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轉換債券是什麼
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
可轉換債券發行之時,明確了以怎樣的價格轉換為普通股,這一規定的價格就是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也稱轉股價格),即轉換發生時投資者為取得普通股每股所支付的實際價格。
轉換價格通常比發行時的股價高出20%∽30%。轉換比率是債權人通過轉換可獲得的普通股股數。可轉換債券的面值、轉股價格、轉換比率之間存在下列關系:
轉股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率。
例 A公司20×0年發行了12.5億元可轉換債券,其面值1000元,年利率為4.75%,2010年到期。轉換可以在此前的任何時候進行,轉換比率為6.41。其轉股價格可以計算出來:
轉股價格=1000/6.41=156.01(元)
這就是說,為了取得A公司的一股,需要放棄金額為156.01元的債券面值。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
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
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
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Ⅱ 可轉換債券籌資與發行普通股或債券籌資相比有何不同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s) 可轉換債券的概述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徵。
認股權證,又稱「認股證」或「權證」,其英文名稱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譯「窩輪」。
按照發行主體,認股權證分為股本認股權證和備兌權證兩種。股本認股權證屬於狹義的認股權證,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備兌權證則屬於廣義認股權證,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為證券公司、銀行等)發行的,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
按照權利內容,權證分為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如果在權證合同中規定持有人能以某一個價格買入標的資產,那麼這種權證就叫認購權證。如果在權證合同中規定持有人能以某一個價格賣出標的資產,那麼這種權證就叫認沽權證。
認股權證定義
廣義上,認股權證通常是指由發行人所發行的附有特定條件的一種有價證券。從法律角度分析,認股權證本質上為一權利契約,投資人於支付權利金購得權證後,有權於某一特定期間或到期日,按約定的價格(行使價),認購或沽出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如股票、股指、黃金、外匯或商品等)。權證的交易實屬一種期權的買賣。與所有期權一樣,權證持有人在支付權利金後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行使與否由權證持有人自主決定;而權證的發行人在權證持有人按規定提出履約要求之時,負有提供履約的義務,不得拒絕。簡言之,權證是一項權利:投資人可於約定的期間或到期日,以約定的價格(而不論該標的資產市價如何)認購或沽出權證的標的資產。
認股權證通常既可由上市公司也可由專門的投資銀行發行,權證所代表的權利包括對標的資產的買進(看漲)和賣出(看跌)兩種期權。因此有時所稱的認股證是廣義的(即包括認購證和認沽證兩種),但更多的則是僅僅指認購證;而在香港則往往是指備兌認股證。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權證(特別是備兌權證)的期權性質,使得它與期權存在一種互斥性,這一點在香港和美國市場都有體現。在香港,個股期權於1995年推出後,成交量一直偏低,原因之一在於權證推出的時間較早,已經大量佔有香港市場,另一方面也是由於期權本身的結構和操作都相對復雜,無法將權證的投資者吸引到期權這邊。而在美國則正好相反,期權市場發展成熟,散戶投資者佔了期權市場成交量的一半以上,期權已成為美國投資者對沖風險和擴大收益的重要金融工具。這也是權證市場在美國不太發達的重要原因。
