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債券市場如此重要
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債券市場為滿足實體經濟的投融資需求發揮著重大作用。作為一種靈活、有效而又安全的市場機制,債券市場可以通過推動儲蓄轉化為投資,為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提供多元化的投資產品,為資本的流動與定價創造便利條件。
債券市場是經濟金融穩定的重要支柱。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債券市場達到資本監管要求,政府通過債券市場滿足日益增長的財政預算。多元化的固定收益產品(大部分存量都在銀行間市場)能為社會財富的穩定增值提供良好的「蓄水池」。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發展有助於刺激民間投資,降低經濟發展對政府債務的依賴。債市需要豐富的層次與廣闊的空間
債券市場的層次越豐富,空間越廣闊,對經濟的益處就越大。按照地域范圍不同,債券市場可以分為國內債券市場和國際債券市場。國內市場適合小規模、增長型的公司和國內投資者以及承受外匯風險的公司債務發行人。創業公司和小型企業可以先利用國內債券市場成長為行業龍頭,再通過國際債券市場完成投融資體系的國際化,以獲得進一步發展。相較於國內市場資金池的有限規模,國際市場更能滿足有著較大項目融資需求的大型公司和跨國企業。
按照發行人不同,債券市場可分為企業債券市場和政府債券市場。政府能夠通過債券市場應對老齡化趨勢帶來的公共政策挑戰、推動經濟發展、修復導致2008年金融危機的結構性失衡。企業債券市場的存在和發展與政府債券市場形成了競爭,有助於限制政府債務水平。
按照投資者不同,債券市場可分為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在歐洲,批發市場因參與者專業程度較高,整體上一直運行良好,也取得了一定的管理經驗,未來發展的要點就是要防止被過多不必要的監管政策所限制。而零售市場作為歐洲債券市場未來最有潛力的區域,目前發展卻不盡如人意。雖然當下採取的監管措施都是很有必要的,然而若要充分滿足中小投資者市場日益增長的投資需求,還需要採取更大力度的促進措施。
『貳』 什麼是中國債券市場
《中國債券市場:30年改革與發展》從發展與演變、市場結構、市場運行機制、亟待解決的問題等四個方面,對中國債券市場30年的改革和發展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和分析。第一篇發展與演變,較為全面介紹了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歷程,揭示了市場的發展特徵;第二篇市場結構,深入分析了當前中國債券市場的組織結構、參與者結構、產品結構、工具結構和監管體制;第三篇市場運行機制,詳細介紹了中國債券市場的債券發行審批機制、市場監督機制、定價機制、登記託管機制、交易機制和清算結算機制的情況;第四篇亟待解決的問題,對當前發展債券市場迫切需要解決的破產償債機制問題、託管清算和結算制度問題以及市場監管體制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作為一本研究性的著作,《中國債券市場:30年改革與發展》不只是簡單介紹我國債券市場發展歷程和運行狀況,而是致力於對我國債券市場改革和發展過程的思考和分析,以及對發展過程中所面臨問題的研究和探討。此外,在研究我國債券市場的同時,《中國債券市場:30年改革與發展》分專題介紹了國外債券市場的一些情況,包括場外債券市場結構和監管模式、國際債券市場的登記託管結算體系等,以便讀者進行國際比較,並為進一步發展我國債券市場提供可借鑒的思路。
『叄』 如何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發展與完善企業債券市場的方略
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證明,沒有債券市場的證券市場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舉債是公司發展的最本能的融資方式。因此,在發展我國股票和國債市場的同時,要大力發展企業債券市場。
1.修正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按照實行國民待遇和國際慣例的要求,調整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法規條款應明確地界定企業債券的含義和內容,統一規范提法和管理,《債券管理條例》以及《公司法》和《證券法》中有關企業債券的條款必須統一,使債券融資行為有統一的法規約束。盡快出台與形勢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條例》。應盡快頒布實施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新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新條例應該充分體現企業債券市場化改革基本方向,要在審批制度、利率水平、資金使用、中介機構的作用、強化社會監督各個方面,全面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對企業債券融資的基本要求。另外,要我們應當在相關的證券法規的基礎上,制定與完善企業債券發行的法律法規,從而規范企業債券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的運作。必須盡快出台新「破產法」,允許發債企業破產,同時還應加強《破產法》有關條款的可操作性,完善破產機制,使企業債券持有人的權益得到保障。
2.從制度安排入手,在發行制度、交易制度、市場准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諸方面進行改革,為企業債券的發展拓展出較為廣闊的空間
具體說來,應在以下幾方面實施新的制度安排:第一,要改革企業債券的發行制度。將企業債券的發行方式由過去的審批制變為核准制,監管機構只需對合規性進行審核,不介入具體事務;放鬆直至取消企業債券發行的額度控制,在符合市場規則的情況下,企業有能力發行並能及時兌付,就應給其擴展規模的機會,等等。第二,逐步實現企業債券利率市場化,使企業債券發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國債收益率為基準,按信用級別的差異增加不同的幅度制定,充分體現企業債券定價的市場化和風險差別收益的補償性。第三,應加強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設與實施力度,增強企業運作的透明度,增強證券交易的透明度,為投資者營造一個公開的投資環境。第四,應加強監管體系的建設,尤其是要加強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監督,保護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第五,要加強市場投資者結構建設,主要應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逐步放寬對社保基金、保險公司、銀行以及其他機構進入企業債券市場的限制,同時應設立以企業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企業債券基金。市場投資者結構的改變,不僅能在很大程度上減弱信息的不對稱,也能有效解決「搭便車」問題。』
