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
熟悉投資銀行業的含義。了解國外投資銀行業的歷史發展。掌握我國投資銀行業發展過程中發行監管制度的演變、股票發行方式的變化、股票發行定價的演變以及債券管理制度的發展。
了解證券公司的業務資格條件。掌握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資格條件。了解國債的承銷業務資格、申報材料。
掌握投資銀行業務內部控制的總體要求。熟悉承銷業務的風險控制。了解證券承銷業務中的不當行為以及對不當行為的處罰措施。
了解投資銀行業務的監管。熟悉核准制的特點。掌握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的內容,以及中國證監會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監管。了解中國證監會對投資銀行業務的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
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原則、方式、條件和程序。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概念、資格及其法律地位。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性質、內容以及章程的修改。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差異、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變更要求和變更程序。
掌握資本的含義、資本三原則、資本的增加和減少。熟悉股份的含義和特點、股份的分派、收購、設質和注銷。了解公司債券的含義和特點。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定義和行為規范、股東大會的職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運作規范和議事規則、股東大會決議程序和會議記錄。掌握董事(含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產生程序,董事的職權、義務和責任,董事會的運作規范和議事規則,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的職權,董事長的職權,董事會秘書的職責,董事會的決議程序。了解經理的任職資格、聘任和職權,經理的工作細則。掌握監事的任職資格和產生程序,監事的職權、義務和責任,監事會的職權和議事規則,監事會的運作規范和監事會的決議方式。了解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的一般規定、利潤及其分配、公積金的提取。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合並和分立概念及相關程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概念及相關程序。
第三章 企業的股份制改組
熟悉企業股份制改組的目的和要求。掌握擬發行上市公司改組的要求以及企業改組為擬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熟悉股份制改組時清產核資的內容和程序,國有資產產權的界定及折股、土地使用權的處置、非經營性資產的處置和無形資產的處置,資產評估的含義和范圍、資產評估的程序,會計報表審計。掌握股份制改組法律審查的具體內容。
第四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准備和推薦核准程序
掌握發行承銷過程中的具體保薦業務;熟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掌握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驗證、招股說明書摘要、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盈利預測審核報告(如有)、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以及輔導報告的基本要求。
掌握主板及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輔導要求;了解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的目錄和形式要求。了解主板和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核准程序、發審委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工作。了解發行審核委員會會後事項。掌握發行人報送申請文件後變更中介機構的要求。
第五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操作
了解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總體原則、基本目標和內容。了解新股發行改革第二階段的主要改革措施。
掌握股票的估值方法,了解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掌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與定價的制度。
掌握股票發行的基本要求,掌握戰略投資者配售的概念與操作,掌握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概念及其實施、行使和披露。了解回撥機制和中止發行機制。掌握網上網下回撥的機制安排;掌握中止發行及重新啟動發行的機制安排。
熟悉首次公開發行的具體操作,包括推介、詢價、定價、報價申購、發售、驗資、承銷總結等;了解網下電子化發行的一般規定;掌握承銷的有關規定。要求掌握主承銷商自主推薦機構投資者的機制安排。
掌握股票上市的條件與審核。掌握股票鎖定的一般規定,掌握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票的特別規定;掌握股票上市保薦和持續督導的一般規定;熟悉上市保薦書的內容。熟悉股票上市申請和上市協議。了解剩餘證券的處理方法。
熟悉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的保薦和持續督導的內容;熟悉中小企業板塊發行及上市流程。
掌握創業板發行、上市、持續督導等操作上的一般規定;熟悉創業板推薦工作指引的有關規定;掌握推薦創業板上市的鼓勵領域及產業;熟悉創業板上市首日交易監控和風險控制的有關規定。
熟悉創業板發行及上市保薦書的內容;了解創業板上市成長性意見的內容。掌握關於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規定。
第六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掌握信息披露的制度規定、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的原則和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
