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國債回購交易
所謂國債回購交易,是指資金需求方以所持有的國債現券作為抵押,通過證券交易所向資金供應方借入資金並按期還本付息的融資方式
交易所國債回購交易
一、國債回購的參與主體
國債回購交易的主體由融資方和融券方兩個交易主體構成。
融資方是指放棄一定時間內的國債抵押券,獲得相同時間內對應數量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以購回國債抵押權的方式歸還借入的資金,並按照交易時的市場利率支付利息。在交易時做「買入」申報。融券方是指放棄一定時間內的資金使用權,獲得相同時間內對應數量的國債抵押權,期滿後,以賣出國債抵押權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資金,並按照成交時的市場利率獲取利息收入。在交易時做「賣出」申報。
一筆國債回購交易包括了成交日和到期日的兩次交易,並通過「兩次清算」的方式將回購的兩次交易合並,投資者只需在成交日進行正向交易即可。
二、交易所國債回購的申報規定
1.申報方向:融資方申報「買入」;融券方申報「賣出」;
2.申報賬號:回購交易按席位號進行交易清算,交易申報時可不輸入證券賬號或基金賬號;
3.報價方法:按回購國債每百元資金應收(付)的年收益率報價。報價時,可以省略百分號(%);
4.最小報價變動:0.005或其整數倍;
5.申報單位:以「手」為申報交易單位,1手等於1000元面值;
6.最小交易單位:以面值10萬元(即100手)的標准為最小交易單位;
7.每筆申報限量:最大不得超過1萬手。
三、交易所國債回購品種
目前上海交易所國債回購交易品種共有9種: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等品種。
四、國債回購標准券和抵押券的規定
凡是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國債現券,均可用作國債回購的抵押券,國債回購一般實行百分之百足額抵押制度,有效控制風險。並且,為方便投資者,實行了「標准券」抵押制度。所謂標准券,是指交易所對回購交易抵押的國債現券,實行標准化管理,即不分券種,統一按照面值及其折算率進行計算成員單位國債回購結算主席位持有的現券量可作為抵押券,也稱為「標准券」。
當前為了維護國債回購參與者的利益,體現市場的公正性,交易所在維持百分之百足額券抵押的原則下,又實行了按照季度調整上市國債現券折算成回購標准券比率的做法,折算後記入回購標准券的比率與該券在上一季度的平均值接近,但低於市值。
在回購融資成交後,因託管數量小於融資數量,後者因賣券行為導致庫存減少,或者因為記賬式國債未經「回購登記」即用作回購抵押,或因國債現券折算後比例下調,等等原因均會造成回購抵押標准券不足。產生這種情況後,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依其清算制度,以「賣空」國債現貨的規定對融資方進行處罰。
第一,扣留「賣空」部分資金;第二,責令三天之內補充實物券;第三,從賣空發生後的第四個交易日起進行強行平倉,由此引起的損失由券商承擔;第四,登記公司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通報批評等處罰。
⑵ 上市國債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原則:與A股相同 報價單位:以張(面值100元)為報價單位,即「每百元面值的價格」,價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國債的價格委託買賣單位:以「張」為單位(以人民幣100元面額為1張),債券賣出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張,債券買入最小申報數量單位、債券回購買賣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0張。 價格最小變化檔位: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漲跌幅限制:不設漲跌限制 申報撮合方式:正式實施國債凈價交易後,將實行凈價申報和凈價撮合成交的方式,並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行情報價:報價系統同時顯示國債全價、凈價及應計利息額。 申報上限: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 交易方式:T+0,國債現貨交易允許實行回轉交易。即當天買進的債券當天可以賣出,當天賣出的債券當天可以買進。 競價方式 :與A股相同 上市首日申報競價規定:深交所上市國債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前收盤價(發行價)上下各150元(即15000個價格升降單位),進入連續競價後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後成交價上下各15元(即1500個價格升降單位)。 申報價格限制:上市首日後,每次買賣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近成交價上下各5元(即500個價格升降單位)。 證券代碼 :深市:國債現貨的證券編碼為:「1019+年號(1位數)+當年國債發行上市期數(1位數)」,證券簡稱為「國債+相應證券編碼的後三位數」;但自2001年十五期國債開始,深市國債現貨證券編碼為10****,中間2位數字為該期國債的發行年份,後2位數字為其順序編號。
