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地方政府債券
地方政府債券簡稱「地方債券」,也可以稱為「地方公債」或「地方債」,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和資金需求狀況,以承擔還本付息責任為前提,向社會籌集資金的債務憑證。
B. 財政部如何防風險嚴控地方債
中國經濟「穩中向好」和我國採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是分不開的。 在7月24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穩中求進」被定為定調下半年的經濟工作的總基調。為此,就是要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實施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
大招四: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問責到人
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指導做好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制度,建立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制度,構建地方政府債務常態化監督機制。
最近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而且要實行終身問責、倒查責任。不少地方政府借錢,並不擔心未來還得了還不了,認為肯定有人兜底。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黃益平指出,地方債務問題的核心就是,未來把流量解決了,也就是說以後地方政府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資產負債表,誰借錢誰要負責,市場承擔市場的後果。
C. 地方債卷是什麼地方債卷的風險
地方政府債券,又稱地方債、市政債券,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普遍採用的債務管理方式,它具有雙重創新特性:既是財政管理與債務管理制度的創新,也是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的創新。
優點
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無疑解決了地方政府財政吃緊的問題。地方政府可以
地方政府債券
根據地方人大通過的發展規劃,更加靈活地籌集資金,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更主要的是,由於地方政府擁有了自籌資金、自主發展的能力,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將會更加成熟,地方人大在監督地方政府方面將會有更高的積極性,中國的 憲政體制將會得到進一步鞏固。
缺點和風險
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總額面臨著《預演算法》的制約。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將會產生一系列的法律問題,如果沒有嚴格的約束機制,一些地方政府過度舉債之後,將會出現破產問題。而我國目前尚未對政府機關破產作出明確的規定,一旦地方政府破產,中央政府將承擔怎樣的責任,地方人大將作出怎樣的安排,所有這一切都必須通盤考慮。
D. 地方債風險怎能轉嫁給老百姓
地方債「高不可攀」,誰來埋單值得關注。資源在政府手上,為了解決債務問題可能通過一些運作,比如房產、土地買賣等,最後轉嫁到企業、老百姓身上。這是最壞的一種做法。 近日,審計署發布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結果,暴露的一些問題較為嚴重:地方債務在繼續擴張;這兩年到期債務較為集中;到期債務基本依靠借新還舊滾動;一些地方政府嚴重資不抵債;只管借債鋪攤子不管還等。一句話,地方債務風險隱患不但沒有消除,而且愈演愈烈。這再次引爆社會關於地方債務風險問題的熱議。然而,黎民百姓最為關心的是,這巨額地方債務最終會否轉嫁到自己頭上? 目前,地方融資平台債務數額依舊是一本糊塗賬。2011年審計署通過審計摸底調查出2010年我國省市縣三級地方融資平台債務為10.7萬億元這個官方最為權威的數據後,這兩年到底增加了多少,地方債務余額多少,眾說紛紜。有關海外機構根據審計署公布的數據得出,截至2012年地方債務為12.08萬億元,國內有研究機構認為應該在15萬億元左右。但是,有一個數據是可信的,那就是銀監會負責人透露,地方融資平台貸款從2010年的8.5萬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9.1萬億元。 一個突出問題是,地方融資平台貸款幾乎沒有歸還過,筆者分析增加的6000億元貸款可能是將利息計入本金之中。而且,要求展期地方融資平台貸款呼聲很高,有些銀行已經進行了利轉本金、借新還舊等措施予以展期。地方政府還在通過各種途徑擴張債務,有通過中央財政代理發債的,有通過地方金融機構貸款的,還有繼續通過信託渠道融資的。這些債務都是有償、有息並且還在擴張,最終誰來承擔呢? 筆者以為,這筆賬最終轉嫁給百姓承擔的可能性非常大,至少通過三種途徑:首先,許多地方融資平台債務都是賣地資金擔保的,政府又掌控著土地資源,通過從農民手中廉價收購過來,再通過天價賣給開發商,開發商再通過推高房價賣給百姓,最終實現了通過高房價轉嫁給老百姓的路徑。 再次,通過財政資金核銷地方債務包括融資平台貸款。財政的錢就是納稅人的錢,這些損失也是間接地轉嫁給了老百姓。但這種可能性很小。目前,中央和地方全口徑財政收入總計為11萬億多元,地方財政收入渠道更少,不可能拿出巨額財政資金來買單地方債務。最可行的就是第三種轉嫁給百姓的途徑。名義上財政核銷買單,實際上通過增發基礎貨幣來稀釋地方融資平台債務以及其他債務。假如通過央行發行基礎貨幣稀釋的話,那麼,物價上漲,通脹走高,最終是通過隱蔽方法讓老百姓買單。 目前我國的外匯占款已高達27萬億元,如果再給地方債務買單以及鐵路債務買單的話,那麼,我國物價水平將會失控,通脹將會攀升到遠遠超出民眾承受能力的水平。地方債務決不能通過各種途徑轉嫁給百姓,由民眾買單。 筆者建議,地方債務應該懸崖勒馬,先停下來,遏制住繼續擴張的勢頭。然後,釐清底數,「誰的孩子誰抱走」,誰的債務誰償還。地方債務透明化,通過各種途徑接受輿論監督。城市適度擴張以及城鎮化過程中土地增值部分要切實用於歸還地方債。盡快將地方債務納入到政府預算之中。 從根本上來說,必須徹底轉變政府主導投資的方式,將所有投資項目包括一些民生項目通過市場化運作由民間資本充當投資主體。政府的職責是做規劃、給政策,而不是直接主導和參與投資。