熟悉招股說明書的編制、預披露和披露要求及其保證與責任,了解招股說明書的摘要刊登、有關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信息的散發。掌握招股說明書的一般內容與格式。
熟悉路演、申購、詢價區間公告、發行結果公告的基本內容。了解確定發行價格後,披露網下申購情況、網下具體報價情況的機制安排。
熟悉股票招股意向書及上市公告書的編制和披露要求,股票招股書意向書及上市公告書的內容與格式。
掌握創業板上市招股書及其備查文件的披露、發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等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殊要求。
第七章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掌握新股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的基本條件、一般規定、配股的特別規定、增發的特別規定。熟悉新股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的申請程序。掌握主承銷商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掌握新股發行申請文件的編制和申報的基本原則、申請文件的形式要求以及文件目錄。
熟悉主承銷商的保薦過程和中國證監會的核准程序。
掌握增發的發行方式、配股的發行方式。熟悉增發及上市業務操作流程、配股及上市業務操作流程。
熟悉新股發行申請過程中信息披露的規定及各項內容。了解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時招股說明書的編制和披露。
第八章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發行
熟悉可轉換債券的概念、股份轉換及債券償還、可轉換債券的贖回及回售。掌握可轉換債券發行的基本條件、募集資金投向以及不得發行的情形。了解可轉換債券發行條款的設計要求。熟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價值及其影響因素。了解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主要動因。
熟悉可轉換債券發行的申報程序。了解可轉換債券發行申請文件的內容。熟悉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核准程序。
熟悉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方式、配售安排、保薦要求及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網上定價發行程序。掌握可轉換債券的上市條件、上市保薦、上市申請、停牌與復牌、轉股的暫停與恢復、停止交易以及暫停上市等內容。
熟悉發行可轉換債券申報前的信息披露。掌握可轉換債券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披露的基本要求。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披露的基本要求。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完成後的重大事項信息披露以及持續性信息披露的內容。
熟悉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概念。掌握可交換公司債券發行的基本要求,包括申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應滿足的條件,以及預備用於交換的上市公司股票應具備的條件。了解可交換公司債券的主要條款設計要求和操作程序。
第九章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掌握我國國債的發行方式。熟悉記賬式國債和憑證式國債的承銷程序。熟悉國債銷售的價格和影響國債銷售價格的因素。
熟悉我國金融債券的發行條件、申報文件、操作要求、登記、託管與兌付、信息披露。了解次級債務的概念、募集方式以及次級債務計入商業銀行附屬資本和次級債務計入保險公司認可負債的條件和比例。了解混合資本債券的概念、募集方式、信用評級、信息披露及商業銀行通過發行混合資本債券所募資金計入附屬資本的方式。
熟悉我國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發行的基本條件、募集資金投向和不得再次發行的情形。了解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發行的條款設計要求及有關安排。熟悉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發行的額度申請、發行申報、發行申請文件的內容。了解中國證監會對證券公司類承銷商的資格審查和風險評估。熟悉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申請上市的條件、上市申請與上市核准。了解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上市的信息披露和發行人的持續性披露義務。
熟悉企業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的注冊規則、承銷的組織、信用評級安排、發行利率或發行價格的確定方式及其相關的信息披露要求。
熟悉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的特點、發行規模要求、償債保障措施、評級要求、投資者保護機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熟悉證券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條款設計及相關安排。了解證券公司債券發行的申報程序、申請文件的內容。熟悉證券公司債券的上市與交易。了解公開發行證券公司債券時募集說明書等信息的披露以及公開發行證券公司債券的持續信息披露。了解證券公司定向發行債券的信息披露。
熟悉資產證券化的各方參與者的角色。了解資產證券化發行的申報程序、申請文件的內容。熟悉資產證券化的具體操作。了解公開發行證券化產品的信息披露。了解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處理和稅收政策。
了解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十章外資股的發行
了解境內上市外資股投資主體的條件。熟悉增資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條件。熟悉境內上市外資股的發行方式。
熟悉H股的發行方式與上市條件。熟悉企業申請境外上市的要求。了解H股發行的工作步驟以及發行核准程序。
熟悉內地企業在香港創業板發行與上市的條件。熟悉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境外上市的具體規定。了解外資股招股說明書的形式、內容、編制方法。熟悉國際推介與詢價、國際分銷與配售的基本知識。
