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法定最低限額以上的實收貨幣資本。
(2)有能力且資源履行國債一級自營商的各項義務。
(3)在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經營范圍內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在前二年中無違法和違章經營的記錄,具有良好的信譽。
(4)在申請成為國債一級自營商之前,有參與國債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業務一年以上的良好經營業績。
具體的可以去監會網站查詢www.csrc.gov.cn/
❷ 國債發行時為什麼要採用一級自營商制度
我國從 1993年底開始實行的國債一級自營商制度,對完善我國國債發行與流通的市場機制,推動國債市場的發展,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同時提高了國債的發行效率,降低了發行成本。
國債一級自營商,是指具備一定資格條件,經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的中國證監會共同審核確認的銀行、證券公司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主要職能是參與財政部國債招標發行,開展分銷、零售業務,促進國債發行,維護國債市場順暢運轉。實行國債一級自營商制度是國際上較為通行的做法。
❸ 國債市場的簡介
自1981年我國恢復發行國債以來,一直在不斷摸索和改革國債的發行方式。1991年,我國首次進行了以承購包銷方式發行國債的試驗,並獲得成功。這標志著我國國債一級市場機制開始形成。1993年,在承購包銷方式的基礎上,我國推出了國債一級自營商制度,19家信譽良好、資金實力雄的金融機構獲准成為首批國債一級自營商。1994年,我國進行國債無紙化發行的嘗試,藉助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與結算網路系統,通過國債一級自營商承購包銷的方式成功地發行了半年期和一年期的國債。1995年,在無紙化發行取得成功的基礎上,引進招標發行方式,以記賬形式,由國債一級自營商採取基數包銷、余額招標的方式成功地發行了一年期國債。1996年,我國國債市場的發展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國債市場的發展以全面走向市場化為基本特色,「發行市場化、品種多樣化、券面無紙化、交易電腦化」的目標基本得到實現。同時,國債的二級市場也有了長足的發展。形成點面結合的格局,以證券交易所為點,以大量的櫃台交易和場外電話交易為面。國債現貨市場和回購市場的交易價格也日益活躍,成為反映貨幣市場資金供求狀況的重要標尺。
❹ 國債持有有什麽優缺點!
過去的數年來,中國政府持續購買美國國債,但美國本土的投資者卻不停減持。例如,10年前美國國債的總額約為3萬億元,當中逾七成、即2萬億元以上為美國本土的投資者擁有;但時至今天,美國國債的總額增至4萬億元,卻只有三成為本土投資者持有,而且比例不斷下降。美國人不買美國國債的原因十分簡單,就是利息率不吸引人。 至於中國政府購買美國國債的主因,就是因為其著眼點並不放在投資的利息率上,而是希望穩定本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藉此保護國家的出口業。要令人民幣不升值有兩個主要方法,一是在市場上大舉拋售人民幣,或是大舉購入美元。這個方法不可能持久,二是每年大量購入美國債,以防止人民幣匯率上升。
專家見解
在中國現有的金融環境下,購買美國國債仍是一個最好的選擇。外匯儲備來自外商直接投資、對外貿易順差及進入中國的國際游資。截至2005年底,中國外匯儲備超過8000億美元,我國已連續10年資金凈外流,10年來國外凈運用我國資金累計達到1.72萬億元。中國如同國際資金流動的「中轉站」:一邊是外資持續湧入賺取高額回報,推高外匯儲備余額;一邊是中國的資金持續多年凈外流,而投資回報率偏低。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宋國青把這種現象稱為「一江春水向西流」。招商銀行首席外匯分析員劉維明指出,中國資金凈外流是巨額外匯儲備對外投資引起的,並不是說國內企業的資金多得用不了。這並不是一個悖論。劉維明解釋說,在現行外匯制度下,境外資金進入中國時必須兌換為人民幣,由央行把外匯買下,形成外匯儲備。目前中國的外匯儲備主要用來購買美國國債,而10年期美國國債的收益率不到5%。
❺ 自營商的相關法律法規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債一級自營商(以下簡稱「國債一級自營商」)制度,完善我國國債發行與流通的市場機制,推動國債市場的發展,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債一級自營商,是指具備一定資格條件並經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審核確認的銀行、證券公司和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國債一級自營商可直接向財政部承銷和投標國債,並通過開展分銷、零售業務,促進國債發行,維護國債市場順暢運轉。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債」,是指由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內公債。 第四條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可以申請成為國債一級自營商:
1、除政策性銀行以外的各類銀行。
2、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有價證券經營業務的各信託投資公司。
3、有列1、2項之外的可以從事國債承銷、代理交易、自營業務的其它金融機構。
第五條申請成為國債一級自營商的金融機構需符合的條件:
1、具有法定最低限額以上的實收貨幣資本。
2、有能力且自願履行本辦法第四章規定的各項義務。
