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叫私募,私募基金又是怎麼回事。求解。謝謝!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有何要求?名稱是否必須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答: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問題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應當包含「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相關字樣。此外,從專業化經營和防範利益沖突角度出發,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可能存在沖突的業務、與買方「投資管理」業務無關的賣方業務以及其他非金融業務。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協會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稱中增加「私募」相關字樣,但目前暫不做強制性要求。
2、目前一些地區對投資類企業的工商注冊及經營范圍、名稱等變更採取了相關的限制性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但客觀上又無法完成工商信息變更的,如何處理?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考慮到近期各地相關工商注冊政策處於調整期,為不影響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業務,需提交相關法律意見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同時確出於客觀原因無法進行相關工商變更的,申請機構應書面承諾不開展與本機構所從事的具體私募基金業務類型無關的其他業務,並承諾待相關工商變更手續可正常辦理後,將及時完成經營范圍和名稱變更,並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中按要求及時更新變更後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諾情況應如實告知相關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有私募基金產品的,應如實告知其投資者。
若申請機構具有《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明確禁止的經營范圍,應進行整改並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後才能再次提交申請,此類情形包括:私募機構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及實際經營業務包含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如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注冊資本/認繳資本、實收資本/實繳資本、實收/實繳比例等有何要求?
答:《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並未要求申請機構應當具備特定金額以上的資本金才可登記。但作為必要合理的機構運營條件,申請機構應根據自身運營情況和業務發展方向,確保有足夠的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相關資本金應覆蓋一段時間內機構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運營開支。律師事務所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備從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資本金、資本條件等進行盡職調查並出具專業法律意見。
針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實收資本/實繳資本不足100萬元或實收/實繳比例未達到注冊資本/認繳資本的25%的情況,協會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別提示,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公示中予以公示。
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機構需要制定哪些基本制度?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參照協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等規定製定並上傳相關制度,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部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
此外,法律意見書中律師事務所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制度是否具備有效執行的現實基礎和條件出具意見。例如,相關制度的建立是否與機構現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相匹配,是否滿足機構運營的實際需求等。若私募基金管理人現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難以完全自主有效執行相關制度,該機構可考慮采購外包服務機構的服務,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的專業服務。協會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結合自身經營實際情況,通過選擇在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外包服務機構的專業外包服務,實現本機構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目標,降低運營成本,提升核心競爭力。若存在上述情況,請在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同時提交外包服務協議或外包服務協議意向書。
5、申請機構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是否影響登記備案?
答:申請機構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的,不影響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但申請機構應對有關事項如實填報,律師事務所則需做好相關事實性陳述,說明管理人的經營地、注冊地分別所在地點,是否確實在實際經營地經營等事項。
私募基金備案
1、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的備案流程有哪些?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要求,《公告》發布之前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待提交的法律意見書辦理通過後,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備案。
2、怎麼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人標准?
答: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有關規定,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3、私募基金募集規模證明、實繳出資證明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私募基金募集規模證明、實繳出資證明應為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證明,包括基金託管人開具的資金到賬證明、驗資證明、銀行回單、包含實繳信息的工商登記調檔材料等出資證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資金不允許代付代繳。
4、無託管的私募基金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除基金合同或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若私募基金沒有託管,請補充提交所有投資者簽署的無託管確認書(「無託管確認書」中說明「本基金無託管」),或在「管理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里說明,合同中明確約定本產品無託管且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的相關章節。
5、私募基金投資者中涉及有限合夥企業的,需要穿透嗎?
答: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請核實其是否在協會備案。如果已備案,請在「投資者明細」中填寫產品編碼;如果沒有備案,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並在「投資者明細」中單獨列表填報該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出資情況。
6、私募基金投資者包含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第(三)項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資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應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其他問題文件描述上傳」中上傳加蓋私募基金管理人簽章的員工在職證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員工簽署的勞務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為員工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勞務關系的文件。
7、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從業資格沒有滿足《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還可以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嗎?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相關規定,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逾期未取得資格的,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如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高管人員(含法定代表人)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不影響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
法律意見書
1、同時進行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變更的,能否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
答:若同時變更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變更事項相互關聯的,可以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但法律意見書中應說明相互關聯的情況,並分別就提請變更的各類事項逐項發表意見。
2、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補充提交法律意見書的,是否要根據整改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若依據機構整改後的情況發表意見,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在相應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將需要變更的事項通過提交重大事項變更申請或年度變更申請完成。法律意見書應對公司整改並完成變更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應與協會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若律師事務所的盡職調查結果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應在法律意見書中披露不一致原因並詳盡說明情況。
3、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見書通過率較低,且對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給予詳細解釋?