E. 對地方企業債券「直通車」激勵措施有效果嗎
在今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發改委秘書長李朴民指出,為確保對企業債券「直通車」激勵支持地區的評價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國家發展改革委專門研究制定《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實行企業債券「直通車」激勵支持措施實施辦法》。「直通車」激勵措施實施兩年來,非常受地方歡迎,也得到高度評價。從發展實踐看,直通車效果比較明顯。
李朴民指出,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把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作為企業債券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繼續穩步推進發行管理體制的改革,進一步開展品種創新,加大風險防控力度。同時,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管理,全面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力爭使企業債券及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中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內容來源:央廣網
F. 地方債的權威解讀
如何進一步防範風險
2011年一段時間,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引起了國際和國內社會的關注,而隨著審計部門摸清10萬億元地方債的基本情況,更多的關注集中在了如何進一步防範風險。
2011年8月16日財政部、中國銀監會相關負責人針對地方債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題一:總體情況如何?
根據審計署結果,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佔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佔21.8%;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債務佔15.58%。
分級次看,全國省級、市級和縣級政府性債務余額比例分別佔29.96%、43.51%和26.53%;分地區看,東部11個省(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政府性債務余額佔49.65%,中部8個省佔23.06%,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佔27.29%。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多年來,地方政府通過舉債融資,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對應對兩次金融危機發揮了一定積極作用,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四川省各級政府籌措政府性債務資金558億元用於災後重建,推動災後恢復重建的順利實施。
「地方政府通過舉債融資,為推動民生改善提供重要支撐。」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說,截至2010年底,地方各級政府投入教育、醫療、科學文化、保障性住房、農林水利建設等民生方面的債務余額達13753.12億元,有力地促進了社會事業發展,此外,還有59466.89億元投入到交通運輸、市政等基礎設施和能源建設領域,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
問題二:風險狀況怎樣?
根據審計結果,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從債務規模看,至2010年底,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即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25%。如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計算,債務率為70.45%,低於100%的警戒線。
從債務結構看,我國政府性債務以內債為主,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債權人主要以國內機構和個人為主,地方政府性債務是多年累積而成,30多年來,地方通過自身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償債能力不斷提高,償債條件不斷改善,逾期違約率一直處於較低水平。
從償債條件看,除財政收入外,中國地方政府擁有固定資產、土地、自然資源等可變現資產比較多,可通過變現資產增強償債能力。此外中國經濟處於高速增長階段,基礎設施建設給地方經濟和政府收入創造了增長空間,有利於改善其償債條件。
2011上半年,銀監會著力推進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補正、追加抵質押物、增提撥備和提高資本佔用成本等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效,平台貸款風險整體可控。
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如個別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擔較重,部分地方的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較大,部分地區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醫院債務規模大、償債壓力較大等。對部分地區和行業存在的風險隱患,需要未雨綢繆,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防範和化解可能出現的風險。
問題三:如何進一步防範風險?