注意事項 :
1.記帳式國債的交易方式與股票交易相同,成交後債權的增減均相應記錄在其「證券帳戶」或「基金帳戶」內;無記名國債在賣出交易前,投資者必須將無記名國債拿到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託管手續,然後在其所指定的證券商處進行交易。買入無記名國債後,投資者需要時,可通過在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提取實物券手續
2.國債現貨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
3.國債現貨交易實行「T+1」資金清算,投資者與所指定的證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辦理交割手續
⑶ 什麼是國債啊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⑷ 債券逆回購交易數量到底是填100還是1000
填1000,後面單位是張,一張面值是100,1000張就是10萬
⑸ 國債指的是什麼買國債是不是必須得到銀行開個國債的戶存款才能交易呢國債與基金有什麼區別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不管是投資股票,債券(國債屬於債券),基金,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產品,都必須到中央等級結算公司開戶並確立第三方存管。才能交易。 基金就是老百姓把錢交給專業人士,這些專業人士在把這些錢進行證券投資,例如買股票,債券等,使老百姓的錢增值,同時收取一些管理費,投資者(老百姓)和基金管理者從而達到雙贏,當然如果出現投資風險,老百姓投進的錢就會有損失。國債就是政府向老百姓借錢,約定一定年限飯還給老百姓,同時支付高於或者接近於定期存款的利息,但國債收益是免利息稅。國債分兩種,一種具有流動性的叫記帳式國債,一般在證券市場,和國有銀行的櫃台進行買賣;另一種是憑證式國債,不具有流動性,老百姓買了此國債就不能轉讓,必須持有到期才能得到完整利息,如果急需用錢要變現,只能以很低利息向銀行兌換,同時支付千分之一的手續費,或者還可以把國債抵押給銀行貸款,貸款額度為你持有國債的9成左右。
其實,這兩種都是老百姓的金融投資產品,基金風險高收益高,國債收益低風險極低,適合不同類型的投資者。一般老百姓可以把兩種產品結合起來買,再配合買點保險,從而到達個人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⑹ 國債是什麼東東什麼買賣
國債是通過證券經營機構間接發行,投資者購買國債可到證券經營機構購買。國債的品種不同,其購買方式也不同,其中無記名式和憑證式國債的購買手續簡便,記賬式國債的購買手續稍復雜些。
1,無記名式國債的購買
無記名式國債的購買對象主要是各種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無記名式實物券國債的購買是最簡單的。投資者可在發行期內到銷售無記名式國債的各大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和證券機構的各個網點,持款填單購買。無記名式國債的面值種類一般為100元、500元、1000元等。
2.憑證式國債的購買
憑證式國債主要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其發售和兌付是通過各大銀行的儲蓄網點、郵政儲蓄部門的網點以及財政部門的國債服務部辦理。其網點遍布全國城鄉,能夠最大限度滿足群眾購買、兌取需要。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可在發行期間內持款到各網點填單交款,辦理購買事宜。由發行點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單,其內容包括購買日期、購買人姓名、購買券種、購買金額、身份證件號碼等,填完後交購買者收妥。
辦理手續和銀行定期存款辦理手續類似。憑證式國債以百元為起點整數發售,按面值購買。發行期過後,對於客戶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可由指定的經辦機構在控制指標內繼續向社會發售。投資者在發行期後購買時,銀行將重新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單,投資者購買時仍按面值購買。購買日即為起息日。兌付時按實際持有天數、按相應檔次利率計付利息(利息計算到到期時兌付期的最後一日)。
3.記賬式國債的購買
記賬式國債是通過交易所交易系統以記賬的方式辦理發行。投資者購買記賬式國債必須在交易所開立證券賬戶或國債專用賬戶,並委託證券機構代理進行。因此,投資者必須擁有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賬戶,並在證券經營機構開立資金賬戶才能購買記賬式國債。
個人投資者如何參與國債現券交易
1、普通投資者可以參加滬、深交易所國債現券交易,投資者只要持有滬、深交易所的股東帳戶,即可以進行國債買賣,交易方式與股票交易相似。投資者只需註明買賣國債品種的代碼、價格和數量即可委託券商代為買賣。
2、投資者須注意:同一品種的國債在滬深交易所的代碼不同。價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國債的價格,每次國債交易的最小數量是1手,1手國債代表1000元面值的國債。
4.投資者買賣國債只需交納手續費,毋需交納印花稅。每次交易的單向手續費為國債市值的2‰(起點為5元)。
