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債券的問題
第一沒有這個規定,個人投資者剛兌例子是有,但並不是必然。第二這個折價不多也不見得有錢賺,必須注意債券利息是要繳紅利稅的,個人投資者20%,機構投資者10%,還要承擔債券到期兌付風險,今年已經發生幾單債券違約了,所以債券到期兌付風險不能忽視。
發行國債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適度的國債規模刺激經濟發展,規模過大對經濟發展有負面效應,適度的國債發行可以有效控制貨幣供應量。國家公債的運用可以影響市場利率。適度的國債可以調節供給與需求的總量平衡。
原因:國債是彌補財政赤字的較優方式。敗政赤字出現後,一般有三種方式彌補。一是動用歷年的財政結余;二是向中央銀行借款或透支;三是發行國家公債。
政府通過發行國債,將社會暫時閑置的個人公共消費資金集中起來,並改變其使用性質,將其轉向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或將資金沉澱下來,變一部分現實的購買力為潛在的購買力,從而減緩總需求壓力。
(2)18隻債券年內打破剛兌擴展閱讀:
在所有的理財產品中,國債由國家信用做為背書,應該是屬於最安全的投資產品。稱市場稱為「無風險投資」。
2019年,國債三年期收益率為4%,五年期收益率4.27%,相比銀行定期同期產品並不低。在銀行理財產品打破剛兌的情況下,國債毫無疑問成為了「保本理財」性價比較高的替代品之一。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推出儲蓄國債「隨到隨買」試點,將儲蓄國債發行時間由原來的10天延長至全月。
而個人投資者可在4月全月,通過40家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共計約13萬個營業網點,以及27家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的網上銀行購買儲蓄國債,有利於提高個人投資者購買儲蓄國債便利性。
本次發行的電子式儲蓄國債在發行期內不得提前兌取,發行期結束後方可提前兌取。而且提前兌取業務只能通過承銷團成員營業網點櫃台辦理。
C. 央企國企債券頻現違約折射啥
央企國企債券頻現違約是對於整個中國債券投資的一場風險教育,一直以來中國債券市場存在著各種「剛兌」的債券投資思想,對於信用風險比較漠視,現在央企國企債券也出現非單一的違約事件,說明有國資背景的也不能倖免於信用風險。現在整個債券市場的違約事件的發生有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債務負擔加重等因素,從行業上看,違約企業大多屬於煤炭、鋼鐵、有色等產能過剩行業。從券種上看,今年以來1年期以內的短期債務成為違約重災區。由此不難分析,近期違約個案中,產能過剩行業企業的基本面持續惡化,經營不善成主要因素。自美國次貸危機後,全球貨幣政策寬松,導致債券市場大規模擴容,且過去一直以來中國債券市場存在所謂「剛兌」現象,使得這種擴容也讓周期性行業很容易藉此大規模舉債經營,現在所出現的違約企業行業也是屬於周期性行業為主,而周期性行業很多時候是國資背景涉足較多的,債券違約事件增多是打破過去對於債券投資對於信用風險上的忽視。
D. 在債券市場有如下兩只債券,每年付息,哪一個是更好的投資選擇,為什麼
在債券市場里每年付息的就是好債券。
E. 理財產品要打破剛兌,兩年之後銀行存款不一定保本,為什麼要這樣呢
現在大家都知道,銀行的理財產品要打破剛性兌付,也就意味著銀行理財產品不再保本。根據監管方面的要求,所有銀行必須在2020年年底,出清存量,停止新發行保本理財產品。
任何投資都會有風險,銀行理財產品也不例外,以前之所以大家覺得沒有風險,是因為風險已經被銀行承擔了,是銀行把理財的損失給我們剛性兌付了。長久以往,當銀行也兜不住這部分風險的時候,就會發生銀行流動性風險,進而引發金融領域系統性風險。到時我們的損失會更大。
所資管新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從最終結果來看,非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安全性反而提高了。所以銀行產品打破剛性兌付是正確的決定,是所有人的共識。我們每個人都要正確的認識。
F. 關於CFA考試問題:為什麼要投債券
一、為什麼投資和投資什麼
生在一個信用貨幣的時代,我們每個人生下來就被金融綁架,一生積累的財富不再是金銀銅這些實物資產,而是貨幣當局的信用符號。因此,每一個活在當下的人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如何投資?因為,即使選擇不投資,也只是投在了各國央行印出來的數字上而已,可能更加危險。這恐怕是大多數客戶投資的根本動力,也是一個行業的人賴以養家糊口的飯碗。
無論是大眾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在清楚自己必須投資之後,都要面臨投什麼的問題。也就是選擇一個或幾個大類資產。每個大類資產能夠長期存在,大體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都有個邏輯來告訴投資者為什麼投這類資產。股票、期貨、債券、(融資類)信託是國內最常見的幾個大類資產。單獨看某一個人或者某一類機構,由於專長的局限或者監管的規定,對大類資產選擇可能是相對穩定的,但是綜合看整個市場,幾大類資產都需要一個強有力的邏輯去吸引資金。這個邏輯主要就是風險和收益兩個要素的匹配。如果橫向比較這幾大類資產,投資邏輯的兩大要素大體是在動態中不斷追求著平衡,從而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風險偏好)。比如,債券一般只能滿足8%以下的客戶需求,融資類信託滿足了8%到12%需求的客戶,而12%以上的客戶一般會選擇股票和期貨。
大多數客戶對於投資的要求是確定性,避免賭博,除非貪欲被勾起,投資往往是被動接受風險(職業投資人的觀念則截然不同)。只有精明的投資人會進一步去不斷拷問每類資產背後的投資邏輯,優化自己的組合。
二、債權類產品
多數個人和機構投資者是保守的投資者,債權類(固定收益類)資產會是其主要選擇。目前存量較大的債權投資品種包括銀行貸款、信託貸款、標准化債券和銀行存款(銀行理財不是基礎資產,不算在內)。債權類資產有著極為相似的特點,都只能取得固定的收益,都需要承擔信用風險,都有一定的流動性(包括信託、存款和銀行貸款)。因此,不僅在融資方看來,三種債權融資方式有著極強的相互替代性;在投資方看來,債權類資產也是可替代的,區別的根源在於業務模式上的差異。
有的客戶會主動接受「債券比信託安全,收益率低」的觀念,精明的客戶卻會詰問為什麼安全?銀行貸款、信託貸款和標准化債券的業務模式怎麼不同,關鍵點在哪裡?
