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是怎樣的
私募股權基金一般的收益分配流程為:
1、分配LP本金
2、分配GP本金
3、分配LP優先回報
4、剩餘超額收益部分GP分配20%,LP分配80%。
通常GP和LP會簽訂「優先收益條款」,當投資收益超過某一門檻收益率(有限合夥人應當獲取的最低投資回報)後,基金管理人才能按照約定的附帶權益條款從超額投資利潤中獲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確保了GP只有在基金投資表現優良之時才能從投資收益中獲取一定比例的回報。
如果是個人投資者,收益分配時有限合夥企業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所有貨幣形式的投資收益都匯入投資者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⑵ 銀行在投資私募基金時所要求的優先和劣後是指什麼
優先和劣後的分類方式其實就是分級基金。
分級基金又叫「結構型基金」,是指在一個投資組合下,通過對基金收益或凈資產的分解,形成兩級(或多級)風險收益表現有一定差異化基金份額的基金品種。分級基金各個子基金的凈值與佔比的乘積之和等於母基金的凈值。簡單來說,就說劣後向優先支付固定利息,如果出現損失,先損失劣後資金,如果取得高於優先利息的收益,應把比收益在付給優先利息之後的金額歸劣後所有。優先不承擔風險,享受固定收益。劣後承擔風險,收益可能會較高。
⑶ 私募基金的優先順序客戶和次級受益人是什麼意思
你說的這種私募基金應該是結構化產品,每個公司的稱呼可能有所區別,優先順序客戶應該是指獲得固定回報或者保本的客戶,該類客戶不承擔風險或者承擔風險較小,但收益通常也較低;次級受益人也有稱為列後受益人的,該類客戶的投資承擔風險較大,但可能獲得的收益也較大。
⑷ 私募基金不讓明確表示收益率是多少,那優先順序LP投資人收益該如何寫,該如何變通呢
可以用基準參考利率來代替,但在虧損的時候優先份額不能獲得收益或者還需要少量承擔虧損,這種方式目前協會是認同的
⑸ PE培訓:什麼是優先收益、追補條款和回撥條款
通常當投資收益超過某一門檻收益率(有限合夥人應當獲取的最低投資回報)後,基金管理人才能按照約定的附帶權益條款從超額投資利潤中獲得一定比例的收益。 Catch-up 追補條款 追補條款是私人股權投資合夥協議中的常見項。在普通合夥人向有限合夥人支付了優先收益後,通常就進入了對GP投資回報的追補階段。 例如,雙方事先約定一個利潤分成比例m以及門檻收益率n,當實際收益率r超過n之後,超額部分全部追補給GP,直到GP獲取的收益率占實際收益率r的比例達到m為止,此時實際收益率r*=n/1-m。此後基金若還有超額的收益,則超過r*的收益部分將按照固定的比例(例如LP80%,GP20%)進行分配。 回撥條款用於確保普通合夥人獲取的附帶權益不會超過約定的比例。
⑹ 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 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是怎樣的
私募基金分紅,是指私募基金將收益(這部分收益原來就是基金單位凈值的一部分)的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派發給私募基金投資人。
按照相關規定,私募基金分紅應該滿足以下條件:
1)、私募基金在賣出盈利的股票後,獲得收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4)、如果基金投資當年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基金收益分配。
在滿足以上條件後,分紅還要根據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而定,如果基金經理認為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有長期增值的空間,也可以不分紅。具體的分紅條款可查閱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
⑺ 私募基金優先順序退出可以約定肯定回報嗎
可以啊,優先順序就是帶固定收益的
⑻ 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哪些
私募投資基金利潤分配模式根據基金模式不同而各有差別。傳統並購基金(Buy-out Funds) ,對沖基金(Hedge Funds) ,債基金(Debt Funds)等基金由於獲取利潤途徑各有不同,導致利潤分配的方式和順序各有差別 。傳統的並購基金的利潤分配有兩種基本模式,本金優先返還模式(All Capital First )和按項目分配模式 (Deal-by-deal)。本文集中討論本金優先返還模式(又稱為European Distribution Waterfall),即確保LP收回投資本金後,GP才和LP進行利潤分配的一種基金利潤分配的模式。由於這種分配模式對LP有利,LP對這種分配方式非常青睞。
在本金優先返還模式下,基金並不是就單個項目來進行利潤分配,而是將所有項目的利潤進行統一計算。基金利潤的具體分配順序如下:
1. 基金的回報首先返還給LP以清償其全部本金出資(包括對項目投資的出資,管理費出資以及其他各項費用的出資);
2. 如果基金的內部回收率(Internal Return Rate) 不超過優先回報率(Preferred Return Rate), 則GP不會得到任何提成收入(carry interest), 基金的利潤在返還LP全部本金後,餘下部分將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全體合夥人。優先回報率是基金GP在基金成立時向投資人承諾的投資回報率。美國基金業內慣例是,優先回報通常為8%的年復合率,值得一提的是,和中國不同,美國是一個基本利率很低的國家。如果基金的IRR高於優先回報率,則投資人將會得到基於其全部本金計算的優先回報 (Preferred Return);
3. 投資人獲得優先回報後,GP通過追補條款(GP Catch-Up) 會獲得其LP優先回報部分上獲得的20%的提成收入;
4. 所有剩下的基金利潤在GP和LP之間以20%和80%的比例分配。
私募投資基金利潤分配的另一基本模式是按項目分配(Deal-by-Deal)模式,指該基金每退出一個投資項目會就該項目的投資收益在GP和LP之間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