為有效防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近幾年來,國家出台一系列措施,2010年6月,國務院專門下發了通知,從多方面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各相關部門也相繼從擔保、風險控制等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台。
財政部這位負責人表示,財政部目前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這包括:
——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應通過財政預算等渠道,或採取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金解決建設資金問題。
——繼續抓緊清理規范融資平台公司。有的在落實償債責任和措施後要剝離融資業務,不再保留融資平台職能;有的要充實公司資本金,完善治理結構,實現商業運作,引進民間投資改善股權結構。
——堅決禁止政府違規擔保行為。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以及學校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違規舉借債務,不得出具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直接或變相擔保協議,不得以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國有資產為其他單位和企業融資進行抵押或質押等。
——加快研究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抓緊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中國銀監會這位負責人說,下半年,銀監會將用科學的機制讓風險早暴露、早發現、可度量和早干預,嚴格依據有關要求,控制新增貸款風險。審慎開展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戰略合作,加強土地抵押貸款管理,切實根據現金流覆蓋情況分類計提風險資本。
宋清輝:解決地方債問題要「開明渠,堵暗道」
近年來地方債增長很快,根據審計署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我國地方性政府債務是17.9萬億元,總體還是安全可控的。
如何解決地方政府「身背重債」現象?殷強表示,根據《意見》,就是說借債只能以一種方式,就是發債券,不能再以其他方式借債。這比私下借債好很多,老百姓可以知道借了多少債,債往哪兒用,社會可以監督。如果私自借債,或者通過融資平台借債,不光老百姓不知道,甚至政府自己都搞不清楚。
經濟學家宋清輝也認為,此次規范政府債務管理的最大亮點,就是跳出了以往「更側重於如何堵後門」的局限性,《意見》更強調「疏堵結合」。
政府必須尋求融資方式轉變
宋清輝表示,2015-2020年將是我國地方債發行的高峰期,地方政府基礎設施融資方式也將發生重大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將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PPP等方式解決;二是經營性項目主要通過普通企業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解決;三是無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將主要通過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解決。
2016年預計發行地方債約四萬億元嚴防地方政府違規舉債
專家表示,亟待用相關法律來規范地方債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本報記者孫華
「地方債監管難度較大,個別地方政府存在明目張膽地違規舉債的嚴重問題,存在發生局部風險的可能性。這些問題說明對於違規舉債的法律問責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因此亟待用相關法律來規范地方債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必要時法律可以授權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
據財政部網站顯示,日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所做的《國務院關於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表示,近日,地方違規舉債、變相舉債仍有發生,監管難度較大。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違規舉債,或為企業舉債違規提供擔保承諾等;個別金融機構繼續為地方政府違規舉債提供支持,並要求政府進行擔保。「明股暗債」等變相舉債行為時有發生,監管難度較大。
G. 什麼是地方債地方政府為什麼會欠下這么多欠誰的怎麼還
地方債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發展需要或者為了民生,向銀行或者一些企業借的款。一般靠地方的財政收入(地稅局)或者租出礦產河流等的租金來償還。
H. 為什麼中央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地方政府可以發行地方債券的,比如常見的城投債。
2.但是特殊情況下是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地方債券的。比方說地方財政嚴重赤字,資不抵債,這時如果任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話,一旦地方政府無力償還,就會綁架中央政府,對政府的信用造成極壞影響。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I. 《我省將發行47億債券 重點用於民生》發表時間11.5.22,詢問各大銀行什麼時候發行此次國債。
各省和直轄市的地方債,由財政部代,發行過後通過交易所上市交易,不會通過銀行銷售,只能通過證券公司開立證券交易賬戶進行購買;通常這類債券的利率低於儲蓄國債和銀行定期儲蓄利率,並不適合個人投資者購買。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貝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