答:《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發布後,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首隻基金備案補提法律意見書申請通過機構數量較少,主要原因在於:一是申請機構未遵循專業化管理和防範利益沖突原則,兼營非金融業務、信貸業務,未設置相應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擬同時從事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業務,或者同時開展其他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二是法律意見書未認真核實申請機構從業人員、資本金、住所、設施等情況,未有效確認機構實繳資金信息,不能確認有足夠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三是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與申請機構真實業務不符,甚至簡單抄襲模板,相關制度不具備有效執行的現實基礎和條件。近期隨著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律師事務所對《公告》相關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請通過情況已逐步改善,並趨於正常化。北京專業代辦,不懂請追問
B. 我們公司是做私募基金的,是做固定收益類的、想打入銀行、該怎麼做
1.銀行理財產品
錢的投向
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去向一般是短期的企業融資(例如商業票據等),按照國際通行的規則,這類資產可以劃分為現金類資產(到期日一年以內的高信用等級債券)。
特點
(1)從資金的投向可以看出銀行理財產品風險較低,尤其是銀行承諾保本的產品,通常都可以拿回本金和收益。
(2)具有固定的期限:從短的7天到3個月、半年,中途不允許退出。
(3)收益率水平為現金類資產水平,相對較低,合適的比較基準為上海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同等期限的利率水平,目前年化收益率的范圍多在4.5-5.5%之間。期限越長收益率越高。
(4)投資門檻一般在5萬元起。
風險點
(1)盡管大部分銀行理財產品都可以兌現本金和收益,但時常出現實際收益低於預期的情況。
(2)流動性問題:一旦產品開始運轉,在到期之前難以變現。
(3)由於存續期有限,投資者需要不斷的滾動投入,因此銀行理財產品作為長期投資工具來說不合適。
(4)投資者需要區分保本和非保本的理財產品,非保本的理財產品資金投向十分多樣,有的投向大宗商品或外匯等高風險資產,不適合普通保本型投資者購買。
適合對象
以短期現金管理為目標,且期限固定的投資者
2.信託
錢的投向
信託產品即所謂的「影子銀行」,也就是資金需求方繞開銀行直接向投資者借錢——資金多數投向了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某項目(例如拆遷)或者某企業的資金需求(例如新生產線)。這些融資方一般在其它資金渠道枯竭後才會考慮信託,因為信託借款的利息非常之高,從借款人的角度,付出的年利率一般在20%甚至更高,相比之下,銀行貸款的成本要低得多。
特點
(1)按照期限和借款人條件不同,信託計劃的預期收益率不同,目前年收益率大致在10%-15%之間。信託計劃收益率可以參考溫州民間借貸指數,這一指數反映的是民間借貸最為發達地區的公開借款成本,該利率反映的是借款者付出的成本,在此基礎上要扣除信託發行方以及渠道收益(一般在5%左右),才是投資者收益。
(2)合規的信託產品最低起投點是100萬,低於此門檻的產品多為集資購買這種擦邊球的方式(也就是許多人把錢交給一個人去買)。
(3)期限一般是1-3年為主,中途一般無法退出。
風險點
(1)絕大部分信託理財渠道會宣傳所謂的「剛性兌付」——
也就是投資者一定會拿到本錢和利息,但實際上這是沒有根據的。13年開始也陸續出現了剛性兌付被部分打破的案例。去年10月份國務院發布《地方債務管理的意見》,明確表示中央政府不會替地方還債,之後信託發行量顯著下降。對於「剛性兌付」這一預期投資者要保持清醒,隨著清理規范地方政府融資行為及房地產業的下滑,打破剛性兌付的可能性越來越大。
(2)從信託資金的去向不難得出結論,信託借款人一般有兩個特徵:一是本身已高負債(其它低成本融資渠道枯竭,需要藉助信託這一高成本渠道);二是要為信託借款承受高額利息支出。用專業術語來說這一類企業都加了很高的債務杠桿(Leverage),資金鏈緊張。因此信託從本質上來說屬於高收益債(High
Yield Bond),也叫垃圾債券。
(3)集資購買信託的行為進一步放大了風險,由於實際購買合同上只有一個人,而其他眾多集資人並不是法律上認可的信託計劃受益人,因此一旦出現購買人跑路的現象,集資人的權利難以保障。
適合對象
風險承受能力高且有足夠的風險處置能力(例如需要打官司)的高凈值投資者可以適當在投資組合中配置信託計劃。集資購買信託是一種非常冒險的行為,一般投資者應遠離。
3.股票
錢的投向
如果你是企業首次發行股票(IPO)時認購,那麼你的錢直接交給了上市公司;以後你是從其它投資者手上買入股票,錢並沒有進上市公司的口袋,但由於你獲得了股份,道理上來講你買了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資產。
