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價格不能高於即時揭示買入價的10%,不得低於即時揭示賣出價的10%。其中,國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交易都不設漲跌幅限制。
B. 新債一般多久上市
對於一般的新債的可轉債來說,可轉債會在中簽後的一個月內上市交易。當然,有些情況是特殊的可轉債,在大家中簽後一個月後才會上市,具體就要看交易對象了。
應答時間:2020-12-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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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買入公司債券時候提示該客戶禁止買入
自2014年9月1日起債券交易實行新的規定,現在並不是任何債券都能買的。
上交所分為正常債,適當性管理債,ST債
適當性管理債開通正回購許可權(一般最低需要50萬)就可以買了,普通客戶無法買,9月1日生效
ST債=正回購許可權+簽署風險揭示書+500萬,下次評級出來時才生效
深交所分為正常債、ST債
ST債=正回購許可權+簽署風險揭示書+500萬,下次評級出來時才生效
故此9月1日後普通投資者不能買的債其實就是上交所的適當性管理的債即主體AA-及以下,主體AA展望負面,其餘的債都能買。
D. 債券交易規則的問題問題比較多,不好意思
債券不設漲跌幅,因為債券風險低,特別是國債,是由國家信用擔保,不存在虧損本金和拿不到利息的情況。
國債是沒有風險,但是,記賬式國債是上市交易型國債,在市場上進行交易,自然要形成價格,有價格就會出現波動,當你高買低賣,就會出現虧損。不過,國債到期後,國家還是按面值100元/張收回,並且每年還有利息收益。
通常的滬深股票交易賬戶就可以買賣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債券。如果你只開上海賬戶,就只能買上海交易所上市的債券。再說,證券公司都是同時兩個交易所的賬戶一起開,而且現在很多證券公司都是免費開戶了。
債券可以當天賣出。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原創,拷貝請註明出處!
E. 債券交易中「雙邊被點了」什麼意思
我來試著幫你解釋一下。
雙邊:指的是雙邊報價。
你首先要明白銀行間債市的交易規則。銀行間債市參與者是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這與滬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計算機撮合成交的。
雖然這樣的逐筆達成交易因為你知道對手方是誰,因而會比較安全,但其流動性遠不如競價撮合成交。於是為解決這個問題,市場上出現了坐市商,進行雙邊報價,增加流動性。
被點:這個很簡單,就是被點擊成交了。
那麼,一般在銀行間債市交易時,都會去找一些熟人進行買賣,根本不用去點擊雙邊報價。但「雙邊被點」即意味著有人急於出手,此時價格波動會比較大。
F. 在中國銀行官網開債券賬戶賬戶提示非債券交易時間,無法執行交易.怎麼弄
是的?
因為你參與的是國有資產發布債券,得按照其規定時間操作!
G. 關於債券的交易
應該是你的委託並沒有完全成交,建議你查一下交割單會比較清楚,賣出並不會因此虧損30張的錢。債券交易是按凈價交易,全價結算的,所謂凈價就是指債券的交易價格不含債券還未到利息兌付日的應計利息,全價結算就是指凈價加上應計利息作為其交易結算時的價格。你的證券交易系統中所顯示的成本實際上就包含了應計利息。
如果沒有猜錯你所買的債券應該是112087,建議你要注意一下債券規則,債券的發行者連續兩年年報虧損會有可能被交易所暫停上市交易的(程序上是自連續兩年年報虧損後由深交所決定其是否繼續上市交易,若決定暫停上市交易,在決定後會有三十個交易日的過渡期),112089的發行者實際上就是000659,這公司2012年年報是虧損的,而2013年的年報預計也是虧損,也就意味著存在被交易所暫停上市交易的可能。
H. 債券交易的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您好,申報價格不能高於即時揭示買入價的10%,不得低於即時揭示賣出價的10%。其中,國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交易都不設漲跌幅限制。
I. 債券的交易規則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9)3月27日債券交易提示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J. 債券啥時候可以交易
先看看債券的交易方式都有什麼,就會了解債券什麼時候可以交易了:
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一、債券的定義:
債券是國家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規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二、目前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有現貨交易和回購交易。
(一)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二)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但只允許機構法人開戶交易,個人投資者不能參與。
1、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回購到期日,交易系統根據結算公司提供的當日回購到期的數據,為相關帳戶增加相應可融資額度。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或者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賬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償還到期購回款。
2、交易方法:
債券持有人在賣出一筆債券的同時,與買方約定,經過一定期限後,以一定的價格再行買回該筆債券的交易。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國債回購交易,必須選定一家證券經營機構並簽訂全面指定交易協議。投資者在上證所交易市場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無需申報"回購登記"可直接委託進行企業債回購交易。
3、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手(1手=1000元標准券)。
(2)計價單位: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報價時省略百分號(%)。
(3)價格變動單位:0.005或其整數倍。
(4)每筆申報限制:最低申報限額為100手,最高申報限額為10000手。
(5)申報價格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三)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不開通債券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的流程:
(1)
期貨交易者在經紀公司輸開戶手續,包括簽署一份授權經紀公司代為買賣合同及繳付手續費的授權書,經紀公司獲此授權後,就可根據該合同的條款,按照客戶的指標辦理期貨的買賣。
(2) 經紀人接到客戶的訂單後,立即用電話、電傳或其它方法迅速通知經紀公司駐在交易所的代表。
(3) 經紀公司交易代表將收到的訂單打上時間圖章,即送至交易大廳內的出市代表。
(4) 場內出市代表將客戶的指令輸入計算機進行交易。
(5) 每一筆交易完成後,場內出市代表須將交易記錄通知場外經紀人,並通知客戶。
(6)
當客戶要求將期貨合約平倉時,要立即通知經紀人,由經紀人用電話通知駐在交易所的交易代表,通過場內出市代表將該筆期貨合約進行對沖,同時通過交易電腦進行清算,並由經紀人將對沖後的純利或虧損報表寄給客戶。
(7)
如客戶在短期內不平倉,一般在每天或每周按當天交易所結算價格結算一次。如帳面出現虧損,客戶需要暫時補交虧損差額;如有帳面盈餘,即由經紀公司補交盈利差額給客戶。直到客戶平倉時,再結算實際盈虧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