國債具有風險小收益穩定的特點,所以這個投資品種越來越受到普通投資者的關注。
影響債券價格波動因素
市場利率水平決定債券價格高低。市場利率越高、債券價格越低,市場利率越低、債券價格越高。影響市場利率短期波動的因素有:銀行存貸款利率水平、市場資金供給狀況、人們對利率升降的預期等。
衡量個券價格水平的主要指標是個券的到期收益率。一般來講,剩餘期限相同的債券到期收益率基本相同,剩餘期限長的債券到期收益率高於剩餘期限短的。債券的剩餘期限與票面利率也影響債券價格的波動。一般來說,剩餘期限長的券種價格對利率波動更加敏感,市場利率水平上升,剩餘期限長的券種價格下跌幅度要大,反之亦然;而剩餘期限相同,票面利率低的券種價格相對利率波動更加敏感。
國債投資講究組合
個人投資國債,應根據每個家庭和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以及資金的長、短期限來計劃安排。
如有短期的閑置資金,可購買記賬式國債或無記名國債。因為記賬式國債和無記名國債均為可上市流通的券種,其交易價格隨行就市,在持有期間可隨時通過交易場所變現。
如有三年以上或更長時間的閑置資金,可購買中、長期國債。一般來說,國債的期限越長利率就越高。
對收益穩定性要求較高的投資者,在資金允許的條件下進行組合投資能保證收益的穩定性。例如將資金分作3等份,分別投資於期限為1年、2年、3年三種不同類別的債券,這樣每年都有1/3到期,收益相當穩定。或者為了保證流動性而投資於短期國債,或為確保債券收益持有長期債券,不買入中期債券。
國債不僅僅是保值增值的工具,更是一種理想的投資工具。投資者持有國債以後,一是可以將國債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二是將未到期的國債提交銀行貼現;三是將國債進行市場投資交易。
⑺ 上市國債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原則:與A股相同報價單位:以張(面值100元)為報價單位,即「每百元面值的價格」,價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國債的價格委託買賣單位:以「張」為單位(以人民幣100元面額為1張),債券賣出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張,債券買入最小申報數量單位、債券回購買賣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0張。價格最小變化檔位: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漲跌幅限制:不設漲跌限制申報撮合方式:正式實施國債凈價交易後,將實行凈價申報和凈價撮合成交的方式,並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行情報價:報價系統同時顯示國債全價、凈價及應計利息額。申報上限: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交易方式:T+0,國債現貨交易允許實行回轉交易。即當天買進的債券當天可以賣出,當天賣出的債券當天可以買進。競價方式:與A股相同上市首日申報競價規定:深交所上市國債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前收盤價(發行價)上下各150元(即15000個價格升降單位),進入連續競價後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後成交價上下各15元(即1500個價格升降單位)。申報價格限制:上市首日後,每次買賣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近成交價上下各5元(即500個價格升降單位)。證券代碼:深市:國債現貨的證券編碼為:「1019+年號(1位數)+當年國債發行上市期數(1位數)」,證券簡稱為「國債+相應證券編碼的後三位數」;但自2001年十五期國債開始,深市國債現貨證券編碼為10****,中間2位數字為該期國債的發行年份,後2位數字為其順序編號。
注意事項:
1.記帳式國債的交易方式與股票交易相同,成交後債權的增減均相應記錄在其「證券帳戶」或「基金帳戶」內;無記名國債在賣出交易前,投資者必須將無記名國債拿到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託管手續,然後在其所指定的證券商處進行交易。買入無記名國債後,投資者需要時,可通過在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提取實物券手續
2.國債現貨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
3.國債現貨交易實行「T+1」資金清算,投資者與所指定的證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辦理交割手續
⑻ 什麼是交易型國債
就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的國債,你持有國債後可以再賣給其他人,賺取價差!當然是要存在一定的風險的,因為價格會上下波動!而在銀行櫃台里買的國債是一張憑證,只能持有到期後兌換,無法在二級市場上買賣,但可以用作抵押貸款! 購買交易型國債需要持身份證在證券公司開股東賬戶後方能交易!
⑼ 債券的交易規則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9)國債可交易數量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