3.通過產權改革,塑造真正的企業債券市場主體
從性質來看,企業債券作為一種借貸契約,是擁有獨立財產的借款企業與債券持有者之間簽訂的表明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契約。對發債企業而言,它代表其按約向持券人支付本息的財產義務,而對持券人而言,則代表其要求發債企業如約還本付息的財產權利。財產是實現企業債券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的經濟基礎和法律基礎,而擁有獨立的財產則是構成企業發債的制度前提。而我國的現狀是企業債券的主要發行者——國有企業並不具有獨立的財產,也就無力承擔債券融資的風險。為從根本上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必須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理順企業與政府間的產權關系,使企業能以自己所有的財產作為承擔發債責任和風險的載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實現財產權的分散化,明確界定和充分保護產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換企業經營機制,途徑則是大力推進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國有資產運營和監督機制等。只有經過規范的產權制度改革後產生的我國公司制企業和公司制金融機構才能擁有真正獨立的法人財產所有權,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也才能成為真正理性的「經濟人」或市場主體。在此基礎上,企業才能轉變「重股輕債」的觀念,才能真正承擔債券融資的風險與責任。這樣,企業在做出發債決策時才會具有內在的約束力,即才會根據融資成本的大小及融資行為對企業資產價值的影響來確定最佳資本結構和相應的發債規模。進而,企業也才會根據對自身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預測,靈活選擇不同的債券期限和本利支付方式等。
4.提高企業債券信用程度
為樹立企業債券良好形象,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第一,規范舉債企業行為,提高企業信譽。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應接受市場和投資者的合理約束和監督,同時應解決企業債券發行後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機制問題,挑選最優質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使企業債券成為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投資產品,確保企業債券的到期償還。企業債券在我國沒有得以充分發展也和我國部分企業的不守信用有很大關系,所以,有效的償債保障機制是我國企業債券得以順利發行的必要條件。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經過長時間的市場演變,通過債權人和債務人無數次的博弈,償債保障機制已經比較完善。主要包括抵押、擔保、可轉換,以及破產清算與重組、「戳穿公司的面紗」等。除此之外,債券保險應該說也不失一種不錯的保障機制。第二,建立企業債券評級體制,樹立中介機構信譽。我國自2001年開展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制度,目前,我國的評級行業才初具雛形,面對人世的挑戰,我們應借鑒並吸取國外評級機構的先進經驗,深入研究和開發評級技術,建設強大的評級隊伍,創出既符合國際慣例又符合我國國情的評級體系,藉助政府的推動作用,逐步發展成為有影響力的權威評級機構,使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制度向國際化和規范化邁進。第三,完善相應的企業財務制度,建立健全由第三方託管的償債基金,保證企業的償還能力。
5.調整企業債券的期限結構,並不斷進行品種創新,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我們要打破《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對利率的僵硬規定,充分發揮企業債券進行創新的能力,由企業根據自己的信用級別及償債能力制定相應的利率,將企業債券的利率水平與風險進行掛鉤,或根據市場供求狀況相對自主地確定發行利率。同時,加強對企業債券期限結構的設計,發債企業可根據自身對於資金期限的不同需要而制定相應的還債期限,改變目前債券期限單一的格局。在品種設計上,針對投資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債券品種,期限上做到短、中、長期連續,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貼息與按年、半年、季度付息等的品種齊全,便於投資者按自身需求選擇持有。我國可借鑒美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經驗,在市場條件成熟時,推出具有靈活的期限、還本付息方式或清算時債權人具有不同優先地位的債券品種。最簡單的如浮動利率債券,它是發債企業即使在債券到期前亦能根據市場利率的變化調整息票利率,而可轉換債券則是普通債券與期權結合的產物,它賦予持券人在將來按約定價格將債券換為該企業股票的權利,受到那些對公司股價持樂觀態度投資者的歡迎,也使發債企業因提供了這種選擇權而可壓低債券利率,有利於在保持股價穩定的前提下完成籌資計劃。又如附提前贖回權的債券,它是發行企業可按約定價格向投資者贖回原發行的債券,作為補償,該贖回價格一般高於債券面值,它使企業在利率下降時以更低利率重新發債成為可能。
