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金會流向文化產業嗎
文化產業的資金來源很廣泛,一些非專業的資金來源可能會一窩蜂地上,瘋狂搶奪,對產業熱點推波助瀾,反而誤導行業趨勢。以VR技術為例,由於這個行業過於熱門,導致許多項目價格高得離譜。
資本的湧入催生了泡沫,這在影視行業尤為明顯。在2010年全國票房突破100億元之後,2015年,全國票房突破440億元。票房高達24億元的《捉妖記》、約16億元的《港囧》、緊隨其後的《夏洛特煩惱》……高票房國產電影不再是鳳毛麟角,高歌猛進的中國電影市場也點燃了金融資本的熱情。
不過,問題也隨之而來。年初遭熱議的《葉問3》票房造假事件仍令人記憶猶新,事件背後是「腦洞大開」的資本運作游戲:《葉問3》的投資方利用關聯公司造假為其票房保底,從資本市場圈錢套利。這是典型的資本炒作的案例,通過營造虛假票房來炒作二級資本市場。
過多的資本進入使「掙快錢」成為趨勢,「熱錢、快錢湧入,一些理性的投資者反而沒有項目可投。對明星、IP的追捧不再停留於熒屏。不少有明星入股的影視公司,一成立就被上市公司高價收購,明星作價入股十分隨意。這種「你情我願」式的高溢價收購頻頻上演,將損害產業生態,不利於持續發展。
擔憂不止於此。投融資過程可能使一些企業喪失優勢,文化的價值也可能因為資本的炒作而下降。
以創新創意為核心的文化產業具有資源消耗低、經濟回報高、易與新技術對接、易與相關產業融合等特點,被視作朝陽產業。嗅覺靈敏的資本聞風而動,使其成為競相追逐的寵兒。「
雖有弊端,但資本帶來的好處不言而喻。政策、技術和資本是文化產業發展的三大要素,缺一不可,資本被視作文化產業快速做大做強的關鍵,從內部看,資本能夠提高市場集中度,實現資源的優勢整合,從外部看,跨界和海外並購能夠提高我國文化競爭力。
縱觀全球,默多克的新聞集團、貝塔斯曼、時代華納等,都是通過兼並、收購等資本手段完善產業鏈布局,成為業內巨頭。資本的介入為企業提供了充裕的資金供給,既有利於吸納新技術、團隊和人才,提高企業整體的競爭力,對商業模式的創新和嘗試、產業規模的擴張也有幫助。畢竟資本的靈敏度高,能夠產生推力。
形式多元、熱點頻出,市場利好是主要推力。
近些年來,相關政策頻頻出爐。2005年,國務院頒布《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2009年9月,《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公布,標志著文化產業上升為國家戰略性產業。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文化市場准入機制和退出機制。2016年,財政部下達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44.2億元,支持944個項目。根據「十三五」規劃,未來5年,文化產業將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逐利是資本的天性,近年來,文化產業的資本運作熱度不減,進入形式也很多元,包括股權投資、債券融資、戰略性投資等。資金供給充分、投資熱點頻出。前幾年是影視行業,後來是游戲、微電影、網路電視劇等,到今年,之前相對冷門的動漫、音樂也吸引了資本關注。」
有數據顯示,這兩年資本進入文化產業勢頭迅猛,2015年,文化產業資金流入近4000億元。一路小跑當中,文化產業的資本運作也出現了一些新動向。一方面,互聯網巨頭紛紛進軍:繼2014年以62.44億元港幣入股香港上市公司文化中國後,2015年阿里巴巴以56億美元收購優酷土豆;騰訊布局游戲、文學、音樂等細分領域……另一方面,文化產業的海外投資成為香餑餑,業內人士表示,去年共有52起海外文化產業投資,總額達76億美元,高於2013年和2014年的總和。此外,國有傳媒改制上市,藝術金融、互聯網文化眾籌、債券投資等金融創新不斷涌現,也成為新特點。
規避問題、改善環境,文化資本走出去是大趨勢
得益於充足的資金供給,文化產業的池子越來越大。在享受紅利的同時,如何規避已經出現或可能出現的問題,讓文化產業與資本健康互動,同樣很必要。
11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獲表決通過。作為我國文化產業領域的第一部法律,加強對票房收入的監管、讓虛報瞞報票房收入行為承擔相應罰責等內容被寫入其中,為產業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2. 企業債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債券的區別
(一)產城融合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培育農產品(000061)加工、休閑旅遊等「農字型大小」特色小城鎮,建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園區等。
(二)農業內部融合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發展農林牧漁結合、綠色生態循環農業項目等。
(三)產業鏈延伸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以農業向後延伸或者農產品加工業、農業生產生活服務業向農業延伸為重點,建設農業生產性服務設施、農產品加工和倉儲物流、營銷網點等。
(四)農業多功能拓展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通過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拓展農業新的功能,建設休閑農業、鄉村旅遊、農事教育體驗、文化創意農業、農村生態康養和能源農業等新業態項目。
(五)新技術滲透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以信息技術、物聯網技術等新技術在農業中的應用為重點,發展「互聯網+現代農業」,建設涉農電子商務、智慧農業(000816)等項目。
(六)多業態復合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主要包括同時兼有上述幾種類型或者融合其中兩個以上類型的項目。
3. 火爆!五一假期機票預訂量已超2019年,旅遊行業是要爆發了嗎
今年2月19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下發通知,讓各地積極搶抓新增專項債券集中申報機遇,爭取更多專項債券用於文化和旅遊領域重大項目建設。大力發展旅遊業,是國家政策的要求。各地也積極響應這一政策,預計今年會有上萬億投資用於旅遊開發。有國家政策支持,旅遊業必然能起死回生,引來新的爆發點。
4. 文化產業振興發展規劃的政策措施
(一)降低准入門檻。落實國家關於非公有資本、外資進入文化產業的有關規定,根據文化產業不同類別,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途徑,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