3、在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經營范圍內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在前二年中無違法和違章經營的記錄,具有良好的信譽。
4、在申請成為國債一級自營商之前,有參與國債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業務一年以上的良好經營業績。 第六條直接參加每期由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性國債承購包銷團。
第七條享有每期承銷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
第八條享有在每期國債發行前通過正常程序同財政部商議發行條件的權利。
第九條企業發行股票一次超過8000萬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由取得國債一級自營商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擔任主承銷商。
前款所稱的證券經營機構,不包括各專業銀行及其它無權經營股票業務的金融機構。
第十條優先取得直接與中國人民銀行進行國債公開市場操作的資格。
第十一條自動取得同中國人民銀行進行國債回購交易等業務的資格。
第十二條優先取得從事國債投資基金業務資格。 第十三條必須連續參加每期國債發行承購包銷團,且每期承銷量不得低於該期承銷團總承銷量的1%。
第十四條嚴格履行每期承購包銷合同和分銷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十五條承購包銷國債後,通過各自的市場銷售網路,積極開展國債的分銷和零售業務。
第十六條維護國債二級市場的流通性,積極開展國債交易的代理和自營業務。
第十七條國債一級自營商在開展國債的分銷、零售和進行二級市場業務時,要
自覺維護國債的聲譽,不得利用代保管憑證超售國債券而為本單位籌集資金。
第十八條國債一級自營商有義務定期向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交有關國債承銷、分銷、零售以及二級市場上國債交易業務的報表、資料。
第十九條已獲得國債一級自營商資格的金融機構參加某期國債承銷後被取消一級自營商資格的,仍須履行該期承銷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二十條國債一級自營商有辦理到期國債券本息兌付業務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凡具備本辦法第二章所列資格條件的金融機構均可向財政部提出成為國債一級自營商的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報表資料。
第二十二條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國債一級自營商資格審查確認事宜。凡經審查批准成為國債一級自營商的,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債一級自營資格證書》,並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公布其名單。
第二十三條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每年對國債一級自營商的資格進行一次復審。 第二十四條國債一級自營商因未履行承購包銷合同的,按每期承購包銷合同規定的處罰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對利用國債代保管憑證等手段,超售國債為本單位籌資的,沒收其全部超售金額,並處以超售額30-100%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國債一級自營商違背本辦法有關規定或未履行規定義務,情節嚴重者,經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三方共同裁定,有權在一定時間內停止或永久性地取消其國債一級自營商資格及與其相關聯的權利,並通過新聞媒介予以公布。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頒布後,有關國債一級自營商資格標准及確認等的一切管理事項,皆以本辦法為准。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適用於申請成為國債一級自營商的國內金融機構。外資或中外合資的金融機構申請成為國債一級自營商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❻ 投資銀行學的其他版本
作者:趙智文,馬曉軍
ISBN:10位[7030208048] 13位[9787030208040]
出版社:科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3-1
定價:¥30.00 元
內容提要
全書共十章,主要內容包括投資銀行概述、股份制改組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公司再融資、債券的發行與承銷、基金的發行與交易、公司並購、資產證券化、項目融資、風險投資、金融工程與投資銀行。 本書在寫作方法上力求規范分析和實證分析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內容上盡量反映國內外最新研究成果,緊跟我國經濟改革實踐的步伐,做到體系完整、內容豐富、融會中西、實用性強。 本書可作為普通高等院校金融、經濟、管理等專業的本科生教材,亦可用於相關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日常培訓。
編輯推薦