6.加快企業債券運作中介機構的規范發展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從廣義上講,參與企業債券運作的中介機構主要應有信用評級機構、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企業債券作為一種信用工具,能否發得出去,到期能否及時兌付,關鍵在於發行人的信用級別的高低,投資者判斷某種企業債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信用評級公司作出的評級結果是其最重要的依據。國際上著名信用評級公司——標准普爾評級公司和穆迪投資服務公司的每一項評級結果都直接影響了國際資本市場的投資決策。作為會計師事務所,在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是核查審計發行人的財務狀況,讓投資者對發行人的財務狀況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律師事務所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企業債券發行章程作為一種契約,是一種法律文件,其是否合法,需要由律師把關。投資銀行作為企業債券的承銷機構,其主要工作任務是將企業債券發行出去,並且代理發行人兌付企業債券本息。
7.增強企業債券的流動性,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
活躍企業債券的流動性是發展企業債券市場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增強其流通性,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第一,大量引入專門從事債券投資的機構投資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和其他社會法人。第二,逐步放寬在交易所上市的條件,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都是AAA級,且都是中央企業債券。為了擴大上市的債券規模,可以把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適當放寬到AA級,上市債券可以是地方企業債券,為了刺激交易,改變目前企業債券交易不活躍的狀況,要適當降低債券交易的交易費用。上證所2003年已經降低了企業債券的傭金和交易經手費。第三,應考慮建立企業債券的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具有門檻低、交易成本低的優勢,針對目前我國企業債券流通市場只局限於交易所市場的現狀,我們建議可以參照發達國家的做法,設立場外交易市場,考慮以省、區為范圍建立企業債券櫃台交易,並把這一交易納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使銀行間債券OTC業務一般不對個人投資者,為解決這一問題,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有銀行間債券會員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進行委託代理。第四,增加企業債券回購交易,使交易方式不只局限於現券交易。例如,2003年初,上證所在充分考慮市場需求和評估市場風險的基礎上,增開7天以下的短期企業債券回購品種,作為發展企業債券市場的一項重要措施。第五,發展債券基金。債券基金應當成為非金融企業和個人間接投資債券的主要渠道。設立債券基金有利於吸引資本向債券市場流動,增加各類債券的發行量,刺激債券市場的發展,有助於提高債券市場流動性。第六,建立做市商制度。在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對於提高市場流動性,推進市場化進程是十分有益的。在做市商制度下,由於做市商對市場信息的了解程度遠遠勝過普通投資者,他們對包括公司的各種信息來源進行各方面的匯總分析之後進行做市,並承擔相應的市場風險以及公司風險,這樣有利於增強市場投資的信心。美國垃圾債券市場(由於無等級或等級不高而難以在市場流通的低等級債券)發展歷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正是米爾肯敢於對垃圾債券進行做市,從而創造出一個獨立於美國傳統債券交易市場之外的「垃圾債券」市場,並由此衍生出包括「杠桿收購」等方式在內的一系列全新的資本市場運用模式。與做市商制度推出相配套的是,推行開放式債券回購,以全面提升企業債券流動性。 (來源:《中國證券期貨》2005年第1/2期)
『肆』 什麼是債券市場
債券市場是發行和買賣債券的場所,是(金融市場)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債券市場是一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個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可以為全社會的投資者和籌資者提供低風險的投融資工具;債券的收益率曲線是社會經濟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準,因此債券市場也是傳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載體。可以說,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構成了一個國家金融市場的基礎。債券流通市場可進一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是專門進行證券買賣的場所,如中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伍』 什麼是債券市場
債券市場是發行和買賣債券的場所,是(金融市場)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債券市場是一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個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可以為全社會的投資者和籌資者提供低風險的投融資工具;債券的收益率曲線是社會經濟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準,因此債券市場也是傳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載體。可以說,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構成了一個國家金融市場的基礎。
『陸』 債券市場參與主體有哪些
(一)參與者包括哪些「人」
下列機構可成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從事債券交易業務:
1.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
2.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3.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
金融機構可直接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也可委託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非金融機構應委託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