(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金等方式,支持國家級文化產業基地建設,支持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及跨區域整合,支持國有控股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支持大宗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大幅增加中央財政「扶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體制改革專項資金規模,不斷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體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三)落實稅收政策。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確定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的具體范圍,加大稅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四)加大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倡導鼓勵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大力開發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文化企業「走出去」的貸款擔保業務品種。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迅速做大做強。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
(五)設立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按照有關管理辦法,由中央財政注資引導,吸收國有骨幹文化企業、大型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認購。基金由專門機構進行管理,實行市場化運作,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推動資源重組和結構調整,促進國家文化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
5. 國家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規模是多大
深圳市文化產業促進條例
《深圳市文化產業促進條例》經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08年7月22日通過,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8年9月26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深圳市文化產業促進條例
(2008年7月22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08年9月26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實施文化立市戰略,健全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促進和保障機制,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步伐,增強文化軟實力,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市(以下簡稱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文化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
本條例所稱的文化企業,是指從事前款規定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
第三條 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統籌規劃、協調發展;
(二)鼓勵自主創新;
(三)扶持特色和優勢文化產業;
(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五)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第四條 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區政府)應當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市、區政府在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時,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第五條 市、區政府應當根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制定相應的文化產業政策;對納入政府投資導向目錄的鼓勵性文化產業項目,應當予以引導、扶持。
第六條 市、區政府應當在土地、資金、人才等方面,優先支持發展新興和原創文化產業,重點扶持特色和優勢文化產業,積極促進民族和傳統文化產業化。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發展。
第七條 市政府文化產業發展行政事務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組織擬定、實施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三)參與制訂政府投資導向目錄,參與政府投資的文化產業項目的論證和審核;
(四)對文化產業發展進行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
(五)協調、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以及文化產業項目的預申報工作,推進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建設;
(六)組織和指導文化產業展示交易、信息平台、公共技術平台的建設;
(七)按照有關規定監管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八)法律、法規規定和市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第二章 創業發展扶持
