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規范村衛生室政策性補助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及時、正確、足額劃撥,穩定村醫隊伍,發揮資金效益,促進衛生事業健康發展,特製訂本辦法。
(二)村醫政策性補助資金主要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基本醫療服務補助、新農合門診診次總額預付資金等。
(三)對各類補助資金的兌付必須按照各項政策規定,實行嚴格考核。在階段或年度考核結果未出來之前,實行「預付制」。各鎮衛生院在收到衛生局撥付文件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將預付款項按局撥付文件要求預付給村衛生室。
(四)資金兌付實行銀行轉賬,一律不許現金支付。
(五)鎮衛生院對村醫補助資金要按照政策規定造冊。發放冊要有明細科目,一式多份,各位村醫、衛生院分別保存備查。預付款標明「預付」,年度兌付要有考核處罰「痕跡」。做到規范、正確、透明、公正。明細冊要有衛生院院長、項目主管、出納三人簽字,同時要有村醫領款簽字確認。
(六)年終鎮衛生院兌付給村醫的總額必須與衛生局下撥的補助資金總額一分不差。
(七)鎮衛生院要把衛生局撥付補助資金文件、預付(或考核兌付)明細表冊、銀行轉賬單以及相關考核資料按項目歸類整理,歸檔備查
㈡ 余慶縣村衛生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介紹
《余慶縣村衛生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是為改善余慶縣農村衛生基礎條件落後的現狀,為全縣人民提供優質、方便、快捷的基本醫療服務,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服務」的目標,根據《貴州省2008年村衛生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黔衛發200851號)及《遵義市2008年村衛生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遵府辦發200881號)文件精神,結合余慶縣實際制定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