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一手合約為1張。
國債期貨交易標的介紹:
1、交易單位:國債期貨合約,每份價值100萬。
2、最小變動價位:最小變動價位是0.005元。
3、每日價格波動限制:漲跌停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
4、交易時間: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合約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
5、最後交易日:合約最後交易日為到期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五。
6、交割安排: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的第三個交易日,採取實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1)國債期貨合約風險控制制度為擴展閱讀:
國債期貨的特點:
1、國債期貨交易不牽涉到債券所有權的轉移,只是轉移與這種所有權有關的價格變化的風險。
2、國債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場所進行。期貨交易市場以公開化和自由化為宗旨,禁止場外交易和私下對沖。
3、所有的國債期貨合同都是標准化合同。國債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是一種杠桿交易。
4、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
5、國債期貨交易一般較少發生實物交割現象。
㈡ 國債期貨的合約條款
1、交易單位(trading unit):也稱合約規模(contract size),是指交易所對每份期貨合約規定的交易數量。
2、報價方式(price quotation):是指期貨價格的表示方式。短期國債期貨合約的報價方式採取指數報價法,即100減去年收益率。
3、最小變動價位(minimum price change):是指在期貨交易中價格每次變動的最小幅度。
4、每日價格波動限制:是指為了限制期貨價格的過度漲跌而設立的漲跌停板制度。
5、合約月份(contact months):是指期貨合約到期交收的月份。
6、交易時間(trading hours):是指由交易所規定的各種合約在每一交易日可以交易的某一具體時間。
7、最後交易日:在期貨交易中,絕大部分成交的合約都是通過反向交易而平倉的,但這種反向交易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這一規定的時間就是最後交易日。
8、交割安排:包括交割的時間、交割的地點、交割的方式,以及可用於交割的標的物的等級等。
9、部位限制:是指交易所規定的某一交易者在一定時間內可以持有期貨合約的最大數量。
㈢ 國債期貨的具體合約條款是什麼樣子的
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模擬交易合約》規則,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代碼TF,標的為面額為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為3%的每年付息一次的5年期名義標准國債。和股指期貨一樣,國債期貨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集合競價在交易日9:10~9:15進行,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交易所的結算實行保證金制度、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結算擔保金制度和風險准備金制度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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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國債期貨3.27事件是怎麼回事啊
1993年開始的國債期貨交易風波,主要是指的3.27風波國債進入期貨市場的始作俑者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在當時來說,股票市場是非常冷清的,絕大多數地方都還沒有開設證券交易,交易的保證金也要求很高,一般至少5萬元,多那個時候的人來說,無異於天文數值。而有錢的人還都沉在商品市場,對股票市場的風險是絕對害怕的,所以要改變冷清的狀態,創新品種就是活躍市場的最好辦法。
1992年底,12個品種的國債標准期貨合約被隆重推出,1993年上市交易。隨後,北京商品交易所和武漢證券交易中心等十幾家交易所也相繼推出了國債期貨。國債期貨如雨後春筍一下遍布主要的期貨交易中心。當時國債期貨走向火爆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1994年初,一些券商鑽實際利率比國債利率高的空子,違規超計劃賣出非實物國債,以套用社會資金牟利。當國務院宣布查處這類券商時,他們為了補足計劃外賣出的這部分非實物券,紛紛買入流散在社會上的實物券,使國債現貨市場人為製造出供小於求的局面。二是為了配合新國債發行,財政部根據當時物價水平較高的客觀情況,對1992年3年期和5 年期利率比較低的券種實行保值補貼。一時間,國庫券炙手可熱。
當時,國債期貨開戶保證金只要1 萬元,每手保證金只要500元,浮盈還可以再開新倉;一些散戶滿倉帶透支,一路死多頭,由幾萬元翻到幾十萬元,再由幾十萬元翻到幾百萬元,那狂熱絕不亞於一場豪賭,賭成了就是「王」,賭輸了那就另當別論了。
