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發行金融債券是銀行從金融市場上獲得中長期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存款資金的特點之一,是在經濟發生動盪的時候,易發生儲戶爭相提款的現象,從而造成資金來源不穩定;向其他商業銀行或中央銀行借款所得的資金主要是短期資金,而金融機構往往需要進行一些期限較長的投融資,這樣就出現了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在期限上的矛盾,發行金融債券比較有效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債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兌換,只能在市場上轉讓,從而保證了所籌集資金的穩定性。同時,金融機構發行債券時可以靈活規定期限,比如為了一些長期項目投資,可以發行期限較長的債券。因此,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金融機構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於優化資產結構,擴大長期投資業務。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全融債券。如果盆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佰的差額,則稱為貼現債券。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 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而實際年利率就是11.11%。 按照國外通常的做法,貼現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要征稅,並且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 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 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無、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回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投資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間隨時去銀行兌付,並獲得規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2. 國際金融債券、一般性金融債券、核心資本、附加資本的含義
金融債券有資本性金融債券、一般性金融債券和國際金融債券之分。
國際金融債券分為外國金融債券、歐洲金融債券和平行金融債券。外國金融債券指
債券發行銀行通過外國金融市場所在國的銀行或金融機構,組織發行的以該國貨幣為面值的
金融債券。其基本特點是:債券發行銀行在一個國家,債券的面值貨幣和發行市場則屬於另
一個國家。歐洲金融債券指債券發行銀行通過其他銀行或金融機構,在債券面值貨幣以外的
國家發行並推銷債券。其主要特點是:債券發行銀行屬於一個國家,債券在另一個國家或幾
個國家的金融市場上發行,而債券面值所使用的貨幣又屬於第三國。平行金融債券。指發行
銀行為籌措一筆資金,在幾個國家同時發行債券,債券分別以各投資國的貨幣標價,各國債
券的籌資條件和利息基本相同。實際上這是一家銀行同時在幾個國家發行的幾筆外國金融債。
一般性金融債券:
(1)擔保債券和信用債券。按照債券是否有擔保,可分為擔保債券和信用債券。擔保
債券包括有第三方擔保的債券和以發行者本身的財產作抵押的抵押擔保債券。信用債券又稱
為無擔保債券,是完全以發行銀行的信用作保證發行的債券。
商業銀行尤其是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因為有著近乎絕對的信用而具有堅實的可靠
性,一般都為信用債券。正因如此,世界各國政府對發行金融債券的銀行有著相當嚴格的限
(2)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是指在債券期限內利率固定不變,
持券人到期收回本金,定期取得固定利息的一種債券。有的債券利率按期限內不同的時間段
事先確定利率差別,從本質上看也屬於固定利率債券類型。浮動利率債券則是指在期限內,
根據事先約定的時間間隔,按某種選定的市場利率進行利率調整的債券。銀行發行浮動利率
債券,可在市場利率下降時減少資金成本;投資者購買浮動利率債券可避免因市場利率上升
而導致的利息收益損失。
(3)普通金融債券、累進利率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是定期存單式
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這種債券的期限一般在3 年以上,利率固定,平價發行,不計
復利。普通金融債券有些類似定期存單,但又具有金融債券的全部本質特徵。累進利率金融
債券是利率浮動式、利率和期限掛鉤的金融債券。貼現金融債券又稱貼水債券,是指商業銀
行在一定時間內按一定的貼現率以低於債券面額的價格折扣發行的債券。
(4)附息金融債券和一次性還本付息金融債券。所謂附息金融債券,是指在債券期限
內,每隔一定的時間段(一般為半年或1 年)支付一次利息的金融債券,此債券在發行時券
面上通常附有每次付息的息票,銀行每支付一次利息就剪下一張息票,所以它又稱為剪息金
融債券。 一次性還本付息金融債券是期限在5 年以內、利率固定、發行銀行到期一次償付
本息的金融債券。我國金融機構的資本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核心資本是金融機構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資金,其構成如下:(1)實收資本:國家資本、法人資本、個人資本、外商資本;(2)資本公積;(3)盈餘公積;(4)未分配利潤,少數股權。