Ⅲ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有哪些優勢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的幾大優勢分析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按照約定的條款,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作為兼具債券、股票和期權多重投資特性的派生金融產品,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經成為西方企業十分重要的直接融資工具,目前全球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的發行規模已突破了1500億美元,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在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我國資本市場上的新興金融品種,從90年代初的試點,到1997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乃至2001年《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的正式頒布,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新興的融資、投資方式日益受到監管局、上市公司以及廣大投資者的關注。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即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新熱點,2001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可轉債的發行方案。可轉換公司債券同時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特徵。
1、推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背景及過程
進入90年代,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及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經濟出現以下特點:利率水平逐步下降,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增加;企業改制、資產重組成為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利率浮動化趨勢和股票融資成本增加;我國企業股權融資比例過高,不利於資本市場完整和多元化。
在這種經濟形勢下,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其性質的多重性及操作的靈活性,避免了其他融資工具所遇到的諸如利率設定、價格定位、融資成本等麻煩,可轉換公司債券適合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需求,能有效調節企業資產結構,這就是我國大力推行可轉債券試點的必要性。
90年代初,我國企業開始嘗試運用可轉換公司債券來尋求成本更合理,能為今後企業上市服務的融資渠道,深寶安、中紡機和深南坡三家上市公司先後在國內外市場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於探索和發展中國的可轉債市場積累了寶貴的經驗。2000年,我國可轉換債券獲得重大突破,上市公司虹橋機場和鞍鋼新軋先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獲得成功,使得可轉換公司債券成為上市公司融資的重要選擇。
2、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優勢
對於規模較大、負債率不太高、流通股比例不大、經營比較穩定,具有一定的成長性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轉債融資比配股、增發能以更低的成本籌集更多的資金。具體而言,其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適合大資金量的融資需求,並且緩解對現有股權的稀釋。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顯高於配股價和增發股價。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在涉及股權融資的項目里,只有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確規定應高於原流通a股的股價,按國際慣例溢價率在5-20%之間;上市公司採用配股融資時,配股價格只能是原價的60-80%,增發新股時,新增發股的股價雖與原a股股價有所接近,但大部分仍為原a股股價的90%左右。而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溢價發行,與增發新股、配股籌得資金相同減少了對股權的稀釋。因此,發行數量相等的情況下,轉換公司債券籌資的資金量要多。
