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什麼時候發國家債券
國家一直在發國債,每個月都應該有,現有的國債也可以在交易所買到,通過券商營業部,可能比新發的收益率還高呢
㈡ 國債發行時間是什麼時候
國債的發行時間一般的是每年的2月、4月、6月、7月、8月、10月的10號。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2017年計劃發行18支儲蓄國債,有憑證式國債和電子式儲蓄國債兩類品種,期限包括3年和5年,2017年3月至11月每月將各發行3年期和5年期儲蓄國債1支。
㈢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發行的債券
我國首次發行的債券,是1894年清政府為支付甲午戰爭軍費的需要,由戶部向官商巨賈發行的,當時稱作「息借商款」,發行總額為白銀l l00多萬兩。甲午戰爭後,清政府為交付賠款,又發行了公債,總額為白銀1億兩(當時稱「昭信股票」)。
自清政府開始發行公債以後,舊中國歷屆政府為維持財政平衡、都發行了大量公債。北洋政府、南京國民政府、武漢國民政府、以及蔣介石政府先後發行了數十種債券。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曾於1950年1月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實際發行額摺合人民幣為2.6億元,該債券於1956年11月30日全部還清本息。1954年,我國又發行了「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到1958年共發行5次,累計發行39.35億元,至1968年全部償清。此後20餘年內,我國未再發行任何債券,處於一個「既無外債,又無內債」的特殊時期。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和政府的工作中心轉向了經濟建設。1981年1月16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理》,財政部為平衡財政預算,開始發行國庫券,對象是企業、政府機關、團體,部隊、事業單位和個人。截止1997年,連續發行了17年。
1987年,為促進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為大型項目籌集中長期建設資金,我國發行了3年期的重點建設債券,發行對象是地方政府、地方企業、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發行總額為55億元。1988年,為支持國家重點建設,我國發行了2年期國家建設債券,發行對象為城鄉居民、基金會組織、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發行額為80億元.
㈣ 國債一般什麼時候發售的
國債的發行時間一般的是每年的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的10號。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3、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4、從債務人角度來看
國債具有自願性、有償性、靈活性等特點。
5、從債權人角度
國債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等特點。
(4)國債券哪一天發放擴展閱讀
發行目的
1、籌措軍費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平衡財政收支
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
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
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借換國債的發行
借換國債是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㈤ 中國什麼時候發行國債券
政府不定期的都會發國債,但是多數都被機構等買了,所以你想在銀行櫃台買到很難。可以考慮以國債為交投對象的基金或者銀行理財產品,流動性也會很好。
㈥ 國家發改委國債資金支持項目一般會在什麼時候公布謝謝
記賬式國債 4月13日 3年期 按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4月20日 5年期 按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5月16日 30年 按半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5月23日 7年 按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6月6日 3個月 貼現發行
記賬式國債 6月13日 1年 按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6月22日 10年 按半年付息
品種 發行時間 期限 付息方式
儲蓄國債(憑證式) 4月1日至4月30日 3年、5年 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儲蓄國債(憑證式) 5月10日至5月30日 3年、5年 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儲蓄國債(電子式) 6月10日至6月30日 3年 按年付息
http://finance.sina.com.cn/bond/index.shtml,
希望被採納!!
㈦ 國債一般都什麼時候發行
國債沒有固定的發行時間,銀行會有通知,國債不是每個銀行都有。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法,是指由國家制定的調整國債在發行、流通、轉讓、使用、償還和管理等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主要規范國家(政府)、國債中介機構和國債投資者涉及國債時的行為,調整國債主體在國債行為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國債關系。
與民法中的債法不同,國債法調整的是以國家為一方主體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這與財政法主體的一方始終是國家這一特徵是一致的,而且國債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重要途徑,其目的是滿足社會需要,實現國家職能。因此,國債法是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
但是,國債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核心是國債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即國家作為債務人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國債法與民法特別是與民法中的債法有密切的聯系,民法中有關債的理論及其具體規定常常也可適用於國債法。
國債法雖屬於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但與稅法等其他財政法的部門法也有比較明顯的區別,如國債法主體的平等性即明顯區別於其他部門法,盡管國債法的一方主體必須是國家,但在國債法律關系中,國家是作為債務人與其他權利主體發生權利義務關系的,其他權利主體是否與國家發生債權債務關系,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決定,在國債法律關系中,他們與國家處於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財政法律關系中,主體間的隸屬性則明顯區別於國債法。另外,國家取得國債收入的權利與其還本付息的義務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而其他權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權利,也必須履行支付購買國債資金的義務。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國債法是具有公法性質的私法。
㈧ 我們中國的第一期國債是在什麼時候發行的
1、中國的第一期國債: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曾於1950年1月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實際發行額摺合人民幣為2.6億元,該債券於1956年11月30日全部還清本息。
2、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