第十一章公司收購
熟悉公司收購的形式、業務流程、反收購策略。
掌握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概念;熟悉上市公司收購的權益披露;熟悉要約收購規則、協議收購規則以及間接收購規則;了解收購人及相關當事人可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的情形和申請豁免的事項;熟悉上市公司並購中財務顧問的有關規定;熟悉上市公司收購的監管;熟悉上市公司收購共性問題審核意見關注要點。
熟悉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規定的基本制度、適用范圍、並購方式、要求及涉及的政府職能部門;了解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審批與登記;掌握外國投資者以股權作為支付手段並購境內公司的有關規定;熟悉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反壟斷審查;熟悉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了解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其他有關規定。
了解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應遵循的原則;熟悉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要求;熟悉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外國投資者的資格要求;熟悉外國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的程序;熟悉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後的變更及處置。
第十二章公司重組與財務顧問業務
熟悉重大資產重組的原則,了解《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掌握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界定;熟悉重大資產重組的程序;熟悉重大資產重組的信息管理和內幕交易的法律責任;掌握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特別規定;掌握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後再融資的有關規定;熟悉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熟悉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共性問題審核意見關注要點。
掌握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適用事項;熟悉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的構成、任期、任職資格和解聘情形;熟悉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的職責,熟悉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的工作規定、權利與義務以及迴避制度;熟悉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會議的相關規定;了解對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監督的有關規定。
掌握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的業務許可和業務規則;熟悉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的監督管理與法律責任;了解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專業意見附表的填報要求。
㈡ 什麼是ipo 折價現象
一隻股票在首次公開發行後,上市交易首日的收盤價通常都會明顯高於發行價,形成「首日收益」,這一現象被稱為折價或者抑價。折價的幅度通常用首日收益率度量(中國首日最高漲幅44%,那麼我們可以認為這就是當日最高折價量)。
針對IPO折價問題,許多學者在信息不對稱的理論基礎上從投資者、發行公司、承銷商等角度提出了各種解釋。其中,比較有影響力的觀點有:贏者的詛咒(winner's curse)、信號假說(signaling hypothesis)、承銷商壟斷力假說(investment banker monopoly hypothesis)、法律風險假說(the lawsuit risk hypothesis)、從眾假說(the bandwagon hypothesis)、投機泡沫假說等。
折價並非某個國家或地區的個別現象,而是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國的股票市場,不同的只是折價的幅度,並且IPO折價現象在證券市場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更為嚴重。
㈢ 上市公司如何用股票里的錢款
上市公司通過IPO發行新股融到錢。
具體的過程是這樣的:
公司確定融資額度額度,申請上市,之後證監會發審委進行審批,而後投資者申請認購該股票,申購成功之後,投資者持有股票,而這些資金統統到了公司的融資賬戶上。
投資者認購的股票和公司所需的資金額度是相等的。 通過這一過程,公司就獲得了股票當中的錢款。
比如中石油的發行價為16.7元,發行了40億股,那麼中石油就拿到了40億*16.7元的錢(還要扣除發行費用),至於二級市場把股價炒高或者壓低都與IPO融資融到的錢無關(IPO的意思就是第一次在這個交易所發行股票)。
(3)債券超額配售選擇權擴展閱讀:
在詢價機制下,新股發行價格並不事先確定,而在固定價格方式下,主承銷商根據估值結果及對投資者需求的預計,直接確定一個發行價格。固定價格方式相對較為簡單,但效率較低。
過去中國一直採用固定價格發行方式,2004年12月7日證監會推出了新股詢價機制,邁出了市場化的關鍵一步。
發行方式確定以後,進入了正式發行階段,此時如果有效認購數量超過了擬發行數量,即為超額認購,超額認購倍數越高,說明投資者的需求越為強烈。
在超額認購的情況下,主承銷商可能會擁有分配股份的權利,即配售權,也可能沒有,依照交易所規則而定。通過行使配售權,發行人可以達到理想的股東結構。在中國,主承銷商不具備配售股份的權利,必須按照認購比例配售。
當出現超額認購時,主承銷商還可以使用「超額配售選擇權」(又稱「綠鞋」)增加發行數量。
「超額配售選擇權」是指發行人賦予主承銷商的一項選擇權,獲此授權的主承銷商可以在股票上市後的一定期限內按同一發行價格超額發售一定比例的股份。
在此期間內,如果市價低於發行價,主承銷商直接從市場購入這部分股票分配給提出申購的投資者,如果市價高於發行價,則直接由發行人增發。
這樣可以在股票上市後一定期間內保持股價的相對穩定,同時有利於承銷商抵禦發行風險,每有分析行情線。
㈣ 有誰告訴我這幾個問題,非常感謝!