特點
(1)不確定的收益,且波動巨大,這一點不用多說。
(2)不確定的投資期限:你可以持有一天,也可以持有N年。
(3)較低的參與門檻:一般幾百塊錢就可以買股票。
(4)對投資者的真實要求高:知識、心理、操作等,但表面上看起來很簡單。
風險點
(1)對普通投資者來說,股市最大的風險是「你不知其中的風險」,多數人買賣是因為其他人在買賣,或者基於所謂的消息,而這種跟風的投資,最終總以虧損結束。
(2)由於股市的資金門檻低,參與人數多,加上各種媒體不停的炒作,對投資者形成巨大的心理影響和壓力。關於投資者心理的描述,我看過最好的一段是美國橡樹資本創始人Howard
Marks寫的「投資者的投降」。
適合對象
把錢全部投入股市,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都過於激進。因為你沒辦法判斷什麼時候是低點,什麼時候是高點——憑感覺或消息其實都是一種很脆弱的一廂情願的想法。下跌30%在股市來說是很平常的事,即使各種指標都反映股市已經差不多到底了,市場可能仍舊繼續下跌20%;而對於跟風投資者,可能面對的是超過50%的下跌。從時間的角度,你可能面臨數年虧損的持續心理負擔。
理性的投資者對股市的態度不是Yes or No,而是把部分的資金合理地配置到股市中——如果你沒有把握「戰勝市場」,那麼選擇跟蹤市場指數的基金是一個好辦法;如果你確信自己有能力戰勝市場,那麼你的策略是繞開基金,自己選擇股票——區分你是否有這個能力,很簡單,你拿出小部分資金試試看。巴菲特在2013年給投資者的信中說:「對於我的繼承人,我的建議是把錢分成2份,10%放到短期的國債里,剩下90%放到低成本的指數基金里。我相信這樣做從長時間來看比大多數投資者的結果都要強。」
4.基金
錢的投向
按照基金類型的不同,投資者的錢被投向不同資產——股票基金投股票、債券基金買債券、貨幣基金主要是存款… 基金的可投資對象覆蓋了以上銀行理財、信託、股票市場的大部分,因此基金可以作為前面幾個投資渠道的替代方案,我們一一做比較。
比較
(1)銀行理財產品 vs 貨幣基金
投向
貨幣基金以銀行存款和准政府債(例如國家政策性銀行)為主,企業短期債為輔;
銀行理財產品則以企業短期借貸為主;
期限
純貨幣基金沒有固定期限,隨時進出;
短期理財類的貨幣基金和銀行理財產品類似,都有約定的期限
收益率
貨幣基金比銀行理財產品低約0.5%
門檻
貨幣基金大多1元起投;銀行理財產品普遍5萬起
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和貨幣基金都屬於極低風險的投資,收益率與通脹水平大致相當,區別主要在於期限和投資門檻。
(2)信託 VS 債券基金
投向
信託本質上是債券投資(更專業的叫法是固定收益)一個信託計劃通常投向單一的借債人,而債券基金則投向多隻不同的債券;
有的信託計劃具備抵押、擔保,而債券基金沒有類似的擔保條款
期限
信託一般有固定的付息還本期限,多為1-3年;
債券基金沒有固定的還本付息期限,投資者隨時進出;
收益率
信託計劃有預期收益率;債券基金沒有預期收益
門檻
債券基金百元起投;信託計劃的門檻一般是100萬
過去,市場的不規范讓人有信託不會虧損的錯覺,隨著投資環境的變化這一預期將被逐步打破。信託將逐步回歸到債券投資中高風險、高回報的一端;而不是現在的低風險,高回報這種扭曲的位置。
(3)股票 & 股票基金
投向
都是投資於股市
期限
都沒有固定的投資期限
收益率
都沒有約定收益率
門檻
類似,幾百至幾千
股票和股票基金最大的差別在於基金持有多隻股票,因此一般來說風險比單只股票要低。
風險點
(1)缺少系統科學的投資計劃,隨意地跟風買賣(炒基金)是基金投資者面臨的最大風險;基金本身的風險和這一點比起來其實要小得多。
(2)銷售機構重推銷,輕服務的現狀加劇了投資者跟風買賣的行為。
適合對象
基金是普通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的理想工具,前提是有一個系統科學的規劃。
5.私募基金
錢的投向
和前面講的公募基金一樣,私募基金也是把錢交給基金經理管理,按照基金不同的投資方向策略進行投資。
特點
(1)投資范圍很廣,幾乎什麼都可以投:從股票、債券到未上市公司的股權(即所謂的股權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石油、黃金期貨…)、房地產、基建項目…
(2)投資策略比公募基金更豐富,更復雜。
(3)基金除了收固定的管理費,還收取業績提成。
(4)投資門檻和信託類似,一般百萬起。
(5)有較長的投資鎖定期(一般一年以上),期間不可退出,鎖定期之後定期開放退出(一般每個月開放一次)。
風險點
(1)非專業投資者很難真正理解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因此難以判斷該投資到底是否合適自己 –
單純依賴管理人的過往歷史業績來進行判斷是目前大多數投資人的唯一手段,加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不規范,因此私募基金投資者比公募基金處於更大的信息劣勢。
(2)私募產品變現能力(流動性)差,除了較長的鎖定期外,還普遍存在懲罰性提前退出條款,當投資者發現基金錶現不及預期往往不能退出或者要遭受損失。
適合對象
投資私募基金的前提:(1)有較大的可投資金融資產(例如1000萬以上);(2)嚴格篩選私募管理人,在合理資產配置的前提下將一部分資金投入到私募基金中。