第八條 市、區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文化產業發展的信息、技術、交易服務平台,構建本市文化產業發展支持體系,營造有利於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和創立知名文化品牌的環境。
第九條 市、區政府和司法機關應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機制。積極提供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支持和指導文化企業增強自我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第十條 市、區政府應當扶持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的建設,支持建立以企業為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引導相關文化企業和中介機構進入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打造國家級創意產業園區,積極吸引知名文化企業、中介組織和研究培訓機構把總部或者研發、製造、采購、財務中心設在園區。支持將舊城區、舊村、舊工業區改造成為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
第十一條 引導依法成立各類文化產業領域的行業協會。
第十二條 鼓勵發展獨立公正、規范運作的文化中介機構,增強服務功能。鼓勵中介機構在市場開拓、投資融資、產權交易、文化經紀、資質認定等方面為文化企業提供服務。
第十三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在使用政府財政性資金采購文化產品和服務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採購本國自主創新型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
第十四條 文化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省以及本市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也可以選擇享受國家、省以及本市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
第十五條 市、區政府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與激勵機制。對獲得年度最佳創意成果轉化、年度最大出口量文化企業以及為本市文化產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三章 出口扶持
第十六條 鼓勵和支持文化企業依法從事下列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業務:
(一)赴境外開展音樂、戲劇、雜技、民間文藝等商業演出;
(二)赴境外開展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藝術品、工藝美術品等商業展覽、展銷活動。
第十七條 鼓勵和支持文化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與國際著名文化製作、經紀、營銷機構合作,利用境外合作者的資金、技術和營銷渠道,生產製作科技含量高、資金密集型的出口文化產品和服務,開展國際營銷。第十八條 市、區政府以及相關服務機構應當為文化企業從事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業務提供指導和支持,並在研發設計、境外投資、對外合作、出國參展、廣告宣傳、整體推廣、營銷網路、金融保險、知識產權保護、公共信息服務等方面給予扶持。
第十九條 市、區政府應當充分利用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等文化產品和服務展示交易平台,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市文化產業發展行政事務機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應當組織有影響的文化商業項目到境外參加國際演出、評比和展覽活動。
第四章 資金支持
第二十條 金融機構、擔保機構、產權交易機構以及中介機構應當為文化企業提供相關服務。支持文化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在國內外資本市場籌集資金。
第二十一條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扶持發展新興文化產業和特色品牌文化企業以及文化企業的文化創意、成果轉化、重大文化項目和文化人才的培養。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 建立和完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投入績效評估機制。市文化產業發展行政事務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和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年度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報告市政府;市財政、審計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第五章 人才培養與引進
第二十三條 市、區政府應當建立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機制,並將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和引進納入人才工作規劃和人才引進目錄。編制人才工作規劃和人才引進目錄時,對涉及文化產業人才的內容,應當徵求相關文化企業、文化行業協會的意見。
第二十四條 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職業培訓機構和文化企業建立具有規模化、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文化產業教學、科研和培訓基地。
鼓勵高等院校根據文化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調整專業設置。
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與境外機構聯合培養文化產業人才。第二十五條 鼓勵和支持民族(傳統)文化的技藝大師、傳人收徒授業。以師承關系學習民族(傳統)技藝,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人才待遇。
