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國家債券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家債券具有以下特點:
安全性高。由於國債是中央政府發行的,而中央政府是一國權力的象徵,所以發行者具有一國最高的信用地位,一般風險較小,投資者亦因此而放心。
流動性強,變現容易。由於政府的高度信用地位,使得國債的發行額十分龐大,發行也十分容易,由此造就了一個十分發達的二級市場,發達的二級市場客觀地為國債的自由買賣和轉讓帶來了方便。使國債的流動性增強,變現較為容易。
可以享受許多免稅待遇。大多數國家規定,購買國債的投資者與購買其它收益證券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稅收減免。
能滿足不同的團體、金融機構及個人等需要。典型的表現是國債廣泛地被用於抵押和保證,在許多交易發生時,國債可以作為無現金交納酌保證,此外還可以國債擔保獲取貸款等。
還本付息由國家做保證,在所有債券中,信用度最高而投資風險最小,固其利率也較其它債券低。
是平衡市場貨幣量的籌碼。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可以有效地伸縮市場貨幣量進而實現對宏觀需求的調節。
國家債券的發行一般以公募為主。有的國家債券附有息票,持券人可按期領取利息,有的國債券沒有息票,到期按票面金額一次還本付息。一般在國內以本市市種發行,稱政府本市內債,有時也在國外以外幣市種發行,稱政府外幣債券。政府在國外發行的外幣債券與國外一般借款一起,共同構成一個國家的外債。
1994年財政部第一次發行半年期、一年期和二年期國債,實現了國債期限品種的多樣化。短期國債的出現促進了貨幣市場的發展,同時也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奠定了基礎。
⑵ 什麼是國家債券
我國國債的品種結構
1981年以來我國所發行的國債品種比較豐富,根據不同的分類標准,可以作以下分類:
1.按可流通性可分為:
(1) 可轉讓國債:包括記帳式國債和無記名國債
記帳式國債,是指國庫券的發行不採用實物券面,而是通過記帳的方式進行交割結算,兌付時憑能證明持有國庫券的憑證辦理還本付息。
無記名國債,是一種實物國債,以實物券面的形式記錄債權,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交易,歷年來發行的無記名國債面值分別有1、5、10、20、50、100、500、1000、5000、10000元等。
(2) 不可轉讓國債:包括憑證式國債和特種定向債券 憑證式國債,是以國債收款憑單的形式來作為債權證明,不可上市流通轉讓,但可以提前兌付。提前兌付時按實際持有時間分檔計付利息。
特種定向債券,是面向職工養老金、待業保險金管理機構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定向發行的一種國債,與個人投資者關系不大,如1998年8月向國有銀行定向發行的2700億元特別國債。
2.按票面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國債和浮動利率國債
固定利率國債的票面利率在發行時確定,在國債的整個存續期內保持不變,一般高於相同期限的銀行存款利率1個百分點左右,如5月10日上市的2001年記帳式(三期)國債(010103)的年利率為3.27%,高於銀行一年期儲蓄存款利率1.02個百分點。
浮動利率國債的票面利率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浮動,付息利率為付息期起息日當日相同期限市場利率加固定利差確定。如2000年記帳式(四期)國債(010004)與銀行一年期儲蓄存款利率的固定利差為0.62%,該國債第一年的付息利率為2.87%。
3.按付息方式可分為:零息國債和附息國債
零息國債在存續期內不支付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我國在1996年以前發行的國債均屬此類。
附息國債的利息一般按年支付,到期還本並支付最後一期利息。我國於1996年6月14日首次發行了十年期附息國債(000696)。
國債交易的種類
我國國債市場發展過程中已出現的國債交易按交易的形式可分為國債現券交易、國債回購交易和國債期貨交易。
國債現券交易是一種即期易貨交易形式,交易雙方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對上市流通的國債進行買賣報價,由交易系統撮合成交。一旦成交,即進行券款交割過戶。與股票交易過程基本一致,是最基本的國債交易形式。
國債回購交易是指國債交易商或投資者在賣出某種國債的同時,以國債回購協議的形式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協議確定的價格再將等量的該種國債買回的交易。其實質是國債的賣出者以國債為抵押向買入者借入資金,買回國債時所支付的價款與賣出國債時所獲得的價款之間的差額即為借入資金的利息。在國債回購交易中,最初賣出國債的一方為回購方,買入國債的另一方則為返售方。
國債期貨交易是以標准化的國債期貨交易合約為標的,買賣雙方通過交易所,約定在未來特定的交易日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進行券款交收的交易方式,是一種國債的衍生交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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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國債 和國債券是什麼呀
國債又稱公債,是政府舉債的債務。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
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⑷ 什麼是國債券
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 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⑸ 國家債券的債券分類
債券的分類方式有很多種,對投資者來說比較重要而且經常會遇到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按債券的發行主體分,可以分為國家債券、地方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等幾大類。 ① 國家債券簡稱國債,是由中央政府發行的政府債券,其債務人為國家。目前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和記賬式國債三種。憑證式國債,類似於大額的儲蓄存單,可記名、掛失,並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來記錄債權,但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可以提前支取,國債銷售網點按投資者實際持有時間和相應的利率為投資者辦理還本付息。無記名國債即實物國債,以實物券的形式出現,我國80年代恢復發行國債後發行了大量實物國債。實物國債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投資者既可在國債發行網點進行購買,也可以開立證券賬戶後通過證券公司在滬、深交易所進行購買。記賬式國債則沒有實物券,是以記賬形式出現,通過證券交易所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投資者在證券交易所開立賬戶後即可進行記賬式國債的買賣,其方式與買賣股票方式相同。 ②地方債券是由省、市、自治區及其他地方政府所發行的債券,其債務人為地方政府。 ③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其債務人為發行債券的金融機構。 ④企業債券又稱為公司債券,是企業發行的債券,其債務人為發行債券的企業,較之國債而言,其信譽要低一些,風險相對較高,利率也相對較高。另外,可轉換債券也屬於企業債券,是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和一定條件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發行公司所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後,如果一直持有該債券而不轉換成股票,那麼債券到期時,公司按照發行時所約定的利率對投資者進行還本付息,雙方是債權和債務關系,與普通的公司債券相同。而同時,持有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還擁有將可轉換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權利,投資者可以在持有債券和股票之間作出選擇,投資者一旦按約定的條件將可轉換債券轉換成股票之後,就不能再轉回債券,同時投資者的身份也從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其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與公司的其他股東完全相同。如目前在滬市上市的南化轉債(100001),在深市上市的絲綢轉債(5301)。
2、按債券的償還期限的長短,可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通常期限在1年以下的債券稱為短期債券,期限在1-5年之間的債券稱為中期債券,期限在5年以上的債券稱為長期債券。
3、按債券的發行方式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是指向社會公開發行,任何投資者均可購買的債券。私募債券是指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
⑹ 附息債券的識別標志
息票債券必須有三個顯著的識別標志:
1、發行債券的公司或政府機構。
2、債券的到期日。
3、息票利率,即以債券面值的百分比表示的年支付息票利息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