結算代理人系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代理其他參與者辦理債券交易、結算等業務的金融機構。
(二)參與者特徵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一個機構投資者市場,從建立開始,銀行間債券市場就一直堅持面向機構投資者的市場定位。經過10年的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成為一個以各類金融機構為主體、面向所有機構投資者開放的規范的場外債券市場。截至2006年12月底,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有6439家,包括商業銀行及其分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外資金融機構、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等境內主要金融機構,還包括大量企業法人機構,正是由於面向機構投資者並採用與此相適應的場外交易方式,切中了債券市場發展的關鍵,銀行間債券市場才能快速健康的發展,才能在較短時間內成為我國債券市場主體。
『柒』 債券市場的運行機制是什麼
說得簡單一點,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就是通過在證券市場上(一般是債券市場)買賣證券來調節貨幣量的供給。當貨幣流通過多,央行賣出證券,回籠貨幣;當貨幣流通過少,央行買入證券,釋放貨幣。具體我國一般是通過證券回購等方式進行的。
『捌』 債券市場如何監管
我國債券市場高度分散的監管體制,在世界各國是絕無僅有的。監管體制的分散化,導致我國債券市場監管政出多門,債券市場發展缺乏有效監管和統一規劃,債券二級市場呈現市場分割局面,不利於全國統一互聯債券市場的建立,影響了資本市場有機整體的形成和發展。
債券市場監管,我感覺應該建立更有效的監控機制,在適當時機推出跨部門的合作平台進行聯合監控,及時、准確掌握境內外「熱錢」和銀行、保險等資金進出股市的情況。這既有利於維護我國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也有助於打擊跨國境洗錢行為和配合推動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
『玖』 誰知道債券市場發展歷史有什麼特點,經歷過幾輪債市的牛市熊市,周期轉換之間是否有規律可循
債券市場是資本市場的一部分,其發展離不開宏觀經濟的走勢。一般而言,在經濟的衰退階段,是債市的牛市;而在經濟向好階段,是債市的熊市。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表述只是針對利率收益而言,對於信用收益,正好和利率收益相反:即經濟向好時,信用收益較高,而利率收益低;經濟衰退時,信用收益低,而利率收益高。因此,債市在不同的經濟環境下,都已經有了對應的收益來源,債券基金已經成為了一項長期的投資工具。
『拾』 債券市場的發展條件有什麼哪些因素有關
企業債券和股票一樣是資本市場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的市場結構要求包括企業債券在內的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共同協調發展,這既有利於金融領域的改革,社會信用的優化,同時又是企業多渠道、低成本籌集資金的市場基礎。
現階段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存在著以下主要問題:
①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小,滿足不了投融資需求,結構不合理。由於我國目前企業債券的發債及擬發債企業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運輸、電力、煤、製造業等具有相對壟斷地位的基礎性行業,而且主要屬於特大型企業,覆蓋的范圍很小,加上發行額度的限制,企業債券發行的規模很小。債券市場交易品種少、期限不合理、無法滿足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一直是困擾債市的一個突出問題。我國債券市場發行的多為固定利率擔保普通債券,可轉換債券、無擔保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出現較晚,發行量較少。
②企業債券品種少,結構單一。在企業債券市場,目前市場交易的品種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兩種,與股票市場相比,就顯得品種單調。債券品種的單一,不僅難以滿足各類投資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業債券二級市場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發行企業沒有過多的選擇餘地,不能根據具體的資金需求特點設計合適的發行品種。
③企業債券發行市場具有明顯的管制特徵。在發行環節,債券發行實行實質性審批,難以採用法律、法規許可之外的金融工具,從而債券品種的創新受到極大限制。同時,債券價格、證券經營機構的行為、發行對象和發行區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業債券流通性差。相對於發行市場而言,我國企業債券的流通市場則嚴重滯後,缺乏統一、有效的流通市場。債券市場的流動性是指在盡可能不改變價格的迅速買賣債券的能力。流動性是衡量一個市場成熟重要標志。債券市場流動性的好壞直接關系著發債融資能力和籌資成本,也關系著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場充分的流動性有助於增強市場的穩定和增強市場參與者,對市場穩定的信心。長期以來,阻礙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重大障礙是市場分割流動性不足變現能力弱的問題。原因:過嚴的管制,嚴格的審批制度,導致了企業債卷的發行規模小,直接影響了企業債卷市場的發展。同時,在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承受能力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也不利於投資者拓展投資渠道,規避投資風險;中介機構存在缺陷。企業債券的發行和流通,離不開中介機構的參與。中介機構本身的獨立性、客觀公正性以及投資者對中介機構的認可程度等等都會影響企業債券的發行與流通。而我國的中介機構曾受計劃經濟限制,在我國發展的歷史不長,並很多都是從政府機構中脫胎、衍生而來,從而導致了它們在業務內容、人際關系等方面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就嚴重影響了其本身的獨立性和客觀公正性,使得潛在的企業債券投資者望而卻步。
