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尋大俠解: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什麼關系
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private equity的英文翻譯過來的,只是翻譯的不一樣,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主要投資於企業生命周期中的中後期成熟階段的企業;創業投資基金是venture capital翻譯過來的,又翻譯為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早期階段的企業;產業投資基金是側重投資於某一個產業的投資基金,既可以投資於相應產業中的早期企業,也可以投資於相應產業中的中後期企業;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一般跟各地方刺激產業的招商引資政策相關,主要用於地方規劃產業的企業的股權投資。
㈡ 私募股權基金和私募創投基金的區別
私募股權基金與私募創投基金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操作團隊的不同
私募股權投資(天使、基金)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 通俗的講此類基金只有集中在最初創始人團隊里的幾個人手中,因為整個公司的經濟架構都是這些人創立和發展的。創投基金是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
2、投資的流動性不同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常投資成熟的企業、Pro-IPO的企業,這些企業離上市僅一步之遙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進入幫助這些企業達到上市的標准,然後通過在股市上出售自己所持股份退出,所以通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價格也比較高。創業投資屬於長期性的投資,流動性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顯著的投資回報。
3、風險不同
創業投資基金可以通過被大公司並購、二次募資時出售給其他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者IPO的方式退出,所以價格也相對較低,私募股權投資成本較高,周期相對很長。這一點大大加深了對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
4、規模不同
創業投資基金起點相對難度比較高,因為要找到沒被發現的真正有潛力的公司比較難,比較考驗投資者的判斷力,並且需有專業的管理與操控團隊把持。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目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陽光私募股權基金等等。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量仍在迅速增加。
(2)私募股權引導基金擴展閱讀
私募股權基金:
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其中包含了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或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兩種。追求的不是股權收益,而是通過上市、管理層收購和並購等股權轉讓的途徑從而出售股權的方式而獲利。
私募創業投資基金(VentureCapitalFund)
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創業投資屬於長期性的投資,流動性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顯著的投資回報
㈢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 pe基金嗎
一、何為私募股權投資
私募股權(private equity,簡稱PE)投資,是指向具有高成長性的非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並提供相應的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務,以期通過IPO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實現資本增值的資本運作的過程。私募投資者的興趣不在於擁有分紅和經營被投資企業,而在於最後從企業退出並實現投資收益。
為了分散投資風險,私募股權投資通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基金)進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大型機構投資者和資金充裕的個人手中以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然後尋求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機會,最後通過積極管理與退出,來獲得整個基金的投資回報。
二、有限合夥制是PE基金發展的主流方向
有限合夥企業把基金投資人與管理人都視為基金的合夥人,但是基金投資人是基金的有限合夥人(LP),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普通合夥人(GP)。有限合夥企業除了在稅制上避免了雙重征稅以外,主要是設計出一套精巧的「同股不同權」的分配製度,解決了出錢與出力的和諧統一,極大地促進了基金的發展。基金可以選擇公司制或者契約制進行運營,但是有限合夥制是基金發展的主流方向。
在一個典型的有限合夥制基金中,出資與分配安排如下:
●LP承諾提供基金98%的投資金額,它同時能夠有一個最低收益的保障(即最低資本預期收益率,一般是6%),超過這一收益率以後的基金回報,LP有權獲得其中的80%。LP不插手基金的任何投資決策。
●GP承諾提供基金2%的投資金額,同時GP每年收取基金一定的資產管理費,一般是所管理資產規模的2%。基金最低資本收益率達標後,GP獲得20%的基金回報。基金日常運營的員工工資、房租與差旅開支都在2%的資產管理費中解決。GP對於投資項目有排他的決策權,但要定期向LP匯報投資進展。
三、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與PE基金有何區別?
