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回購和逆回購是對手方,逆回購是客戶借出資金獲得利息,正回購是用債券做抵押融入資金。一般普通客戶做的都是國債逆回購。
2. 央行正回購和逆回購有什麼區別
一、表現不同:
1、正回購:
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質押融入資金,並承諾在日後再購回所質押債券。
2、逆回購:
資金融出方將資金融給資金融入方,收取有價證券作為質押,並在未來收回本息,並解除有價證券質押。
二、特點不同:
1、正回購:
鎖定資金效果較強,減少流動性。
2、逆回購:
投放流動性,主動借出資金。
(2)債券正回購套作原理及應用擴展閱讀
正回購後獲得資金的投資回報要確保遠高於所付出的利息。這是做回購的出發點也是對正回購的基本要求。所以在大打新高收益時,回購後用來打新股是個不錯的選擇。如果投資其他高風險品種,則需要考慮到風險。
交易所逆回購的參與者主要是除銀行以外的機構投資者比如貨幣市場基金、財務公司等,尤其是新股申購上限的限制,迫使很多機構不得已而參與逆回購交易。個人投資者參與逆回購主要是在暫時閑置的資金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時運用。因利率較低而不適合作為一種長期的投資工具。
3. 什麼是債券正回購和債券逆回購
回購就是贖回的意思,國債是央行的欠債憑證,當初國家用欠債憑證借錢,後國家要拿回欠債憑證,則需要用錢去贖回,故稱作回購。正回購是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並承諾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將為資金融出方將資金融給資金融入方,收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並在未來收回本息,並解除有價證券抵押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回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簡單說就是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逆回購交易,此時投資者就是接受債券質押,借出資金的融出方。回購交易分正回購和逆回購,兩者是相對應和共存的。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
4. 傳說中的正回購,逆回購,套作都是怎麼操作
逆回購是不需要申請就可以操作的,賬戶內有錢就可以賣出,相當於借錢給別人收取利息。
正回購和套作一般是組合在一起的,正回購業務需要有條件開通。套作的意思就是購買了債券,按照債券的折算率質押入庫,這部分錢可以繼續購買債券,理論上,套作的倍數可以很大。套作賺取的是債券利率與回購利率之差。
5. 國債正回購如何操作
一、債券回購的含義:
債券質押式回購簡單地說就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質押品的一種短期資金借貸行為。其中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質押而獲得資金使用權,到約定的時間還本並支付一定的利息,從而「贖回」債券。而資金持有人(逆回購方)就是正回購方的交易對手。在實際交易中債券是質押給了第三方即中國結算公司,這樣交易雙方否更加安全、便捷。
二、國債回購的流程:
1.債券質押入庫。在交易界面,選擇「賣出(即提交質押券)」,輸入質押代碼,價格是自動顯示的,一般是1。注意:這里是質押代碼而不是交易代碼。質押代碼以090(國債)104(公司債)105(分離債純債、企業債)106(地方債)開頭。此操作叫債券質押入庫。債券質押的數量沒有限制,最低1手即10張就可以了。
特別提示:很多券商要求投資者必須到櫃台辦理債券質押入庫、出庫,而不能在網上操作(就像深市轉債轉股一樣)。以上是滬市的入庫方法,因深市沒有質押代碼也沒有其他操作界面,故只能到櫃台辦理。
2.標准券的使用。債券質押入庫後,系統就根據最新的折算率自動換成了標准券(賬戶上出現標准券一覽,代碼為888880)。可以用來質押的債券必須是1000張標准券的整數倍,故你有1050張和1800張都只能按1000張標准券融資10萬元。多餘的債券可以直接出庫。
3.可回購日期。滬市,當日買入的債券當日可質押,當日可回購交易;深交所規定當日買入的債券當日可質押,但下一交易才可用於回購。
4.回購交易。在交易界面中,選擇「買入」,輸入代碼比如滬市1日回購為204001;融資價格填你願意融入資金的利率;可用資金一覽不管顯示什麼都不影響操作;最大可融也不用管(是系統計算股票時用的,一般顯示為0),融資數量必須填1000的整數倍,比如你有2500張標准券,那麼你可以輸入1000或2000,表示你願意借入10萬或20萬元資金。交易完成後你的賬戶上就出現借入的現金,同時減少你的標准券數量。借入的資金就可買入其他證券也可以轉出資金(有的券商不允許轉出融入的資金)。
5.回購交易後的結算。做完回購後就要注意到期在你賬戶上准備足夠的資金以備扣款(仍是自動扣款,而不用做任何操作)。比如1日回購,當天晚上10點以後標准券就回到賬戶上,同時可用資金減少借入的金額(如果原來資金已用完,那麼就顯示負數)。T+1日16:00前你的賬戶上要准備足夠的扣款本金及利息以還掉借款。
6.質押債券出庫(又稱解除債券質押)。債券質押到期後(標志就是標准券回到了賬戶上)就可申請出庫。方法與入庫時相反,即在交易界面選擇「買入(即轉回質押券)」,輸入質押代碼和出庫數量即可。注意:出庫的目的一般是為了賣出,否則沒有必要出庫,這樣下次回購時就非常方便。當日出庫的質押券可再次申報入庫。
7.債券可賣出日期。滬市當日出庫的債券當日賣出;深交所規定當日出庫的債券,下一交易才能賣出。
8.標准券與融入資金的關系。這兩個是相互對應的就像買賣股票和手頭現金的關系一樣,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當標准券數量大於1000時,就可融入資金。融入後,標准券消失(實際上是質押給了登記結算公司)賬戶上可用資金減少。當質押到期標准券回來時,賬戶上可用現金減少相應數額。