降低籌資成本。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比銀行存款、普通企業債券低。以發行10億可轉債為例,每年在利息支付上,比發行企業債券減少2500多萬元,比銀行借款減少近4700萬元,差距十分明顯。
獲得長期穩定的股票價格。在股權融資時機不佳時,發行可轉債可以避免進一步降低公司股票市價,同時,可轉債轉換期較長,對公司股價的不利影響不會像增發新股、配股那樣明顯或劇烈。
獲取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份後,該筆債務因轉為股權而消失或減少,股權資本增加,固定償還的債務本金轉為永久性資本投入,降低了公司債務比例,明顯減少了公司稅後現金流量,因而,可轉債能為發行公司提供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
改善股權結構和債務結構,延長債務的有效期限。可轉換公司債券由於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特徵,在轉股前,它構成公司負債,而轉股後成了公司的資本金,因此,它成為公司股權比重和債務比重的調節器。如果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比重過高,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回購股權以提高每股收益。如果公司的債務比重過大,短期債務過多,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來替換短期債務,推遲公司的償債期限。
Ⅳ 債券籌資方式有哪些呢急!
債券籌資的方式就
是二級市場交易。
Ⅳ 可轉換債券籌資
1、籌資成本低;
2、便於籌集資金;
3、有利於穩定股票價格和減少對每股收益的稀釋;
4、減少籌資中的利益沖突
風險絕對小於股票投資
可轉債是具有轉股權的債券。如果沒有強制轉股條款的話, 持有人只要未將它轉為股票,都可以在債券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因此,可轉債的持有人本金所面臨的風險要遠遠小於股票持有人。
證監會在去年4月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對發行可轉債的籌資行為作出了詳盡的規定。有重大違規、信息披露存在虛假等行為的公司都被排除在外。目前正在市場上流通的機場轉債、茂煉轉債的發行人均屬規模較大、實力較強、行業地位較高的企業,且大股東均為可轉債提供了擔保,因此違約風險較小。(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正因如此,在去年的行情中整個可轉債板塊表現了很強的抗跌性。2001 年上證指數從最高2245點一路下跌,12月31日收於1639點,與最高點相比,跌幅高達28 %。而相比之下,當時市場上的三隻流通可轉債中,跌幅最大的鞍鋼轉債跌20.68%,茂煉轉債跌16.67%,機場轉債跌幅最小,為9.34%。
穩定收益源自多重保障
可轉債股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債券收益, 這主要取決於其市場價格、票面利率、期限等因素。二是資本收益,這主要取決於公司股票價格、 轉股比率等因素。
對於債券收益來說, 目前在市場上流通的可轉債均採取實行票面利率加回售率的做法,即每年按約定的利率付息,在滿足一定條件後轉債持有人可按約定的回售率將可轉債回售給發行公司。根據約定利率和回售利率, 我們可以很容易地計算出一隻可轉債股的收益率。以1月25日的收盤價為准,機場轉債的內部收益率為4.37%、茂煉轉債為2.94%。考慮到利息稅的因素,茂煉轉債的內部收益率降為0.88%,而機場轉債的內部收益率仍高達3.68%。而在市場頂峰之時,機場轉債年內最高價是107. 3元,當時的內部收益率為0.64%;茂煉轉債的收益率是負數,即,如果投資者以當時價格介入的話,一直持有到約定的回售期(如果公司沒有能夠發行股票的話),其所得利息和回售收入不能收回起初投入。可見,經過此次調整以後,可轉債已經進入其投資價值區域,尤其是機場轉債收益率甚至高於目前市面上大部分企業債券。 一旦人民銀行降低利率,對轉債將構成實質性利好。
可轉債的另一個價值組成來自於其轉股權。從理論上講, 在股價高於轉股價格的情況下,股價每變動一個百分點都會帶來轉債的同向同比例變動。因此,可轉債的持有人與一般債券持有人不同,在股市低迷時可以獲取穩定的利息收入,而一旦牛市來臨,還可以分享股票上漲的好處。此外,已經在市場上露面的可轉債在品種設計中大都設有股價調整條款,即在一定時期內公司平均股價低於轉股價格一定比例時,公司有可能向下調整轉股價格。因此,股價的下跌對於轉債來說不一定就是利空。 如機場轉債轉股價格為10元,其設定的調整條件為轉股價格的80%,即, 如果在連續一個月上海機場(600009)平均收盤價低於8元,公司就有可能向下調整其轉股價格。目前上海機場的股價已接近其轉股價格10元的80%,一旦條件成立,並且公司下調其轉股價格,那麼將對轉債構成利好。