隨著國債期貨虛盤毫無節制的擴大,市場在進入1994年下半年以後,已逐漸淪為超級主力機構堆砌巨資互相抗衡以圖投機暴利的賭場。1995年初,市場盛傳「財政部將對『3.27'國債加息」的消息。從2月初起,當時赫赫有名的上海萬國證券公司和遼寧國發股份有限公司因對保值貼補率和貼息的錯誤預估,聯手對「3.27"品種在148元左右的交易部位大量拋空,企圖操縱市場。2月23日,遼國發及其操縱的幾家公司通過無錫國泰期貨經紀公司大筆拋空無效,又提前得知「貼息」的確切消息後,率先空翻多。這一行為再加上原本就做多的各種機構的推波助瀾,導致期價自148.50飆升,最高至151.98。
後知後覺的萬國證券當即處於全面被套牢狀態,且由於持倉過大,一旦平倉會引發價格更加飛漲,其虧損將達幾十億元,足以使整個公司煙消雲滅。為扭轉局面,其主要負責人授意惡意透支,超限量砸盤,造成收市前8分鍾,700萬手(需保證金14億元)巨單將價格暴挫至147.50。不少多頭也於瞬間由「巨額浮盈」轉眼變成「虧損爆倉」,市場一片混亂。
「3.27」事件從此震驚中外。當晚,上海證交所即發布公告,以某會員蓄意違規為由,決定尾市8分鍾所有成交無效。緊接著證監會和財政部就發布《國債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其後又出台了《關於加強國債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的緊急通知》、《關於落實國債期貨交易保證金規定的緊急通知》、《關於要求各國債期貨交易場所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
然而,這一系列通知雖然都具有震懾力的權威性,但並不能在短期內改變上海證交所的風險控制機制。而且因為對萬國違規的查處進展緩慢,令個別投機商暗藏僥幸之心,所以違規操作層出不窮。終於,在1995年5月,當「3.19"國庫券借保值貼補率的上升連封停板,當「遼國發」及其聯手機構仍然違規打壓時,管理層忍無可忍了。5月18日證監會《關於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的緊急通知》的發布,宣布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金融期貨從此被勒令關張。
㈤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一、上市交易時間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和掛盤基準價
5年期國債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
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
為從嚴控制上市初期市場風險,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4%。
五、相關費用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手續費標准暫定為每手3元,交割手續費標准為每手5元。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對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
(5)國債期貨合約風險控制制度為擴展閱讀
一、國債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在基礎參與者、運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
國債期貨市場參與主體與現貨市場的參與主體密切相關,主要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法人投資者等類型投資者,與股票市場的參與主體有較大區別。另外,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技術門檻較高,我國實施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小散戶參與有限。
二、國債期貨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從國債期貨的價格變動特點和產品風險屬性看,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率小,例如,近期市場5年期國債和7年期國債價格最大日波動幅度均遠低於2%。因此,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三、國債期貨以國債現貨為基礎,其價格最終由現貨市場決定
影響股市因素較為復雜,既是經濟運行狀況的反映,同時也受到資金供求、投資者心理預期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國債期貨上市不會改變這些因素,因此也不會影響股市的政策預期和基本走勢。國際市場實證也表明,上市國債期貨對股市的正常運行和走勢影響不大。
四、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
從滬深300股指期貨市場實踐看,市場運行3年多時間,成交較為活躍,但市場存量保證金規模僅200億元左右;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機構投資者參與需要一個過程,保證金規模可能比股指期貨更低,不會明顯分流股市資金,更不會加劇貨幣市場資金緊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債期貨
