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次還本付息的應付債券肯定是影響賬面余額,增加了.那分期付息的,在付息日前的某一天是否影響應付債券的
「對於分期付息的債券,每個計息日應計未付的利息,設置「應付利息」賬戶單獨核算,不增加應付債券的賬面價值。
應付債券的賬面價值,指的是應付債券的初始入賬價值。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調正的是利息 ,不是賬面價值
B. 債券在上個付息日後買,在下個付息日前賣掉,除了本身的漲跌浮動收益,還有利息收益嗎
1,有利息收益。債券交易是按凈價交易、全價結算;全價=凈價(成交價)+應計利息。所以,你在付息日前賣出會得到應計利息,利息是按天算,持有一天就有一天的利息。
2,無息債券就是貼現債券,主要是一年以下的短期債券。債券的發行價與回收價(或者說賣出價、面值)之間的差價就是收益。
3,除了票面利息5元,還有交易價格與面值的差值(100-95=5元),當然你買進的成本不止95元,結算的時候還要計算11個月的應付利息,實際得到的是5元的利息減去11個月的利息等於一個月的應得利息,即持有一個月得一個月的利息。總收益=5元差價+一個月的利息收益。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貝請註明出處參考資料。
C. 在付息日之前 買企業債券可得全年利息么
可以,不過在付息日之後買企業債券,不用付這些利息錢,
在之前買,這些利息包含在價格里
D. 在到期日的前一天買的債券,利息怎麼計算
按到期日利息計算。債劵利息計頭不計尾。
E. 債券中的起息日和付息日,為什麼有些時候會不一樣
這要視乎該債券有沒有稅收優惠,如果是國債或地方債,按照現在的稅收政策是不收相關的紅利稅的,若忽略相關的收益率問題,在那一天買都是一樣的。如果是企業債或公司債(也包括城投債,即城市投資建設公司發行的債券),這些都是非免稅債券,個人投資者要被徵收20%紅利稅(是按個人所得稅徵收的,但一般這種投資方式的征稅都是叫紅利稅),法人機構要被徵收10%的紅利稅。征稅金額是按照當期付息金額乘以稅率。由於這稅是按時點徵收的,只有債券付息時向當前付息時的持有者徵收的,不論你可以買入該債券。稅收問題很多時候會導致相關避稅現象,在付息前債券價格可能會因稅收問題出現價格回落,在付息後也因稅收問題的過去而上漲,但一般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還是建議在起息日這一天或之後買比較合算,原因是這20%的稅率是比較重的,就算債券價格因稅收問題在付息前後有漲跌,但這個漲跌很多時候在短時間內是無法彌補上這個稅的差異的。
對於每年支付一次利息的債券來說,起息日和付息日不一致很多時候是由於相關付息日遇上法定節假日問題所造成的,一般是順延支付。就算時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的債券來說(一般多數是國債),起息日所對應的半年後的付息日不一致也是由於這個原因所造成的。
的確是這一輪的利息是起息日和付息日之間的利息,只要這債還沒有到期還是會繼續算利息的,但如果該債券的這輪付息是到期的還本付息,這在這之後的利息是不再算利息,原因是一般債券的最後計息日為該債券的到期還本付息日,但由於節假日順延的相關利息是不再計算並支付的。
F. 只要在付息日(債權登記日)前買入債券就能分得利息
可以分得一天的利息。
付息日前一天去買的債券已經包含利息了,因為債券是按日計息,持有一天就有一天的利息。同時付息日後,企業債要除權,價格會下跌。不會以買入的價格(包含利息)賣出;所以分得利息和債券價格下跌;兩者一進一出,算來只賺到一天的利息,既年利率/365*持有天數。
G. 關於債券的利息問題,請按題順序回答!謝謝
1.你買入時除了要交賣方價格100元外,還要支付該債券上次支付完利息後(即當期利息起息日)開始到買入時當天為止的應計利息。原因是現在的債券交易是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所謂的凈價交易是指在債券交易時是不計算該債券從起息日起到交易當天為止的應計利息,全價結算是指交易清算時是按凈價加上應計利息進行交割結算。
2.能拿到的是一年利息,原因主要是債券交易規則所造成的,與第一點所說的情況而延續下來的,由於交易時你已經代為墊付該債券未到付息前的應計利息,故此到付息時你是拿到一年的利息。
3.利息稅你要付的是100*10%*20%=2元,由於利息稅的徵收時點是在付息時才徵收的,而徵收的對象則是此時持有該債券的持有人,故此債券交易在付息前很多時候會看到會有債券價格下跌的避稅現象行情發生,或者會有除息後會有避稅過後債券價格上升的行情。
4.除息日在哪一天並不是全國統一,也並不是企業自己說那一天就那一天,只是遵循交易慣例而已,一般債券每年的除息日就是該債券發行日所對應的日期(這是按每年付一次息來說的,一般債券是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有些國債是每半年付一次利息),若遇到節假日非交易日會被順延的。
H. 是不是由於債券利息要交稅,所以會造成購買債券虧損
按照你所述的情況事實上的確就是如此,現在的對於債券的稅務徵收的紅利稅或利息稅並沒有因銀行存款的相關利息稅收取消而跟隨取消,還是按照過去20%的稅率徵收,而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每天都會對債券計算應計利息,而相關利息的征稅卻是採用債券付息時的那一個時點征稅,而征稅的對象只限於付息時即付息的債權登記日所登記的誰持有該債券為准,故此在買入即將到付息或甚至是當天就是付息的債權登記日還買入該債券就要有帳面上產生相關虧損的准備,對於一般債券投資者很多時候是很注重規避相關的稅收,導致存在相關避稅問題,故此對於成交活躍的債券品種,很多時候會出現非免稅債券在臨近付息的債權登記日前一段時間會有債券價格跳水行情且當債券付息以後債券價格也會迅速回升的情況發生。
I. 關於深交所企業債券。比如我今天買入某企業債券。明天為登記日。1,那麼到兌付日的時候我所得利息稅後是
只給你一天的利息。
全價交易,凈價交收,比如019514現在的價格101.04,全價105,你買賣的時候將會105左右,你持有幾天就有幾天的利息,到時賣出的時候按你的凈價來計算。不用想多,如果你在登記日的前一天買就有所有的利息,那之前買的不虧大了么。
J. 為什麼債券付息前跌的厲害
應該是債券在付息後要公告定期的債券跟蹤評級所造成的,由於9月1日起交易所實施了新的債券交易規則,對於債券評級較低的債券將會採取限制買入的交易措施。
自2014年9月1日起債券交易實行新的規定,現在並不是任何債券都能買的。
上交所分為正常債,適當性管理債,ST債
適當性管理債開通正回購許可權(一般最低需要50萬)就可以買了,普通客戶無法買,9月1日生效
ST債=正回購許可權+簽署風險揭示書+500萬,下次評級出來時才生效
深交所分為正常債、ST債
ST債=正回購許可權+簽署風險揭示書+500萬,下次評級出來時才生效
故此9月1日後普通投資者不能買的債其實就是上交所的適當性管理的債即主體AA-及以下,主體AA展望負面,其餘的債都能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