第二十六條 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文化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政策,建立靈活用人機制,支持用人單位引進文化產業中的高端人才和緊缺的專業人才。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市政府應當在本條例實施之日起六個月內制定相的配套辦法。
第二十八條 外資從事文化產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文產辦)
6. 上海房管局:加強商品住房銷售管理
上海房管局表示,將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強化政策協同,深化完善房地聯動機制,健全住房和金融聯動機制。嚴格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加大市場監管力度,開展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監測預警和輿情引導,注重風險防範。
各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管集團,局機關各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相關協(學)會:
現將《上海市房屋管理局2020年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4月13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0年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計劃
一、2020年工作總結
一年來,市房屋管理系統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考察上海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自覺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經濟發展和服務民生工作,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總目標下的房屋管理各項工作任務。
(一)保持房地產市場運行總體平穩
落實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常態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精細管理、精準調控,穩定新建商品住房供應,加強存量住房交易監測監管。新建市場化商品住房供需基本平衡,存量住房成交面積增加,價格指數總體穩定,持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監管,整頓規范市場秩序。
(二)加快推進租賃住房建設管理
新建和轉化租賃房源10萬套,新增代理經租房源9.9萬套。出台《租賃住房規劃建設導則》。加強住房租賃監管,實現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不見面辦理」,全市首創「多人在線、協同辦理」模式;穩妥推進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工作。制定「試點實施方案」、「試點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啟動資金使用工作。
(三)推動住房保障高質量發展
推進廉租房申請「一件事」改革,實現「減材料」「減時間」「減環節」「減跑動」。全面實行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一網通辦」、市籌公租房准入資格申請「全市通辦」、申請材料「兩個免於提交」。制定《徵收安置住房管理辦法》,修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區市政公建設施基本配套的若干意見」「大型居住社區徵收安置房源價格管理辦法」。全年新增保障性住房供應6.1萬套。廉租住房歷年累計受益家庭達13.4萬戶,公共租賃房累計享受保障72萬戶;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累計簽約12.75萬套,其中新增簽約2.05萬套。
(四)實施舊住房改造和房屋徵收
實施三類舊住房綜合改造709萬平方米,各類里弄房屋修繕改造55.8萬平方米,啟動實施9000戶非舊改地塊無衛生設施老舊住房改造。推進住建部老舊小區改造試點,落實靜安、普陀兩區共計31億政府專項債券申報、發行工作。加大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力度,制定配套政策,對征詢通過比例、財政補貼標准、提取住房公積金等進行了規范。751幢房屋通過居民意見征詢工作。完善徵收補償機制。完成83個存量徵收基地收尾,其中59個已實現拆平、交地。規范舊改地塊徵收科目和標准,完善「市區共核,政企共核」的二次核價操作流程,合理控制徵收成本。
(五)開展住宅小區「美麗家園」建設
辦好群眾身邊的實事。完成733個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2001個住宅小區完成雨污混接改造,3801個小區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接管,1874個住宅小區主要出入口門崗及管理處規范化建設,實施2.7萬個垃圾分類投放設施升級改造。加強專項維修資金、公共收益、物業費管理,推進139個商品房小區續籌專項維修資金,全市完成公共收益入賬10.5億元,完善售後房公共收益入賬體制,在「隨申辦」APP增加商品房小區維修資金和公共收益查詢功能,推進331個小區成功調整物業費。健全社區自治共治機制,加強業委會規范化建設,推進1244個業委會完成換屆改選,成立市物業管理行業黨建工作指導委員會,進一步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推動物業管理行業高質量發展。
(六)加強自身建設
嚴格貫徹市委市政府、市建設交通工作黨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要求,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制度體系,制定發布政府規章《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積極推進市級審批事項「減時限、減材料」,行政審批整體壓縮時限比例已達73.68%。