流動性障礙可望解決
目前,轉債市場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流動性問題。以機場轉債為例,2001年全年平均日成交量4164手,日成交金額不足500萬元。與國債市場相比可謂是「門前冷落鞍馬稀」。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可轉債不能用於回購,降低了其流動性。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目前可轉債市場品種少。去年11月26日鞍鋼轉債停止交易以來, 目前仍在市場上流通的只有茂煉轉債和機場轉債兩只,難以引起投資者的注意。 但這也正說明了可轉債的內在價值並未得到市場的充分認識,所以造成其價值被低估。 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不會持續很久。去年4月, 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之後,就有稀土高科、 深萬科等數十家公司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曾成功發行並運作可轉債的絲綢股份也提出再次發債申請。盡管目前尚無一家公司獲得管理層的批准, 但我們應看到可轉債成為新融資投資工具的趨勢已經形成,一旦這些公司獲准發行,那麼市場上可轉債作為一個新的熱點板塊將逐漸浮出水面,隨著對可轉債價值發掘的不斷深化,可轉債的流動性將會得到改善。
Ⅵ 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屬於什麼籌資
金融衍生品。可轉債是直接籌資。
Ⅶ 企業在選擇可轉換債券籌資方式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企業籌資風險又稱財務風險(Financial Risk),它是指企業因借入資金而產生的喪失償債能力的可能性和企業利潤(股東收益)的可變性。企業在籌資、投資和生產經營活動各環節中無不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籌資活動是一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起點。一般企業籌集資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經濟效益。企業為了取得更多的經濟效益而進行籌資,必然會增加按期還本付息的籌資負擔,由於企業資金利潤率和借款利息率都具有不確定性(都可能提高或降低),從而使得企業資金利潤率可能高於或低於借款利息率。如果企業決策正確,管理有效,就可以實現其經營目標(使企業的資金利潤率高於借款利息率)。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市場行情的瞬息萬變,企業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都可能導致決策失誤,管理措施失當,從而使得籌集資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由此產生了籌資風險。
企業承擔風險程度因負債方式、期限及資金使用方式等不同面臨的償債壓力也有所不同。因此,籌資決策除規劃資主需要數量,並以合適的方式籌措到所需資金以外,還必須正確權衡不同籌資方式下的風險程度,並提出現避和防範風險的措施。 [編輯本段]籌資風險的種類企業籌資渠道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所有者投資,包括企業的資本金及由此衍生的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等;另一類是借入資金。對於借入資金這一類籌資活動而言,籌資風險的存在是顯而易見的。借入資金均嚴格規定了借款人的還款方式、還款期限和還本付息金額,如果借入資金不能產生效益,導致企業不能按期還本付息,就會使企業付出更高的經濟和社會代價。例如向銀行支付罰息,低價拍賣抵押財產,引起企業股票價格下跌等,嚴重的則會導致企業破產倒閉。因此,借款籌資的風險,表現為企業能否及時足額地還本付息。
對於所有者投資而言,它不存在還本付息的問題,它是屬於企業的自有資金,這部分籌入資金的風險,只存在於其使用效益的不確定上。正是由於其使用效益的不確定,從而使得這種籌資方式,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具體表現在資金使用效果低下,而無法滿足投資者的投資報酬期望,引起企業股票價格下跌,使籌資難度加大,資金成本上升。此外,企業籌入資金的兩大渠道的結構比例不合理,也會影響到資金成本的高低和資金使用效果的大小,影響到借入資金的償還和投資報酬期望的實現。因此,籌資風險具體有借入資金的風險、自有資金的風險和籌資結構風險三種表現形式。 [編輯本段]「籌資風險」產生的根源按照籌資風險的成因不同,負債籌資風險可以分為現金性籌資風險和收支性籌資風險。
