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債券贖回是按面值還是當時的價格
或初次再發售價格(取較高的一個)
對於初次發行價定為100,息票利息為10%的30年債券,那麼公司通常必須為這種期權支付一個超過面值的費用如果公司希望在到期日之前贖回債券,傳統上長期債券的初次贖回費用等於戲票利息加上票面價值,第一年的提前贖回價格可能是110%
Ⅱ 如何根據債券價格求到期收益率和贖回收益率
證券業協會《證券投資分析》中的定義:
當期收益率(也叫當前收益率),是債券的年利息收入與買入債券的實際價格的比率。
到期收益率(也叫內部到期收益率),把未來的投資收益折算成現值,使之成為購買價格或初始投資額的貼現率。
持有期收益率,從買入債券到賣出債券期間所獲得的年平均收益率。
贖回收益率,針對可贖回債券,通常以首次贖回時,發行人收回的價格為代表,按一般到期收益率的方法計算。
總結:債券收益率就是一個比率,當期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不折現,當期收益率只考慮利息收入,持有期收益率還考慮買賣價差。
折現的折現率就是收益率,到期收益率和贖回收益率,到期的分母考慮的是未來投資收益,包括利息和買賣價差;贖回收益率就是把你賣債券的價格固定了。
Ⅲ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有什麼區別,各自賦予哪一方權利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區別如下:
1、意思不同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2、權利不同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所以發行價格會高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債券發行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對投資者不利,所以發行價格會低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
3、期限不同
可轉換債券規定當債券市場價格高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權提前贖回,而當市場價格低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義務提前贖回。可轉換債券給予投資者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的權利。相當於給了投資人一個看漲期權。所以利率通常較低。
Ⅳ 贖回條款怎麼影響債券價格
可贖回條款的存在,降低了該類債券的內在價值,並且降低了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率。一般而言,息票率越高,發行人行使贖回權的概率越大,即投資債券的實際收益率與債券承諾的收益率之間的差額越大。為彌補被贖回的風險,這種債券發行時通常有較高的息票率和較高的承諾到期收益率。
許多債券在發行時含有可贖回條款,即在一定時間內發行人有權贖回債券。事實上含有可贖回條款的主要是公司債券,國家一般不再發行這種債券。這是有利於發行人的條款,當預期收益率下降並低於債券的息票率時,債券的發行人能夠以更低的成本籌到資金。這種放棄高息債券、以低息債券重新融資的行為稱為再融資。發行人行使贖回權時,以贖回價格將債券從投資者手中收回。初始贖回價格通常設定為債券面值加上年利息,並且隨著到期時間的減少而下降,逐漸趨近於面值。盡管債券的贖回價格高於面值,但是,贖回價格的存在制約了債券市場價格的上升空間,並且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所以,降低了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率。為此,可贖回債券往往規定了贖回保護期,即在保護期內,發行人不得行使贖回權。這種債券稱為有限制的可贖回債券。常見的贖回保護期是發行後的5至10年。
Ⅳ 一般情況下債券的贖回價格是債券面值嗎
一般情況下債券贖回是按面值贖回!
Ⅵ 債券 贖回
第一道題你按照 每年120的券息 第十年1120的現金流 (其實折現率不好選 因為你題設的第一年的市場利率是11% 第二年 考慮到風險中性 市場利率是 10.5% 但是第三年時多少呢 題目沒給 所以不好把每年的先進折現相加的)
第二題
只要債券的價格可能會超過1450的價格 那麼公司就會收回債券 買入人就會遭受損失 那麼債券的價格就會下降 (這個是CALL OPIION的代價)
所以你只需要算 如果在7%的市場利率下 債券的市值會不會超過1450 會就會導致贖回 就會讓價格比原來價格偏低(其實也不能算 因為你找不到合適的折現率)
Ⅶ 如果利率上升,可贖回債券和普通債券,誰的價格下降更多呢為什麼求解答~~多謝!
普通債券下降更多。
1、可贖回債券與普通債券的區別在於:前者附有一項債券發行人的單方面選擇權——可提前還債,這對債券持有者來說,其實是一種傷害(或者說,權利損失)。因此,若其他條件相同,可贖回債券的發行人需要設定更高的票面利息率,以向債券持有者購買這項額外的權利。
2、當利率上升,很顯然,債券發行人會傾向於不行使贖回權,換句話說,債券所附的「贖回權」對債券持有者的傷害力降低了,但票面利息率是不變的,因此,再換句話說,債券持有人獲得了「超額的補償」。這種「超額補償」會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利率上升帶來的收益率下降,因此其價格下降幅度應小於普通債券。
Ⅷ 不可贖回債券和可贖回債券的區別
債券贖回,是指發行人贖回。贖回,是從別人那裡買回來。
債券賣出,是指持有人賣出。賣出,是賣給下一個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