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債權債務一般包括哪些
債權可因發生根據不同分為因合同發生的債權、因侵權行為發生的債權、因不當得利發生的債權以及因無因管理發生的債權等;因債權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權和多數債權;因債權人之間的責任關系可分為按份債權和連帶債權;因債履行選擇性可分簡單債權和選擇債權。
② 解釋什麼是債權債務
債權就是債權人,是取得財產的一方;債務就是債務人,是需要給錢的一方。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債權人給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合同標的物交付提存機關而消滅合同關系的法律制度。
交付合同標的物的債務人為提存人;債權人為提存領受人;交付的標的物為提存物;由國家設立並保管提存物的機關為提存機關。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債務人及時了結債務關系,避免產生延遲履行的新債務,有利於保護債務人的利益。
提存的原因: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2、債權人下落不明。
3、債權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又未確定繼承人或者監護人。
4、數人就同一債權主張權利,債權人一時無法確定,致使債務人一時難以履行債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提存的要件
①必須有合法的提存人;
②有合法的提存原因。
提存的方法
提存應當在合同履行地的提存機關進行。
標的物提存後,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
提存的效力
①自提存有效成立時起,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有效的提存,即視為債務人履行了債務;
②標的物提存後,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③債權人享有隨時領取提存物的權利,但該權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間。
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後歸國家所有。
④對債權人領受權的限制:
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時效為不變期間)不行使則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後歸國家所有。
《合同法》規定的提存是以清償為目的,所以是債消滅的原因。
《擔保法》規定的提存並非以清償為目的,而是以擔保為目的的提存。
債權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債務人(debtor)
債務人,是指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與"債權人"(creditor)相對。
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 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
③ 什麼叫債權債務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
④ 債權債務包括哪方面的內容
一、會計角度:
債權:應收賬款 應收票據 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其他應收款 預付賬款等等。
債務: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賬款 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利息 應付稅費 應付債券其他應付款 預收賬款等等。
二、個人債務: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已轉化為共同債務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法定扶養義務人所的債務:
(三)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四)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的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附隨該遺囑或贈予合同而來的債務
(五)夫妻雙方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債務,但此種約定原則上不具有對抗債權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等所負債務;
(七)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債務: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