6. 正回購的操作技巧
1. 正回購後獲得資金的投資回報要確保遠高於所付出的利息。這是做回購的出發點也是對正回購的基本要求。所以在大打新高收益時,回購後用來打新股是個不錯的選擇。如果投資其他高風險品種,則需要考慮到風險。
2.回購到期,可以用現金還款,也可以債券出庫賣出還錢。比如1日回購,則T+1日晚要准備足夠的現金,也可在T+1日申報債券出庫賣出還錢。
3. 回購一般可以續作。 續作就是指在質押債券到期時可以繼續回購獲得的資金來歸還上次的融入資金。比如T+1日沒法還款,就可繼續做1日或7日正回購,如此循環。這樣就無需用現金或賣出債券還款。註:有的券商不允許續作,就是回購到期要先還上次的融入資金,才可繼續做回購交易,這只是券商自己的規定,上交所並沒有這樣要求。
4. 回購一般也可以套作。套作就是回購融入資金後繼續買入債券,然後繼續質押回購,如此循環。一般券商要求套作不允許超過5倍,有的券商甚至不允許套作。這同樣是券商出於規避風險的考慮,並不是交易所的規定,下面我們還會專門討論回購交易的風險。
5. 回購打新股T+2日一般不用再做回購。由於T+2日晚間打新股的資金會回到賬戶上,這筆資金剛好可以用來歸還上一日融入的資金(1日回購)。但要切記在賬戶還要提前預留好中簽的資金。在T+1日晚上新股中簽率公布,根據中簽率和申購數量就可算出需要預留的資金,我們認為至少要留足可能多種兩簽的錢才安全,比如申購6個號就要准備可能中兩簽的錢,因為有時不足1%的中簽率也會出現中兩簽的可能。否則若欠資就會違約,下面我們會專門討論對違約的處罰措施。
7. 債券回購交易的詳細過程
債券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即資金融入方)在賣出一筆債券、融入資金的同時,與買方(逆回購方,即資金融出方)協議約定於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將該筆債券購回的交易方式。一筆回購交易涉及兩個交易主體(資金融入方和資金融出方)、兩次交易契約行為(初始交易和回購期滿時的回購交易)和相應的兩次清算。
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
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
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
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
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
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
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
(7)清算交收
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8. 國債回購的「套作」或「放大」業務指什麼
這是投資者利用國債回購的杠桿作用,放大資金的使用的一種方式,放大了收益也放大了風險,可以看看如下例子這樣理解:回購放大國債頭寸 有的投資者不滿足於博取差價,利用回購交易進一步放大國債頭寸。具體的做法如下例所示: 第一步:買入國債。假定最初投入資本金1千萬元,買入9740手010203 02國債(3) 。該國債當前價格為102.46元,手續費0.2%,相當於價格升水0.2049元。上交所國債交易的基本單位是10手,每手相當於平價債券1000元,因此基本交易單位相當於平價債券1萬元。由於基本交易單位的限制,1千萬元可以購入010203券9740手,共需支付9999563元,其中9979604元為購買債券的金額,19959元為買入債券的手續費。剩餘資金437元。 到此為止,該投資者還處在基本的博取差價交易方式下,資金的運用效率大致是1比1。 第二步:回購交易,取得資金。為了便於說明,以下假定我們能夠在同一天、按照同一種價格反復進行回購交易和買入國債。如果國債行情較為穩定,或者行情僅僅隨機波動,則上述假定不會造成太大誤差。 按照交易所回購交易標准券的折算標准,每手010203在2002年第三季度可以通過回購交易獲得資金1000元。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國債回購交易每手相當於標准券1000元,以100手或其整數倍進行申報,即每筆回購交易的最低金額為10萬元。 9740手010203可以通過回購交易獲得資金970萬元。假定我們選擇14天回購品種,利率為2.00%,則在交易結束時,即14天後,需支付利息7441元。 上海證券交易所回購交易的手續費按照不同品種分別收費,14天回購交易手續費為0.05%,則在本次回購交易發生時,須繳手續費4850元。扣除手續費後,本筆交易的現金流入為9695150元,加上上次資金余額,共有資金9695587元。 交易手續費是在交易時必須與交易資金一並繳納和交割的;利息費用、利息收益則在回購交易到期時才結算。因此,每次的交易資金必須扣除交易費用。 第三步:再次買入國債。按照基本交易單位的規定,9695587元可以買入010203券9440手,共支付9691568元,其中9672224元為買入國債的金額,19334元為交易手續費。剩餘資金4018元。 現在,我們已經完成了第一次國債回購、再買入國債的循環。目前持有的國債共有19180手,國債頭寸金額為19651828元,相對於初始資金,大約放大了1.97倍。這就意味著國債010203價格每波動1%,本頭寸的市場價值將波動1.97%,價格波動也相應放大了1.97倍。這就是所謂資金杠桿效應,類似於期貨交易保證金的作用。換句話說,投資者為全部國債頭寸僅僅支付了50.76%的資金(保證金),達到了以小博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