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理財師,對於您的問題金融機構購買債券,同業運用是如何創造貨幣的的這個問題,首先要糾正一下,先說一句金融機構購買債券,同業運用不會創造出貨幣,那麼我主要需要糾正的有幾個方面的問題,您參考:
第一、金融機構購買債券,是一種債券的投資行為,也是貨幣變為債券之後的一種置換行為,產生的價值是利潤,但是不會產生新的貨幣,這點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引起理論上面的誤解。
第二、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國債,或是其他地方城市發出的地方債,以及經過國家批準的企業債,性質屬於投資行為,也就是一種有未來預期的投資,目的是對未來債券收益的一種獲取,所以沒有任何的創造貨幣的概念。
第三、人民幣的出現是我們國家作為經濟衡量產生的貨幣,而貨幣的創造是根據國家的實際生產力進行的,綜合國力也是其中的一個參考,另外一個參考是國家的經濟總量,如果這些不變的話,那麼不會產生和創造出貨幣。
第四、我國在很早的時候就把金融機構的信用創造活動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之內,這是國家為了,防止金融部門出現過度加杠桿和順周期波動,在這樣的局限之下,也不可能有任何的貨幣被創造出來。
綜合上面的情況,大家可以看出金融機構的債券購買,屬於金融機構自身的經濟活動,跟貨幣創造沒有任何的比如聯系,而且也是兩個不同概念,所以大家在日常研究經濟中,千萬不要混淆。
⑵ 為什麼買國債而不是投資
外匯儲備的作用有三:
1.彌補國際收支逆差.即欠債還錢.
2.穩定匯率.本幣貶值時,到市場上用外匯購買本幣,使本幣數量減少,供不應求就升值了.
3.國際借貸保證.權和錢都是國際借貸的保證.國際上權力不夠(美國的儲備是比較少的),那就放較多的錢吧.
主要作用為前面兩點,投資了長期的品類,要發揮作用的時候收不回來就麻煩了.所以要保持一定的流動性.
⑶ 非金融企業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如何處理
【問題】
1、《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款規定,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如果是非金融企業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其買入價也是按上述規定計算嗎?為什麼要減去紅利收入?
2、財稅[2003]16號第(十八)款規定,從事廣告代理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但是,也有文件沒有規定“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這項內容,只規定可以減去廣告發布者的廣告發布費,請問如何處理?
【解答】
1、《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理財產品持有期間的紅利收入不繳納營業稅,但轉讓環節作為成本扣除。
財稅[2003]16號文件中對買入價的確定方法,明確為“金融企業”,但實際處理中,其他企業能否參照執行,建議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十八)款規定,從事廣告代理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根據上述規定,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均可以作為計稅營業額的減除項目。
⑷ 美國非金融企業中債券比例高於股份,而中國卻是股份高於債券原因
因為中國的債券市場遠沒有美國發達。很多企業債券很難賣出去或很難體現其正常價值:
1,二級市場流動性比較
美國債券二級市場是以場外交易為主的交易市場,自由的交易模式和雙邊報價商制度給市場帶來了活躍的氛圍和良好的流動性.同時,電子化交易系統的普遍應用也進一步提高了二級市場的交易效率.2006年,所有債券市場的日均交易量(現券)約9417億美元,是紐約股票交易所的日均股票交易量(約688億美元)的十三倍之多.從各類型債券的交易規模看,由於國債二級市場是美國貨幣當局實施貨幣政策的主要場所,是美聯儲的公開市場業務的主要
操作手段,因此交易最活躍的是以國債為主的政府債券,其日均交易量在5545億美元;其次是以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為主的抵押支持證券和資產支持證券,日均交易量在2518億美元左右;聯邦機構債券,公司債券和市政債券的交易不活躍,分別只有788億美元,210億美元和169億美元.從各類債券的年換手率(現券年交易量/債券年末存量)來看,2005年國債的換手率達到了33.01倍
公司債券聯邦機構債券場外市場分為銀行間和商業銀行櫃台市場.由於交易所市場和商業銀行櫃台市場的存量和交易量均較小,銀行間市場占據了債券市場存量和交易量的90%以上規模,因此本文我們考察的流動性主要針對銀行間市場.