現手:當前成交數量(每100股為一手)
總手:交易當天目前成交總量
換手就是指換手率
幅度:以昨天收盤價為基價得出的漲跌幅度
內盤:主動性賣
跌停和漲停:限定為10%.ST股為5%
給你個網址:http://info.stockstar.com/info/dic/redir.asp
不要再問這樣的問題了,你只要勤奮點,一個星期左右這些基礎知識就都知道了
㈤ 配股的再融資
一、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的比較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 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4)發行對象。增發的對象是原有股東和新增投資者;配股的對象是原有股東;而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對象包括原有股東或新增投資者。
(5)發行價格。增發的發行市盈率證監會內部控制為20倍;配股的價格高於每股凈資產而低於二級市場價格,原則上不低於二級市場價格的70%,並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以公布募集說明書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盤價格為基礎,上浮一定幅度。
(6)發行數量。增發的數量根據募集資金數額和發行價格調整;配股的數量不超過原有股本的30%,在發起人現金足額認購的情況下,可超過30%的上限,但不得超過100%;而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數量應在億元以上,且不得超過發行人凈資產的40%或公司資產總額的70%,兩者取低值。
(7)發行後的盈利要求。增發的盈利要求為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前一年的水平;配股的要求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發行完成當年足以支付債券利息。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
目前銀行貸款利率為6.2%,由於銀行貸款的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很低,若以0.1%計算,其融資成本為6.3%。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一般在1%-2%之間,平均按1.5%計算,但出於發行可轉換債券需要支付承銷費等費用(承銷費在1.5%-3%,平均不超過2.5%),其費用比率估計為3.5%,因此可轉換債券若不轉換為股票,其綜合成本約為2.2%(可轉換債券按5年期計算),大大低於銀行貸款6.3%的融資成本。同時公司支付的利息可在公司所得稅前列支,但如果可轉換債券全部或者部分轉換為股票,其成本則要考慮公司的分紅水平等因素,不同公司的融資成本也有所差別,且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3.優缺點比較
(1)增發和配股
配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簡單,審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的融資方式。
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
增發和配股共同缺點是:融資後由於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資項目的效益短期內難以保持相應的增長速度,企業的經營業績指標往往被稀釋而下滑,可能出現融資後效益反而不如融資前的現象,從而嚴重影響公司的形象和股價。並且,由於股權的稀釋,還可能使得老股東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權受到不利影響。
(2)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兼具股票和債券的特點,當股市低迷時,投資者可選擇享受利息收益;當股市看好時,投資者可將其賣出獲取價差或者轉成股票,享受股價上漲收益。因而可轉債可認為是一種「推遲的股本融資」,而對上市公司來說,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優點十分明顯:
首先,是融資成本較低。按照規定轉債的票面利率不得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若未被轉換,則相當於發行了低利率的長期債券。其次,是融資規模大。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一般高於發行前一段時期的股票平均價格,如果可轉換債券被轉換了,相當於發行了比市價高的股票,在同等股本擴張條件下,與增發和配股相比,可為發行人籌集更多的資金。再次,業績壓力較輕。可轉債至少半年之後方可轉為股票,因此股本的增加至少有半年的緩沖期,即使進入可轉換期後,為避免股權稀釋得過快,上市公司還可以在發行公告中,安排轉股的頻率,分期按比例轉股。股權擴張可以隨著項目收益的逐漸體現而進行,不會很快攤薄股本,因而避免了公司股本在短期內的急劇擴張,並且隨著投資者的債轉股,企業還債壓力也會逐漸下降,因而比增發和配股更具技巧性和靈活性。
但是,可轉債像其它債券一樣,也有償還風險。若轉股不成功,公司就會面臨償還本金的巨大風險,並有可能形成嚴峻的財務危機。這里還有一個惡性循環問題,轉股未成功的原因必然是股價低迷,而股價低迷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公司業績滑坡,若此時必須償還本金,公司財務狀況將會進一步惡化。
二、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的選擇趨勢
長期以來,配股是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普遍方式。在國際市場上公司股權再融資以增發為主,配股較為少見,僅在公司陷入經營困境,無法吸引新投資者認購的情況下,才使用這種方法。
增發新股自1999年7月由上菱電器股份公司成功實施以來,在發行數量、規模上都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但由於融資渠道已經大大拓寬,而上市公司的盈利和分紅壓力日益巨大,股權融資的成本也不再低廉,從長期看,增發和配股等股權融資在市場中的地位將逐漸下降。
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可轉換債券是最主要的融資方式之一,在我國證券市場的應用前景十分廣闊。從國際發展趨勢來看,今後上市公司在制定融資方案時,根據環境特點和自身條件以及發展需要量體裁衣,在一次融資或在一段時期內的融資中綜合採用多種融資方式進行組合融資。由於有關規定對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限制較嚴,滿足條件可以採用該融資方式的公司只是少數,從理論上分析,適合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應該符合增發和配股的條件,可以把增發和配股作為備選方案,融資方式的選擇餘地較大;但符合增發或配股條件的公司則不一定能符合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而且,一些公司即使滿足條件,也因為受資產負債水平的限制而發行總額有限。因此,同時採用可轉換債券、增發以及銀行貸款等方式進行組合融資對於資金需求規模大的公司具有重要意義。而且,通過精心設計組合融資方案,將長期融資和短期融資結合起來,運用超額配售選擇權增強融資的靈活性,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的融資風險和融資成本。企業進行融資決策的關鍵是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以使融資風險和融資成本相配合,在控制融資風險、成本與謀求最大收益之間尋求一種均衡。今後上市公司融資的趨勢是:從實際出發,更注重融資方式與手段的創新和優化,將種種情況綜合考慮,選擇最優再融資方案,以實現公司的長遠發展和價值最大化。
㈥ 求2011年6月份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的考前押題!
