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也可以發行公司債
㈡ 證券公司發行的債券買了以後也是有掙有賠的嗎
是的,當然了。
㈢ 券商與債券什麼關系
。。。券商是證券公司,債券是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由證券公司協助發行人發行。
㈣ 證券公司可以發行企業債券嗎
你這個問題是有歧意的:1你可能問的是證券公司本身是否可以發行企業債,2、你問的是證券公司可否代理買賣企業債。不過,其實都是可以的。證券公司本身也是可以通過發行債券這個形式集資的,另外,代理買賣企業債也是證券公司 的一項業務之一。
㈤ 券商股發行公司債券是利好嗎
銀行存款利率提高,將分流進入股市的資金,影響股市指數。短期內對股市指數有一定影響,但不會影響股市的長期走勢。
一方面是廣大投資者對央行加息已有較強的心理預期,在短期內消化加息帶來的負面影響後,股市將恢復正常。
另一方面,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金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已先後推出一系列政策,如許可商業銀行開辦基金業務,投資開辦基金公司;允許保險資金、社保資金入市;允許券商發行短期融資債券,以及最近推出的股票、債券質押管理辦法等,將保障股市的長期發展趨勢。
但是,央行加息將導致股市板塊的分化。房地產、鋼鐵等對銀行資金依賴性較強的股票板塊將受到較大沖擊,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企業的業績,降低投資者的信心。
銀行業板塊則存在一定的利好因素,隨著銀行業績的提升,會增強投資者的信心。電力、能源等股票板塊是宏觀調控的受益者,銀行信貸資金的傾斜,將加速企業的發展,進一步提升企業業績,增強投資者的信心。
㈥ 什麼是國債債券券商現狀怎麼樣
國債就是國家發行的債券,以國家信用做擔保。
債券和券商是兩個概念。
債券市場目前的環境非常悲觀,又剛剛曝出國資的中鐵物資的債券違約事件,
債券行情弧形頂已經構築,風險不亞於去年股市的5000點。
如果您的問題得到解決,請給與採納,謝謝!
㈦ 目前中國的信託公司主要經營的產品有哪些,可以和銀行或者是證券公司聯合發行債券嗎。
信託更多做的是實體投資項目,證券化的產品不是信託公司擅長的,一般這類產品都是和陽光私募及券商合作。金融未來將是混業經營,大資產管理的時代。發債是券商的傳統業務啊!
㈧ 公司債券是通過證券公司發行的么 誰來監管債券
證券公司只能是公司債券發行人的保薦機構而已,債券發行人一般是通過向市場投資者申購債券來發行債券的,公司債券的發行也要通過證監會審批後才能發行的,證監會也是債券的監管者。
㈨ 發行債券需要通過券商嗎
需要通過券商。
證券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1、基本條件。證券公司公開發行債券,除應當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條件外(參見本章第三節),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發行人最近1期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10億元;
(2)各項風險監控指標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3)最近兩年內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運作機制及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具備適當的業務隔離和內部控制技術支持系統;
(5)資產未被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人佔用;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公司定向發行債券,除應當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前述第(2)-(6)項所規定的要求,且最近1期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5億元。
定向發行的債券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合格投資者是指自行判斷具備投資債券的獨立分析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資者:
(1)依法設立的法人或投資組織;
(2)按照規定和章程可從事債券投資;
(3)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或者經審計的凈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
2、募集資金的投向。發行債券募集的資金應當有確定的用途和相應的使用計劃及管理制度。募集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用於禁止性的業務和行為。
3、不得再次發行的情形。根據《證券法》第十八條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於繼續狀態的;
(3)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㈩ 現在由券商來發行債券,但是聽說現在很多債券都發不出去。難道就不能由其他機構來承擔發行債券的業務嗎
不一定
按照債券的發行對象,可分為私募發行和公募發行兩種方式。
私募發行一般多採取直接銷售的方式,不經過證券發行中介機構,不必向證券管理機關辦理發行注冊手續,可以節省承銷費用和注冊費用,手續比較簡便。但是私募債券不能公開上市,流動性差,利率比公募債券高,發行數額一般不大。
公募債券發行者必須向證券管理機關辦理發行注冊手續。由於發行數額一般較大,通常要委託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承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