(1)現金性籌資風險。現金性籌資風險指由於現金短缺、現金流入的期間結構與債務的期限結構不相匹配而形成的一種支付風險。現金性籌資風險對企業未來的籌資影響並不大。同時由於會計處理上受權責發生制的影響,即使企業當期投入大於支出也並不等於企業就有現金流入,即它與企業收支是否盈餘沒有直接的關系。現金性籌資風險產生的根源在於企業理財不當,使現金預算安排不妥或執行不力造成支付危機。此外,在資本結構安排不合理、債務期限結構搭配不好時也會引發企業在某一時點的償債高峰風險。
(2)收支性籌資風險。收支性籌資風險指企業在收不抵支的情況下出現的到期無力償還債務本息的風險。收支性籌資風險是一種整體風險,它會對企業債務的償還產生不利影響。從這一風險產生的原因看,一旦這種風險產生即意味著企業經營的失敗,或者正處於資不抵債的破產狀態。因此,它不僅是一種理財不當造成的支付風險,更主要是由於企業經營不當造成的凈產量總量減少所致。出現收支性籌資風險不僅將使債權人的權益受到威脅,而且將使企業所有者面臨更大的風險和壓力。因此它又是一種終極風險,其風險的進一步延伸會導致企業破產。
1.籌資風險的內因分析
(1)負債規模。負債規模是指企業負債總額的大小或負債在資金總額中所佔比重的高低。企業負債規模大,利息費用支出增加,由於收益降低而導致喪失償付能力或破產的可能性也增大。同時,負債比重越高,企業的財務杠桿系數=[稅息前利潤/(稅息前利潤-利息)]越大,股東收益變化的幅度也隨之增加。所以負債規模越大,財務風險也越大。
(2)負債的利息率。在同樣負債規模的條件下,負債的利息率越高,企業所負擔的利息費用支出就越多,企業破產危險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大。同時,利息率對股東收益的變動幅度也大有影響,因為在稅息前利潤一定的條件下,負債的利息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股東收益受影響的程度也越大。
(3)負債的期限結構。是指企業所使用的長短期借款的相對比重。如果負債的期限結構安排不合理,例如應籌集長期資金卻採用了短期借款,或者相反,都會增加企業的籌資風險。原因在於:第一,如果企業使用長期借款來籌資,它的利息費用在相當長的時期中將固定不變,但如果企業用短期借款來籌資,則利息費用可能會有大幅度的波動;第二,如果企業大量舉借短期借款,並將短期借款用於長期資產,則當短期借款到期時,可能會出現難以籌措到足夠的現金來償短期借款的風險,此時,若債權人由於企業財務狀況差而不願意將短期借款展期,則企業有可能被迫宣告破產;第三,長期借款的融資速度慢,取得成本通常較高,而且還會有一些限制性條款。
2.籌資風險的外因分析
(1)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本身所固有的風險,其直接表現為企業稅息前利潤的不確定性。經營風險不同於籌資風險,但又影響籌資風險。當企業完全用股本融資時,經營風險即為企業的總風險,完全由股東均攤。當企業採用股本與負債融資時,由於財務杠桿對股東收益的擴張性作用,股東收益的波動性會更大,所承擔的風險將大於經營風險,其差額即為籌資風險。如果企業經營不善,營業利潤不足以支付利息費用,則不僅股東收益化為泡影,而且要用股本支付利息,嚴重時企業喪失償債能力,被迫宣告破產。
(2)預期現金流入量和資產的流動性。負債的本息一般要求以現金(貨幣資金)償還,因此,即使企業的盈利狀況良好,但其能否按合同、契約的規定按期償還本息,還要看企業預期的現金流入量是否足額及時和資產的整體流動性如何,現金流入量反映的是現實的償債能力,資產的流動性反映的是潛在償債能力。如果企業投資決策失誤,或信用政策過寬,不能足額或及時地實現預期的現金流入量,以支付到期的借款本息,就會面臨財務危機。此時企業為了防止破產可以變現其資產,各種資產的流動性(變動能力)是不一樣的,其中庫存現金的流動性最強,而固定資產的變現能力最弱。企業資產的整體流動性不同,即各類資產在資產總額中所佔比重不同,對企業的財務風險關系甚大,當企業資產的總體流動性較強,變現能力強的資產較多時,其財務風險就較小;反之,當企業資產的整體流動性較弱,變現能力弱的資產較多時,其財務風險就較大。很多企業破產不是沒有資產,而是因為其資產不能在較短時間內變現,結果不能按時償還債務,只好宣告破產。
(3)金融市場。金融市場是資金融通的場所。企業負債經營要受金融市場的影響,如負債利息率的高低就取決於取得借款時金融市場的資金供求情況,而且金融市場的波動,如利率、匯率的變動,都會導致企業的籌資風險。當企業主要採取短期貸款方式融資時,如遇到金融緊縮,銀根抽緊,短期借款利率大幅度上升,就會引起利息費用劇增,利潤下降,更有甚者,一些企業由於無法支付高漲的利息費用而破產清算。