根據中央國債登記
央票交易最為活躍,日均交易量122.65億元;其次為政策性銀行債和記賬式國債,日均交易量65.40億元和43.49億元;企業類債券交易清淡,其中短期融資券和商業銀行債日均交易量19.93億元和9.71億元,其餘的如企業債,證券公司債,非銀行金融機構債等則日均交易量不滿1億元.從換手率指標來看,目前我國債券市場流動性最好的債券品種為短期融資券,央票和商業銀行債,其換手率均在1倍以上,分別為2.02,1.51和1.38倍;其次為政策性銀行債,其換手率為0.93倍;國債的換手率水平較低,僅有0.41倍.我國債券市場整體換手率水平為0.91倍,是美國債券市場的十分之一.
2,債券種類比較
在美國債券市場中,以企業為發行主體的債券產品已經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包括公司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內的企業直接債務融資工具佔了債券市場整體規模的60%以上.
2005年,抵押支持債券和資產支持債券余額共78708億美元,占市場可流通余額的31.08%;公司債券余額49899億美元,占市場可流通余額的19.70%;聯邦機構債券余額26039億美元,佔比10.28%.美國政府類債券余額則排在公司類債券之後,佔到債券市場總規模的三分之一不到,2005年可流通余額為63928億美元,佔比25.24%(其中國債余額41658億美元,佔比16.45%;市政債券余額22270億美元,佔比8.79%).
3,國債的持有結構比較
從美國國債市場投資人的構成結構來分析,截至2005年底,外國及國際機構持有美國國債的比例最大,持有量2.20萬億美元,佔美國國債可流通余額的52.15%;美國貨幣當局和各類養老金分別位居二,三位,各持有國債0.74,0.28萬億美元,佔到可流通余額的17.60%和6.70%. 美國國債之所以呈現出外資大量流入的特點,是由美國目前的宏觀經濟形勢所決定的.美國的貿易赤字,財政赤字和儲蓄不足是令其宏觀當局棘手的三大經濟難題,而國債供求則與後兩者有直接關系.小布希上台以來,美國財政部為彌補巨額財政赤字,不得不發行大量國債,而國內儲蓄不足又迫使其轉向國外融資,從而每年有大量外資流入美國債市.1985年,外國及國際機構僅持有美國國債2264億美元,佔美國國債市場的15.90%;20年後外國及國際機構持有的美國國債余額猛增到了原來的10倍,佔到了市場份額的1半以上.
我國國債市場,由於外資機構參與程度較低(2005年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5508家機構中,外資銀行在華分行一共45家,佔比0.82%,國債持有餘額27.77億元,佔比0.10%),投資人構成結構主要呈現出本土化和機構化的特點.截至2005年末,商業銀行類機構國債持有量最大,持有16522.63億元,占國債可流通余額的61.92%;其次為特殊結算成員(包括人民銀行,財政部,政策性銀行,交易所,中央國債公司和中證登公司等機構)持有國債6399.83億元,
佔23.99%;保險類機構排名第三,持有國債1693.94億元,佔6.35%.
4,債券市場規模比較
美國債券市場可流通債券規模總量較大,債券品種發展較為成熟.截止到2006年3月底,美國債券市場可流通余額達25.87萬億美元(不含1年以內的短期票據),相當於同期我國債券市場可流通余額的26.32倍(按照1:8的匯率),且總體規模增長速度比較平穩,年均增長率9.10%.自1985年開始,市場可流通的債券品種就比較豐富,包含國債,市政債券,抵押支持債券和資產支持債券,公司債券,聯邦機構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
市政債券國債抵押支持債券公司債券聯邦機構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債券數據來源:美國證券業協會注:2006年數據截止到2006年3月31日.
根據中央國債公司的統計,截至2006年末3月末,中國債券市場可流通債券余額7.86萬億元,但整體規模增速較快,年均增長率達42.31%.債券品種主要為國債,中央銀行債,政策性銀行債,企業債,商業銀行債,非銀行金融機構債等.2005年,企業短期融資券,國際機構債和資產支持證券(2006年上市流通)等作為債券市場的創新品種首次向市場推出,但總量規模仍相對較小.