13.可轉換公司債券價值≈純粹債券價值+投資人美式買權價值+投資人美式賣權價值一發行人美式買權價值
影響可轉換公司債券價值的因素(債券價值和期權價值)
(1)票面利率↗:債權價值↗
(2)轉股價格↗:期權價值↘債券價值↘
(3)股票波動率↗:期權價值↗債券價值↗
(4)轉股期限↗:轉股權價值↗債券價值↗
(5)回售條款:回售期限越長、轉換比率越高、回售價格越高,回售的期權價值就越大。
(6)贖回條款:贖回期限越長、轉換比率越低、贖回價格越低,贖回的期權價值就越大,越有利於發行人。
14.公司融資成本;債務性融資比權益性融資的風險要小,資本成本低。
在實際運用中,在比較各種籌資方式時,使用個別資本成本;在進行資本結構決策時,使用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在進行追加籌資決策時,使用邊際資本成本。
15.、超額配售選擇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可以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發行人授予主承銷商的一種選擇權,獲此授權的主承銷商按同一發行價格超額發售不超過包銷數額15%的股份▲超額配售選擇權這種發行方式只是對其他發行方式的一種補充,既可以用於上市公司增發新股,也可用於首次公開發行。
16.IPO保薦機構應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發行保薦書、保薦代表人專項授權書、發行保薦工作報告集、證監會要求的其他
17.持續督導
18.國債銷售價格影響因素:(1)市場利率。市場利率的高低及其變化對國債銷售價格起著顯著的導向作用。
(2)承銷商承銷國債的中標成本。
(3)流通市場中可比國債的收益率水平。
(4)國債承銷的手續費收入。
(5)承銷商所期望的資金回收速度。
(6)其他國債分銷過程中的成本。
19.公司董事擔任條件:以下情形不得當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
(2)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超過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超過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執照之日起未超過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20.國際開發機構申請發行人民幣債券提交材料:人民幣債券發行申請報告;
募集說明書;
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附註;
人民幣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及跟蹤評級安排的說明;
為中國境內項目或企業提供貸款和投資情況;
擬提供貸款和股本資金的項目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和法律文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執業的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與本期債券相關的其他重要事項。
21.何種情況資產評估:一)整體或者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 (三)合並、分立、破產、解散;(四)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股權比例變動;(五)產權轉讓;(六)資產轉讓、置換;(七)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八)以非貨幣資產償還債務;(九)資產涉訟;(十)收購非國有單位的資產;
(十一)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出資;(十二)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抵債;(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事項。
第七條 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不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一)經各級人民政府或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對企業整體或者部分資產實施無償劃轉;(二)國有獨資企業與其下屬獨資企業(事業單位)之間或其下屬獨資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合並、資產(產權)置換和無償劃轉。
㈦ 我最近炒股票,請問什麼是IPO啊,不太懂
IPO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即首次公開上市,英文全稱
首次公開招股是指一家私人企業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向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還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為什麼這么長時間才實行IPO,因為最近一年的主要任務是股改經過一年的股改,這個任務才基本結束,那麼股市當然就要恢復它的基本功能了。
除了IPO外,還可通過增發,配股,發行債券等融資手段。
IPO帶來的好處那就是給股市帶來新的血液,好的投資品種,給股民好的投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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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五一次,用競價方式,漲跌5%。投資者委託買賣的股票、基金成交後買賣雙方為變更股權登記所支付的費用。
這筆收入屬於證券登記清算機構的收入,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清算交割時代為扣收.過戶費的收費標准為: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過戶費為成交票面金額的1‰,起點為1元,其中0.5‰由證券經營機構交登記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債券的交易過戶費。
投資者在辦理完新股申購手續後得到的合同號不是配號,第二天交割單上的成交編號也不是配號,只有在新股發行後的第三個交易日(T+3日)辦理交割手續時交割單上的成交編號才是新股配號。
投資者要查詢新股配號,可以在T+2日到券商處列印交割單,券商也會在該日將所有投資者的新股配號列印出來張貼在營業部的大廳內,投資者可以進行查對。一部分券商還開通了電話查詢配號的服務,投資者也可通過電話委託在查詢新股配號一欄中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