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即Venture Capital,簡稱VC。從理論上說,VC與PE雖然都是對上市前企業的投資,但是兩者在投資階段、投資規模、投資理念上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情況下,PE投資Pre-IPO、成熟期企業;VC投資創業期和成長期企業。VC與PE的心態有很大不同:VC的心態是不能錯過(好項目),PE的心態是不能做錯(指投資失誤)。但是,時至今日,交易的大型化使得VC與PE之間的差別越來越模糊。原來在矽谷做風險投資的老牌VC(如紅杉資本、經緯創投、凱鵬、德豐傑)進入中國以後,旗下也開始募集PE基金,很多披露的投資交易金額都遠超千萬美元。
四、中國市場上主流的私募股權投資有哪些?
市面上基金榜單很多,清科、《投資與合作》、甚至連《第一財經周刊》都會不定期地搞一些排名。專業律師在私募交易中會與各種基金打交道,對各家基金的投資習慣與特點都或多或少有些了解。我們建議中小企業在私募融資時,如果有可能的話,盡量從以下知名基金中進行選擇。
本土基金: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聯想投資有限公司、深圳達晨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蘇州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永宣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啟明創投、深圳市東方富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弘毅投資、新天域資本、鼎暉投資、中信資本控股有限公司等。
外資基金:IDG、軟銀中國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紅杉資本中國基金、軟銀賽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德豐傑、經緯創投中國基金、北極光風險投資、蘭馨亞洲投資集團、凱鵬華盈中國基金、紀源資本、華登國際、集富亞洲投資有限公司、德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戈壁合夥人有限公司、智基創投、賽伯樂(中國)投資、今日資本、金沙江創投、KTB 投資集團、華平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等。
如果企業私募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國內上市,除以上這些基金以外,國內券商背景的券商直投公司也是不錯的選擇。
五、誰來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私募股權投資屬於「另類投資」,是財富擁有者除證券市場投資以外非常重要的分散投資風險的投資工具。據統計,西方的主權基金、慈善基金、養老基金、富豪 財團等會習慣性地配置10%~15%比例用於私募股權投資,而且私募股權投資的年化回報率高於證券市場的平均收益率。多數基金的年化回報在20%左右。
國內由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歷史不長,基金投資人的培育也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隨著海外基金公司越來越傾向於在國內募集人民幣基金,以下的資金來源成為各路基金公司募資時爭取的對象:
1、政府引導基金、各類母基金(Fund of Fund,又稱基金中的基金)、社保基金、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基金,是各類PE基金募集首選的游說對象。這些資本知名度、美譽度高,一旦承諾出資,會迅速吸引大批資本跟進加盟。
2、國企、民企、上市公司的閑置資金。企業炒股理財總給人不務正業的感覺,但是,企業投資PE基金卻變成一項時髦的理財手段。
3、民間富豪個人的閑置資金。國內也出現了直接針對自然人募資的基金,當然募資的起點還是很高的。
如果是直接向個人募集,起投的門檻資金大概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如果是通過信託公司募集,起投的門檻資金也要在人民幣一兩百萬元。普通老百姓無緣問津投資這類基金。
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如何尋找目標企業?
根據我們的觀察,國內民營企業家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認知程度並不高,他們普遍比較謹慎,不大會主動出擊,而是坐等基金上門考察。
基金投資經理的社會人脈在目標企業篩選上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因此,基金在招募員工時很注重來源的多元化,以希望能夠最大程度地接近各類高成長企業。新成立的基金往往還會到中介機構拜拜碼頭,希望財務顧問們能夠多多推薦項目。為了盡可能地拓展社會知名度,中國還出現了獨有的現象,基金的合夥人們經常上電視台做各類財經節目的嘉賓,甚至在新浪網上開博客,盡量以一個睿智的投資家的形象示於大眾。
此外,政府信息是私募基金獵物的一個重要來源。私募基金在西方還有個綽號「裙帶資本主義」,以形容政府官員與私募基金的密切關系,英美國多位卸任總統在凱雷任職,梁錦松卸任後加盟了黑石。
七、盡職調查都包括哪些內容?
