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90年代以來中國的貨幣政策
具有中國特色的穩健的貨幣政策是1998年以後逐漸形成的。所謂穩健的貨幣政策,其含義是指:以幣值穩定為目標,正確處理防範金融風險與支持經濟增長的關系,在提高貸款質量的前提下,保持貨幣供應量適度增長,支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穩健的貨幣政策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一種提法,它講的是制定貨幣政策的指導思想和方針,它不同於經濟學教科書關於貨幣政策操作層面的提法(如「寬松的」、「中性的」或「緊縮的」貨幣政策)。穩健的貨幣政策與穩定幣值目標相聯系,它包含既防止通貨緊縮又防止通貨膨脹兩方面的要求,它不妨礙根據經濟形勢需要對貨幣政策實行或擴張、或緊縮的操作。
中央提出穩健貨幣政策的背景主要有這樣幾方面:
一是經過90年代初的房地產和開發區熱,到1997、1998年,部分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問題已相當突出,當時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銀行面臨化解金融風險和防範出現新的更嚴重金融風險的重要任務;
二是當時盡管社會總需求不足的矛盾已經暴露,但是最突出的還是結構性問題,實際有效貸款需求不足;
三是由於過去我們長期實行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的金融體制,企業高負債經營,自有資金比例很低,再繼續大幅度增加貸款,不良貸款問題會更加突出;
四是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本身包括了對貨幣政策的運用,財政增發國債,銀行參與購買,其本身就包含了運用貨幣政策支持經濟增長的內容。
1998年以來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貨幣信貸總量平穩增長。 1998~2001年,廣義貨幣供應量增幅基本控制在14%~15%之間,與過去一些年代貨幣和信貸大起大落相比,近幾年我們終於把貨幣信貸的增長調控得比較平穩了。
二是信貸結構有了大幅度的調整。在一系列信貸政策的推動下,個人住房貸款、基礎設施貸款和農業貸款比重大幅度上升,在當年貸款新增額中上述三項貸款大體佔七成,信貸結構的這種調整有力促進了國民經濟結構的調整。
三是保持了國內金融穩定和人民幣匯率的穩定。 1997年部分中小金融機構開始出現支付問題,近幾年利用通貨緊縮時機增加再貸款,幫助地方政府關閉了部分中小金融機構,保持了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人民幣匯率穩定不僅對亞洲經濟和世界經濟作出了貢獻,也符合我國國家利益,這幾年國際收支平衡,國家外匯儲備持續增加。
四是基本實現了貨幣政策由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的轉變。1998年1月1日取消貸款限額控制後的這幾年,公開市場操作實際成為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主要工具。
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這幾年來,國民經濟成功實現了低通脹、高增長,國內生產總值每年增長基本保持在 7%~8%,物價基本控制在零上下波動。雖然我們現在還不能精確估計經濟的低通脹、高增長,貨幣政策在其中究竟起了多大作用,但是,這幾年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和物價的持續平穩,的確是與貨幣和信貸的持續平穩增長同時出現的。回顧建國以來(包括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我國經濟多次出現過較大幅度的波動,雖然每次原因都比較復雜,但每次經濟波動都同時伴隨著貨幣信貸的大幅度波動,貨幣信貸的大幅度波動無疑是經濟大幅度波動的重要條件。近幾年,貫徹穩健貨幣政策方針,我們堅定地將保持貨幣信貸平穩增長作為重要目標,在具體操作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❷ 法律問題 . . . . . 上個世紀90年代左右,我的一個親屬因;偷了40萬元國庫券(紙質國債
97年以前適用79年刑法,79刑法的革命意圖很明顯,對侵犯公民財產只有類罪名,不想97刑法區分的比較詳細。我只找到刑法正文,沒找到相關司法解釋。以下是79刑法的部分條文。