㈥ 國債期貨交易的國債期貨交易的特點
1.國債期貨交易的成交與交割具有不同步性。 在期貨交易中,成交與最終的交割是分開來的,這一點與現貨交易的成交後即進行錢券交收兩清的交易方式有明顯的不同。國債期貨交易的成交與交割的時間間隔,一般是以月為單位計算的,或者是以每年特定的某幾個日期作為交割日。從這種成交與交割分離的情況來看,國債期貨交易與國債遠期交易有諸多相似的地方,即均是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時間買賣雙方按照預先規定的價格和數量進行錢券交收的。其實,國債期貨交易本來就是在國債遠期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交易方式。不過,國債期貨交易在技術性、復雜性以及規范性等方面都要遠遠高於國債遠期交易。
2.國債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場所進行交易。 國債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通常是在證券交易所或者期貨交易所進行的,不允許在場外或私下裡進行交易,不允許私自對沖。交易所是期貨交易的中介,它不僅為交易雙方提供交易場所,而且還要制定、頒布有關交易的各項規章制度以保證交易的有序進行。更為重要的是,它還是期貨交易中所有買方的對手賣方,同時又是所有賣方的對手買方,即期貨表現為投資者與交易所之間簽訂契約。這一點也是國債期貨交易與國債遠期交易所不同的地方,國債的遠期交易可以是投資者之間直接簽訂買賣合同,而且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場外自行交易。
3.國債期貨交易的標的具有雙重的意義。 國債期貨交易的標的的雙重意義是指:首先,國債期貨交易的標的是國債券。因為,國債期貨交易如果到期交割的話,其交割的對象是政府實際發行的國債券,而非其他什麼債券。其次,國債期貨交易的標的實際上是標準的期貨交易合約(至少首次交易是這樣),因為交易雙方買賣的是標準的期貨合約。因此,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國債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準的國債期貨合約,而期貨合約規定的用於交割的交割物是具體的國債券。而標準的國債期貨合約與實際的國債券是完全不同的。體現在:一方面,標準的國債期貨合約本身並不是政府的債務,只是它所規定的交易物是政府發行的國債。另一方面,標準的國債期貨合約具有不可分割性。它所載明的國債數量、交割期限、買賣的價格等都是事先確定好了,不能分拆的。投資者只能一次性地買賣這份合約,而不能將其分解為若干份。
4.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的是保證金交易(亦稱杠桿交易)。 在國債交易中,投資者一般僅僅只要交付很少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一份國債期貨合約,而這份國債期貨合約所規定的到時交割的國債數量則相對較大。國債期貨合約規定的面值除以保證金的數值就是國債期貨交易的放大倍數。例如,我國以前開展的國債期貨交易中,當時上海證券交易所曾規定非會員公司投資者每買賣一份國債期貨合約僅需要交納500元的保證金(至於會員則要求的保證金數額更低,甚至可以透支,這也是後來釀成震驚中外的「3·27」風波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當時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一個國債期貨合約的面值是20,000元,於是放大了40倍。正因為國債期貨交易屬於杠桿交易,具有放大風險和收益的功能,所以,其可能發生的盈虧一般都比較大,屬於典型的高風險交易品種。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國債期貨交易一般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以便控制風險,即投資者的盈虧每天交易結束後都要結算出來,出現盈利投資者可以提取出來另作他用,出現虧損的話,投資者則必須在限定的時間之前補足。
5.國債期貨交易一般很少發生最終的實物交割。 由於國債期貨買賣的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且其成交與交割不同步,因此,大多數的國債期貨投資者在交割之前往往已經作了一個與原先買賣交易相反但數量相同的交易,這樣也就結束了原先的期貨合同,最終的盈虧則表現為兩次交易的價差上。這一點也是國債期貨交易與國債遠期交易不同的地方。國債遠期交易到交割日時,買賣雙方一般是要按照事先確定好了的價格進行錢券交收的。此外,在國債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即可以選擇先買後賣,也可以選擇先賣後買。而在國債現貨交易中,除了信用交易外,只能是先買後賣。
6.國債期貨交易是一種風險遠大於現貨交易的金融衍生交易。 由於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的保證金交易,在正式交割或者結算之前,投資者僅僅只需要交納少量的保證金。所以,其蘊含的風險和可能的獲利都是巨大的(即其交易具有放大風險或者收益的特點)。投資者稍有不慎,即可能被強行平倉掃地出門,而不是像現實交易那樣,即使套牢,只要不割肉,還是有扭虧為盈的可能的。而期貨交易是有時間約束的,過了交割日,就是廢紙一張了。這也是為什麼期貨交易有一定資金門檻的重要原因之一了。
㈦ 國債期貨的基本知識有哪些要點
國債期貨作為利率期貨的一個主要品種,是指買賣雙方通過有組織的交易場所,約定在未來特定時間,按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數量進行券款交收的國債交易方式。