盡職調查是一個企業向基金亮家底的過程,規范的基金會做三種盡職調查:
1、行業/技術盡職調查:
找一些與企業同業經營的其他企業問問大致情況;如果企業的上下游,甚至競爭夥伴都說好,那基金自然有投資信心;
技術盡職調查多見於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葯高技術行業的投資。
2、財務盡職調查:
要求企業提供詳細財務報表,有時會派駐會計師審計財務數據真實性。
3、法律盡職調查:
基金律師向企業發放調查問卷清單,要求企業就設立登記、資質許可、治理結構、勞動員工、對外投資、風險內控、知識產權、資產、財務納稅、業務合同、擔保、保險、環境保護、涉訴情況等各方面提供原始文件。
為了更有力地配合法律盡職調查,企業一般由企業律師來完成問卷填寫。
八、簽署Term Sheet對企業意味著大功告成了嗎?
雙方在企業估值與融資額達成一致後,就可以簽署Term Sheet或者投資意向書,總結一下談判成果,為下一階段的詳細調查與投資協議談判作準備。
Term Sheet或者投資意向書其實只是一個泛泛而談的法律文件,聲明除保密與獨家鎖定期(No Shop)條款以外,其餘均無約束力。簽署Term Sheet是為了給談判企業一顆定心丸,使得其至少在獨家鎖定期內(一般為2個月)不再去繼續尋找白馬王子,專心與該基金獨家談判。簽署Term Sheet以後,基金仍然可能以各種理由隨時推翻交易,Term Sheet獲得簽署但最終交易流產的案例比比皆是。
不同基金草擬的Term Sheet的詳盡程度也有很大不同,某些基金公司的Term Sheet已經很接近於合同條款,在所投資股權的性質(投票表決、分紅、清盤時是否有優先性)、投資者反攤薄權利、優先認購新股權、共同出售權、信息與檢查權、管理層鎖定、董事會席位分配、投資者董事的特殊權力、業績對賭等諸方面都有約定。盡管這些約定此時並無法律效力,但是企業日後在簽署正式投資協議時要推翻這些條款也非易事。
㈣ 私募股權基金的6種模式
公司制
顧名思義,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據《公司法》(2005年修訂)、《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2003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等法律法規設立。
在商業環境下,由於公司這一概念存續較長,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較容易被出資人接受。
在這種模式下,股東是出資人,也是投資的最終決策人,各自根據出資比例來分配投票權。
信託制
信託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可以理解為私募股權信託投資,是指信託公司將信託計劃下取得的資金進行權益類投資。
其設立主要依據為《信託法》(2001年)、銀監會2007年制定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簡稱「信託兩規」)、《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2008年)。
採取信託制運行模式的優點是:可以藉助信託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資金,起到資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處是:信託業缺乏有效登記制度,信託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是否存在代持關系、關聯持股等問題,而監管部門要求披露到信託的實際持有人。
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法律依據為《合夥企業法》(2006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
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由至少一個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也不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只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同時《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可以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則不得以勞務出資。這一規定明確地承認了作為管理人的普通合夥人的智力資本的價值,體現了有限合夥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優勢。
而在運行上,有限合夥制企業,不委託管理公司進行資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夥人進行資產管理和運作企業事務。
採取有限合夥制的主要優點有:(1)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個人財產,各合夥人權利義務更加明確,激勵效果較好;(2)僅對合夥人進行征稅,避免了雙重征稅。
「公司+有限合夥」模式
「公司+有限合夥」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為公司,基金為有限合夥制企業。該模式,較為普遍的股權投資基金操作方式。
由於自然人作為GP執行合夥事務風險較高,加之私人資本對於有限合夥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盡相同,無疑都增強了自然人GP的挑戰。
同時,《合夥企業法》中,對於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是沒有要求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的。
於是,為了降低管理團隊的個人風險,採用「公司+有限合夥」模式,即通過管理團隊設立投資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與自然人、法人LP們一起,設立有限合夥制的股權投資基金。
由於公司制實行有限責任制,一旦基金面臨不良狀況,作為有限責任的管理公司則可以成為風險隔離牆,從而管理人的個人風險得以降低。
該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協議,通過投資決策委員會進行決策。目前國內的知名投資機構多採用該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創投、同創偉業投資、創東方投資、達晨創投等旗下的投資基金。
「公司+信託」模式
「公司+信託」的組合模式結合了公司和信託制的特點。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過信託計劃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資金。
在該模式下,信託計劃通常由受託 人發起設立,委託投資團隊作為管理人或財務顧問,建議信託進行股權投資,同時管理公司也可以參與項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第21條規定,「信託文件事先有約定的,信託公司可以聘請第三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但投資顧問不得代為實施投資決策。」
這意味著,管理人不能對信託計劃下的資金進行獨立的投資決策。同時,管理人或投資顧問還需要滿足幾個重要條件:(1)持有不低於該信託計劃10%的信託單位;(2)實收資本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3)管理團隊主要成員股權投資業務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
