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時,債券形態依然存在,這句話對嗎
如果你已經轉換成公司股票了,那債券形態已不存在。
在該「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以轉換的期間,你可以選擇轉換成公司股票,當然也可以繼續選擇以該債券的形態並留在自己手上。至於轉換與否,要看當時公司的股票價格是不是高於你的轉股價格。高,那就轉;低,不轉,直到債券到期,獲取利息的收益。
❷ 可轉換債券的價值計算, 對下面這個例題答案中的折現時間有個疑問點,求指點。
那是題目本身設定所導致的限製造成的,關鍵在於預計3年後該公司股票市價每股12,也就是說3年後可轉換債券債轉股能實現得到的每張債券實際為120的價值,題目並不是給的5年後該公司股票市價是多少,還有就是既然債券已經轉股票了,原持有的債券就不是債券,是股票,債轉股後,所持有的股票也不再享有原債券每年所支付的利息,所以在計算時是按3年後股票市價所對應的債券價值進行復利現值折現。
❸ 轉股價格和轉股期限對可轉換債券的價值有什麼影響
你好,轉股價格越高,轉股能盈利的概率越低(看漲期權,約定價格越低才容易賺錢),自然期權的的價值越低(轉股自然是看漲期權),轉換債價值越低。
轉股期限越長,盈利的可能性越大(時間越長期間發生轉股概率都越大),轉股盈利的可能越大當然轉股價值越大,可轉債的價值越高
❹ 可轉換債券轉換的會計處理
A公司於2001年1月1日購入B公司當日面值發行的可轉換債券100000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本金1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
2002年1月1日收到利息
借:應收利息3000
貸:投資收益3000
借:銀行存款3000
貸:應收利息3000
2002年1月1日實施轉股
借:長期股權投資500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本金50000
❺ 怎樣投資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簡稱「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的時間、按特定的轉換條件轉換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股票和債券的特徵,持有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可以在轉換期內將債券轉換為股票,也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市場上出售變現。 我國證券市場早期進行過可轉換債券的試點,近年發行可轉換債券並已開始轉股的公司有南化股份、絲綢股份、上海機場、鞍鋼新軋等,持有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在進行轉股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投資者的轉股申請必須通過滬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投資者可以將自己帳戶上持有的可轉換債券的全部或部分申請轉換為公司的股票,如投資者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債券數額大於投資者實際擁有的可轉換債券數額,交易所確認其實際擁有的可轉換債券數額進行轉股,剩餘部分取消。投資者提交轉股申請,是根據其持有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按規定的轉股價格,申報轉換成公司股票的股份數。
二、滬市轉股時投資者應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經營機構進行申報,申報代碼為 181XXX(如機場轉債100009,其轉股代碼為181009),申報方向為賣出。
三、深市轉股時投資者應向其轉債所託管的證券經營機構填寫轉股申請,代碼與可轉換債券的代碼相同,無須填寫新代碼,由於目前很多營業部電腦功能設置不能讓投資者通過電腦自助委託或電話委託完成深市的轉股申請,投資者應親自到營業部辦理有關的轉股的手續。
四、每次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債券同值數額須是1手(1000元面額)或1手的整數倍,所轉換的股份的最小單位為1股, 同一交易日內多次申報轉股的合並計算轉股數量。
五、轉股時不足一股的部分,將由上市公司通過交易所當日以現金形式兌付。
六、轉股申請,不得撤單。
七、即日買進的可轉換債券當日可申請轉股,當日轉股的股票將在第二個交易日自動計入投資者帳戶內,並可在該日賣出。
八、可轉換債券轉股不收取經手費和傭金。
九、有關公司在其發行可轉換債券之前,都會在三大報上刊登出的《可轉換債券募集說明書概要》,其中會對可轉換債券的發行規模、票面金額、期限、利率、付息方式、轉股價格的確定和調整、轉換期、轉股程序、強制性轉股條款、回售條款等均有詳細的介紹,在可轉換債券開始轉股之前,上市公司也會刊登出有關轉股的提示性公告,投資者可認真閱讀。
十、下面以目前正在交易和轉股的鞍鋼轉債(5898)為例說明具體的轉股操作:
鞍鋼轉債(5898)是鞍鋼新軋(0898)發行並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發行規模15億元,面值100元,轉股期為2000年9月18日至2005年3月14日止,轉股價為3. 3元,每張(100元面值)鞍鋼轉債可轉鞍鋼新軋100/3.3=30.3030……股。
投資者在轉股期內辦理轉股手續,可到營業部填寫委託單,委託類別為「轉股」 ,證券代碼為「5898」,價格為3.30元,假設將10手(10000 元面值)鞍鋼轉債( 5898)轉為鞍鋼新軋(0898),則可轉10000/3.3元=3030.303股,取整後為3030 股,轉股所用轉債的面值為3030×3.3元=9999元,剩餘1元將由鞍鋼新軋公司通過深交所把現金劃至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所轉換而成的股票第二天即可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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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關於發可交換公司債券後,用來轉換的股票是從哪來的謝謝各位大蝦幫忙答!
看來兄弟是在時刻關注著股市政策的最新動態,而不是僅僅關注木頭腦子的可轉債(看看今天上市就破發的新鋼轉債就知道了)。
現在可交換債券還僅僅是一個設想,是為解決大小非而設計的。他是上市公司大股東(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以持有的公司股票做抵押,低息發行債券,然後約定債券持有人在未來某段時間可按一定比例轉換為公司的股票。
由此可見,用來轉換的股票是從大股東(當然也可能是而股東,總之是大小非)處來的,公司總股本並沒有增加,決不是什麼增發之類的不著邊際的東西!
結果實質是,大股東通過放棄持有的股票而獲得發債時的資金,等於延遲了減持時間,減小了現實的大盤壓力。
當然這些只是設想,最後能不能成行,具體細節條款還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