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金融機構有資格發行債券(除信託外);哪些金融機構能夠吸收存款( 金融租賃和財務公司 )? 國家開發銀行 進出口銀行 農業發展銀行 保險公司 信託公司 經批準的金融租賃公司 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㈡ 什麼是銀行發債
銀行發行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為籌集信用資金而向社會發行的一種債務憑證。
銀行發債既是一種融資手段,也是銀行的一種期票。金融債券多為中長期債券,主要面向個人、企業及社會團體公募發行,利率略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
與其他債券相比,金融債券的安全性較高,收益較大。同時因其發行對象主要是個人,因而能促使消費基金向生產基金的轉化。
發行金融債和吸收存款是銀行擴大信用資金來源的兩個基本途徑,同樣作為銀行的籌資方式,二者卻有著明顯的區別。
(2)債券發行銀行通過其他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普通金融債券是一種定期存單式的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債券,期限以中短期為主,均平價發行,利率略高於同期存款利率,單利計息。
貼現金融債券也稱貼水金融債券,是金融機構在一定期限內,按一定的貼現率,以低於券面金融的價格折價發行的一種債券。其券面金融就是到期兌付的本息合計數,因此利率和本金金額即發行價格則無需印製在券面上。其特點在於收益直觀、發行價格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是由金融機構發行的一種期限浮動式、利率與期限掛鉤並分段累進計息的金融債券。其顯著的特點是將利率按期限分為若干不同等級,分階段按相應等級利率累進計付利息。
例如3年期的金融債券,持有者在滿1年後即可兌付,滿1年兌付按9%利率計息;滿2年兌付的,第1年仍按9%計息,第2年按11%,若持有到期第3年按13%計息。
利息計算採取對年對月對日的方法,不足年的部分及期滿後的部分不計利息。這種債券償還期靈活,利率隨投資期浮動,對投資者也有較大的吸引力。
㈢ 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發行金融債券嗎
A、D、E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國債是國家政府發行的,他們的信用等級不同。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發行債券,所以,一般歸類時,企業債券和企業發行的債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為企業債券。
㈣ 金融機構是指哪些機構
金融機構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等其他金融機構。
㈤ ( )由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經特別批准而發行的債券
正確答案:B
解析:金融債券由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經特別批准而發行的債券
㈥ 為什麼發行金融債券是銀行從金融市場上獲得中長期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存款資金的特點之一,是在經濟發生動盪的時候,易發生儲戶爭相提款的現象,從而造成資金來源不穩定;向其他商業銀行或中央銀行借款所得的資金主要是短期資金,而金融機構往往需要進行一些期限較長的投融資,這樣就出現了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在期限上的矛盾,發行金融債券比較有效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債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兌換,只能在市場上轉讓,從而保證了所籌集資金的穩定性。同時,金融機構發行債券時可以靈活規定期限,比如為了一些長期項目投資,可以發行期限較長的債券。因此,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金融機構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於優化資產結構,擴大長期投資業務。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全融債券。如果盆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佰的差額,則稱為貼現債券。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 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而實際年利率就是11.11%。 按照國外通常的做法,貼現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要征稅,並且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 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 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無、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回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投資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間隨時去銀行兌付,並獲得規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㈦ 國際金融債券、一般性金融債券、核心資本、附加資本的含義
金融債券有資本性金融債券、一般性金融債券和國際金融債券之分。
國際金融債券分為外國金融債券、歐洲金融債券和平行金融債券。外國金融債券指
債券發行銀行通過外國金融市場所在國的銀行或金融機構,組織發行的以該國貨幣為面值的
金融債券。其基本特點是:債券發行銀行在一個國家,債券的面值貨幣和發行市場則屬於另
一個國家。歐洲金融債券指債券發行銀行通過其他銀行或金融機構,在債券面值貨幣以外的
國家發行並推銷債券。其主要特點是:債券發行銀行屬於一個國家,債券在另一個國家或幾
個國家的金融市場上發行,而債券面值所使用的貨幣又屬於第三國。平行金融債券。指發行
銀行為籌措一筆資金,在幾個國家同時發行債券,債券分別以各投資國的貨幣標價,各國債
券的籌資條件和利息基本相同。實際上這是一家銀行同時在幾個國家發行的幾筆外國金融債。
一般性金融債券:
(1)擔保債券和信用債券。按照債券是否有擔保,可分為擔保債券和信用債券。擔保
債券包括有第三方擔保的債券和以發行者本身的財產作抵押的抵押擔保債券。信用債券又稱
為無擔保債券,是完全以發行銀行的信用作保證發行的債券。
商業銀行尤其是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因為有著近乎絕對的信用而具有堅實的可靠
性,一般都為信用債券。正因如此,世界各國政府對發行金融債券的銀行有著相當嚴格的限
(2)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是指在債券期限內利率固定不變,
持券人到期收回本金,定期取得固定利息的一種債券。有的債券利率按期限內不同的時間段
事先確定利率差別,從本質上看也屬於固定利率債券類型。浮動利率債券則是指在期限內,
根據事先約定的時間間隔,按某種選定的市場利率進行利率調整的債券。銀行發行浮動利率
債券,可在市場利率下降時減少資金成本;投資者購買浮動利率債券可避免因市場利率上升
而導致的利息收益損失。
(3)普通金融債券、累進利率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是定期存單式
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這種債券的期限一般在3 年以上,利率固定,平價發行,不計
復利。普通金融債券有些類似定期存單,但又具有金融債券的全部本質特徵。累進利率金融
債券是利率浮動式、利率和期限掛鉤的金融債券。貼現金融債券又稱貼水債券,是指商業銀
行在一定時間內按一定的貼現率以低於債券面額的價格折扣發行的債券。
(4)附息金融債券和一次性還本付息金融債券。所謂附息金融債券,是指在債券期限
內,每隔一定的時間段(一般為半年或1 年)支付一次利息的金融債券,此債券在發行時券
面上通常附有每次付息的息票,銀行每支付一次利息就剪下一張息票,所以它又稱為剪息金
融債券。 一次性還本付息金融債券是期限在5 年以內、利率固定、發行銀行到期一次償付
本息的金融債券。我國金融機構的資本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核心資本是金融機構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資金,其構成如下:(1)實收資本:國家資本、法人資本、個人資本、外商資本;(2)資本公積;(3)盈餘公積;(4)未分配利潤,少數股權。
附屬資本的構成主要是:(1)重估儲備;(2)一般准備:呆帳准備、壞賬准備、投資風險准備;(3)優先股(4)可轉換債券。
㈧ 銀行發行的債券屬於金融債券還是企業債券
銀行發行的債券屬於金融債券。
詳細:
1:金融債券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2:這些金融機構法人(即發行主體)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
㈨ 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區別
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商業作用和信用業務形式上有所區別。
1、商業作用不同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而非銀行金融機構 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
2、包括的機構類型不同
銀行包括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世界銀行,它們的職責各不相同。
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託、證券、保險、融資租賃等機構以及財務公司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公募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小額信貸公司等。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金流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這種中介活動,可以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可以通過多樣化降低投資風險,調整期限結構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
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即使流動性比較小的資產結構也可以應付自如。非銀行金融機構吸引無數債權人債務人從事大規模借貸活動 ,可以用優惠貸款條件的形式分到債務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債權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