另一方面,債券市場余額與GDP的比重也能反映出一國債券市場的容量和整體的償債能力.美國債券市場可流通余額/GDP的比值整體水平較高,1997年為1.54,2005年上升到1.99;我國的數據是,1997年該比值為0.06,2005年提高到了0.38.這表明,我國債券市場目前還處於發展階段,存量規模仍有進一步擴大的潛力.
⑸ 企業投資國債免徵哪幾種稅
債券基金並不是一種保證收益率的品種。許多客戶咨詢的第一問題就是:這個基金的年收益率有多少?其實,與儲蓄或者國債不同,開放式基金沒有一個承諾固定回報率,它的收益體現於每年的分紅以及單位凈值的增長,而這些都要視基金運作的情況而定。比如今年上半年,上交所債券指數累計上漲5.13%,而華夏封閉式基金債券組合回報達到6.69%,遠高於指數漲幅。
債券基金也存在風險。本金的安全性是投資者向來關心的問題。基金通過組合投資和專家管理來有效地抗禦風險,因而屬於穩健型投資品種。但這並不意味著基金投資百分百保本,不過與投資股票相比,它的安全性卻要高得多。
開放式基金不適宜短線炒作。雖然開放式基金的流動性較強,投資者隨時可以進行申購和贖回。但基金的投資目標除了獲取較高的當期收益外,更注重的是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由於開放式基金在申購及贖回時一般都要繳納手續費,短線頻繁進出反而有可能得不償失。
在談到華夏債券基金為何倍受投資者青睞時,交行理財師歸納了它的優勢:一是該基金專門投資於高信譽、低風險的債券品種,本金安全性較高。二是它可涉足的債券投資渠道遠比個人投資者廣泛。一般投資人只能在銀行櫃台買賣憑證式國債,或在二級債市交易,又是單利,提前支取有利息損失;居民和一般企事業單位是不能進入銀行間市場,金融債和大部分企業債也不對投資人開放。
債券基金則可以參與收益相對較高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可以分散投資於金融債和企業債;三是採用免贖回費以及後端收費的方式,也大大地降低了投資成本。比如,投資者選擇基金長期持有方式,5年後賣出債券基金,贖回費為零,所有收益都將歸屬投資人。
⑹ 國債要怎麼購買,到哪些銀行可以購買
可以在網上購買的國債有:電子式國債、記賬式國債。
1、電子式國債:目前在電子式國債發行期時,已經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購買電子式國債的銀行有:工行、農行、中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和廣東發展銀行。
2、記賬式國債:目前只要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購買基金的各銀行,基本上也可以辦理記賬式國債的購買。
(6)非金融企業購買國債的多擴展閱讀:
發行目的:
1、籌措軍費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平衡財政收支
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
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
⑺ 央行一定要二級市場購買國債在一級市場不一樣嗎
1、國債是由國家財政部發行的,有專門的承銷團成員(每年評選1次,大概30多個機構,一般為大銀行、券商、保險),由他們承銷國債,即對國債進行投標,如果價格中標則在分銷期內再將債券銷售給其他機構。分銷對象是在中登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交易所分銷),或在中債登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銀行間分銷)。
A、交易所分銷,基本上也是機構投資者:券商、基金公司、信託等能參與交易所交易的機構。
B、銀行間分銷,只有機構投資者。因為【除了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情況以外,非法人(包括自然人)不能開戶】——from www.chinabond.com.cn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2〕第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類基金、保險公司、外資金融機構,以及經金融監管當局批准可投資於債券資產的其他金融機構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
也就是說所有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各銀行、大小券商、信託、基金、保險等)都可以在一級市場買入。
2、自2009年新股發行改革以來,我國通過交易所發行的股票,都是由承銷商(券商)推介,然後有資格的專業機構投資者進行網下詢價意向申報(含價格、數量等要素),然後確定發行價格或者價格區間。然後機構投資者(未參與之前網下詢價的)以及個人投資者按照已定的發行價格進行網上申購(俗稱打新股)的過程。
上海徐家匯(002561)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月23日完成網上發行申購和網下申購繳款,發行價為每股16元,募集資金11.2億元。位列徐家匯第十大股東的知名學者余秋雨身家暴增8298.24萬元,投資10年回報率高達34倍。