同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行業發展各項工作。先後結合疫情發展形勢,出台13個指導性文件、8個重點領域的疫情防控規范和28項工作提示,強化房管重點領域的疫情防控措施。積極落實國家和本市各項惠企紓困政策,出台允許延期繳納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延期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對公租房保障對象中抗疫一線醫務人員和滯留湖北人員實施租金減免。及時化解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此外,做好住宅配套、交付使用監管、房產權籍測繪、私房落政、計劃財務、信訪辦理、科技信息等各方面工作。
二、2021年工作計劃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開啟第二個百年目標進入新征程的第一年。房管領域各項工作既事關經濟發展、又事關民生福祉。必須全面貫徹總書記考察上海系列重要講話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十一屆市委十次全會的總體部署,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服務住有所居、宜居安居的發展主線,堅持和深化「一個定位、二大體系、三個為主、四位一體」、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體系,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為城市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發揮積極作用。
(一)堅持統籌謀劃,編制實施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居住品質為主線,住房發展在保持總量供給基本平穩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住房的精準供給、品質供給、服務供給和制度供給,促進居民住有所居、安居宜居。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以穩定就業、穩定居住為導向,更加註重統籌謀劃、整體安排、有序推進,大力發展租賃住房,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覆蓋面。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聚焦新城這一全市合力推進的發展重點,編制新城住房專項規劃。堅持以產興城、以業引人、以房安居,從規劃源頭上解決好新城的住房民生問題。按照「產城融合、功能完備、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治理高效」的要求,集聚資源、優化政策、做實行動,構建好新城住房制度體系,合理安排租賃住房、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規模、結構、布局和供應時序,一體推進老城更新。
(二)堅持租購並舉,著力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大力發展租賃住房。加快構建參與主體多元、運營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租賃體系,完善點、線、面相結合、從「一套房」、「一間房」到「一張床」的多層次租賃住房布局,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切實增強租賃住房供應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形成供應租賃住房約5.3萬套,其中公共租賃房0.8萬套。聚焦城市運行所必需的基礎服務人員,支持建設職工宿舍4萬張床位,其中公租房拆套使用提供1萬張床位,積極推進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房試點。完善租賃住房發展配套支持政策,規范發展租賃住房市場。
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要求,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繼續突出「穩」字當頭,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強化政策協同,深化完善房地聯動機制,健全住房和金融聯動機制。嚴格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加大市場監管力度,開展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監測預警和輿情引導,注重風險防範。
(三)堅持協調發展,持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保障好群眾住房需求。堅持廉租住房「應保盡保」,繼續以貨幣補貼方式為主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及時做好兜底保障。適時研究啟動廉租住房准入標准調整工作,進一步擴大政策受益面。提升公共租賃住房、單位租賃房管理規范化水平,加快配建房源移交和裝修進度,及時投入使用;著力推進單位租賃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工作。做好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應工作。有序推進本市戶籍第八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簽約;適時啟動新一批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受理工作,加快審核進度,部分家庭預計年內將完成簽約。徵收安置住房確保供應中心城區舊改、城中村改造、重大工程建設、農民集中居住的房源需求。
提升大型居住社區公共服務水平。加強大型居住社區配套建設,強化同步規劃、同步建設的理念,細化不同基地、不同階段的對應配套標准,加快教育、衛生、交通、商業、養老等配套設施的建設、移交和開辦運營,解決好入住居民「開門七件事」的配套需求。
(四)堅持增存並重,著力提升居住品質
全力推進實施好民心工程。更大力度推進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按照「能加盡加,願加快加」的原則,完成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1000台以上。制定《關於進一步明確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審批管理等要求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形成加裝電梯操作流程和格式文本,進一步規范加裝電梯辦理手續;總結各區加裝電梯工作經驗,編制典型案例,加強宣傳引導,促進社區協商和群眾工作。更高水平推進「城中村」改造。將城中村改造與新城建設、鄉村振興戰略、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撤制鎮改造、區域功能提升等有機結合,實現居住環境、空間形態、功能提升、社會管理、產業發展的綜合改造效應。新啟動5個城中村改造項目;繼續加快推進已批實施方案的項目改造,加快完成已批項目的動遷收尾工作,至2021年底累計完成項目動遷32個左右。
