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募基金備案流程條件
申請私募基金牌照流程要求
簡單介紹一下私募管理人登記備案的一些條件:
1:主體公司
(1)按照協會規定,主體公司必須是投資類公司,公司名稱及經營范圍必須有(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例如: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XXXX股權投資有限公司、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XX投資有限公司、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外公司類型除了有限公司還可以是有限合夥企業;例如XXXX投資合夥企業、XXXX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等等。另外注意經營范圍不要寫「投資咨詢」
(2)該公司不能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有關聯;
(3)注冊資本金1000萬以上,實繳25%及以上,最好是注冊資本金實繳30%以上,或者注冊資本金在2000萬,這樣有助於提供備案的通過率;
(4)該主體公司不能有不良信息記錄;
(5)基本上現在投資公司已經無法注冊,只能收購市場上不在經營的企業,據了解只有霍爾果斯可以注冊;
(6)注冊地址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地可以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樣;
2:人員
(1)股權類3名及以上高管、證券類4-5名高管;要求高管有相應從業資格;
(2)高管大專以上學歷,有從業資格,最好有相關金融經驗;
(3)高管不能在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公司任職;
(4)最好有5-10的員工,組織架構有:總經理,投資部,風控部,行政部,市場部,人事部等,各1-2名員工,其中總經理,風控負責人,投資經理最好是全職,其他人員可以兼職。
3:場地
需要實際辦公場地、帶公司logo,律師會去做盡調,能滿足公司所有員工正常辦公,以及適當的辦公設備;
4:制度性文
按照協會和公司自身情況,編寫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個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盤復制其他的模板,協會現在對這方面審核很嚴格,要嚴格根據自身情況編寫,有幾個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
5:牌照類型:
根據中基協最新改版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分為下列3種,基金管理人在規劃時應明確基金管理人類型及下述的基金產品類型,便於後面事項的安排。a、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
b、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
c、其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
6:基金產品類型可分為以下9類:
1)權益類基金
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投資於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資產比例高於80%(含)的私募證券基金。
2)固收類基金
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投資於銀行存款、標准化債券、債券型基金、股票質押式回購以及有預期收益率的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等金融產品的資產比例高於80%(含)的私募證券基金。
3)混合類基金
是指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包括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但無明確的主要投資方向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4)期貨及其他衍生品類基金
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主要投資於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先進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5)並購基金
是指主要對處於重建期企業的存量股權展開收購的私募股權基金。
6)房地產基金
是指從事一級房地產項目開發的私募基金,包括採用夾層方式進行投資的房地產基金。
7)基礎設施基金
是指投資於基礎設施項目的私募基金,包括採用夾層方式進行投資的基礎設施基金。
8)上市公司定增基金
是指主要投資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9)紅酒藝術品等商品基金
是指以藝術品、紅酒等商品為投資對象的私募投資基金。
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選擇一個或多個,按照協會最新的反饋信息「申請業務類型建議專業化經營」建議管理人在公司團隊和部門不太充分的條件下暫時只申請一種基金牌照類型,等團隊擴充後再增加類型,這樣通過協會審核的幾率比較大。
7:法律意見書:
需要請專業的律所進場盡職調查,根據協會要求完成《法律意見書》,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統中申請牌照時要遞交。
② 理財產品已贖回,還要申報嗎
已經贖回了,錢都到手了,就沒什麼事了。
③ 私募基金的理財產品是不是隨時可以贖回
封閉期內贖回,需要支付3%贖回費,封閉期後一般無贖回費。
④ 我公司購買理財產品需要申報增值稅嗎
如屬於保本,持有期間取得的收益,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若是非保本收益,則無需繳納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需要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保本收益.作了解釋,即「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需要注意的是,判斷是否保本,只看合同是否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不管實際是否可收回本金,也不管是固定受益還是浮動受益。
⑤ 私募,作為投資人可以提前申請提前贖回嗎
不可以,在簽署基金協議的時候裡面有明確規定。只能轉讓,而且還要所有股東簽字才行!
⑥ 私募理財產品需要代扣代繳個稅嗎
一般私募理財產品是不會代扣代繳個稅的,個人所得稅需要個人自行申報。
⑦ 理財新時代,投資者必須知道的幾點新規
理財新規劃重點
1. 9月28日,銀保監會正式下發《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對於市場較為關注的公募理財產品可否投資股票等問題,根據《辦法》,公募理財可以通過公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股票。
2. 明確非保本理財產品為真正意義上的資管產品;保本理財產品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進行規范管理。同時,《辦法》在附則中承接並進一步明確現行監管制度中關於結構性存款的相關要求。
3. 公募理財產品銷售門檻由5萬元降至1萬元,私募理財產品購買門檻和資管新規保持一致。
4. 在理財產品銷售方面,引入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要求,並進一步提高了條款表述的針對性和准確性。冷靜期明確只適用於私募理財產品,不適用於公募理財產品。
5.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辦法》第三十五條所列示資產之外,由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設立、不持有金融牌照的機構發行的產品或管理的資產,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的附屬機構依法依規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6. 針對理財產品投資范圍,根據此前徵求意見稿第35條,理財產品可以投資管產品,但資管產品不是底層資產,需要穿透至底層資產。目前市場較為關心的是投資ABN(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是否屬於底層資產。此次落地的《理財辦法》規定,「包括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確包含ABN。而徵求意見稿中的「銀行間市場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表述並不包含ABN。
7. 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將先廣泛徵求社會意見,隨後擇日正式發布。在理財子公司業務規則中,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
8. 《辦法》過渡期要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過渡期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銀行新發行的理財產品應當符合《辦法》規定。同時,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未到期資產,但應控制存量理財產品的整體規模;過渡期結束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違反規定的理財產品。(大隊長金融)
9.另據中國證券網報道,監管層人士指出,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稿並沒有收緊的規定,所有的調整都是在符合資管新規基礎上的合理調整,甚至更寬松一點,所以盡早發布,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與理財新規相關的兩份重要文件——理財子公司、結構性存款相關規定也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中。
⑧ 建不建議一般投資者購買私募理財產品
如果自己的資本金充足。可以適量投資購買私募理財產品。畢竟他們的利潤還是比較大的。
⑨ 理財產品需要申報嗎
理財產品當然要申報,這是公職人員的主要財產,申報是對黨的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