投資銀行是資本市場的靈魂。我國是目前世界上經濟增長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經濟的發展必將帶動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而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就會對投資銀行產生強烈的需求。 本書側重於介紹投資銀行的業務,除第一章外,每章分別介紹一項業務,包括股份制改組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公司再融資、債券的發行與承銷、基金的發行與交易、公司並購、資產證券化、項目融資、風險投資和金融工程,全書體系完整,內容豐富。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投資銀行概述
第一節 投資銀行的基本情況
一、投資銀行業務的含義
二、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
三、投資銀行的內部結構
四、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比較
第二節 投資銀行的基本經濟功能
一、媒介資金的供求
二、推動證券市場的發展
三、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四、推動產業結構的升級
第三節 西方的投資銀行
一、美國的投資銀行
二、歐洲大陸的全能銀行
三、英國的商人銀行
四、日本的證券公司
第四節 我國的投資銀行
一、我國投資銀行的發展歷史
二、我國投資銀行的發展特點
三、我國投資銀行的發展現狀
第二章 股份制改組和首次公開發行
第一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一、公司的概念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第二節 企業的股份制改組
一、企業股份制改組的內容、程序和模式
二、股份制改組的資產評估及產權界定
三、股份制改組的財務審計
第三節 首次公開發行與股票上市
一、證券發行制度
二、投資銀行的發行准備工作
三、股票發行的審核
四、股票發行的方式
五、股票的上市
第四節 股票發行定價
一、股票的發行價格
二、我國股票發行的定價制度
三、影響股票發行定價的因素
四、股票發行的定價方法
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折價現象
第三章 上市公司再融資
第一節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一、上市公司資本市場再融資的方式
二、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條件
第二節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基本概念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基本條款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四、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
五、再融資的承銷風險
第四章 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一節 債券的基本知識
一、債券的概念和特徵
二、債券的種類
三、債券的價格與收益
第二節 國債的發行與承銷
一、國債的概念
二、國債的發行方式
三、國債的承銷程序
四、國債的交易
五、國債的一級自營商制度
六、國債承銷的風險與收益
第三節 公司債券的發行
一、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二、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與發行條件
三、我國公司債券發行的申報與審核
四、公司債券發行與承銷的一般程序
五、公司債券的發行定價
六、公司債券的信用評級
第四節 金融債券
一、政策性金融債券
二、金融企業債券
三、商業銀行次級債券
第五節 短期融資券的發行
一、短期融資券發行的條件
二、短期融資券發行的程序
三、短期融資券的特點
第五章 基金的發行與交易
第一節 基金的特徵及種類
一、基金的基本概念
二、基金的種類
三、一些特殊的基金
第二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
一、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發行的監管制度
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程序
第三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上市交易與贖回
一、封閉式基金的上市交易
二、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第六章 公司並購
第一節 公司並購概述
一、公司並購的含義及主要形式
二、並購的主要類型
三、公司並購的動因
第二節 投資銀行的公司並購顧問業務及其操作程序
一、收購方案的設計
二、收購方案的執行
三、並購風險的提示
第三節 杠桿收購
一、杠桿收購概述
二、杠桿收購的具體程序
三、杠桿收購的融資體系
四、風險控制
第四節 反收購策略
一、預防性反收購措施
二、主動性反收購措施
第七章 資產證券化
第一節 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原理
一、資產證券化的含義
二、資產證券化的基本運行機制
第二節 資產證券化的作用與風險
一、資產證券化的特徵
二、資產證券化的作用
三、資產證券化的風險
第三節 資產證券化的主要形式
一、按照基礎資產分類
二、按照現金流支付方式分類
第四節 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程
一、美國資產證券化的產生與發展
二、我國資產證券化的實踐
第八章 項目融資
第一節 項目融資的含義和參與者
一、項目融資的含義和特徵
二、適於融資的項目
三、項目融資的參與者
第二節 項目融資的基本結構
一、項目的投資結構
二、項目的融資結構
三、項目的資金結構
四、項目的信用保障結構
第三節 「產品支付法」或「產品購買協議」模式
一、「產品支付法」融資模式
