償還債務的時間長短劃分。短期國債:1年以內的,最典型的短期國債形式是國庫券;中期國債:1~10年的;長期國債:10年以上。
3、根據利率的變動情況,可將國債分為固定利率國債與浮動利率國債
4、根據國債能否在證券市場流通,可將國債分為上市(流通)國債與非上市(非流通)國債。
一般情況下,能夠上市流通的國債多為中短期國債,不能上市流通國債多為長期國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實物國債
Ⅶ 發行國債的作用是什麼
1、籌措軍費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平衡財政收支
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
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
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借換國債的發行
借換國債是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7)可流通國債指擴展閱讀:
國債的分類:
1、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2、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3、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4、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5、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特種國債和戰爭國債。
6、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7、按債券的流動性劃分,可分為可流通國債和不可流通國債。
8、按發行的憑證為標准,可分為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
Ⅷ 不可流通國債有哪些
憑證式國債,儲蓄國債(電子式)。
Ⅸ 國債是指什麼有種類嗎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按照不同的標准,國債可作如下分類: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
國債
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中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外債是指一國常住者按照契約規定,應向非常住者償還的各種債務本金和利息的統稱。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和《外債統計監測實施細則》的規定,中國的外債是指中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金融機構或者其他機構對中國境外的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或者其他機構用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
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
國債
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准,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特種國債和戰爭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戰爭國債:戰爭國債是指用於彌補戰爭費用的國債。
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採取記名方式發行。
按債券的流動性劃分,可分為可流通國債和不可流通國債。
國家借款形式的國債一般是不可流通和轉讓的,只有政府發行的債券才有可能流通和轉讓 。
自由轉讓和流通是國債的基本屬性和特徵,多數國家發行的大多數國家債券都是可進入證券市場自由買賣 。
按發行的憑證為標准,可分為憑證式國債和記帳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債券。
記帳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債券,是由財政部通過無紙化方式發行的、以電腦記賬方式記錄債權,並可以上市交易的債券。
Ⅹ 哪些國債不能上市流通
憑證式國債、儲蓄國債(電子式)不能上市流通。
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兌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
電子國債說的就是採用電子網點銷售的國債產品,針對的是個人投資者。認購對象僅限境內中國公民,不向機構投資者發行,同時設立了單個賬戶單期購買上限,充分考慮並保護了個人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不可流通性,採用實名制,不可流通轉讓。
(10)可流通國債指擴展閱讀:
國債的分類:
一、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1.國家債券: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中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2.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二、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1.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1)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2)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3)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2.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三、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1.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2.國家外債:外債是指一國常住者按照契約規定,應向非常住者償還的各種債務本金和利息的統稱。
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和《外債統計監測實施細則》的規定,中國的外債是指中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金融機構或者其他機構對中國境外的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或者其他機構用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