5)多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債券市場現有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和公司債,分屬四個不同的監管機構監管。國債一級市場由財政部管理,二級市場一部分由證監會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銀行管理(銀行間市場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由人民銀行管理。發改委管企業債,證監會管公司債,不同的債券在審核程序、發行程序、發行標准和規模、信息披露等各個環節中監管寬嚴不一,不利於債券市場的快速協調發展。目前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制具有鮮明的行政色彩,由於嚴格的發行限制、復雜緩慢的行政審批制度以及須主要銀行提供信用擔保、發債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嚴重阻礙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6)公司債券融資額遠小於股權融資額債券融資額在我國債券市場總體發展不足的情況下,企業債券發行量在債券發行總量中又只佔很小的比例。近年來,我國國債和金融債的發行量都在不斷增加,國債年發行額從上世紀90年代初的197. 23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億元,金融債也從最初的不到100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億元。但與國債和金融債發行額的快速增長相比,企業債券發展相對滯緩。從1990年到2005年企業債券發行量從100多億變到650億,僅增長了500多億,而且其間發展極不穩定。雖然我國從1998年以來發行了多隻「企業債券」,但是這些企業是屬於政府分支部門及其所屬機構,並且有財政性資金提供擔保,所以這些債券本質上是屬於中央政府機構債券,而它們卻占我國企業債券發行額的40%以上。所以,從本質上看,企業債券總的發行量相對來說是很小的。
與國債和股票交易市場相比,我國公司債券交易市場的交易量在二級市場明顯偏低。2001年滬深兩市共有15隻公司債券,總市值約300億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幾十萬元。即使在2001年債券市場行情較好的情況下,公司債券的換手率僅為0.23,而交易所國債市場的換手率為2.1,A股市場(上海交易所)的換手率為192。可見,投資者對公司債券投資需求遠不如市場中的其他交易品種。無論從一級市場的籌資額度還是從二級市場的交易量狀況,都可明顯地看出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明顯存在著股市強、債市弱,國債強、公司債弱」的特徵。這與我國快速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不適應的,與我國日益增長的企業融資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國公司債券市場發展緩慢,已經成為一種很不正常的現象。
7、企業債券市場信用評級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國信用評級由於存在著許多問題,並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信用評級機構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企業債券進行信用評級的都是獨立的信用評級機構。但在我國,企業債券信用評級機構大都是政府部門或人民銀行的附屬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缺乏權威的評級技術。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在評估技術和經驗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從而導致所評出的信用級別的權威性較小。(1)缺乏高信譽的評級機構,評級市場尚未步入良性循環。2)債券評級需求不足,信用評級的地位難以確立。3)外部環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評級的發展。
8、中國處於經濟轉軌時期,這使得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出現了問題。
指標配額目前我國對於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的是額度管理的審批模式。在對企業債的發行額度進行行政分配時,往往按「濟貧」原則,把企業債額度分配給有困難、質量較差的企業,而並非進行資金的優化配置。
發行利率管制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企業發行債券採用的收益率不可高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這樣的定價既不能有效反映風險狀況,也使債券的發行方和購買方無法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
強制擔保既然債券發行是計劃分配的、價格是管制的,沒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又是面對大量散戶來發行,自然就需要銀行擔保,這就使得債券的發行不是自由化的。
違約處理我國對發行企業的違約行為通常也不是通過市場約束原則來解決,而是出於保持社會穩定的目的,通過行政干預,要求銷商後續發行。這樣,發行企業的違約責任就轉嫁給了承銷商,使得承銷商面對的壓力極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規范發行企業的一些行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稅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構不利於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與公司債券市場發展直接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存在著模糊,沖突或限制市場發展的因素。
(2)較高的稅負影響了投資者的投資熱情基金和國債由於利息免稅,成為人們優選的長期持有的品種。因此,從稅收角度看,公司債券在各種金融產品中並不佔有優勢,而處於相對劣勢。
10、基礎設施不配套
(1)登記結算系統不統一,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系統分割為兩部分:發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深、滬分公司。
