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主要有兩個作用: 一穩定金融市場,比如在通脹時流動性過剩,那就發行債券,回籠貨幣, 通緊時就反向操作二可能是政府為加強基礎建設,改善公共環境發生戰爭等,資金不足,只能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
2. 國債是什麼意思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的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從債務人角度來看
國債具有自願性、有償性、靈活性等特點。
從債權人角度
國債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等特點。
國債的發行目的:
1、籌措軍費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平衡財政收支
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
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借換國債的發行
借換國債是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償還方式:
分期逐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國債規定幾個還本期,直到國債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
抽簽輪次償還法。即通過定期按國債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國債,直到償還期結束,全部國債皆中簽償清時為止。
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國債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
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從證券市場上買回國債,以至期滿時,該種國債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國債來兌換到期的舊國債。
資金來源:
通過預算列支。政府將每年的國債償還數額作為財政支出的一個項目列入當年支出預算,由正常的財政收入保證國債的償還。
動用財政盈餘。在預算執行結果有盈餘時,動用這種盈餘來償付當年到期國債的本息。
設立償債基金。政府預算設置專項基金用於償還國債,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撥付專款設立基金,專門用於償還國債。
借新債還舊債。政府通過發行新債券,作為還舊債的資金來源。實質是債務期限的延長。
3. 什麼是國家債券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家債券具有以下特點:
安全性高。由於國債是中央政府發行的,而中央政府是一國權力的象徵,所以發行者具有一國最高的信用地位,一般風險較小,投資者亦因此而放心。
流動性強,變現容易。由於政府的高度信用地位,使得國債的發行額十分龐大,發行也十分容易,由此造就了一個十分發達的二級市場,發達的二級市場客觀地為國債的自由買賣和轉讓帶來了方便。使國債的流動性增強,變現較為容易。
可以享受許多免稅待遇。大多數國家規定,購買國債的投資者與購買其它收益證券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稅收減免。
能滿足不同的團體、金融機構及個人等需要。典型的表現是國債廣泛地被用於抵押和保證,在許多交易發生時,國債可以作為無現金交納酌保證,此外還可以國債擔保獲取貸款等。
還本付息由國家做保證,在所有債券中,信用度最高而投資風險最小,固其利率也較其它債券低。
是平衡市場貨幣量的籌碼。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可以有效地伸縮市場貨幣量進而實現對宏觀需求的調節。
國家債券的發行一般以公募為主。有的國家債券附有息票,持券人可按期領取利息,有的國債券沒有息票,到期按票面金額一次還本付息。一般在國內以本市市種發行,稱政府本市內債,有時也在國外以外幣市種發行,稱政府外幣債券。政府在國外發行的外幣債券與國外一般借款一起,共同構成一個國家的外債。
1994年財政部第一次發行半年期、一年期和二年期國債,實現了國債期限品種的多樣化。短期國債的出現促進了貨幣市場的發展,同時也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奠定了基礎。
4. 國家建設債券是什麼東西
就是國家向人民借錢,然後國家向人民打的借條哦!
5. 一個國家的國債是指什麼意思,是不是就是國家通過賣國債籌資啊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6. 政府債券是什麼意思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向出資者出具並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具體包括國家債券即中央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和政府擔保債券等。
政府債券主要特徵:
1、安全性高。政府債券是政府發行的債券,由政府承擔還本付息的責任,是國家信用的體現。在各類債券中,政府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最高的,通常被稱為金邊債券。投資者購買政府債券,是一種較安全的投資選擇。
2、流通性強。政府債券是一國政府的債券,它的發行量一般都非常大,同時,由於政府債券的信用好,競爭力強,市場屬性好,所以,許多國家政府債券的二級市場十分發達,一般不僅允許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還允許在場外市場進行買賣。發達的二級市場為政府債券的轉讓提供了方便,使其流通性大大增強。
3、收益穩定。投資者購買政府債券可以得到一定的利息。政府債券的付息由政府保證,其信用度最高,風險最小,對於投資者來說,投資政府債券的收益是比較穩定的。此外,因政府債券的本息大多數固定且有保障,所以交易價格一般不會出現大的波動,二級市場的交易雙方均能得到相對穩定的收益。
4、免稅待遇。政府債券是政府自己的債券,為了鼓勵人們投資政府債券,大多數國家規定,對於購買政府債券所獲得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稅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投資的公司債券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入個人所得稅,但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可免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在政府與其他證券名義收益率相等的情況下,如果考慮稅收因素,持有政府債券的投資者可以獲得更多的實際投資收益。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