(一)護城河裡的王者
銀行貸款是固定收益類產品的基礎業務模式和定價基礎。雖然銀行貸款是大多數機構投資者難以進入的領域,但是銀行貸款的存在卻切實地影響著每個債權類投資者的投資邏輯。
首先,銀行貸款體量最大,可以說銀行掌控著企業的資金命脈,一個企業一旦被銀行抽貸,其還款能力將岌岌可危,反之,則信用風險可控。
其次,銀行掌控著資金賬戶,對企業的了解程度是非銀行類機構無法企及的。
第三,銀行信貸經理每天生活在企業身邊,一旦企業有融資需求,銀行往往是吃第一口肉的人;同樣,一旦企業遭遇困難,銀行也是最有可能取得優質資產的人。
如果再考慮到當地銀行與企業和地方權利機關可能存在的各種聯系,銀行與其他機構投資者之間相當於建立了一條不可逾越的護城河。即使有信貸類ABS出現,銀行在打包過程中的信息優勢和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也讓大多數投資者難以真正承擔購買銀行貸款的風險和收益。因此,銀行雖然充分競爭,但是它的競爭優勢來自於業務模式,來自於網點支撐,不是職業投資機構可以依靠自身力量平衡的。
(二)護城河外的山賊和小姑娘
無論是(融資類)信託投資者還是債券投資者,通常是被攔在這道護城河之外的人,既沒有遍布全國的網點,也沒有客戶的一手賬戶信息。
雖然信託產品定位於高收益率要求客戶,債券產品定位於低收益率要求客戶,但是債務主體卻往往是同一批債務人,有著一樣的信用評級,甚至公開信息。是什麼讓兩者的投資收益率可能相差巨大?
於是,客戶提出這樣的疑問:相同的借款人,信託和債券放在紙面上的區別僅在於發行程序和交易託管場所的不同。信託公司放款速度快、利率確定,債券發行審核繁瑣,借款人當然願意為時間和確定性付高價。此外,信託公司還有剛性兌付的潛在擔保和一批更有經驗的貸後管理人員。我為什麼要舍棄10%的信託,而去投7%的信用債券,債券到底安全在哪裡?流動性好在哪裡?資金緊張的時候,爆倉的不都是債券嗎?
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容易:
理論上,公開信息可以讓市場監督借款主體的行為,債務人的資質被市場認可,從而帶來流動性溢價。但實踐中,債券投資經理對於借款主體的監督能力十分有限,至少遠遜於做項目出身的信託經理。結果,債券投資機構遇到問題往往恐慌性地封殺一類機構或者盲目地拼爹,造成發行人再融資壓力。但這些壓力並不能改變債務人的行為,甚至會造成「虱子多了不咬」和「被迫挑爛蘋果」的結果。投資人之間的相互懲罰,又會反過來削弱債券的流動性優勢,讓資質差的信用債更加類似信託產品。如果比較安全性好的AAA級信託產品和同等資質的債券產品,由於信託產品本身收益率高,流動性也很好,它的流動性溢價甚至會低於債券。
在貸後處置上,債券投資者往往缺乏處置不良資產的能力,專業機構可以多參加幾次實地調研,大多數機構只能依靠評級報告。真出現違約風險,專業投資機構往往難以迅速行動,多數時間只能站在個人投資者後面,到監管機構去尋求保護。反倒是信託公司的業務人員能發揮對項目熟悉的優勢和在銀行鍛煉出的業務能力,表現出更強的處置能力。
總之,投資者的疑問並不無道理,債券安全性高和流動性好的邏輯依據並不在業務模式本身,而是在監管保護、輿論監督(違約多了,效果會降低)和個人投資者盾牌(處置機構會區別對待機構和個人)這些比較隱晦的因素。
那麼問題來了:是「債券是相對安全的資產,信託是風險較大的資產」的投資邏輯錯了,還是債券投資者應該去改變業務模式,建立自己的貸後管理機器來擺脫對監管保護的依賴?