籌資風險的內因和外因,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共同誘發籌資風險。一方面經營風險、預期現金流入量和資產的流動性及金融市場等因素的影響,只有在企業負債經營的條件下,才有可能導致企業的籌資風險,而且負債比率越大,負債利息越高,負債的期限結構越不合理,企業的籌資風險越大。另一方面,雖然企業的負債比率較高,但企業已進入平穩發展階段,經營風險較低,且金融市場的波動不大,那麼企業的籌資風險相對就較小。 [編輯本段]資信評估與籌資風險資信評估是指對債務發行人的特定債務或相關負債在其有效期限內及時償付的能力和意願進行鑒定,或者說是對一個企業的資產質量、償債能力、守信程度及經營狀況進行綜合評價,它反映的是信用風險,即企業所擁有的風險程度(表現為企業未來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不確定性)。從資信評估的概念可以得知,「資信評估」是對企業今後償債能力的不確定性進行鑒定,這種「不確定性」表現為企業的債務不能到期還本付息,籌資風險的分析就是對這種「不確定性」的一種判斷。因此,對企業籌資風險的分析是資信評估中一個重要的方面,籌資風險分析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分析企業盈利能力及其穩定性。盈利能力是企業經營和理財業績的主要方面,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一個健康企業其償債資金一般來源於其盈利,而非負債資金,這樣企業才有能力抗擊各種風險,有實力迅速補償風險造成的各種損失,否則企業將弱不禁風,隨時面臨著破產、倒閉的風險。分析一個企業的盈利能力僅看一至兩個會計年度是不夠的,它僅僅反映了企業的短期經營成果,要將其若干年度的盈利情況進行比較分析,才能客觀地判斷企業持續穩定的獲利水平和創造能力。因此,盈利能力分析是判斷企業是否存在籌資風險的前提條件,也是資信評估中首要考慮的因素之一。
(2)分析企業償債能力及其可靠性。企業由於自有資金不足,經常要靠舉債籌集其所需的資金,企業如果生產經營活動能正常進行,能夠及時歸還其債務本息,就不致造成財務風險,而且企業還能從舉債經營中獲得盈利;但是如果缺乏按時償還債務的准備和能力,企業便會陷入「舉債——再舉債——債上加債」的惡性循環之中,以致危及企業的生存。在我國資信評估指標體系中評價償債能力的指標佔了較大的比重,這也說明償債能力分析也是判斷是否存在籌資風險的一個重要方面。
(3)分析企業資本結構及其穩健性。企業要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擁有一定資本金,並通過最初資本金的運用獲得盈利和積累,以擴大和增強企業的實力。企業資本金不僅要有穩定的來源,同時要有合理的構成,且符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企業有關章程、制度的規定,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符合企業發展方向,體現穩健經營、減少風險的原則;反之如果企業資金來源及構成混亂,企業的內部功能便會減弱,各種風險便會滋生、蔓延。如一個企業接受的投資多數為小轎車、室內裝修、高級辦公用品等非生產性資產,這種方式雖然增強了企業的實力,擴大了企業固定資產比重,但是企業實際生產能力並沒有提高,反而降低了企業的資金利用率,相對減少其盈利,進而增加其財務風險。
(4)分析企業資金分布及其合理性。企業經營資金總是分布在生產經營過程的各個環節中,企業經營的好壞並不完全取決於其籌資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否將其籌集的資金合理地運用到經營各個環節,使資金得到充分利用。也就是說,加快企業資金周轉速度,以最少的資金量獲得最大的收益,使企業增強抗風險的能力。一旦企業的資金在某個環節出現停滯,就會引起其整體經營狀況發生惡化,進而引發財務風險。
(5)分析企業成長能力及其持續性。成長能力是指企業生產經營發展後勁和持續力,包括企業生產經營的安全性、盈利性、應變性和競爭力及抗風險能力。對企業成長能力的分析往往是對其綜合能力的分析,其分析方法有企業市場開發和佔有率、生產經營管理組織、技術進步狀況、企業管理人員和職工的綜合素質、企業產品及其優勢等詳細分析。一般來說,成長性好的企業抗風險能力強,在激烈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編輯本段]籌資風險的管理與控制企業籌集資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經濟效益,投資項目若不能達到預期效益,從而影響企業獲利水平和償債能力的風險。如果企業決策正確、管理有效,就可以實現其經營目標。在籌資過程中,企業管理者拓展投資渠道,必須謹慎,應著重進行對外投資決策控制與分析,對重大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盲目投資,沒有進行事前周密的財務分析和市場調研是造成失誤的原因,從企業經濟利益出發,對經濟活動的正確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面的監督,並分析不同渠道資金的成本以及對公司經營的影響。盡量以最低的成本獲得充足的資金供應。因此,籌資風險的管理與控制就成為企業財務風險管理的首要環節和內容。
一、合理確定財務結構、籌資規模,控制負債經營風險