6.P2P網貸
錢的去向
P2P網貸是最近兩年逐漸出現的互聯網理財模式。大部分網貸採用「投標」的方式,在網上集合投資者的錢,通過P2P平台,貸給有資金需求的企業或個人。一部分P2P借款人是滿足個人消費(例如裝修,車...)。另一部分是小額生意周轉。
特點
(1)單筆交易小且分散
(2)期限多為幾個月到一年
(3)約定收益率參考信託,目前一般是每年8%-15%。
風險點
(1)交易完全在互聯網上進行,由於單一借款額小,P2P平台缺乏有效的低成本辦法逐個對借款人的資質進行風險評估,發生違約的可能性並不像想像的那麼低,甚至有的平台所宣傳的零風險。
(2)近似純信用貸款的模式,投資者和平台缺乏對借款人的實質性違約防範及保護。
(3)平台本身目前沒有適當的監管,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借款違約,平台本身可能倒閉,事實上從去年以來就不斷出現P2P平台跑路的情況。
適合對象
P2P平台本身的信用比借款人的信用更重要,在P2P未規范之前,沒有鑒別能力的投資者需要慎重。
C. 大資管統一監管時代,對銀行理財和私募基金有哪些影響
【大資管觀察】我國資產管理行業分析與展望
隨著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的釋放、監管政策的放鬆以及各中介機構的重視,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蓬勃發展,大資管時代到來。整個行業參與機構眾多,資管產品多種多樣,監管標准不一,未來會向著統一監管、市場集中的趨勢發展。
中國資產管理行業的春秋戰國時代
資產管理從廣義上來說,是指投資者將資產投資於相關市場的行為和過程,既可以是投資者管理自己的資產,也可以是受託人管理他人的資產。本文所指資產管理是金融機構等各類中介機構接受客戶委託,本著保值增值的目的,按照與客戶的約定對其資產進行投資,並收取管理費用及業績報酬的行為。資產管理業務起源於18世紀的瑞士,工業革命後經濟格局的變化帶來金融市場快速發展,上層富裕家族對資產管理的需求劇增,瑞士的金融機構開始向個人客戶和企業客戶提供財富、資產管理服務。
我國資產管理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3年以前,這一階段資產管理行業仍處於蠻荒時代,居民資產管理需求不高,只有證券、信託公司、公募基金等少部分機構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市場規范制度供給不足,行業發展並沒有得到重視。第二階段為2003年至2012年,2003年我國保險公司開始設立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資產投資管理,2004年光大銀行首發人民幣理財產品,銀行理財規模日漸擴大;2005年廣發證券發行了證券行業首支集合資管計劃,券商資管業務逐步開始走上正軌;信託公司在2002年首次試發信託計劃後自2007年開始實現跨越式發展。這一時期我國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各機構在各自投資領域范圍內從事資管計劃,因此資產配置范圍成為資管產品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信託公司明顯受益於分業監管體系的混業經營模式。第三階段為2013年至今,證監會、保監會相繼擴大券商、基金公司、期貨、保險機構資產配置范圍,各個金融機構資產配置范圍趨同,正面遭遇戰一觸即發,資管行業進入百家爭鳴的新時代。
從中國資產管理行業格局看,多元化特徵明顯,我國資產管理監管部門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三個部門;參與機構包括接受正規監管的銀行、信託公司、券商、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逐步納入監管體系的互聯網金融機構、私募基金公司,以及完全游離於監管體系之外的各類理財投資公司、民間借貸等;資管產品涵蓋銀行理財、信託產品、集合資管計劃、公募基金、基金專戶、期貨資管、各類保險資管等。
從各類資管模式看,投資范圍方面,信託計劃、銀行理財、基金公司專戶等投資范圍較廣,幾乎覆蓋所有重要資產類別,券商資管計劃、保險資管計劃、公募基金、期貨資管計劃主要以標准化證券投資產品為主;投資門檻方面,信託、券商、保險資管等均為私募產品,門檻高,均為100萬元,銀行理財享有公募資管待遇,投資起點為5萬元,門檻較低;公募基金產品最低。投資者人數限制方面,集合信託300萬元以下投資者最多不超過50人,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基金公司是不超過200人,銀行理財、期貨資管計劃等無特定人數限制。產品流動性方面,信託計劃、銀行理財一般要持有到期,流動性較低,公募基金、期貨資管、券商集合資管計劃都可以定期申購贖回,流動性較高。監管要求方面,信託計劃、公募基金、銀行理財一般需要事前報備或者審批,其他資管產品一般都是事後報備,同時信託計劃、券商集合資管計劃、銀行保本理財等均需要佔用一定資本金,而基金資管、保險資管計劃無資本金監管要求。監管規則以及模式的差異使得各資管機構及產品市場競爭存在不一致性,而且容易形成監管套利。
目前,中國資管行業的多元化、嚴重分割格局既有利於促進行業發展和效率提升,也會因為監管盲區等因素引發監管套利、風險傳染等風險隱患,值得關注。