採用該模式的,主要為地產類權益投資項目。此外,一些需要通過快速運作資金的創業投資管理公司,也常常藉助信託平台進行資金募集。新華信託、湖南信託等多家信託公司都發行過此類信託計劃。
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種專門投資於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稱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過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而參與到其他股權投資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資金及其管理團隊優勢,選取合適的權益類基金進行投資;通過優選多隻股權投資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
國內各地政府發起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引導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運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運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財政資金,選擇專業的投資團隊,引導社會資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產業,特別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興產業。
㈤ 私募股權投資母基金的國內主要PE FOFs
中國私募股權人民幣FOF也隨著私募股權行業的發展悄然生長,經過發展,本土市場上逐漸形成了以FOFs形式運作的三大基金陣營:政府引導基金、國有企業參與設立的市場化FOFs、民營資本運作的市場化人民幣FOFs。另外,外資的人民幣FOFs也在摩拳擦掌不過由於受到相關政策等因素的制約,還未成氣候。市場化PE FOFs中比較典型的代表機構有歌斐資產、盛世投資、紫馬基金、景天控股、金鼎碩業等。
㈥ 政府引導基金可以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嗎
當然可以,一般而言,政府投的都是PPP項目較多,現在政府都想民間資本多參與
㈦ 什麼叫產業引導基金
產業引導基金就是國家和地方政府為了引導高新行業發展,而創設的產業融資平台。政府引導基金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撬動民間資金投入到高新技術產業中,一般有幾種不同的運作模式:
對創業投資發展處於初期階段的地區,可採用常入「補償基金+股權投資」的模式以快速啟動引導基金,嘗試引導社會資本引入創業投資領域;
對創業投資發展處於成長階段的地區,可通過引入「引導基金+擔保機構」的模式,擴大融資規模,加速創業投資的發展;
對創業投資發展處於相對成熟的地區,可以通過引導基金作為母基金來吸引社會投資的方式,發揮其最大功效,促進創業投資發展。
拓展資料:
創業風險投資中政府引導基金的作用有以下四點:
1、支持階段參股。引導基金向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參股,並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和規定的期限,支持設立新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擴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總量。
2、支持跟進投資。引導基金與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共同投資於初創期中小企業,以支持已經設立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降低其投資風險。
3、風險補助。對己投資於初創期高科技中小企業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予以一定的補助,增強創業投資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
4、投資保障。創業引導基金對有投資價值、但有一定風險的初創期中小企業,在先期予以資助的同時,由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基礎上,引導基金再給予第二次補助,以解決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因擔心風險、想投而不敢投的問題,對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等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尤其適用。
㈧ 求助:PE與政府引導基金、戰略型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區別
PE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一級市場(投資於企業成長和發展等)股權類投資以盈利為目的;
政府引導基金,是由政府出資,不以盈利為目的;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二級證券市場,是市場證券化的結果,也是以盈利為目的。
至於 戰略性投資基金,只是一個籠統的說法,要看具體項目。
㈨ 私募股權基金(PE)和創業投資基金(VC)的區別
在實務中,常有客戶咨詢和困惑,創業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有什麼不同,尤其在行業主管部門已經明確為同一部門的情況下,且新的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即-證監會新頒布實施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又專章對創業投資基金進行規定,而過去十部委頒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並沒有廢止的情況下,兩者還有什麼不同?如何理解並執行,針對這些問題,便於客戶和讀者了解,我們特編寫此文。
一、創業投資基金是一類特殊的股權投資基金,兩者有差異性.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創業投資基金是指主要投資於未上市創業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權益可以是普通股、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由該定義可看出,創業投資基金實質上是一類特殊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但是為什麼辦法要單獨一章對創業投資基金作出規定呢?依據證監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中關於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的說明,「由於其主要投資小微企業,屬於市場失靈的領域,世界各國均通過特別立法,一方面明確財稅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對其投資領域進行監管引導,以確保政策目標實現。」