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轉換債券的價值計算, 對下面這個例題答案中的折現時間有個疑問點,求指點。
那是題目本身設定所導致的限製造成的,關鍵在於預計3年後該公司股票市價每股12,也就是說3年後可轉換債券債轉股能實現得到的每張債券實際為120的價值,題目並不是給的5年後該公司股票市價是多少,還有就是既然債券已經轉股票了,原持有的債券就不是債券,是股票,債轉股後,所持有的股票也不再享有原債券每年所支付的利息,所以在計算時是按3年後股票市價所對應的債券價值進行復利現值折現。
② 可轉換債券的價值問題
債券轉換成股票方法
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
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③ 為什麼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條款對債券投資者有利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s)是指公司債券附加可轉換條款,賦予債券持有人按預先確定的比例(轉換比率)轉換為該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由於投資者可以視被投資公司普通股的情況決定是否把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即若是轉換為普通股後的價值大於原可轉換債券的價值,則選擇進行轉換,否則不轉換。
投資者付出的代價是,可轉換債券一般都是沒有抵押的低等級債券,並且是由奉賢較大的小型公司所發行的,而且一般可以被發行公司提前贖回。
④ 可轉換債券具有哪三種價值形式
可轉換債券具有三種價值形式為純債價值、轉換價值、可轉換債券的市場價值。
純債價值是指可轉換債券排除其所具有的嵌入式期權價值時的純債券價值。
轉換價值是指可轉換債券立刻進行轉換為股票時該債券的內在價值。
可轉換債券的市場價值就是指該債券的市場交易價格。
⑤ 可轉換債券的理論價值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⑥ 將可轉換債券視為一般債券所具有的價值是什麼價值
可轉換債券具有三種價值形式為純債價值、轉換價值、可轉換債券的市場價值。
1、純債價值是指可轉換債券排除其所具有的嵌入式期權價值時的純債券價值。
2、轉換價值是指可轉換債券立刻進行轉換為股票時該債券的內在價值。
3、可轉換債券的市場價值就是指該債券的市場交易價格。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⑦ 可轉債重要條款有哪些
1、到期贖回條款: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到期後5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可轉換債券面值的114%(含上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不可轉換債券。
2、有條件贖回條款: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期間的這個問題,該公司有權贖回全部或部分不可自由兌換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債券+當前應計利息的選項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可轉換債券期間,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價不低於現行轉換價格的130%(含130%);
如果轉讓價格的任何調整發生在上述30個交易日,轉讓價格的調整前的一個交易日計算根據轉讓價格和收盤價調整前和調整後的交易日的轉讓價格計算根據調整後的轉讓價格和收盤價。
本次發行可轉債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請注意,贖回條款實際上包含三個條件,即到期贖回;強制贖回;余額不足贖回。可轉換債券的條款和條件可能因公司而異,但基本上是一樣的。即使定義不同,內容也基本相同,無非就是這三種情況。
贖回條款和余額不足贖回條款很容易理解。關鍵是強制性贖回條款:「可轉換債券轉換期間,如果公司的股票的收盤價在至少20個連續30個交易日不低於130%(包括130%)目前的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公司有權決定贖回全部或部分不可自由兌換的債券在債券的票面價值的價格加上當期的應計利息」。
(7)附加條款的可轉換債券價值擴展閱讀:
主要優勢: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
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
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於其可轉換性,當它所對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並且沒有漲跌幅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揚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
⑧ 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值如何計算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就是直接轉換成股票的價值,其計算公式為:
轉換價值 = 股票時價 × 轉換比率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有兩種會計方法:
一種認為轉換權有價值,並將此價值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另一種方法不確認轉換權價值,而將全部發行收入作為發行債券所得,其理由,一是轉換權價值極難確定,二是轉換權和債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轉換權必須持有債券,行使轉換權則必須放棄債券。
⑨ 可轉債投資的可轉換債券的價值評估
可轉換債券的價值評估包括兩個主要環節:一是對債權價值的評估,二是對期權價值的評估,而公司基本面的研究則是這兩個環節的基礎,它對評估可轉換債券價值和確定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至關重要。公司所屬行業、公司財務結構的穩健性、公司經營業績、經營效率等基本面因素不僅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償付風險、可轉換債券基準股價的成長性,而且對研判可轉債條款設計中某些增加期權價值條款的「虛實」也非常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