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發行費用不影響遞延所得稅。債券發行費用的處理與所得稅沒有時間差異,不形成遞延所得稅。
債券發行費用主要包括委託他人代銷債券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債券印刷費,以及相關的律師費、注冊會計師審核財務報表的費用、廣告費等。這些費用是企業發行債券必須的開支,其金額也往往較大,應按照債券的存續期分攤,賬務處理上,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1。如果發行費用小於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減去發行費用後的差額,視同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於計提利息時攤銷。
2。如果發行費用大於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後的差額,根據下述情況辦理:
1)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專項用於購建固定資產,且發行費用差額較大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直接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
2)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專項用於購建固定資產,且發行費用差額較大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3)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專項用於購建固定資產,但發行費用差額不大的,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4)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不是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的,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貳』 國債的利息收入要確認遞延所得稅么
國債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所得稅的時候是免稅的,所以是永久性差異,不存在遞延所得稅的問題。
『叄』 暫時性差異和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的概念
資產或負債的計稅基礎與其列示在會計報表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
暫時性差異的列示
該差異在以後年度當會計報表上列示的資產收回。或者列示的負債償還時,會產生應課稅金額或扣除金額。
暫時性差異的分類
暫時性差異可分為時間性差異及其他暫時性差異兩類。
前者是因收入或費用在會計上確認的期間瑕稅法規定申報的期間不同而產生的,後者則因其他原因而使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不同而產生的差異。
遞延所得稅(Deferred Income Tax ):具體細分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由於《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核算所得稅。即通過比較資產負債表上列示的資產、負債按照會計准則規定確定的賬面價值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對於兩者之間的差異分別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與遞延所得稅資產。
『肆』 哪些暫時性差異不能確認為遞延所得稅
比較常見的產生暫時性差異而不確認遞延所得稅的有:
1.一般分期付款取得的固定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的,是具有融資性質的,那麼這個固定資產在取得時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差異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2.非同一控制下的免稅企業合並中形成的商譽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所產生的差異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3.擬長期持有的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產生的差異也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4.三新企業對於無形資產初始確認時計稅基礎與賬面基礎形成的差異也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伍』 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應確認遞延所得稅,是對還有是錯
國債利息根據稅法規定是免稅的,而會計對於這部分收益需要確認投資收益。兩者產生的差異是永久性差異,不會隨著時間的變化逐漸消失。因此,不會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收到利息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債卷投資
投資收益-(利息)
『陸』 遞延所得稅問題
1、對外捐贈只能是直接對外捐贈,稅法才不允許扣,公益捐贈是限額扣除,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收入,這些都是永久性差異,是影響當期所得稅費用的,不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費用,產生遞延所得稅費用的一定是暫性性差異。如,因折舊期限和折舊方法不一致引起的折舊金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波動,長期股權投資確認的投資收益,接受捐贈金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50%部分,所有資產的減值准備,會計上引用謹慎原則未確認的收入但發票已開的預收賬款等等,都是暫時性差異,都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費用。
2、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的費用,因尚未支付,記做其他應付款,假設它的賬面價值是30000,則它的計稅基礎是0,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費用,分錄是: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7500(=30000*25%) 貸: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7500。(所得稅費用在貸方,說明減少了所得稅費用)。
在開始確認其他應付款的那一時刻,負債的賬面價值就大於計稅基礎,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付完款後,如果這筆費用稅法允許扣除,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才相等,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此時轉回。
付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30000
貸:銀行存款 30000
同時:
借:所得稅費用 750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7500
『柒』 本期取得國債利息收益會不會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
國債利息根據稅法規定是免稅的,而會計對於這部分收益需要確認投資收益。兩者產生的差異是永久性差異,不會隨著時間的變化逐漸消失。因此,不會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捌』 關於遞延所得稅問題
當期所得稅的應稅所得額為 1000-200+120=920
遞延所得稅=期末負債-期初負債-(期末資產-期初資產)=60-50-(50-25)=-15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920*0.25-15=215
借:所得稅費用 215
遞延所得稅資產 25
貸:應產稅費--應交所得稅 230
遞延所得稅負債期 10
故2012年度應交所得稅為230
你這個題是不是那兒出了問題?遞延所得稅資產是不是期初和期末的值弄混了?那樣的話所得稅費用為245
『玖』 國債、政策性債交企業所得稅嗎
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