在國際市場上,國債期貨是歷史悠久、運作成熟的基礎類金融衍生產品之一。從成熟國家國債期貨市場的運行經驗來看,國債期貨在推進利率市朝改革、活躍債券現貨市場交易、促進國債發行、完善基準利率體系等方面發揮著一定作用。
國債期貨具有可以主動規避利率風險、交易成本低、流動性高和信用風險低等特點:
第一,可以主動規避利率風險。由於國債期貨交易引入了做空機制,交易者可以利用國債期貨主動規避利率風險。運用國債期貨可以在不大幅變動資產負債結構的前提下,快速完成對利率風險頭寸的調整,從而降低操作成本,有效控制利率風險。
第二,交易成本低。國債期貨採用保證金交易,這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者的套期保值成本。同時,國債期貨採用集中撮合競價方式,交易透明度高,降低了尋找交易對手的信息成本。
第三,流動性高。國債期貨交易採用標准化合約形式,並在交易所集中撮合交易,因此流動性較高。
第四,信用風險低。國債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需交納保證金,並且為了防止違約事件的發生,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這有效地降低了交易中的信用風險。
作為基礎的利率衍生產品,國債期貨具有如下功能:
第一,規避利率風險功能。由於國債期貨價格與其標的物的價格變動趨勢基本一致,通過國債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可以避免因利率波動造成的資產損失。
第二,價格發現功能。國債期貨價格發現功能主要表現在增加價格信息含量,為收益率曲線的構造、宏觀調控提供預期信號。
第三,促進國債發行功能。國債期貨為國債發行市場的承銷商提供規避風險工具,促進承銷商積極參與國債一級和二級市常
第四,優化資產配置功能。通過交易的杠桿效應,國債期貨具有較低的交易成本,能夠方便投資者調整組合久期、進行資產合理分配、提高投資收益率、方便現金流管理。
國債期貨最初是發達國家規避利率風險、維持金融體系穩定的產物。20世紀70年代,受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以及石油危機爆發的影響,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經濟陷入了滯漲,為了推動經濟發展,各國政府紛紛推行利率自由化政策,導致利率波動日益頻繁而且幅度劇烈。頻繁而劇烈的利率波動使得金融市場中的借貸雙方特別是持有國債的投資者面臨著越來越高的利率風險,市場避險需求日趨強烈,迫切需要一種便利有效的利率風險管理工具。在這種背景下,國債期貨等利率期貨首先在美國應運而生。
1976年1月,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推出了90天期的國庫券期貨合約,這標志著國債期貨的正式誕生。隨著美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尤其是到1980年代以後,美國的利率變動幅度加大,這使得國債期貨交易更加活躍,越來越多的機構投資者開始利用國債期貨市場來規避風險。因此,國債期貨的成交量逐漸攀升。
在美國成功推出國債期貨後,為了滿足投資者管理利率風險的需求,其他國家與地區也紛紛推出各種國債期貨品種,全球國債期貨交易得到快速發展。截至2012年末,全球共23個國家和地區的23個期貨交易所已推出國債期貨產品。
㈧ 國債期貨的具體合約條款是什麼樣子的知道的說下哦
根據《國內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模擬交易合約》規則,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代碼TF,標的為面額為100萬元人民幣(RMB)、票面利率為3%的每年付息一次的5年期名義標准國債。和股指期貨一樣,國債期貨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集合競價在交易日9:10~9:15進行,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交易所的結算實行保證金制度、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結算擔保金制度和風險准備金制度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正在挑戰。可通過特定期貨公司申請模擬 查看原帖>>
求採納
㈨ 投資國債期貨有風險嗎
期貨本身的杠桿性和遠期交易不同,期貨交易風險控制更加的嚴格,擁有每日結算制度。也就是說期貨交易必須要時刻確保保證金的充足,確保不會發生強行平倉的風險,所以期貨投資者本身需要正確的風險管理意識和規范的交易流程。
微期寶期貨操盤指出國債期貨的價格波動幅度小於股指期貨,但國債期貨的杠桿比股指期貨高。所以投資國債期貨交易的風險管理都是不可忽視的。
㈩ 利用國債期貨規避風險的題目
選買102份TF,由於該金融機構是發行債券(發行債券可以簡單理解成賣出債券),防止增加成本實際上是進行套保操作,故此應該是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對於債券來說一個基點就相當於0.01%,故此這金融機構所發行債券的久期=(4.5萬/1億)/0.01%=4.5。由於一份TF合約面值為100萬元,而TF合約的報價是以每100元進行報價的,故此一份TF合約價值=100萬元/100*83.49=83.49萬元。所以該金融機構套保操作應該買入TF合約數量=(1億/83.49萬元)*(4.5/5.3)=10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