中國資產管理行業處於快速發展階段
根據招商銀行發布的《中國私人財富報告》,2015年我國個人可投資資產達到129萬億元,較2014年增長16%,居民對於財富的保值增值願望日漸上升,也逐步認可了銀行、基金公司、信託公司等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的金融服務,雙方信任關系逐步加深。監管部門逐漸放寬資管行業門檻,除了傳統的資管機構,互聯網金融等也開始涉足資管領域,使得整個行業活躍度更高,市場競爭更為激烈,投資者所選擇的餘地更大,提升了市場效率。同時,各類中介機構也更加註重布局資產管理行業,這是一類輕資本業務,也各類金融機構轉型發展的重點方向,美國銀行、渣打銀行等國際知名大型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業務板塊收益貢獻佔比一般在10-30%,相比而言我國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收入佔比仍較低,券商資管收入佔比僅為5%左右,未來提升空間依然較大。總之,我國資產管理行業正處於快速成長階段。
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國資管行業資產管理規模約為88萬億元,同比增長45%,繼續保持較快增速,預計2016年我國資產管理規模有望達到110萬億元;根據BCG統計數據,2014年全球資產管理行業規模為74萬億美元,2015年有望達到81萬億美元,中國佔比約為16.7%,我國有望成為美國、歐洲之後的世界第三大資產管理國家。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我國資產管理行業交叉持有的問題突出,除了公募基金、保險資管計劃投資限制較嚴外,銀行理財、基金專戶資管、券商資管計劃、信託計劃均可以相互投資和持有,由此各個資產管理產品之間統計數據簡單加總存在重復計算的問題,有的資管產品可能多次相互嵌套,從而上述數字高估了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規模情況,預計上述交叉持有的比例占資管行業總規模的10%左右,不過這不能掩蓋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較快發展的趨勢。
從資管規模/GDP衡量的行業發展深度看,2014年和2015年我國資管規模/GDP比率分別為0.96和1.30,相比較而言,2014年歐洲國家該比率平均為1.24,2013年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分別為1.89、0.9和1.18,目前我國資產管理行業發展深度已經逐步與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相當,不過仍落後於美國。
就我國資產管理行業結構看,2015年末,銀行、公募公司及子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貨公司、P2P機構所管理的資產規模分別為20萬億元、21萬億元、13.7萬億元(保險資產12.36萬億元,來自第三方的受託資產1.34萬億元)、11.89萬億元,佔比分別為22.7%、23.8%、15.6%、13.5%、17.7%、5.9%、0.1%、0.6%。與2014年相比,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貨資管、私募基金均實現翻番,而信託行業資產管理增速顯著放緩,銀行理財、信託資管在整個行業中的佔比也呈現下降態勢,顯示出整個資管行業市場競爭更加激烈,傳統的銀行理財、信託資管逐步面臨其他資管機構的趕超。但是,需要看到券商資管、信託資管、基金子公司中的大量資金均來自於銀行以及銀行理財,上述數據低估了銀行資管在整個行業中的重要地位,目前銀行仍是資管行業核心力量和主導者。
資產配置以非標為主
資產管理實質也是一種中介渠道,受託社會閑置資金,用於投資於金融市場、實體經濟等領域,滿足社會資金需求者,從而為社會資金供需兩端搭建橋梁。從資金來源看,主要分為個人客戶資金來源和機構客戶資金來源,個人客戶主要是一般居民客戶和高凈值客戶,機構客戶主要是企業、養老金機構、銀行、財務公司等,受限於統計數據限制,現在仍無法准確估計兩類客戶比例情況,不過機構客戶可能更高,尤其是來自銀行的資金應該是佔比較高。相比較而言,發達國家機構客戶資金來源仍是主流,這與老齡化社會保險、養老金機構資產規模龐大等因素有很大關系。以歐洲為例,個人客戶資產佔比約為24%,機構客戶資產佔比約為76%,機構客戶明顯是資產管理行業最主要的資金來源。
從個人投資者資產配置情況看,個人投資者持有的現金和存款比例較高,截至2015年末我國各項存款余額達到135.7萬億元,同比增長12.4%,這部分存款資金未來仍有投資和財富管理需求;公募基金等資本市場產品近兩年在居民資產配置中佔比進一步提升,尤其是各類貨幣基金因其投資門檻低、流動性好等特點得到青睞;其他資管產品在個人投資構成中佔比仍不是很高,這可能與各類資管產品門檻仍較高、個人投資者不了解等因素有較大關系。
