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叫銀行間債券市場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依託於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簡稱中央登記公司)的,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成立於1997年6月6日。
經過近幾年的迅速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部分。記賬式國債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都在該市場發行並上市交易。
(1)市場機構對銀行間債券市場流動性狀況的看法擴展閱讀: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這與我國滬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計算機撮合成交的。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債券託管、結算和信息服務;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市場參與者的報價、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可披露市場有關信息。
②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銀行間貨幣市場的區別
1、作用不同
銀行間債券市場:
它具有調節貨幣流通與貨幣供給、調節銀行間貨幣過剩與短缺、調節金融機構間貨幣保值與增值的功能。
銀行間貨幣市場:
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和債券交易系統,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貨幣市場信息服務。
2.不同的交易方法
銀行間債券市場:
以詢價的形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一一進行交易;
銀行間貨幣市場:
流通交易通過存單、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進行。
(2)市場機構對銀行間債券市場流動性狀況的看法擴展閱讀:
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大多數記賬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都是在這個市場發行和交易的。
完善代理制度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和結算,並積極促進中小代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尚未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以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覆蓋率。
票據市場作為貨幣市場的一個次級市場,是整個貨幣體系中交易主體最基本、最廣泛的組成部分。票據市場可以將「無形」信用變為「有形」信用,將流動性差的信用變為流動性高的票據信用。
參考來源:網路-銀行間債券市場
參考來源:網路-銀行間市場
③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詳細一點!謝謝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
1、定義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指的是金融公司之間的相互拆借,如銀行,證券公司等;
交易所市場是最主要的證券交易場所,是流通市場的核心。交易一般採用持續雙向拍賣的方式,是一種公開競價的交易。
2、職能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等。
交易所市場是進行交易某種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
3、交易的主體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的是特定金融公司;交易所市場面向所有交易者,包括金融公司和個人投資者。
4、交易方式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交易所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精算機構配合磋商成交的。
(3)市場機構對銀行間債券市場流動性狀況的看法擴展閱讀:
中國的債券市場是世界上交易量第三大的債券市場。
中國主要有二大債券交易市場,其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主要由人民銀行監管;其二是交易所債券市場,主要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交易場所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其中銀行間債券市場約占據中國債券總交易量的90%以上。
④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思路
(一)完善債券市場中介體系,形成合理的市場架構
中介機構的獨特作用是保證債券市場交易活躍和高效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是市場高效運行的潤滑劑。為此,需要完善銀行間市場的債券交易和結算代理制度,積極推動開展對尚未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中小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的代理業務,有利於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覆蓋面,增加市場的深度。同時設立專職服務於做市商的交易商間經紀商,逐步形成合理的分層的市場結構,促進債券市場流動性。
(二)完善做市商制度,加強市場組織
境外成熟債券市場都建立了完善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在維持市場流動性上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國銀行間市場本質上屬於場外市場,並且採用詢價交易機制,信息比較分散,需要推動做市商在市場中進行價格發現和促進市場流動性,發揮市場組織的功能。因此,市場管理者應著手從國債承銷商中選擇資金實力雄厚、信譽良好、交易活躍的銀行和證券公司擔當市場做市商,拓展做市商的機構類型;推出做市商制度配套的政策支持,包括融資融券制度以及賣空機制,解決做市商的後顧之憂;同時,加強對做市商的考核監督,實行優勝劣汰,促進做市商之間的有效競爭。
(三)推動市場交易產品創新,滿足市場發展要求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增加交易品種,優化債券結構。就目前市場交易品種看,中長期債券居多,短期債券比重很小,嚴重影響了市場的活躍程度,發行機構可以考慮採用滾動發行方式,適當增加短期債券品種的發展,此外,鼓勵大型公司通過企業債進行融資,提高信用產品在銀行間市場的比重。
(2)鼓勵商業銀行在債券市場發行債券。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不僅可以增加債券品種,也可以有效解決商業銀行附屬資本不足問題,有利於降低銀行經營成本,增強銀行競爭力。
(3)引進物價指數債券等新型金融工具。物價指數債券可以消除價格中的通脹風險貼水,歐美很多國家都具有這種物價指數債券,很受投資者的歡迎,我國應該對此進行積極嘗試。
(4)加快金融衍生品的開發推廣,如利率互換,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對沖利率風險的工具。
(四)加快市場基礎建設步伐,創造良好運營環境
具體包括:
(1)提高交割效率,降低結算風險。目前銀行間市場已經推出了「券款對付(DVP)」的結算方式,有效降低了市場參與者的結算風險,但目前DVP結算范圍僅限於個別銀行之間,需要推廣其適用范圍,特別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實現DVP交收的路徑進行安排。