辦法為創業投資基金專章作了特別規定:一是參照國際通行定義和2005年十部委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創投辦法」),對創業投資基金作了界定;二是規定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創業早期的小微企業,並從銜接已經建立的創業投資政策扶持機制考慮,規定享受國家財政稅收扶持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其投資范圍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三是明確基金業協會對創業投資基金實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和會員服務;四是明確證監會對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方向檢查等環節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監督管理,而且規定在賬戶開立、發行交易和投資退出等方面,為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便利服務」。
雖然根據辦法的規定,基金業協會在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投資情況報告要求和會員管理等環節,對創業投資基金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行業自律,並提供差異化會員服務。但從基金業協會核實的信息反饋,目前對於兩種基金相應登記備案管理以及後續會員服務並未做區別對待。
二、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還受創投辦法約束
根據2013年6月,中央編辦發布通知,明確將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在內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管理職責賦予證監會,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從《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法律效力上分析,後者是2005年由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等十個部委共同發布的部門規章,從效力上講由於二者均屬於部門規章,在並未明確廢止創投辦法的情況下,兩部辦法應當同時有效。其次,後者應當認為是特別法,一般意義上而言,在同一層級的法律法規,特別法應當優於普通法。所以,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還應當接受創投辦法約束。
三、創業投資基金與一般股權投資基金優劣比較
(一)法規對創投基金的限制更多
1.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較高
據創投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後的5年內補足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具體差別見下表。
2.業務禁止
依據創投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不得從事擔保業務和房地產業務」。但是,一般私募投資基金沒有此項規定。具體差別見下表。
3.對單個投資項目的投資比例限制
依據創投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對單個企業的投資不得超過創業投資企業總資產的20%」,一般私募投資基金沒有此項規定。
4.最短存續期限限制
依據創投辦法第十九六條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可以事先確定有限的存續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於7年,一般私募投資基金沒有此項限制。
稅收方面的差別請參見下表。
(二)設立創投基金有機會獲得國家資金扶持與相關政策傾斜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關於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的意見中明確「發揮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資金的引導作用,擴大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規模,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帶動社會資金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中處於創業早中期階段的創新型企業。」後續科技部、財政部等相關部委相繼發布了《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具體規章,規范與引導政府資金對創業投資基金的扶持。符合相關規定的創業投資基金可以進行相關項目申請。
為了便於讀者清晰了解,列表如下: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創業投資基金的比較
股權投資基金
創業投資基金
備注
設立形式
1)公司制(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合夥制
(3)契約制
(1)有限責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規定的其他企業組織形式設立
契約型股權投資是指信託公司通過股權投資信託計劃的形式,將募得的資金交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團隊或由信託公司進行管理和運作。
注冊資本
各地的標准不同,一般而言要求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
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後的5年內補足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
經營范圍
一般表述:從事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管理。
(1)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2)管理股權投資基金;
(3)提供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服務;
(4)股權投資咨詢服務。
一般表述:為創投企業提供投資咨詢、管理服務。
(1)創業投資業務。
(2)代理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
(3)創業投資咨詢業務。
(4)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
(5)參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創業投資管理顧問機構。
登記備案
1.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2.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各地區在稅收方面的具體政策不盡相同,其中北京、天津、深圳、上海等地區的在稅收優惠方面的相關規定較為完善。
特別規定
無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