來自於個人客戶和機構客戶的資產通過銀行等中介機構配置於金融市場、信貸市場、實業投資等各個領域。客戶資產的配置情況一是取決於不同周期下的資產配置偏好,另一個是取決於機構資產配置能力。資產投資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大類資產配置的把握,實證研究表明,投資組合收益情況90%以上取決於資產配置戰略。根據美林投資時鍾理論,經濟上行、通脹下行時期,應主要配置股票;經濟上行、通脹上行時期應主要配置大宗商品;經濟下行、通脹上行,應主要持有現金;經濟下行、通脹下行時期,應主要配置債券。另一方面,不同機構資產配置范圍和能力也不同,當前各類金融機構資產配置范圍基本相差不多,即使個別領域有所限制,但是依然能夠通過其他方式繞道實現,諸如銀行無法進行實業投資,但是依然可以通過信託計劃、資管計劃實現,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雖然無法直接進行借貸,仍可以通過投資收益權、債權等方式實現為客戶融資。因此,各類金融機構資產配置能力是其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的關鍵因素和市場核心競爭力。
從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資產配置狀況看,以股票、債券、現金存款、其他類進行劃分,截至2015年末,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股票資產佔比為8%,債券資產佔比19%,現金存款類資產佔比29%,其他類別資產44%。可以看出,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資本市場投資佔比不高合計為27%,而其他類主要是實業投資以及非標准化資產投資佔比高。2013年,歐洲資產配置主要為股權類資產佔比33%,債券投資佔比43%,現金存款類佔比為8%,其他類資產佔比為16%。與歐洲資產管理行業資產配置相比,我國資管行業資產配置現金存款類配置比例過高,股權配置略低,這可能源於我國直接融資佔比低,更多資管資金以非標准化金融資產形式實現實體企業融資。
資管行業參與者眾多
實際上,資產管理產品從設計到最終銷售需要經歷產品設計、銷售、監管監督、投資者購買等環節和步驟,每一個步驟都需要有人的參與和掌控。我國資產管理行業涉及機構眾多,本文以接受監管的正規機構為對象,研究當前行業參與機構和人員數量問題。
目前,我國銀行類金融機構2503家,從業人員3415010人;信託公司68家,從業人員16683人;證券公司115家,從業人員222802人;保險公司180家,從業人員904252人;期貨公司153家,從業人員為30000餘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100家,17939人。其他私募基金公司、P2P機構等尚未正式納入監管范疇,信息披露不透明,行業門檻較低,機構數量眾多而且從業人員素質不高。
大資管時代,各金融機構競合是主旋律。競爭方面,隨著資產管理行業監管放寬,各金融機構仍在加快圈佔市場,搶占市場份額,處於跑馬圈地階段,產品同質化較高,特色產品較少。但,長期看,資產管理行業逐步將會向著更加專業化、差異化方向發展,立足自身比較優勢和市場競爭力做大做強,市場結構也會逐步趨於集中化。從各金融機構稟賦資源看,銀行客戶資源豐富,資管模式逐步成熟,但是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問題突出,理財業務內控、監管等制度體系有待完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資本市場投研實力強大,但是創新發展能力有待提升,國內資本市場運行不給力,導致相關業務開展不順暢;信託公司在實體投融資領域有優勢,但傳統業務領域發展空間收窄,轉型方向、進程仍不明朗;保險公司具有資金規模大、期限長的優勢,不過保險資管受託資金來源主要是保險資金,資金來源受限,由買房向賣方的轉變需要適應市場檢驗;期貨公司開展資管業務時間短,面臨人才、業務模式等方面困擾。
在合作方面,各資管機構也持續強強合作,諸如銀證、銀信、信證合作模式,增強了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聚合力和專業化。以資管產品銷售為例,目前,銀行可以代銷各類資管產品,銀行已成為保險、基金等資管產品最重要的銷售渠道,證券公司可以代銷保險產品和信託產品,保險機構也可以代銷公募基金,相比較而言僅信託公司無法代銷除信託以外的其他金融產品。建立更為廣泛的互銷渠道有利於建立更加寬廣的資產管理平台,以更多豐富多樣的產品服務滿足資產管理需求更加多樣化的投資者,提升客戶忠誠度和粘性,也可以進步增加收入來源。
總體看,我國資產管理行業仍處於粗放發展時期,資產管理鏈條扔不完整,專業化程度不足,缺乏資產管理高端專業人才以及資管產品評價和咨詢機構,行業發展透明性低,投資者面臨的投資風險不容忽視。
資管行業的四大趨勢
中國資產管理行業仍在加快發展,未來四大趨勢值得關註:
第一,資產管理行業頂層設計有望加快。目前,我國資管行業受到分業監管影響,處於分割狀態,還有部分領域未有覆蓋。從目前看,各個資管產品模式不一,標准不一,起點就不同,導致各類之間相互嵌套規避監管要求,形成行業發展虛胖,隱藏了金融風險。因此,監管部門正逐步加快行業頂層設計推動,實現各機構平等競爭,行業有序發展。
第二,資產管理行業專業化發展加快。資產管理行業的專業化主要涉及一是經營專業化,銀行、券商、保險等金融機構不斷重視資管業務發展,加快建立資管子公司或者事業部,持續推動資管業務專業化發展;二是定位專業化,各金融機構需要根據自身特色發力特定資管領域,而不是眉毛鬍子一把抓,實現差異定位、特色經營;三是人才專業化,不斷培養和引進更為專業化的資產管理人才隊伍,人才是支撐資產管理行業發展的核心因素。
