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擔保債券的條件
保證人應是符合《擔保法》的企業法人,且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凈資產不能抵於被保證人擬發行債券的本息;
②近三年連續盈利,且有良好的業績前景;
③不涉及改組、解散等事宜或重大訴訟案件;
④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Ⅱ 債券增信的內容簡介
因此,在現階段,構建和完善增信體系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當務之急。《債券增信》的研究不局限於對美國債券市場增信體系的深入剖析,研究范圍還擴大至歐洲和亞洲發達國家。欲通過對不同制度環境下增信體系構建進行比較分析,結合我國國情探索出我國債券市場增信體系的路徑選擇。
Ⅲ 公司增信機制是什麼意思
多用於企業發債,具體就是引入優質企業或擔保公司為你擔保,增加你的信用等級,以達到降低利息的目的。這就是增信。
Ⅳ 債券增信的介紹
《債券增信》內容簡介:2007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關於有效防範企業債擔保風險的意見》(銀監發[2007]75號)禁止銀行對企業(公司)債券進行擔保,之後我國債券市場增信體系開始重建。縱觀世界成熟的債券市場,無一不是有較完善的增信體系作為支撐。
Ⅳ 公司債券的債券擔保
(1)擔保范圍包括公司債券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2)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為連帶責任保證,且保證人資產質量良好。
(3)設定財產擔保的,擔保財產權屬應當清晰,尚未被設定擔保或者採取保全措施,且擔保財產的價值經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不低於擔保金額。
Ⅵ 什麼樣的參與者會傾向於購買債券財務擔保,為什麼
什麼樣的參與者會傾向於購買債券財務擔保?為什麼?這必須得是非常大的古董。
Ⅶ 簡要分析當前債市違約接連爆發的原因
(一)產能過剩唱主角
從行業來看,現有信用違約事件多發生在化工、機械設備等強周期且產能過剩的行業。在經濟下行的環境下,這些行業往往出現開工率低、收入下滑、經營虧損的局面。如果再遇上銀行收縮信貸、政府政策調整,這些行業原本資金佔用率就很高,此時就很容易發生資金錯配和現金流斷裂,進而演變成債務連鎖違約問題。
公募中的超日太陽、華銳風電,私募中的中森通浩,起初都是由於產能過剩而導致信用風險蔓延和釋放。
(二)私募債違約「常態化」
從現有統計數據來看,信用違約事件仍是主要爆發在私募債中,且最終構成實質性違約的也主要分布在私募債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多是民營中小企業,往往規模比較小,信用資質比較差,風險管理能力和承受能力都比較差。在出現資金緊張和兌付危機時,中小企業的外部融資支援也比較有限。此外,有的中小企業為了能順利發債,不排除信息披露不全面、甚至故意造假的情況。
鑒於2015年私募債到期量的增多,上述私募債違約事件並非結束而是開始,未來私募債違約或將呈現出「常態化」的特徵。
(三)擔而不保屢屢發生
由於民營中小企業資質不足,普遍需要通過擔保進行增信,擔保人多為當地城投企業和第三方擔保公司。迄今為止涉及擔保代償的信用違約事件中,很多擔保方不履行代償責任,「擔而不保」的現象十分普遍。
許多地方融資平台資金周轉壓力同樣較大,在債務兌付危機出現之後並沒有「兜底」。例如12東飛01,12蒙恆達,其擔保方均拒絕代償;12津天聯的擔保方,同樣是政策性擔保公司,但自身難保。此外,中海信達多次拒絕擔保的幾只違約私募債——13華珠債、12藍博01、12致富債。像這類擔保方,其擔保意願和能力都值得懷疑。
三、結論
2014年以來,債券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但公募債實質性違約尚未形成,ST湘鄂債違約之後,或將促進債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的轉型。未來債券的信用違約風險將會逐步釋放。信用違約事件仍將集中在機械、化工、房地產等強周期行業和私募債上,需要關注擔保公司的違規擔保和過度擔保行為。
Ⅷ 增信和擔保有什麼區別
一,增信和擔保的區別:
在貸款前,銀行一般會對企業進行評級,一般來說在不同的評級水平,執行不同的利率。這就是為什麼大公司貸款利率都下浮的原因。對於一般企業,如果想減少融資成本,也可以進行增信。(但在一般貸款里很少用,多用於企業發債啊,發票啊,短融,信託之類)具體就是引入優質企業或擔保公司為你擔保,增加信用等級,以達到降低利息的目的。這就是增信。
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擔保法上的擔保,又稱債權擔保、債的擔保、債務擔保,是個總括的概念,內涵豐富,外延極廣。它是一種承諾,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擔保一般發生在經濟行為中,如被擔保人到時不履行承諾,一般由擔保人代被擔保人先行履行承諾。擔保一般有口頭擔保和書面擔保。
Ⅸ 企業發債擔保的我行的特色和優勢
作為中國歷史最為悠久的商業銀行,我行擁有雄厚的資產、優良的經營業績和不斷提高的國際聲譽與地位,具有強大的資信實力和擔保能力,這是我行提供企業發債擔保產品的堅實基礎。該產品是我行結合自身特點,為企業量身定製的特色金融產品,對於提升所發行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提高企業債券的安全性和促進債券的成功發行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Ⅹ 我國企業債券的擔保能起到增信作用嗎
反擔保可以視為與本擔保相對獨立的另一層擔保關系,主要是對債券直接擔保人提供保障,債券投資者不能直接向反擔保人追償損失;而再擔保一般是指當直接擔保人無力全額償還債券本息時,由再擔保人承擔剩餘擔保責任,再擔保人主要是對債券投資者提供保障。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經常使用反擔保和再擔保條款,閔行集和中關村集雖然分別提到了「反擔保」和「再擔保」的概念,但實質上都屬於反擔保的范圍,債券投資者不能直接向反擔保人進行追償,因此不能直接給債券增信。反擔保可以通過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直接擔保人的擔保實力和擔保意願而對債項信用資質產生間接的正面影響,但就上述兩支票據的具體情況而言,我們認為這種增信作用非常有限。
交易所:對組合進行結構性調整。
我們認為交易所信用債近期的走勢將以盤整為主,雖然繼續上漲的動力不足,但在銀行間中票收益率不出現明顯回升和新股申購回報率不夠穩定的情況下,出現明顯調整的可能性也不大。對於前期超配交易所信用債的投資者,我們建議可以考慮逐步減持一些高收益品種,對組合進行結構性調整。首先,在高收益債券最集中的兩大行業城投和房地產中,我們建議相對低配城投類;其次,建議適當減持3年期品種,保留5年期高收益品種;第三,減持低票息的可分離債券,保留高票息的公司債和企業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