第一百五十一條 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慣竊、慣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你只說了90年代左右,如果是97年以後用的新刑法,那就按新的來。
先說舊刑法吧,90年代的物價相當與現在的100倍呢,這還是保守。40萬相當於現在的4000萬,找不到當時對數額的司法解釋,先參照今天的吧。
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4000萬絕對特別巨大,但是在90年代刑法也只規定到無期,後來的修訂又增加了死刑。這就要考慮相關情節了,最好有判決書可以參考一下。不知道案情的話現在無法說這個判決是否有誤。
逮捕、審判、執行死刑都沒通知家屬。這個可能是考慮到案件涉及國家秘密而不公開進行。依照現在的刑訴,這些都要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查閱老刑訴,首先79刑訴的革命性也較強,並且保護人權不到位。但是在逮捕也是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
總結,沒有具體案情是無法說出這個判決是否有誤,如果只是想了解過去,找到判決書,知道這件事這個判決就好。如果想翻案,申請國家賠償等,過程會比較麻煩。
❸ 1990年從單位集體買的國債到哪裡去兌換啊
1990年國債已經到期了,可以拿到以前主要銷售國債的機構去兌換,例如銀行。 除了票面上印刷額度的本金外,就幾分、幾角或者1元的利息。
因為財政部規定,各類到期國債利息均按單利計算,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國債兌付由原售出機構網點辦理,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實物國債,2009年可繼續到當地常年兌付網點辦理兌付,各地常年兌付網點地址請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國庫部門查詢;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特種國債兌付由當地財政部門辦理。
如果數量不多,最好繼續收藏,或者拿到錢幣集郵市場去賣,可能賣的價格比得的利息還要高,同時你自己去詢問那家銀行可以兌換也比較麻煩。具體價格還是要依據你的國庫券的品相、以及市場稀缺程度,所以不好估價。
❹ 中國一共發行了多少國債
從1981年以來到1996年,我國一共發行國債48次(不包括轉換券)。發行總額6646.02億元。已發行國債共九個品種,八種期限。已償還國債2284.59億元,國債余額為4361.43億元。整個80年代,國債發行數量增長不大。但是90年代以後,國債發行數量逐年增加很快。1991年以前,我國國債沒有一級市場,發行方式基本上是依靠政治動員和行政分配相結合的辦法。
❺ 中國90年代美國國債數
中國外匯管理局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在1972年至1980年間,外匯儲備極少,1973年和1980年外匯儲備甚至為負值。一直到80年代,中國外匯儲備開始增加,增加幅度並不明顯。這個階段,外匯儲備主要依靠外國對華直接投資,但多數年份還處於對外貿易逆差。相應的,因為缺少外匯,所以從1972年始的長達13年間,中國都沒有購買過美國國債。直到1985年,中國才開始嘗試性購買美國國債,但多以短期持有為主,迅速交易,購買量也很小。 中國購買美國國債首次明確統計,發生在1994年。當時中國持有的美國國債數量尚不到160億美元。2000年時該值為600億美元。
❻ 為什麼90年代的憑證式國債利息這么高工作需要要詳細一點的。謝謝了。
因為那時市場利率也是那麼高。改革開放後,88年和89年、1994年前後經歷了兩次大的通貨膨脹,所以才出現前所未有的高利率情況!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貝請註明出處!
❼ 國債的本質,國家為什麼發國債
就是國家向人民借錢,有利息的!
國家發行國債的原因,主要是用來調節貨幣流通量的。
國債發行一般來說有兩種用途,一是政府籌集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拉動內需.另一種用途就是政府公開市場操作的手段,目的在於調節市場上的資金量,對於西方國家來說,第二種意義更大,當市場上的錢太多的時候,政府通過發行國債來收集市場上的資金以防止通貨膨脹,調節利率.