第三,資產管理行業產品國際化、標准化、多元化加快。目前,我國資管行業產品較為單一而且同質化,私募業務多,流動性差,產品配置也不夠豐富。未來,資管機構會根據客戶需求進一步加強資產配置的全球化,增強投資分散度,加強標准化產品供給,滿足更多非高凈值人群的投資理財需求,或者針對老齡化趨勢,研究養老理財等,實現產品聚焦和細分市場聚焦。
第四,資產管理市場集中度逐步上升。目前,我國資管行業仍處於粗放發展階段,在行業逐步開放的背景下,各機構加快搶占市場,做大規模。隨著市場逐步飽和以及競爭水平提升,部分不具備市場競爭力的資管機構逐步被市場淘汰,實現行業優勝劣汰和資源優化配置,從而有效提升行業集中度,促進有效競爭和行業創新發展。
內容轉載自公眾號
D. 銀行委外資金是怎樣管理的投向私募基金會帶來哪些影響
所謂委外,就是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把資金交給外部的資產管理機構來管理。近年來,委外業務增長很快,是多種競爭因素推動的結果。考慮到委外業務增長十分快,監管部門以及銀行內部對委外的管理制度要求也十分嚴格,特別是監管機構對杠桿的限制十分明確,所以委外投資目前的發展還比較平穩。推動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參與委外業務的第一個壓力,是資本充足率以及撥備等的監管合規壓力,銀行如果把這些資金放到表內來做,根據監管要求,是需要提取准備金,也需要消耗資本金的,如果轉移到表外,就可以迴避這些約束,也就是通常金融機構所說的商業模式的「輕型化」,從原來靠借錢給客戶賺錢,轉變為替客戶管錢來賺錢。委外業務發展的第二個壓力,是在流動性充足、但是可投資產品、可投資資產有限的約束下,銀行吸引的大量流動性需要尋找出路,這對銀行產生了另外的一個壓力,以前銀行通常最大的壓力是找資金來源,吸收存款,我90年代末期在銀行的基層銀行(中國銀行杭州分行)擔任過副行長,當時的口號是存款立行,現在則變成了資產導向,銀行關鍵是要找到好的資產,有了資產之後,再到市場上找資金就相對容易不少。第三,互聯網金融企業等的競爭,抬高了銀行的吸存成本,銀行需要找到能夠覆蓋這些高成本的資金來源的運用渠道,這樣就需要藉助外部的資產管理機構,委外自然就成為一個重要的選擇。第四,是銀行自身也缺乏專業的資產管理團隊,特別是一些中小銀行,所以委外也成為借力外部金融機構的方式,此時銀行主要就是要對外部的資產管理機構設定門檻,進行評估,看看外部的這些資產管理機構是否有能力來提供這樣的合規資產。
從不同的投資渠道來比較的話,銀行理財資金一部分直接投資,但開始更多地委外,例如委託給券商、信託、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以及通常所說的私募基金等等,在這個過程中,銀行既可以採取參與決策的方式,此時外部機構基本就是一個通道,還有的就是主要交給外部機構管理,銀行不參與決策,這就是狹義意義上的委外了。目前委外的形式大多是這樣的模式:通過基金公司的子公司、私募基金、以及信託計劃等設計出特定的產品,約定(獨立賬戶)一個固定收益率,假設說4%,在不同的市場條件下,這個收益率還有波動,但是基本上是委外當時金融市場的平均回報水平在波動,一位投資者在一家銀行買了一隻預期年化收益率為3.9%的理財產品,銀行由於前面所說的種種原因,決定把這一理財資金的一部分委託給某基金公司或者證券公司來做,並付給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一定的管理費,如果能做到高於3.9%的收益,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這些委外記過還可以獲得收益分成,這樣只要風險控製得當,銀行的產品多樣化了,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獲得了發展資產管理業務的資金來源,投資者有了更多的選擇。
一、首先聊聊它的起源與概念
委外業務的起源是由於近些年來城商行和農商行的理財、自營資金規模加速增長,但由於這些銀行自身投資團隊成長無法匹配,委託投資就成了銀行一個重要的資產配置渠道。
而這種由銀行之外的人來代替其內部人員,將自營資金或理財產品所吸收的資金委託給公募基金、券商、信託和私募等公司投資的新模式,有個專業的名字叫「委外投資」,這部分資金叫「委外資金」。
二、銀行委外都有哪些形式?
目前,銀行委外的形式有:通過信託計劃、基金通道等多種形式進行產品合作,約定(獨立賬戶)固定收益率。當前主流收益率在4.5%-5%。
例如和信託的合作方式,一種是銀信產品合作,銀行理財產品走信託通道進行投資;另一種是銀行的機構資金,包括銀行自己的資金,通過設立單一信託計劃,用於特定對象的貸款發放等。
券商的合作方式一般是大型券商與銀行廣泛合作,小型券商客戶以地方銀行為主。
公募基金的合作方式通常是提供多角度服務,比如根據銀行的需求,通過公募自身的方法在市場中尋找最合適的理財產品進行匹配。有時也會根據需要做有針對性的公募產品設計,不單單是簡單的通道業務。
私募的合作與公募類似,據參與過管理銀行委外資金的私募經理介紹,銀行在選擇資金接管方時,主要還是從公司的品牌、風控、投資團隊經驗、產品設計、投資策略、以外案例等方面,進行調查。
由於銀行本身的特性,它們屬於非常保守的投資人,一般來說,如果投資風險太大銀行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三、基本運作流程如何?
