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券基金都有銀行監管嗎
所有基金都有銀行監管。
B. 債券市場如何監管
我國債券市場高度分散的監管體制,在世界各國是絕無僅有的。監管體制的分散化,導致我國債券市場監管政出多門,債券市場發展缺乏有效監管和統一規劃,債券二級市場呈現市場分割局面,不利於全國統一互聯債券市場的建立,影響了資本市場有機整體的形成和發展。
債券市場監管,我感覺應該建立更有效的監控機制,在適當時機推出跨部門的合作平台進行聯合監控,及時、准確掌握境內外「熱錢」和銀行、保險等資金進出股市的情況。這既有利於維護我國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也有助於打擊跨國境洗錢行為和配合推動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
C. 企業債券資金募集成功後,託管至銀行,監管銀行可以有多少間
企業債的相關政策並沒有託管銀行這一概念,只是要求在銀行設償債資金專戶(參見:發改辦財金[2010]2881號文)。但實務中一般是選擇一家銀行作為債權代理人和償債資金專戶監管人。監管人一般不會有多個,否則監管義務就會比較混亂,但託管銀行應該是可以由不同幾家來做的,沒有法規約束。
D. 金融債券的監管機關是:A人民銀行 B銀監會 C證監會 D發改委
人民銀行
E. 銀行債券是什麼
債券(Notes)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
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Debtors),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Creditors)。最常見的債券為定息債券、浮息債券以及零息債券。
與銀行信貸不同的是,債券是一種直接債務關系。銀行信貸通過存款人——銀行,銀行——貸款人形成間接的債務關系。債券不論何種形式,大都可以在市場上進行買賣,並因此形成了債券市場。
(5)債券監管銀行擴展閱讀:
債券有以下基本性質:
1、債券屬於有價證券。
2、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債券有面值,代表了一定的財產價值,但它也只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
在債權債務關系建立時所投入的資金已被債務人佔用,債券是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債券的流動並不意味著它所代表的實際資本也同樣流動,債券獨立於實際資本之外。
3、債券是債權的表現。
F. 銀行投資債券有哪些監管要求
銀行投資債券一般是需要監管部門的審核和批准。
G. 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各自負責的債券申請文件的不同
人行現今的職能更多的是在維護金融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例如,反洗錢,反假幣,建立誠信體系,維護銀行支付結算系統,制定貨幣政策,發行貨幣,控制存貸利率,調整存款准備金,統計銀行數據(頭寸控制),開展國際金融業務,公開市場操作等等。
銀監會更多的是監管業務,對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行監管。監控銀行等金融機構是否正常合規經營。防止發生金融案件。例如,制定業務規則,(三法一指引),金融機構的准入、設立、變遷、變更、撤銷,高管的任命等等都要到銀監會備案。對業務活動進行現場、非現場檢查。對金融機構的風險進行監控,編制統計數據,對風險太高,影響誠信的銀行依法整改,撤銷,重組。維護金融秩序穩定。只要是違反規章制度,影響金融秩序的事情,銀監會都可以依法查處。責令其改正或撤銷經營資格。
銀監會在成立之前,其職能基本都是人行在執行的。
H. 為什麼銀行和監管部門將長期次級債記入銀行的資本一項
長期次級債務是指原始期限最少在5年以上的次級債務。如果長期次級債務要計入資本的話,除了要滿足一般次級債務的特點之外,中國銀監會還規定,商業銀行發行的次級債務必須是無擔保的、不以銀行資產為抵押或質押的。次級債務工具列入附屬資本時,在距到期日前最後五年,其可計入附屬資本的數量每年要累計折扣20%。如一筆十年期的次級債券,第六年計入附屬資本的數量為100%,第七年為80%,第八年為60%,第九年為40%,到第十年的時候,就只能有20%了。
補充:巴塞爾委員會之所以將次級債券計入附屬資本,是因為它的期限較長,具有資本的屬性,並且該種債券的索償權排在存款和其他負債之後。尤為重要的是,在銀行倒閉或清算時,該種債務可以用於彌補銀行的經營損失。
《關於將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附屬資本的通知》規定,「允許商業銀行申請發行次級定期債務,並可將符合條件的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銀行附屬資本」。按照1988年巴塞爾協議資本定義如下:A、核心資本或一級資本(基本上指除未分配利潤以外的凈資產),至少佔總資本的50%;B、附屬資本或二級資本(未分配利潤、重估儲備、一般貸款損失准備、符合一定條件的混合性債務資本工具、5年以上次級債),次級債最多隻能占核心資本的50%;C、資本扣除項(商譽、對附屬機構的投資)。1996年又增加了三級資本(如短期次級債,不能超過一級資本的250%)。目前國際銀行基本上採取了三級資本的概念。
I. 請問發行企業債的代理人銀行和監管銀行可不可以是同一家銀行,急
當然 如果不是有特需的情況 代理行和監管行應當是同一家銀行 發債涉及銀行對企業的授信及其他評估 目前沒有文件限制必須有第三方監管 銀行正常都是有本行或本行分支機構管理發債過程的具體事宜 望採納