這是我國發行國債和其他國家的比較:一、我國現行的國債發行方式。(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即「是什麼」。
二、國際主要的國債發行方式。
三、我國與國際發行方式的利弊比較。即「存在什麼問題」。
四、如何改進。即「解決問題」。
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一般說來,國債發行有四種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人們日子越過越富裕,余錢剩米多了,就會想著去投資,於是有炒股的、做期貨的,集郵的,搞藝術品收藏的等等,投資方式五花八門,不一而足。而在諸種投資方式中,國債可說是一枝獨秀,倍受投資者青睞。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國債是國家發行的,國家財大氣粗,政府決不會有借無還。投資國債不僅風險小,而且收益又比銀行儲蓄高。因此,國債被譽為"金邊債券"。
私人之間的借債,程序比較簡單。往往找一個公證人或擔保人,借貸雙方立個字據,一手簽字蓋章,一手交付借款便可告成。國債則復雜得多,它必須通過國債市場,才能流入投資者手中。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中央財政通過該市場,將新發行的國債銷售給資金比較雄厚的投資者。與國債發行市場對應的,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打個比方,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那些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再將手中的國債轉讓、出售給更多的中小投資者。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
在我國,國債的發行方式幾經變遷。上個世紀80年代,採用行政分配的方式,攤派發行國債。到了90年代初,便改為承購包銷,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時至今日,已演變為四種發行方式並存,它們分別是: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直接發行方式,指的是財政部面向全國,直接銷售國債。這種發行方式,共包含三種情況,一是各級財政部門或代理機構銷售國債,單位和個人自行認購。第二種情況,也就是80年代的攤派方式,屬帶有強制性的認購。第三種是所謂的"私募定向方式",財政部直接對特定投資者發行國債。例如,對銀行、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基金等,定向發行特種國債、專項國債等。代銷發行與直接發行正好相反,財政部委託代銷者負責國債的銷售。我國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和90年代初期運用過這種方式。至於承購包銷,顧名思義,就是指大宗機構投資者,先承購國債,只有包銷出去以後,才能獲利。倘若銷售出了問題,那麼售不出的部分,只能自己消化。自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承購包銷成為我國國債發行的主要方式。事實上,不僅我國,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這種方式。
國債發行第四種方式,是招標拍賣方式。採取這種方式,國債認購價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說了算,而是在拍賣場上投標競價確定。在這里,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通過非競爭性的招標拍賣方式發行國債,在中標價格確定上,有兩種有代表性的招標規則:"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所謂"荷蘭式"招標,指的是中標價格為單一價格,這個單一價格通常是投標人報出的最低價,所有投資者按照這個價格,分得各自的國債發行份額。而"美國式"招標,中標價格為投標方各自報出的價格。舉個例子,在一場招標中,有三個投標人A、B、C,他們投標價格分別是85元、80元、75元,那麼按照"荷蘭式"招標,中標價格為75元。倘若按照"美國式"招標,則A、B、C三者的中標價分別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國從1996年開始,將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而且從2003年起,財政部對國債發行招標規則進行了重大調整,即在原來單一"荷蘭式"招標基礎上,增加"美國式"招標方式,招標的標的確定為三種,依次是利率、利差和價格。
從國債開始發行那刻起,它就有章可循。只不過,在不同時期,人們對規則的理解各不相同。隨著國債發行在各國實踐的深入,很多舊的原則不再適用。而有些原則,卻經過反復考驗,得到了人們的廣泛認可。以景氣發行原則為例,它是指發行國債,要根據社會經濟狀況,確保經濟的景氣,也就是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這就要求國債發行者審時度勢,相機抉擇。例如,經濟萎縮低迷,需要政府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時,短期國債就要披掛上陣,身先士卒。此中原因,不難理解:短期國債流動性強,能在較短時間內籌集更多的資金,就如冬天裡點燃的一堆堆烈火,有助於經濟快速回升。相反,經濟過熱時,長期國債就當仁不讓,挺身而出,它的比重增大,無疑將減弱貨幣的流動性,對於"發燒"的經濟,正如夏日裡的清涼飲品,消熱解渴,靜氣安神。
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人們借錢,總是事先掂量清楚,有把握償還,才好意思開口。國家向百姓借錢,發行國債,也是一樣。在對國債規模的管理上,大多數發達國家,採取的是國債余額限額管理,這意味著,國會負責審定一段較長時期的國債余額限額,只要不超過限額,國會對國債發行不予干涉,政府在限額內,可以自由行事,自主確定每一年度的發行規模。當然,如果國債余額膽敢跨越雷池一步,超出限額的話,那麼國會就出手干預。這很像巡警的風格,假如你在路上遵紀守法,你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如果你違反交通法規,或逆行,或闖紅燈,巡警就會神不知鬼不覺地出現在你面前,懲治你。