(2)完善會計制度、防範系統風險。隨著銀行間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其會計處理問題日益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目前的成本法計價雖然受到市場參與人的支持,但卻隱藏著較大的系統性風險,其與公允價值可能存在較大的偏差,也限制了債券市場流動性的提高。
因此,必須盡快推動銀行間市場按照市場公允價值進行計價。關於具體公允價值的標准,可由行業性協會制定,價格采樣范圍應該包括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對於某些交易特別不活躍的券種,可以根據收益率曲線進行測算。
(五)推進債券市場統一互聯
除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外,我國還存在交易所債券市場,但目前兩個市場嚴重分割,沒有形成統一的收益率曲線,制約了國債市場的發展。主管部門推出了一些促進市場統一的措施,如證券公司、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跨市場發行國債等措施,加強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之間的聯動性,對促進債市統一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從本質上來講,這些措施未能根本解決市場分割問題,突出表現在商業銀行等成員不能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兩個市場的價差日益顯著。
⑤ 銀行間債券市場特點有哪些
1、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機構投資者市場。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中,有銀行類機構、證券公司、保險類機構、基金類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信用社、企業等其他機構。銀行間債券市場己經不僅是銀行間的市場,同時還是金融機構間的市場和機構投資者市場。
2、銀行間債券市場是產品多元化的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產品固定收益類的為主。由於機構投資者比個人投資的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較強強,所以就方便了不同風險等級的債券和金融產品的引入。只要是投資者對產品認可就可以利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平台。銀行間的債券交易產品可以是無風險的政府債券、高風險的企業債券、純固定收益類債券和附屬資本類債券;既可以是原生產品也可以是衍生產品,產品比較出多元化。
3、銀行間債券市場是多層次的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大概有四個層次的投資者市場:做市商和結算代理人,自營交易金融機構,中小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法人,個人投資者。
4、銀行間債券市場是場外市場。場外市場交易就是是通過場外詢價如交易系統詢價,電話詢價,傳真詢價等,然後逐筆成交,成交後進行債券的清算。
⑥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什麼意思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依託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簡稱中央登記公司)的,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經過近幾年的迅速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部分。記賬式國債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都在該市場發行並上市交易。 簡單的說,銀行間債券市場就是金融機構之間互相融通資金,解決流動性的地方。
⑦ 銀行間的債券市場指的是什麼
債券市場是發行和買賣債券的場所,是(金融市場)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債券市場是一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依託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簡稱中央登記公司)的,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經過近幾年的迅速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部分。記賬式國債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都在該市場發行並上市交易。 簡單的說,銀行間債券市場就是金融機構之間互相融通資金,解決流動性的地方。
⑧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現狀
(一)債券市場主板地位基本確立
我國債券市場分為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隨著銀行間債券市場規模的急劇擴張,其在我國債券市場的份額和影響力不斷擴大。1997年底,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託管量僅725億元,2005年底銀行間債券託管量已達到 25.96萬億元;從二級市場交易量來看,2012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現券交易量70.84萬億元;銀行間回購交易量達到147.6萬億元,占回購交易總量的87.1%。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逐步確立了其在我國債券市場中的主板地位。
(二)市場功能逐步顯現,兼具投資和流動性管理功能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快速擴容為商業銀行提供了資金運作的平台,提高了商業銀行的資金運作效率。從1997年至2012年(3月),商業銀行的債券資產總額從0.35萬億元上升到11.7萬億元,占債券總託管量的57%。形成商業銀行龐大的二級儲備,商業銀行相應逐步減少超額准備金的水平,在提高資金運作收益的同時,顯著增強了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此外,銀行間債券市場也已成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平台。1998年人民銀行開始通過銀行間市場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對基礎貨幣進行調控,隨著2000年來我國外匯占款的快速增長,2003年開始人民銀行又開始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央行票據,截至2012年底,央行票據發行余額1.9萬億元,有效對沖了外匯占款。
(三)與國際市場相比較,市場流動性仍然較低
雖然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量大幅增長,但在很大程度上源於債券存量增長,因此總體來講流動性仍然較差。市場流動性可以從換手率指標進行判斷,2005年我國銀行間國債市場的年換手率僅為0.88,而從國際比較來看,同期美國國債市場的換手率高達40,其他發達國家債券市場的換手率一般也達到10左右。這反映了我國債券市場雖然總量快速擴張,但是市場微觀結構和運行效率仍然有待改進。現券市場流動性不足使債券市場作為流動性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也影響了債券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進一步降低了市場的運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