(2)轉讓交易系統不完善,證券交易所是我國公司債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場所,而交易所的報單驅動撮合交易機制難以滿足大宗非連續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債券交易清淡,大資金無法進出。
企業債券的固有特徵和現有市場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業債券的固有特徵和交易所過高的交易成本影響其上市交易。由於發行人利用債券方式融資具有極大的靈活性,因此出現單只企業債券在發行金額、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級、贖回與回售、擔保方式、發行對象等發行條件上的巨大差異,而交易所證券交易品種一般具有設計標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業債券整體而言並不適合交易所的上市機制,只有少數具有市場指示意義的品種才採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種則應在場外市場交易。其次,債券具有低風險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機性較小,企業債券購買者一般做長期投資性持有,這樣也會導致債券交易的非連續性,使得有價無市成為企業債券市場的正常現象。另一方面,債券投資又具有現金管理的作用,債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現出大宗批發交易的特徵,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機制難以滿足企業債券的大宗非連續性交易。
再次,從現有企業債券市場管理體制看,發行和流通分裂為兩個系統(發行系統由國家計劃部門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統歸中國證監會管理),由於兩個系統管理體制的差異和銜接的困難,企業債券發行和上市不能形成連貫的機制,這也是造成企業債券流通不暢的重要原因。
社會橫向信用體系缺失
經過長期的制度演進,我國形成了一種計劃經濟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縱向的社會信用體系(所謂縱向的社會信用體系,簡而言之就是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個人對集體的信任這樣一種信用體系)。而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橫向信用體系(所謂橫向的社會信用體系,簡單說就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相互信任這樣一種信用關系所形成的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形成。依賴這種縱向信用體系,國有銀行能夠大量吸收社會儲蓄,同時,這些儲蓄又因為這種依託於國家信譽的縱向信用,轉換成為國債資金、銀行貸
款、股市資金等,從而構成對國有經濟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國有經濟比重的過快下滑。
二、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外部瓶頸
1、政府對企業債券市場的限制過多
第一,政府對企業債券的發行額度實行總量和結構控制。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發行債券是企業進行直接融資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發債條件的公司都可申請發行,沒有額度限制。
第二,政府採用行政方法對企業債券進行定價,使企業債券發行價格缺乏彈性。企業債券的發行價格與其利率密切相關。
第三,政府實行優先發展股票、國債的傾斜政策。政府發展證券市場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優化資源配置,二是對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顧的情況下,通常選擇後者。因此股票市場的發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視了企業債券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權威的債券評級機構
成熟的證券市場上企業債券規模大的一個原因在於有權威的評級機構對各種債券進行評級,從而使投資者能夠識別其風險和收益,以便進行選擇,對發行者和承銷商來說也便於銷售。我國《公司法》雖然對企業債券的發行提出了較為嚴格的條件,但離國際通用的債券發行基準還有一定差距。
3、擔保機制不完善
企業債券發行的根本風險在於企業效益的不確定性。因此債券擔保是影響企業債券發行的一個關鍵因素,有效的擔保不僅可以使企業債券得以順利發行,還會降低企業債券的兌付風險。但實際上,一些擔保單位不具備《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資格或不願意承擔擔保責任,使企業債券的擔保常常流於形式,一旦企業債券到期不能兌付,政府往往採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銷商墊付資金或用財政資金來解決。
4、信息披露制度沒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規定「公司與資信評級機構應當約定,在債券有效存續期間,資信評級機構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蹤評級報告」,但對披露的內容、格式、時間和真實性沒有明確要求,中報、年報以及重大事項等信息
持續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證券經營機構的經營與資信狀況也缺乏有效的公開披露渠道,使投資者對購買企業債券疑慮重重。
5、缺乏給企業債券定價的基準利率
從國際證券市場來看,一般將國債的收益率視為企業債券定價的基準利率,因為國債風險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變現能力強,且期限品種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一般都以其利率為市場利率的基準。而我國國債市場不發達,在整個證券市場上沒有一個基準利率,給企業債券的定價帶來了困難,使企業債券利率很難對投資者產生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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