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債逆回購新規包括哪些 新規執行後有什麼影響
國債逆回購2017年5月22日起執行新規,該新規核心內容大致包括三方面:
1、修改質押式回購計息規則,計息天數從回購期限的名義天數修改為資金實際占款天數,以消除名義計息天數規則下由於周末和節假日因素導致的回購利率大幅波動;
2、將全年計息天數從360天改為365天;
3、修改質押式回購收盤價計算方法,由當日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修改為當日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以提高回購收盤價穩定性。
新規執行後,行業人士普遍認為,交易所債券回購利率的節假日效應將消失。而且隨著交易所進一步優化質押式回購投資者結構,回購市場大幅跳動的局面將漸漸成為歷史。
2. 國債逆回購有具體交易規則嗎
國債逆回購是賣出操作,深市逆回購的賣出金額是1000元的整數倍,滬市逆回購的賣出金額是十萬元的整數倍。手續費是十萬分之一。資金到賬時間,是期末的當天晚上。比如賣出一天期逆回購,資金就是當天晚上到賬。
3. 2017國債逆回購新規過後怎麼賣不出去
不存在賣不出去,只是改了計息時間,沒有改交易規則。滬市還是10萬元整數倍,深市還是1000元的整數倍。
4. 國債逆回購新規周五是不是沒有一天的了
國債逆回購新規後,周五仍存在一天期國債逆回購品種的交易。
5. 債券逆回購競價申報規則是什麼
你好,債券交易和債券逆回購無漲跌幅限制,但對有效競價范圍有規定,具體如下:一、滬市:1、集合競價:債券: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70%;債券逆回購:申報無價格限制。
6. 國債逆回購的規則是什麼
1、國債逆回購從2017年5月起,開始實施新的計息方式,由原來的名義天數變為實際佔用天數,全年計息天數由360天,變為365天;
2、年收益率=成交額×交易價格×回購天數/成交額×365;成本=成交額×手續費率;
3、名義天數是,賣出的是3天期的國債逆回購,那麼就計息3天;實際佔用計息是,賣出的是三天的逆回購,但是資金如果只佔用了一天,那麼只算作一天的利息。
個人投資者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出去,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購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國債作為抵押獲得這筆借款,到期後還本付息。其中交易所作為交易的監管方。
(6)新規過後國債逆回購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國債逆回購的優點
1、收益「高」:國債逆回購收益率大多數時候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尤其在節假日或年底前夕,資金面緊張時;
2、安全性:成交之後不再承擔價格波動的風險,交易所監管,不存在資金不能歸還的情況,安全性與國債類同;
3、流動性:資金到期自動到賬,可即可用於做股票和其他理財產品,隨時鎖定收益。
7. 國債逆回購的最新文件
如果您咨詢的是國債逆回購的最新規定。
自2017年5月22日起,國債逆回購新規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滬深市場國債逆回購的計息規則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益=成交額×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實際占款天數/365天。
實際占款天數是指當次回購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實際天數,按自然日計算,以天為單位。
二、滬市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的計算方法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