附屬資本的構成主要是:(1)重估儲備;(2)一般准備:呆帳准備、壞賬准備、投資風險准備;(3)優先股(4)可轉換債券。
3. 商業銀行可赴上交所發行公司債券補充資本,是不是利好
商業銀行可赴上交所發行公司債券補充資本是利好。原因是這些發行債券深層意義實際上是一種非股權類的債務性融資,也就是說一樣是要從市場融資,只是形式上的不同。現在很多商業銀行都面臨資本充足率不足的問題,只是看現在已經上市的銀行來說,每一間銀行都有再融資的需求。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4. 商業銀行發行的混合資本債券,要計入附屬資本,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
【答案】B、C、E
【答案解析】商業銀行發行的混合資本債券,要計入附屬資本,需要滿足如下三個條件:商業銀行若未行使混合資本債券的贖回權,在債券距到期日前最後5年,其可計入附屬資本的數量每年累計折扣20%;商業銀行混合資本債券不得由銀行或三方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提前贖回混合資本債券、延期支付利息,或債券到期時延期支付債券本金和應付利息時,需事先得到中國銀監會批准。
5. 商業銀行的資本性票據和資本性債券都有哪些
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發行長期資本性票據或資本性債券(Long-tern Capital Note and Capital
Debenture)來籌集資金。長期資本性票據與資本性債券從本質上看與一般債券沒有什麼差別,都是規定有固定利息率與期限的金額工具。
不過,其期限一般很長,往往在10年以上。從性質上來講只是商業銀行的債務,由於其期限很長,而且如果商業銀行經營狀況不佳,還可以拖延對其本息的償還,因而與存款、借款一般銀行債務又有所不同。正因為這樣,許多國家金融管理機構便將資本債券也列入商業銀行的資本構成中,同時,又鑒於其要求還本付息的債務性質,有些國家規定應對其打一定折扣後方可計入商業銀行的資本之中。
票據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票據包括所有的商業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等一切有價證券,而狹義的票據僅指票據法上規定的本票、支票和匯票。
資本性債券是金融債券的一種。商業銀行為彌補資本不足而發行的一種債務憑證。由於它可部分替代資本的職能,如為固定資產籌集資金,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損失,因而被視為銀行資本的一部分,又由於它對銀行收益和資產分配的要求權先於普通股與優先股,次於銀行吸收的存款及其他負債,是一種介於存款負債與股權資本之間的債務,因而被稱為附屬資本。通過發行資本性債券籌集資金,可以相對減少經營成本; 不會影響普通股股東的權益; 債務利息支出作為費用可從稅前利潤中扣除,因而具有 「省稅」效應; 等等。《巴塞爾協議》將資本性債券歸入銀行資本基礎。但鑒於其債務性質,其比例最多僅應相當於核心資本的50%,並且應有足夠的分期攤還安排。
按發行主體劃分的話,只有金融債券是資本性債券。
6. 銀行發行500億規模的普通債是什麼意思
作為金融債中的一種,商業銀行金融債專指商業銀行作為主體發行的金融債,主要包括三種類型:
1.商業銀行普通債
符合《金融債券發行辦法》規定的一般條件,募集資金作為商業銀行負債計入報表,資金用途沒有特別限定,通常用於替換存量負債或者投資新的資產項目。
2.商業銀行二級資本債(次級債)
《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2004年)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簡稱「次級債」)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次級債券可以計入附屬資本。事實上,在2013年《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施行、資本充足率標准修改之前,所有商業銀行次級債均計入附屬資本。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2013年)施行後,將資本的劃分由原《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已失效)規定的「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變更為「核心一級資本、其它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與之相應,「次級債」這一概念也基本被「二級資本債」所替代——在新規下,只有「二級資本債」(附加條件的次級債)才能計入銀行附屬資本,而普通次級債無法計入附屬資本而只能計入銀行負債。【提示②:2013年新規施行後,所有新增銀行次級債均為二級資本債。】
何為「計入銀行附屬資本」?通俗理解,就是類似股權募資計入銀行的資本金而不增加銀行負債,不僅大大提高銀行的資本金充足率(資本總額增加),而且報表上不體現為銀行負債。這對銀行而言至關重要。也正因如此,作為「計入銀行附屬資本」的對價,二級資本債的清償順序位列銀行其他負債之後。【提示③:假設銀行作為被告要求償債,首先要清償諸如存款、同業拆借等一般負債,其次再清償二級資本債,最後再對銀行股東進行分配。】
次級債與二級資本債的區別,在於二級資本債均須附加「減記條款」:《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2013年)第四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2010年9月12日至2013年1月1日之間發行的二級資本工具,若不含有減記或轉股條款,但滿足本辦法附件1規定的其它合格標准,2013年1月1日之前可計入監管資本,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遞減10%,2022年1月1日起不得計入監管資本。」實踐中,二級資本債均附加減記條款,內容如下圖所示:
【提示④:減記條款,通俗理解就是銀行破產時,銀行有權單方面宣布將對二級資本債的投資人承擔的本金利息償付義務一筆勾銷。對於投資損失,採取普通股的形式支付。】
3.商業銀行專項債
與公司債、企業債有幾個政策性強、募集資金定向投放的專項債券品種一樣,商業銀行金融債也有專項債品種,主要是「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三農專項金融債」、「綠色金融債」,在此不展開敘述。
7. 銀行發行債券到底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
銀行發行債券到底是直接融資,銀行也是企業,自己流資不足發行債券,就是該銀行的直接融資
發行股票和債券屬於沒有金融中介機構介入的資金融通方式。而間接融資是指金融機構從資金的盈餘者手上吸收資金,然後再貸給資金需求者,所以股票和債券融資屬於直接融資。
擴展閱讀:
直接融資是指:沒有金融中介機構介入的資金融通方式。在這種融資方式下,在一定時期內,資金盈餘單位通過直接與資金需求單位協議,或在金融市場上購買資金需求單位所發行的有價證券,將貨幣資金提供給需求單位使用。商業信用、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以及企業之間、個人之間的直接借貸,均屬於直接融資。直接融資是資金直供方式,與間接金融相比,投融資雙方都有較多的選擇自由。而且,對投資者來說收益較高,對籌資者來說成本卻又比較低。但由於籌資人資信程度很不一樣,造成了債權人承擔的風險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資金具有不可逆性。
直接融資是以股票、債券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種融資機制,這種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求者通過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資金的場所,即為直接融資市場,也稱證券市場,直接融資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會游資,直接投資於企業生產經營之中,從而彌補了間接融資的不足。 直接融資是資金供求雙方通過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融資形式。 直接融資的工具:主要有商業票據和直接借貸憑證、股票、債券。
8. 銀行債券是什麼
債券(Notes)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
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Debtors),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Creditors)。最常見的債券為定息債券、浮息債券以及零息債券。
與銀行信貸不同的是,債券是一種直接債務關系。銀行信貸通過存款人——銀行,銀行——貸款人形成間接的債務關系。債券不論何種形式,大都可以在市場上進行買賣,並因此形成了債券市場。
(8)銀行發行債券是資本擴展閱讀:
債券有以下基本性質:
1、債券屬於有價證券。
2、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債券有面值,代表了一定的財產價值,但它也只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
在債權債務關系建立時所投入的資金已被債務人佔用,債券是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債券的流動並不意味著它所代表的實際資本也同樣流動,債券獨立於實際資本之外。
3、債券是債權的表現。
9. 什麼是銀行發債
銀行發行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為籌集信用資金而向社會發行的一種債務憑證。
銀行發債既是一種融資手段,也是銀行的一種期票。金融債券多為中長期債券,主要面向個人、企業及社會團體公募發行,利率略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
與其他債券相比,金融債券的安全性較高,收益較大。同時因其發行對象主要是個人,因而能促使消費基金向生產基金的轉化。
發行金融債和吸收存款是銀行擴大信用資金來源的兩個基本途徑,同樣作為銀行的籌資方式,二者卻有著明顯的區別。
(9)銀行發行債券是資本擴展閱讀
普通金融債券是一種定期存單式的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債券,期限以中短期為主,均平價發行,利率略高於同期存款利率,單利計息。
貼現金融債券也稱貼水金融債券,是金融機構在一定期限內,按一定的貼現率,以低於券面金融的價格折價發行的一種債券。其券面金融就是到期兌付的本息合計數,因此利率和本金金額即發行價格則無需印製在券面上。其特點在於收益直觀、發行價格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是由金融機構發行的一種期限浮動式、利率與期限掛鉤並分段累進計息的金融債券。其顯著的特點是將利率按期限分為若干不同等級,分階段按相應等級利率累進計付利息。
例如3年期的金融債券,持有者在滿1年後即可兌付,滿1年兌付按9%利率計息;滿2年兌付的,第1年仍按9%計息,第2年按11%,若持有到期第3年按13%計息。
利息計算採取對年對月對日的方法,不足年的部分及期滿後的部分不計利息。這種債券償還期靈活,利率隨投資期浮動,對投資者也有較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