——余秋雨持有的是原始股,而不是從一級市場上買入的。即他在公司上市之前就持有了公司股份。該公司上市後,他手中既有的股份則按照該股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shed Offering,IPO)的定價16元進行計算。他的暴富很像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老闆,上市圈錢而發財。例如:持有華誼兄弟的黃曉明、張紀中,樂普醫療的蒲忠傑等。
⑻ 買國債和存銀行哪個更劃算
買國債和存銀行各有個的好處,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才能更劃算。
根據需求選擇國債或者銀行買國債基本是無風險收益,而且利率也比較高,但是缺點是你不一定能買到國債。
同時國債時間都比較長,通常在三至五年,儲戶持有國債的時間比較長,所以一旦你在短期內急需用錢,恐怕買國債也未必劃算。
相比之下,現在的定期存款產品都是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也有少部分可按周期計息方式。
總之,國債和定期存款產品都是適合普通老百姓的,其中儲蓄國債尤其是憑證式儲蓄國債備受中老年市民的青睞,大多時候並不是想不想買,而是一開始就被搶購一空。
畢竟它的風險比銀行存款產品還要低,但銀行存款除了大額存單外,基本都是不用搶的。
⑼ 什麼叫國債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買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四大銀行都可以買的。
一、(1)只要是央行所屬的各大銀行,都能買國家債券,
(2)一般利率比央行同一時期定期要高很多利息,沒有任何風險,按以往的規律,每年的年初或是4、5月份,即是國債的分售期。
二、購買債券方法:個人買債三大渠道:
1、證券公司開戶交易所交易。目前在交易所債市流通的有記賬式國債、企業債、公司債和可轉債,在這個市場里,個人投資者只要在證券公司的營業部開設債券賬戶,就可以像買股票一樣的來購買債券,並且還可以實現債券的差價交易。
2、銀行櫃台購買儲蓄式國債。可以在債券發行期間可到銀行櫃台認購憑證式國債和面向銀行櫃台債券市場發行的記賬式國債
。這些債券一般不具有流動性,僅面向個人投資者發售,更多地發揮儲蓄功能,投資者只能持有到期,獲取票面利息收入;不過有的銀行會為投資者提供憑證式國債的質押貸款,提供了一定的流動性。購買憑證式國債,投資者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櫃台辦理開戶。開立只用於儲蓄國債的個人國債託管賬戶不收取賬戶開戶費和維護費用,且國債收益免徵利息稅。現在隨著網銀的流行,銀行也有電子國債,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購買電子式國債。
3、債券基金與固定收益產品除了國債和金融債外,幾乎所有債市品種都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流通,包括次級債、企業短期融資券、商業銀行普通金融債和外幣債券等。這些品種普遍具有較高的收益,但個人投資者尚無法直接投資。債券基金可投資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和可轉債,而銀行的固定收益類產品可投資的范圍更廣,包括在全國銀行間市場發行的國債、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其他債券。
三、(1)個人投資者一般能買的都是短期國債,
(2)現在銀行主要賣10年以下的國債,現在3年期國債利率每月10號發售,
(3)利率是4.92%,五年期國債,利率5.32%。30年、50年國債都是只面向銀行機構等發行。
中國最早是從清朝末期開始發行國內公債並大量舉借喪權辱國的外債。
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紅色政權在新民主主義時期也曾多次發行公債,如1932年江西中央革命根據地曾分2期發行總額為180萬元的「革命戰爭短期公債」。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國債發行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新中國剛剛建立的1950年,當時為了保證仍在進行的革命戰爭的供給和恢復國民經濟,發行了總價值約為302億元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
第二階段是1954-1958年,為了進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分5次發行了總額為35.46億元的「國家經濟建設公債」。
第三階段是1979年以後,為了克服財政困難和籌集重點建設資金,中國從1981年起重新開始發行國債。截止到1995年,共發行了8種內債,有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債券、定向債券、保值債券、轉換債券等,累計余額達3300億元。
⑽ 買國債風險大嗎
國債在所有的金融工具中,是風險最小的投資,也是風險最小的金融債券。尤其是短期國債,幾乎等同於現金。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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