這樣的問題難以有確定的答案,但是有兩點比較明確:標准化債券產品的投資者不應該去試圖做銀行已經做的事情,額外的保護(實踐中只能來自於監管和制度)是債券市場「安全、流動性強」定位的基礎。作為低風險資產的投資者,債券投資者購買的產品本就應是低風險的。這是基本的投資邏輯,也是被大眾投資者接受的心理預期,更是債券市場發展多年積累下來的無形財富。因此,債券市場的發展繞不過保護債券投資者這道坎,在公開信息監督力度不夠的環境(也就是失信成本不高的客觀環境)下,監管保護才是債券吸引力的基石。隨著信用事件的增多,本就模糊的監管保護勢必逐漸弱化。如何在讓市場承擔信用風險的同時,強化監管保護的制度性安排可能是促進債券市場良性發展的方向,也是考驗監管智慧的關鍵點。
(三)站在債券品牌形象的高度看,監管保護的重要性
信用風險上的「買者負責」理論上是正確的,但是實踐中連信託產品的剛性兌付都難以打破。凡是理論上正確而又在現實中屢屢碰壁的事情,通常需要格外小心。
換一個角度看,讓遠隔千里的投資者去放心地把錢交給一個只見過評級報告(最多每年調研一次)的借款人。在沒有強大的輿論監督環境下,這本身就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任何金融產品的最終投資方一定是非專業投資者,是老百姓,專業投資機構不過是靠老百姓信任和專業自信謀生的中介機構。如果真按照買者負責的原則來處理債券市場的違約問題,大眾投資者對債券市場的信賴感一定會受到打擊,信用債券恐怕都會被殃及。這和信託不敢打破「剛兌」是一樣的道理。讓老百姓吃一次虧容易,回頭再融資就難了。
一旦債券市場低風險低收益的品牌形象被破壞,最終受損的一定是參與債券市場的機構和發債企業。貨幣當局也難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為低風險偏好資金(比如今後的海外人民幣投資信用債)提供投資品種。維護這一形象就需要正視「資產處置能力缺口」這條護城河,沒有跨越這條護城河的橋梁,就不會有信用債券的安全性優勢、流動性優勢、低融資成本優勢和對全世界投資者的吸引力。因此,對債券的保護不僅需要,而且需要制度化。
三、政策穩定
泱泱五千年中華文明史,沒有輝煌的金融史。自乾隆時代有外國人記錄中國的商業信息以來,興也高利率,衰也高利率,這種不正常狀態不是用經濟本身的興衰能解釋的。縱看數百年,長期未有改變的只有不穩定的「政策」和從未建立起來的制度信用。如果後面一個文件永遠比前面一個文件大,發一個文件就可以造成投資者的損失,那麼未來的損失就沒人能預見,資金使用者就只能靠支付高利率去彌補借款人可能的損失,信用借貸體系會陷入惡性循環,甚至壓垮實體經濟。很難說這個問題在乾隆末期國家經濟的衰落過程中到底起到了怎樣的作用,但類似的循環真實存在。
希望在大國崛起的過程中,我們能穩定政策,打下一個信用經濟的基礎,在此之上才可能有被人尊重的商業文明,甚至一個可以與盛唐並稱的偉大時代。
G. 債券價格計算問題
公式為:P=M(1+i*n)/(1+r*n)
其中:
P是債券的價格,
M是票面價值,
i是票面的年利率,
r是市場利率,
n是時間。
*是乘號,
/除號。
P=100*(1+8%*10)/(1+10%*10)=90
公式和計算過程如上述所描述
我打個比方讓你更好的理解,現你手上拿的債券是面值100元,期限10年,年利率8%,而現在市場的利率提高了,那說明了什麼?說明了你現在拿100塊錢可以買到期限10年,年利率10%,那別人就不會再想去買你手上債券,那說明你手上的債券要貶值。
那到底貶了多少呢?
公式表達的意思是你債在未來時間里可以給你代來的收益要按現在的10%的利率折為現值。通俗說就是將以後的錢通過公式變成現在的錢。
補充問題:我們可以看到每年支付利息是8塊錢,付了十年。
公式:P=C/(1+r)+C/(1+r)2+C/(1+r)3+.....C/(1+r)n+M/(1+r)n
其中(1+r)2是(1+r)平方的意思。C是利息
這個計算很麻煩,在財務管理有個年金的現值系數,
我得出來的結果是87.71
第二個公式和第一個理解是一樣的,都是將未來的收益變成現值,只是用復利的方法來計算。如果你對公式不是很了解,或看的很模糊的化,我希望你可以去看一下財務管理的書。財務管理了解通徹對證券的了解會很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