比如,你購買了某銀行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5%的一款理財產品——天天增。
該銀行將這款理財產品銷售所得的所有資金(當然也包括你投入的資金)委託給了某家基金公司來做投資,並付給這家基金公司1%的管理費。
到約定期限後,這家基金做到了7%的年化收益,高出了銀行所約定的4.5%,於是銀行就會從收益中給基金一定比例的分成。
然後,再將你的資金+4.5%的年化收益還給你。
這樣一來,基金公司賺到了收益分成,銀行不佔用自身任何資源的情況下,也獲得了收益分成,同時也滿足了像你一樣的投資人的收益預期。可謂一舉三得。
四、給私募基金靠譜嗎?
私募基金也是委外投資的一個重要渠道,但是給私募基金靠譜嗎?
銀行的委外投資包括投資也很正常,就像個人的投資要多元化配置,既有風險低收益低的,也要有風險高收益高的,否則如何支撐較儲蓄利率高出不少的回報呢?
雖然給私募風險會高些,但國內不少私募基金專業性很強,綜合收益率不低,只要銀行能夠把握好風險控制,並不是件壞事。
相對而言,私募在投資領域的專業性,這類機構投資者能更合理地將資金配置在不同的行業中。銀行資金流向私募之後,也會有更多的資金流向工業製造業領域,來進行工業製造業的轉型升級,因此對扭轉我們經濟下行局面有積極的作用。
E. 存款與私募基金相比哪個更安全
毋庸置疑,存款更安全。
從理財的風險角度來講,定存<銀行理財<信託<資管<私募
F. 銀行里說的理財和基金各是什麼意思
理財: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行所說的理財產品,大部分為所屬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通常情況下起步資金數額為萬元以上,理財期限根據自身條件各不相同,有一個月、三個月、半年以及一年等等,為了成交率上升,通常情況下理財產品利率比銀行存款高出很多。
基金:一般情況下銀行不發行基金,只是代銷基金產品,基金就是為興辦、維持或發展某種事業而儲備的資金或專門撥款。基金必須用於指定的用途,並單獨進行核算。客戶可以去銀行認購,也可以贖出。
拓展資料:基金(Fund)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理財(Financing),指的是對財務(財產和債務)進行管理,以實現財務的保值、增值為目的。理財分為公司理財、機構理財、個人理財和家庭理財等。人類的生存、生活及其它活動離不開物質基礎,與理財密切相關。
G. 定期存款好還是買基金好
基金有開放式和封閉式兩種,開放式基金可以直接在基金公司網站(需開通網銀)或通過各個銀行購買。封閉式基金必須開通股票帳戶,象買賣股票一樣購買。
開放式基金有貨幣型、債券型、保本型和股票型幾種。貨幣型基金無申購贖回費,收益相當於半年到一年期存款,可以隨時贖回,不會虧本。債券型基金申購和贖回費比較低,收益一般大於貨幣型,但也有虧損的風險,虧損不會很大。股票型基金申購和贖回費最高,基金資產是股票,股市下跌時基金就有虧損的風險,但如果股市上漲,就有收益。買基金到銀行或者基金公司都行。私募基金的話最好去第三方理財公司去買,因為有專家指導買賣基金,收益率比較高。
在「好買基金網」中可以了解到更多的詳細信息的。
H. 私募 銀行存款
如果是私募基金的話,一般資金量都比較大,如果資金賬戶是開在你所在的銀行,那麼你的存款指標可以請你朋友幫你完成。
I. 私募基金存入銀行的存款是一般存款嗎
標准正規的私募基金一定要在第三方有託管賬戶的,這個第三方是指券商
J. 銀行理財和私募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區別如下:
1、募集的對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大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在我國,公募基金都在公開媒體上大做廣告以招徠客戶,而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戶時不能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監管不同。公募基金由證監會依法進行監管,並實行行業自律,而私募基金僅屬於普通的投資者。
5、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簡單一點就是公幕基金公司購買某一隻股票金額不能超過該支股票的10%,單支股票占單只公幕基金的資產比例不能超過10%。而私幕基金沒有這限制,如果私幕看好雲南白葯這支股票最好,私幕經理可以全部將資產放在雲南白葯這支股票上,這便於私幕大比例購買自己看好的股票,這也是眾多公幕基金經理轉投私幕的一個主要原因。
6、業績報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7、投資限額不同。公募基金申購限額一般1000元,定投更低有的可以100元,滿足一般中小投資者都能參與;而私募基金對投資人的金額限制比較高,目前一般要達到100萬才准購買,當然也有降低門檻的,50萬元可以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