二、「產品購買協議」融資模式
第四節 BOT模式
一、BOT模式的基本概念
二、BOT的運作程序
第九章 風險投資
第一節 風險投資的產生與發展
一、風險投資的基本概念
二、美國風險投資的發展
三、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
第二節 風險投資的主體,
一、風險資本提供者
二、風險投資機構
三、風險企業
四、政府機構
第三節 風險投資的運行機制
一、項目篩選
二、投資協議
三、投資管理
四、投資退出
第四節 投資銀行與風險投資
一、投資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目的
二、投資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方式
第十章 金融工程與投資銀行
第一節 金融工程概述
一、金融工程的含義
二、金融工程的產生與發展
三、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
四、投資銀行在金融工程中的作用
第二節 金融遠期合約和金融期貨
一、金融遠期合約
二、金融期貨合約
三、金融期貨與金融遠期合約的比較
四、期貨合約和遠期合約的定價
第三節 金融期權
一、金融期權合約
二、金融期權的分類
三、金融期權的定價
第四節 金融互換
一、金融互換合約
二、金融互換的基本類型
參考文獻 基本信息
作者:王長江編著
出 版 社: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0-9-1
版次:1
頁數:322
字數:518000
印刷時間:2010-9-1
開本:16開
紙張:膠版紙
印次:1
I S B N:9787305076145
包裝:平裝
內容簡介
該書共分十二章,從理論到實踐詳細闡述了現代投資銀行業務的最新發展,主要內容包括:證券承銷、證券交易、私募股權投資與風險資本投資、並購業務、資產證券化、金融工程、資產管理等。
該書適合作為有關金融機構從業人員、高年級大學生和研究生在投資銀行業與金融市場方面的專業參考書。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投資銀行概述
第二節 投資銀行盈利模式與經營原則
第三節 投資銀行發展模式
第四節 投資銀行家
第二章 風險、風險管理與投資銀行治理結構
第一節 投資銀行風險及其管理
第二節 投資銀行股權結構
第三節 投資銀行董事會制度
第四節 投資銀行激勵機制
第三章 證券承銷
第一節 證券發行制度
第二節 股票承銷
第三節 債券承銷
第四節 證券承銷收益與風險
第四章 證券交易
第一節 證券經紀業
第二節 融資融券
第三節 自營業務
第四節 做市商業務
第五章 私募股權投資與風險資本投資
第一節 私募股權投資
第二節 風險資本投資
第三節 二板市場
第六章 並購業務
第一節 公司並購概述
第二節 公司並購操作
第三節 杠桿並購
第四節 反並購
第七章 資產證券化
第一節 資產證券化概述
第二節 資產證券化運作
第三節 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
第八章 基金管理
第一節 證券投資基金理論基礎
第二節 證券投資基金概述
第三節 投資銀行在證券投資基金中的操作
第四節 證券投資基金業務風險管理
第九章 項目融資
第一節 項目融資基本原理
第二節 項目融資風險管理
第三節 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具體操作
第十章 金融工程
第一節 金融工程基本原理
第二節 投資銀行與金融工程的運用
第三節 金融工程與風險管理
第十一章 資產管理
第一節 資產管理概述
第二節 投資銀行資產管理業務操作
第三節 資產管理業務收益與風險
第十二章 投資銀行監管
第一節 投資銀行監管的基本原理
第二節 投資銀行監管體制
第三節 凈資本監管
主要參考文獻
❼ 如何認定國債一級自營商
不知道啊,老師出的也是這個題啊,我也在找啊
❽ 什麼是「國債一級資營商」
國債一級自營商是國債市場上中介機構中層次較高、責任重大、地位舉足輕重的組織。所謂國債一級自營商是指在國債市場建立穩定的國債中介組織( 具備一定資格條件的金融機構),直接向作為國債發行體的財政部承銷國債, 然後通過自己的融資活動開展分銷與零售,將國債券最終推銷給投資者,協助國家完成以國債形式籌措資金的計劃;當國債券進入流通市場後,國債一級自營商要在二級市場上承擔做市商義務。可以說,國債一級自營商是國債市場上穩定的中堅組織,為了明確國債一級自營商的權利與義務,各國都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稱之為「國債一級自營商制度」。建立健全國債一級自營商制度, 明確其權責,是世界各國通行的作法,是國債市場走向規范化和現代化的標志。美國國債市場有四十家左右的國債一級自營商。(信號已經發出 罕見牛市抓罕見牛股)
一般地,國債一級自營商享有下列權利:一是可以直接向財政部報價投標承銷每一次發行的國債,並享有每期國債承購包銷合同規定的有關權利;二是優先取得同中央銀行進行以國債交易為手段的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資格,協助中央銀行實施一定的貨幣政策;三是自動取得同中央銀行進行國債回購交易、國債抵押再貸款和國債再貼現以及從事國債基金、優先申請成為國債期貸經紀商等的資格,調劑頭寸餘缺,融通資金,拓展業務。(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同時,國債一級自營商應承擔下列義務:必須參加每期由財政部組織的國債發行活動;參加的每期國債發行,都有最低承銷量(如我國)最高承銷量( 如美國)的規定;承銷國債後,負有積極開展分銷與零售的義務,保證能夠讓投資者方便地購買到國債,滿足投資需要;在二級市場上有承擔做市商的義務, 即必須對每種流通的國債券進行報價、並不得拒絕交易對方在所報價位上的任何交易,每家一級自營商每年在國債二級市場的交易量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限額。並有定期向財政部和有關主管部門報送國債承銷、分銷、零售和二級市場上國債交易業務的報表、資料等的義務,接受主管部門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