在我國,對國債發行規模,實行年度額度管理制度,即下一年度國債發行計劃,通常是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編制,對國家財政預算收支情況的測算,是編制國債發行計劃的主要依據。這個計劃將作為國家預算的一部分上報國務院,由國務院在下一年三月的全國人大會上提請審議。一旦通過,國債發行計劃就如同法律文本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在年度內,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發生變化,需要追加或削減國債,政府無權隨意為之,必須像修改法律法規一樣,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經其審議批准後才能執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經歷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購包銷,到目前的定向發售、承購包銷和招標發行並存的發展過程,總的變化趨勢是不斷趨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發行方式,逐步走向規范化與市場化。
(1)定向發售。定向發售方式是指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特定機構發行國債的方式,主要用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等品種。
(2)承購包銷。承購包銷方式始於1991年,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通過與財政部簽訂承銷協議來決定發行條件、承銷費用和承銷商的義務,因而是帶有一定市場因素發行方式。
(3)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指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國債的承銷商和發行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招標發行又可分為繳款期招標、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①繳款期招標。繳款器招標,是指在國債的票面利率和發行價格已經確定的條件下,按照承銷機構向財政部繳款的先後順序獲得中標權利,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
②價格招標。價格招標主要用於貼現國債的發行,按照投標人所報買價自高向低的順序中標,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如果中標規則為「荷蘭式」,那麼中標的承銷機構都以相同價格(所有中標價格中的最低價格)來認購中標的國債數額;而如果中標規則為「美國式」,那麼承銷機構分別以其各自出價來認購中標數額。
舉例來說,當面值為100元、總額為200億元的貼現國債招標發行時,若有A、B、C三個投標人,他們的出價和申請額如表5-1所示,那麼,A、B、C三者的中標額分別為90億元、60億元和50億元,在「荷蘭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都為75元,而在「美國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分別是自己的投標價,即等於85元、80元和75元。
由上可見,「荷蘭式」招標的特點是「單一價格」,而「美國式」招標的特點是「多種價格」。我國目前短期貼現國債主要運用「荷蘭式」價格招標方式予以發行。
③收益率招標。收益率招標主要用於付息國債的發行,它同樣可分為「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形式,原理與上述價格招標相似。
招標發行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過程,從而能反映出承銷商對利率走勢的預期和社會資金的供求狀況,推動了國債發行利率及整個利率體系的市場化進程。此外,招標發行還有利於縮短發行時間,促進國債一、二級市場之間的銜接。基於這些優點,招標發行已成為我國國債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希望採納
❽ 30年前買的國債,現在該還多少錢急,急。。。
到櫃台查一下。一是五年國債利率,五年到期後本息會是一部分錢,然後如果沒約定自動轉成定期,那就只能按照活期存款計算。由於我們國家90年代徵收了幾年利息收入所得稅,你們還要將那段時間的應稅額扣除。剩餘就是你的所得。虧很大,這是事實,就是因為通貨膨脹導致的負利率。下次吸取教訓,多元化投資,才能實現保值增值。
❾ 九十年代國債劵上市後利率是多少
年份
收益率
二年期
三年期
五年期
97年發行
8.64%
9.18%
10.17%
98年發行
7.11%
7.86%
99年發行
第一期
4.72%
5.13%
第二期
3.02%
3.25%
第三期
2.78%
2.97%
2000年發行
第一期
2.55%
2.89%
3.14%
第二期
2.55%
2.89%
3.14%
第三期
2.89%
3.14%
2008年第三期國債200億元,6月10-30日銷售
3年期140億5.74%,5年期60億,6.34%
0.5-10.72%
1-23.33%
2-34.32%
3-45.76%
4-56.03%
2011年
5月份發行的電子式儲蓄國債: 1年期的年利率為3.7%,最大發行額為60億元; 3年期的年利率為5.43%,最大發行額為150億元; 5年期的年利率為6.00%,最大發行額為90億元。 三期國債均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總額為300億元。第十六期期限為1年,年利率為3.85%,最大發行額為30億元;第十七期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5.58%,最大發行額為150億元;第十八期期限為5年,年利率為6.15%,最大發行額為120億元。三期國債發行期為2011年10月15日至10月27日,2011年10月15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5日支付利息。第十六期於2012年10月15日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第十七期和第十八期分別於2014年10月15日和2016年10月15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