深入實施《關於加快推進本市舊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見》。推進舊住房更新改造1000萬平方米,重點推進不成套職工住宅、小梁薄板房屋和里弄房屋改造,加大對五大新城、蘇州河兩岸等重點區域老舊住房的改造力度。指導和監督蘇州河沿岸重要建築外立面整治設計方案的執行,協調推進沿岸重要建築立面整治。持續完善住宅小區基本功能,提升小區環境、完善房屋基本功能。鼓勵在滿足日照、間距等環境要求的前提下,挖掘小區內部空間,新建門衛間、地下停車庫、社區服務中心等配套設施。推進河濱大樓、德義大樓等地標性優秀歷史建築修繕,促進區域活化利用,開展保留保護區域改造整治策略、更新范圍控制研究、重點建築物和重要路段建築物周期性修繕機制等工作。
推進舊改徵收項目的全過程管理。以「緊盯不放消存量、嚴格管理控增量」為要求,推進在外過渡居民安置。在繼續做好舊改徵收基地新開啟動的基礎上,推進徵收項目基地收尾;總結舊改徵收新機制試點經驗,完善工作流程,助力基地收尾。
(五)堅持共享共治,著力提升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效能
啟動新時代「美麗家園」三年行動計劃。完善市、區、街鎮三級黨政雙牽頭工作機制,結合街鎮事業單位整合,切實落實街鎮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及房屋管理工作職責,推進基層黨組織對業委會的組織和工作覆蓋。規范業主自治機制,進一步規范業委會運作,推進業委會運作規范評估;推行年度審計制度,規范業委會資金管理,擴大小區專項維修資金、公共收益、業委會工作經費的年度審計覆蓋率,促進200個商品房小區維修資金續籌。推進形成「按質論價、質價相符、優質優價」的市場價格機制,試點推進500個小區物業服務費調整,全面推行物業服務合同網簽制度。
(六)堅持守住底線,著力防範化解各類風險隱患
毫不鬆懈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履行疫情防控行業管理責任,聚焦房管領域疫情防控關鍵環節和重點問題,主動對接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和街鎮,指導督促有關企業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推進《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實施,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有序推進全市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對安全隱患風險較大的城鎮房屋重點排查,12月底前完成對所有城鎮房屋排查。健全小區安全風險管理機制,有序推進實事項目,為建設500個老舊小區新增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重點圍繞消防設施、電梯運行、小區地面積水、地下車庫積水、高空墜物(外牆脫落)、老舊住房結構安全(坍塌)等運行安全風險管理,推進智慧物業應用場景建設。
(七)堅持數字賦能,推進房管領域數字化轉型
通過數字賦能,深化城市管理「一網統管」向住宅小區延伸覆蓋,加快推進智能感知設備、智能配送設施等,加快推進住宅小區「新基建」,發展智慧物業,推動物業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信息化、數字化,加快完善房管信息系統集成平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房地產開發、住房租賃、物業等領域事中事後監管制度,發揮信用監管效能。
三、切實加強房管領域自身建設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有力推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在本市房管領域的落地落實,加快形成房管領域比學趕超的生動局面和濃厚氛圍,不斷展現新氣象、開創新局面、實現新作為。
(一)堅持政治引領
堅持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四史」學習教育成果,按照市委、市建交黨委要求抓好黨史學習教育,提高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戰略眼光、專業水平。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從嚴從實加強自我監督約束。
(二)嚴格依法行政
深入貫徹法治思想,積極參與《上海市紅色資源保護利用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制定實施工作;積極探索完善住房租賃制度。認真實施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提升法治工作建設水平。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試點出台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三)增強行政效能
大力營造合理、有序、良性的競爭氛圍,引導激勵幹部想幹事、能幹事、干成事,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房管領域幹部隊伍。加強市區聯動,構建上下貫通的抓落實體系。強化服務意識,推進模範機關建設,通過比學趕超、爭創一流,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7. 企業債和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的區別
《指引》提出,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專項債券類型:一是健康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為群眾提供醫療、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務項目。二是養老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設施設備,以及開發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用品項目。三是教育培訓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建設教育培訓服務設施設備、提供教育培訓服務、生產直接服務教育發展的教學教具產品的項目。四是文化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新聞出版發行、廣播電視電影、文化藝術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等文化產品生產項目,以及直接為文化產品生產服務的文化產業園區等項目。五是體育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體育產業基地、體育綜合體、體育場館、健身休閑、開發體育產品用品等項目,以及支持冰雪、足球、水上、航空、戶外、體育公園等設施建設。六是旅遊產業專項債券,主要用於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旅遊產品和服務開發等項目。