在資金結構中,若負債的比例過大,即過度負債經營,那麼依賴於外界的因素過多,也就加大了企業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生產經營環節稍有脫節,資金回收不及時,資金成本大幅度增加,降低了企業經營利潤削弱了企業活力,應把握好負債經營的「度」。要合理確定債務資金與自有資金、短期資金與長期資金的比例關系,並隨著企業生產的變化而變化,使企業始終處於一種動態的管理過程中。合理確定企業一定時期所需籌集資金的數額是企業籌資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一方面要籌集到足夠的資金以滿足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還要注意籌集的資金又不能過多,防止產生資金的配置風險,出現資金的閑置,增加企業的債務負擔。從根本上講,企業發生風險是由於舉債導致的,一個全部用自有資本從事經營的企業只有經營風險而沒有財務風險。因此,要權衡舉債經營的財務風險來確定債務比率,同時還要考慮債務清償能力,要盡量做到資金的籌集量與資金的需求量相互平衡。從大量負債經營實例中不難得出以下教訓:企業經營決策失誤,雖然適度舉債是企業發展的必要途徑,但必須以自有資金為基礎,如資本結構中債務資本過大,必然惡性循環。同時企業償債能力強弱是對負債經營最敏感的指標,償債能力即企業擁有現金多少或其資產變現能力強弱;債務資本在各項目之間配置合理程度,從償債能力看,負債比率越低,企業償債能力越強,但未必合理,如企業借款利率小於利潤率。企業應充分利用負債經營的好處,不同產業的負債經營合理程度是不一樣的。
二、正確選擇籌資方式
企業的籌資方式可歸為兩大類,即負債籌資和股票籌資。一般來說,負債籌資資金成本相對較低,利息稅前支付,但償還風險相對較大,表現為能否及時足額地還本付息。根據利率走勢,合理安排籌資。當利率處於高水平或處於由高向低過渡的時期,應盡量少籌資。對必須籌措的資金,應盡量採取浮動利率的計息方式。當利率處於低水平或由低向高過渡的時期籌資較為有利,應盡量採用固定利率的計息方式來保持較低的資金成本。股票償還風險相對較小,股票籌資不存在還本付息的問題,它的風險只在於其使用效益的不確定性上。但是股票籌資的利息需稅後支付,資金成本相對較高。
三、選擇適當的籌資時機
籌資機會是客觀存在的,能否把握籌資的機會,不僅影響到籌資的效益,而且關繫到籌資的風險。企業在選擇籌資機會時要考慮以下幾點:要與企業經濟活動的周期和財務狀況相匹配:要與企業的股票行市相匹配;要與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相匹配。
四、採用不同渠道、方式,確定合理的籌資結構
企業籌集的資金,由於來源、方式、期限或成本的不同,其籌資風險也不同。企業全部資金來源通常可分為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長期資金和短期資金、內部籌資和外部籌資、直接籌資和間接籌資。應將負債經營資產收益率與債務資本成本率進行對比,只有前者大於後者,才能保證本息到期歸還,實現財務杠桿收益;根據組合風險分散理論,多元化籌資可以有效地分散企業的籌資風險,單一化籌資是不現實的,也可能是非常危險的或成本很高的。籌資結構的確定就是要使籌資組合中各籌資方式所佔比例,能將籌資風險最小化同時又使加權資金成本最小化。
五、加強財務監控機制,防範金融風險
近幾年,中央反復強調要加強金融監控,並加大了監管力度,但許多企業仍然收效甚微,金融風險有增無減。主要是重視了外部環境的制約,而對內控制度的建設抓得不夠。筆者認為,由於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要防範金融風險,建立內控機制,必須強調發揮財務的管理和監督職能,健全財務監控機制。不斷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財會部門除了自覺搞好規范化、標准化、制度化建設以外,還必須通過特有的核算和監督手段,去調節、制約整個企業的營運過程,使之沿著健康的軌道運行。積極參與到企業管理中去,使財會人員的理財意識不僅僅限於傳統的「增收節支」,要增強理財技能,對目前急需研究解決的資源配置、資產重組、優化資本結構、緩解債務負擔、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等問題,要深刻理解和認識,這必然影響到金融風險的及時化解和消除。面對不斷變化的財務管理環境,企業應設置高效的財務管理機構,配備高素質的財務管理人員,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強化財務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使企業財務管理系統有效運行,以防範因財務管理系統不適應環境變化而產生的財務風險。為了把好投資、融資項目關,建立健全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避金融風險,應成立投資、融資項目審查委員會。各下屬業務單位根據需要成立審查小組,制定、實施一整套審查規定。
Ⅷ 什麼是可轉換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