8. 怎樣申報2015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關於申報2015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財辦文資〔2015〕2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辦公廳(室),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財政部關於重新修訂印發<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文資〔2012〕4號)有關要求,現就2015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申報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內容
(一)鞏固文化金融扶持計劃。繼續加大對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文化擔保、文化融資租賃等機構為文化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引導金融資本投入文化產業。支持企業在項目實施中積極利用金融工具,對於獲得銀行基準利率貸款的文化產業項目給予優先考慮。
(二)繼續扶持實體書店發展。將試點范圍擴大至北京、河北、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陝西、雲南等16個省市。每個試點省市可推薦不超過6家實體書店,中央財政將通過專項資金擇優給予獎勵,用於幫助其購置軟硬體設備、支付房租、彌補流動資金不足等。
(三)開展新聞出版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重點支持新聞出版企業開展相關國家標準的應用,采購或升級用於出版資源深度加工的相應設備及軟體系統,傳統出版業務流程數字化改造軟體系統、內容資源關聯與復合應用軟體系統,版權資產管理工具與系統等,開展環保印刷設備更新和流程改造。
(四)加快推動影視產業發展。繼續支持高新技術在電影製作中的應用、電影企業「走出去」、重要電影工業園區和高科技核心基地建設、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重點影片、重點專業性電影網站建設等,加大對影視內容產品支持力度。
(五)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重點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傳播、消費的數字化、網路化進程,強化文化對信息產業的內容支撐、創意和設計提升;支持利用數字技術、互聯網、軟體等高新技術支撐文化內容、裝備、材料、工藝、系統的開發和利用;深入挖掘優秀文化資源,推動動漫、廣告等產業優化升級。
(六)支持特色文化產業發展。重點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風情的民族工藝品創意設計、文化旅遊開發、演藝劇目製作、特色文化資源向現代文化產品轉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廣,向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等國家重點支持區域傾斜。
(七)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發展。重點對列入《2013-2014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的有文化服務出口業績的企業給予獎勵;對列入目錄的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境外投資等項目給予補助。
(八)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支持傳統媒體運用已有技術成果,開展全媒體、大數據應用、視聽新媒體、音視頻集成播控等平台建設;支持傳統媒體發揮內容資源優勢,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核心競爭力;支持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在內容、渠道、平台、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拓展傳播渠道與影響力。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
1.申報專項資金的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二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三是具有一定規模實力、成長性好,其中凈資產一般不低於500萬元。
2.企業申請項目補助的,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申請金額一般不超過企業上年末經審計凈資產額的30%;企業集團最多可同時申報兩個項目,合計申請金額不得超過企業集團上年末經審計合並凈資產或母公司凈資產的20%。企業集團下屬單位,通過企業集團統一進行申報。
3.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有關精神,凡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標準的小微文化企業,其凈資產規模及申請金額比例不受上述條款限制。
4.除貸款貼息及獎勵類項目外,企業不得就往年已獲支持項目或類似項目再行申報。
(二)其他申報單位。
1.申報專項資金的其他申報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具備從事文化產業相關工作的職能或資質;二是已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2.其他申報單位的申報項目應當符合國家文化產業政策發展方向,對文化產業發展具有服務或示範作用,重點是國家或地方文化改革發展規劃所確定的重點產業項目。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應按照《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其中:
1.申請項目補助的,需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相關合同等復印件,其中申請境外投資項目補助及資產評估、審計、政策法律咨詢等費用補助需補充提供其他文件(見附件1)。
2.申請貸款貼息的,需提供相關銀行已支付利息確認單、相關銀行貸款合同、利用貸款實施重點發展項目情況說明、已支付貸款利息憑證等復印件。付息憑證須與貸款合同所列的項目用途一致(見附件2)。
3. 申請債券貼息的,需提供相關部門核准發行文件、發行情況報告書及公告書、募集資金驗資報告及企業書面申請文件(見附件2)。
4.申報保險費補助的,需提供保險合同、已支付保險費憑證等復印件(見附件2)。
5.申請實體書店扶持獎勵的,需提供實體書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實體書店獎勵資金申請表(見附件3)。
申報專項資金的企業,還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經審計的最近兩年企業財務報告等復印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3。
(二)申報方式。紙質文件申報與在線申報同時進行,申報單位按要求完成在線申報後,還應提交紙質文件。申報單位從財政部政府網站司局頻道(http://wzb.mof.gov.cn/),進入「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模塊,按要求填寫和提供有關資料;其中,申報出口獎勵的單位登陸商務部文化貿易管理系統(http://fwmyzb.mofcom.gov.cn/),進入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申報系統,按要求填報有關數據。申報項目涉及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合同文本、付款憑證等,應按要求上傳掃描件。每個項目的電子文件應做到數據准確、資料齊全、掃描圖像清晰,並與紙質文件保持一致。
(三)申報程序。中央各部門(單位)、各省級(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財政廳(局)、財務關系在財政部單列的中央企業負責組織本部門、地區或單位申報工作,並於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在線審核、項目初審,正式向財政部報送申請文件。中央各部門(單位)、財務關系在財政部單列的中央企業應向財政部提交申請文件、初審報告及申報項目資料,其中申請文件需為部發文。各省級財政廳(局)應向財政部提交申請文件、初審報告及申報項目資料。初審報告包括初審工作組織情況、申報項目情況、初審意見等內容,需加蓋單位公章後作為獨立文件上報財政部,不能作為申請文件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中央各部門(單位)、各省級財政廳(局)、財務關系在財政部單列的中央企業應高度重視2015年專項資金申報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一)緊緊圍繞國家文化改革發展戰略和規劃以及本部門(地區)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做好地方重點項目與國家重點項目的銜接,對列入文化金融合作項目庫、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國家動漫企業項目資源庫等國家級項目庫的項目重點考慮。
(二)探索將項目申報與以往年度文化產業項目監督檢查工作結合起來,對在年度和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違規使用資金情況的申報單位,可實施負面名單制管理,在當年及今後一定年限的專項資金申報中限制或取消其申報資格。
(三)強化項目審核主體責任,注意加強與有關方面特別是地方黨委宣傳部門的協調配合,不斷規范審核程序和標准,提高項目審核透明度,減少人為因素干擾,確保公平公正;同時切實提高申請文件質量,確保申請項目信息真實、准確,並與紙質文件和在線申報保持一致。
(四)為深化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管理,財政部委託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開展2015年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前置性審核工作,請進一步加強與專員辦的溝通協調,並在向財政部上報預算申請資料的同時抄報專員辦。
(五)請按申報要求抓緊布置開展申報工作,以往年度曾出現個別單位逾期申報,影響申報工作整體進度的情況。為保證工作進度,2015年度逾期申報將一概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請項目補助類企業所需資料清單
2.申請文化金融扶持計劃企業所需資料清單
3.申請實體書店扶持企業所需資料清單
財政部辦公廳
9. 某財政發生如下經濟業務,為該省財政編制有關的會計分錄,有關賬戶需要列出明細分類賬戶。
1、
借:待償債凈資產—應付短期政府債券 25 000
貸:應付短期政府債券 25 000
借:債務還本支出 1 000 000
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 300 000
貸:國庫存款 1 300 000
借:應付短期政府債券——應付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應付本金 1 000 000
——應付利息 300 000
貸:待償債凈資產—應付短期政府債券 1 300 000
2、
借:待償債凈資產—應付長期政府債券 12 500
貸:應付長期政府債券 12 500
借:債務還本支出 5 000 000
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 150 000
貸:國庫存款 5 150 000
借:應付長期政府債券——應付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應付本金 5 000 000
——應付利息 150 000
貸:待償債凈資產—應付長期政府債券 5 150 000
3、
借:國庫存款 700 000 000
貸:債務收入 700 000 000
借:待償債凈資產——應付長期政府債券700 000 000
貸:應付長期政府債券 700 000 000
4、
借: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支出 100 000
貸:國庫存款 1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